莫不是匆忙之中变幻出了差错?
丹华赶紧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形容,又站在船舷边从河面上看了看自己的倒映,确实是那个她唯一会变幻的少女模样。
这副模样几百年前和朝爵游历之时也用过,用的第一天便被街上遇到的一个拐子,拐到了凡境一处叫花楼的地方。
她在那里吃了两盏酒,过得倒也还算快活,后面寻过去的朝爵却很是不快活,把那座花楼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所有的桌椅板凳并门窗柜子拆了个零碎。
后来朝爵便随手把她变成了个小书童,成了他的小跟班。
丹华一直觉着朝爵把自己变成男身,是拐着弯地想把她当成个跟班使唤着,如今想来,莫不是这女身有何不妥?
对面的凡人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怪异的神色更深一层,“姑、姑娘,可愿意搭在下一程?”
凡人的语气竟有点惶恐。
丹华撑着竹竿,瞟了瞟他的口袋,“可带了酬金?”
凡人脸上一喜,“那是自然,姑娘如愿意,在下身上的酬金悉数全、全归姑娘。”
如此听来,莫不是还不止一颗红尘珠?
这凡人一人的体量怕是抵得上寻常两个凡人,多个一两颗也是正理。
丹华赶紧侧开身让出路,“如此,请上船!”
凡人的脸色越发红润,经过丹华身旁时,竟险些摔倒,亏得丹华用船桨一扶,方才未跌落河底。
如此待凡人坐定了,丹华一口气划到了河中央,也未觉出有半分累,那帐子里的凡人却坐不住了,挑起帘子挤出一脸的笑,“姑娘受累了,不如到篷中休息一刻?”
丹华急着拿红尘珠,自然不愿耽搁时间,她摆了摆手道,“无妨。”
凡人脸上的神色就一个愣怔,顷刻又堆起了一脸的笑,在大日头的照耀下,脸上的油光闪得晶亮。
“一则心疼姑娘辛苦,二则便是想把酬金先付给姑娘,可否进账一叙?”
听到“酬金”二字,丹华一把扔下船桨,挑开帘帐走了进去,“这位客家真是爽快,船行半路便急着付酬金,如此,便多谢了!”
丹华摊开手掌伸到他面前。
本想着他会从口袋里掏出一两颗红尘珠,放到自己掌心,没想那凡人眼中冒着精光,竟用他粗萝卜一般的手抓住了丹华的手指,在两个手掌间摩挲。
“我、我真是有天大的福气!遇到姑娘这样天、天仙般的美人儿,今日自会好好疼你,日后姑娘也不必在这渡船上辛苦,我徐赴春家有良田百亩,商铺数十间,自会让你过上那锦衣玉食的日子。”
说罢,他手上用了力,似是要把丹华拉到他跟前,拉了一会儿没拉动,他眯起一对儿小眼,起身直直扑了过来。
丹华腾出另一只手,用一根手指轻轻把他往后一推,没想却把他一股脑推到了船篷那头,若不是他及时拉住了帘帐,指不定就直接给戳到了河里。
丹华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心里很是感慨,朝爵那小子看着不学无术,不想手艺却是不赖,过去了几百年,他当初那番胡乱打通经脉的花哨架势竟还留着功效。
若气力还是这般大,那想必那些个跳得高、观听得远的本领也不会丢。
凡人的脸色先是惊恐而后又有些愤怒,看了丹华几眼之后,竟又变成了笑脸。
“姑、姑娘人美,没想气力也这般大,真真是才人!便是将我那糟夫人休了,收你做了正室也无不可!”
这一番举动,丹华颇为糊涂,渡个船而已,怎地又转到了凡人娶妻的议项上?
“客家莫不是糊涂了,左右不过是我渡个船,你付个酬金,你若不想现在便付,到了对岸再付也是可以,何必如此费心拖延。”
丹华起身准备出去接着划她的船,没想那凡人又挣扎了追了过来,他块头大,这么一挣扎,整艘小船都跟着摇晃,在这晃动之间,他抓住了丹华的衣袖。
“如何会只是渡船,上船的官人图的都是河中心的逍遥,姑娘莫不是第一次做渡娘?”
丹华低头瞥了眼被他的萝卜手抓得皱巴巴的衣袖,便有些不快。
“逍遥?如何逍遥?”
“竟真是第一次,没想这么大个宝被我徐赴春赶上了,”凡人登时喜色满面,反手脱掉了外衫,“既是小娘子懵懂,便让在下带着你逍遥。”
说罢,又朝着丹华扑了上来。
丹华听着晦涩,眼见着他快要扑到了眼前,便一抬脚踢到了他的肚皮上。
这一踢却没控制好力道,直直把他踢出了船舱,又在河面上飞出了颇远,而后“噗通”一声落到了岸边的浅水里。
凡人力弱,若是不会浗水,指不定就一命呜呼了。
想到这里,丹华赶紧划着船跟到了岸边,到了岸边只隐隐看到对面
山脚下有一个白影很是卖力地跑着,听那呼哧声,是方才的胖子凡人无疑。
“跑得这么急作甚?”丹华用船桨撑着下巴,狐疑得很。“莫不是身上压根便没有酬金?”
她想得入神,冷不防却听一个声音说到,“渡家的船到鬼域?”
这个声音颇为清冷,还带着点睥睨众生的气势,丹华赶忙把视线从山脚下转回来,看到渡头另一边此时正立着一个身着玄色长衫的男子。
本以为语气如此霸气之人,即便不是方才那种一个重过两个的胖子,起码也得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没想入眼的却是个极为清隽的男子,一双眸子如闪着繁星的穹顶,这么挺拔地立在岸边的风中,竟有些九天谪仙的神采。
天上地下,丹华见过的人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这般样貌的美公子却着实见得不多。
“正是去鬼域,”她侧身让开了路,“公子请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