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劫以为娲皇是像离那样,生来就注定是天书配偶的存在,因为经历这时间的漫漫长流,天书应该也会寂寞吧?
有个异性在身边,关心你的喜怒哀乐,在乎你的所有问题,默默地在你的身后为你付出,那应该是个不错的人生旅程。
当然,这很自私!天书并不是这样的人,他创造离,更多的是为抚慰作为傀儡的殷枫之心。
因为,在天书看来,殷枫是比自己还要可怜的存在。
另外天书这样的存在,就连殷枫也不是很摸得清,他不像劫那样生来就没有任何感情,既知人间冷暖,也清世间黑白。
所谓屿的方法,其实就是利用恶魔心脏,将这世间所有常态化、修炼过,甚至已经像神威几人那样凝结出戾体的所有戾气汇集在一起。
若集全天下之力,都对付不了天书,那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注定无法得到任何改变。
规则,如果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那么总有一天需要去打破。
打破规则的先驱者,花落谁家,这场对弈中已经给出了答案,虽然这并不是屿先前想要的结果。
不过既然天意如此,如果连殷枫都不能去改变这个规则,那么冰凝嫣和屿,成功的概率更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的确,冰凝嫣在一些方面,比屿更有优势这也是殷枫为何看好她的原因,但是一旦存在更好的选择时,就得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
这也并不是说殷枫就比冰凝嫣存在更大的优势,他们二人的能力优劣,无法得到明确的答案,不过论破坏和单挑能力,殷枫是明面上的最强王者。
“你或许清楚,这个世界的问题所在,不在于规则,而在于天书本身,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单凭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解决天书,是这个世间最好笑的笑话!”
这个世间的规则,由天书所定,并不是他个人的任性妄为,而是唯一的解决方法。
世界创立之初,戾气就随同这个世界一同诞生,它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默默地污染着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样事物。
即便天书不命令毁灭者对这个世间规律性地破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生灵也会自相残杀,直至无形灭绝。
因为杀戮是生灵的本性,即使意识的发展,使得人们将这个本性掩藏了起来,也仍然不能去否认它的存在。
天书利用劫,给予了这个世界最后的体面,也通过劫的特殊体质,将这些戾气完全吸收进劫的体内,然后通过成千上万年的沉睡,“净化”掉这些不祥之物。
由此可见,问题的确不在于规则,至于为何在于天书,殷枫后面会给与我们答案。
这个答案,就先卖个关子吧!
“可不去尝试,就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不是吗?无论结果如何,我现在都已经尽力而为。接下来,只能靠你了,殷枫。虽然这很无耻,但是,就算是为了你想要守护的一切,可以请你拿回劫的身份吗?”
原本这个世界,带给屿的印象并不算好,但是他想要守护的人,比如姐姐郁姒婵、心爱之人妜等等,都令他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去改变这个世界的规则。
如果屿这时候不去努力,那等到终结之日来临,如劫般强大的毁灭者降临与世,一切都晚了!
他们这些人,难道就必须得乖乖的束手就擒吗?
不知道什么原因,屿开始怀疑劫的力量,这原本让他去追寻一生想要超越的力量。
正是这份怀疑,使得屿不得不使用现在这种极端的方法。
说完,屿五体投地地向着殷枫跪下,他头一次如此依赖别人,但是没有办法,殷枫是最了解天书的人,只有他,才有机会对抗得了天命。
先前,屿的自信,也曾令他萌生自己是对抗天命的人的想法,但是通过这次了解到自己和殷枫的差距之后,他的重心开始转移到殷枫的身上。
强大如殷枫般的存在,都无法对抗得了天命的话,那么还能有谁可以做到呢?
殷枫没有回答他,只是静静地仰望天空,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之后,殷枫将屿带回了魔域,关押进幽深的魔族监狱里。
不可否认的是,屿此举犯了众怒,魔域之中,大多数人也都是曾经的神圣九州原住民。
其中有一些人,则是不满天君的统治,背井离乡来到这魔域五州。
虽然世人皆说魔域是个能令人感受到无法无天的人间地狱,但是来到这里,他们才发现,魔域比起神圣九州要稳定祥和许多。
那个被世人恐惧,唯一留存下来的魔魇——爱魇,也并非如传说中的那般恐怖。
若是只从外表上看,媛更像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女孩,她对很多东西都提不起太大的兴趣,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却促进了神圣九州和魔域的和平相处。
这使得神圣九州和魔域多年的相安无
事,秋毫无犯,可就是这样一个对和平做出重大贡献的人物,形象在神圣九州却被毁得一干二净。
或许是过惯了和平的生活,人们开始忘却为了这份和平做出过努力的很多大人物,是他们挥洒汗水和青春,抛洒热血和坚守执念,才令和平的鸽子放飞整个沧澜大陆。
背井离乡产生的乡愁,对亲人朋友的思念,转变成了对屿的无限愤怒。
为此,他们吵嚷着要求殷枫公开处决掉屿,但殷枫“固执己见,一意孤行”,最后力排众议,护屿周全。
在殷枫的威严下,这些人倒是不敢太过于造次,毕竟要是惹急了殷枫,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内心不满的情绪,自然而然也就像冰若仙那样多了些许怨言。
至于冰若仙情绪为何如此激动,为何如此怨恨殷枫,有着很多原因,比如爱徒谢天琅、绫长恭相继死于此役,剑安世被钉在耻辱柱上,而且还是被不知其中原由的谢天琅所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