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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最后一丝黄昏落下,夜幕降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兴奋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习以为常。

一定是阿爹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阿爹为府内部曲统领,近年来,又因教授府里大郎君武学有功,越来越得家主器重。家主知阿爹好女色,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她阿爹,忽红早已是习以为常。

忽红丝毫不介意屋内传来的动静,充耳不闻的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地欣赏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光滑的袖面,伸一伸腿脚,只觉得这料子滑溜溜的,又不紧绷,真是舒服。

这是贵人才能穿的料子,而且自己生得这般高大,做衣服,所需布料颇多,便是阿爹,也是不舍得轻易花钱给她多做衣裳的。大娘子,初初收了她做贴身丫鬟,就给自己做了三套冬衣......对她可真好.......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就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泣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的忽红。

萃春见到忽红,脸色立即涨红,这丫头,竟然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

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话落,萃春就拿帕子捂了脸,哭泣着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红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是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了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年过五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顶顶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因此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他,从此,他便投入了林者云门下。

经此灭门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开始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时至今日,忽叟已成为了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内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此人,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也不知是否因他这一生杀戮过多的原因,老天降下神罚,直至三十许,才得忽红这一女。此后,再无女人孕育过他的子嗣。

因此,虽此女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其算不上疼爱,但也很是纵容。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气味,一进来便将把门窗打开。

忽叟懒散地放下茶杯,对忽红的嫌弃态度,视若无睹,懒洋洋地问道:“听说府上的大娘子,选你做了她的贴身婢女?”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是!哪像阿爹你,钱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女儿是分不到你半分好处的!”忽红满是横肉的脸,在提到府上大娘子时,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明显有些炫耀意味在里面。

忽叟从未见过女儿脸上露出如此神色,遂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你是要泼出去的水,想在阿爹这分什么好处?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

“是!”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记住,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那就是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点头,每声‘是’都回答的比上一声更坚定,更高昂。

“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地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爹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着下巴心道,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具亡,膝下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下的缰绳,皮鞭一

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道:“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可是会有失体面的!”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听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如今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立即便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这里的人,当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回身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林知晖没发现的?

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阿弟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些许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阿弟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方才在烈阳下练习骑射,而被晒得有些泛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先前那幼稚的人,就是自己。

“谁让你是我阿姊呢,阿弟就让你!”林知晖微微嘟了嘴,扬起手中马鞭,指了指林知皇,强行为自己挽尊。

林知皇见状,忍俊不禁,扬声朗笑。

林知晖被林知皇这豪爽的大朗笑声弄的一愣。心道,阿姊长得一副柔弱模样,这言行嘛,还真是与一般闺阁贵女迥异。这中气十足的豪爽笑声,肆意扬首不垂头的疏朗模样,一般小郎君都比不上阿姊此刻的豪气,这阿姊可真和他的脾性。林知晖心中对林知皇欢喜之意更甚,但到底被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忙岔开话题道:“阿姊,马场灰大,你来马场做什么?是来寻我的?”

“阿姊想学骑马。阿弟你来教阿姊可好?”

林知晖闻言,大皱其眉:“不行!哪有小娘子学骑马的?爹和阿娘肯定不会同意的。”

林知皇在现代是有学过马术的。

在身家过亿后,林知皇就在俱乐部包养了一匹马,每月得空,都会去骑一骑,她很爱这种在马上驰骋的感觉。

她包养一匹马每年花销上百万,常有朋友调侃她,别人都是有钱了,去包养男人,她却是有钱了,去包养了一匹马。怪人行怪事。

“就是因为爹娘不会同意,所以阿姊才来找你的啊,你也要拦着阿姊吗?”

林知皇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林知晖。自打学会这个眼神后,林知皇现在运用这个眼神,那是用的炉火纯青。无奈,现在她初来乍到,能掌控的东西太少,只能暂时先以弱示人。

前段时间,林知皇缠磨裴氏认字时,总要用到这个眼神。但这个眼神,当真是好用啊......难怪有些女生爱用这眼神,简直无往不利。女强人为自己的堕落,内心泪流满面。她得尽快让自己掌握更多的技能才行,这世上什么都会辜负你,唯有学到身上的本事,不会辜负你。

林知晖毫无抵抗力的拜倒在自家阿姊可怜眼神下,妥协道:“......好吧,阿弟这就来教阿姊骑马。”

“大郎君!”比列在一旁不赞同的喊道。

“退下,有我看着阿姊,能有何事?”

林知晖呵退比列后,继续道:“阿姊,你可要想好了,想学骑马就要在这马场里风吹日晒,到时把你白皙的皮肤晒坏了,变的难看了,可别哭鼻子。对了,还有这跑马场里,只要马儿一跑起来,灰尘就特别大,到时弄得一身灰头土脸,偶尔吃了一嘴灰 ,也别叫苦。”

臭小子,这还是在变相劝她打消了学骑马的心思呢,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老人精林知皇,如何听不懂林知晖话里潜藏的用意?

她林知皇的字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当即便回道:“这有何?别啰嗦,快快开始。”

理想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