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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入室抢劫,杀人如捣蒜

江云野一手拿着斧头,一手拿着匕首悄然地靠近大门。

对着猫眼往外看,五个人守在门口。

这五个人全都是带着武器的,甚至还有一把拉,弓搭好箭矢,正瞄准门口。

只要他一开门,那个箭矢必将直刺他的面门。

除了弓箭之外,剩下的四个人手上拿着的武器,一个是园艺剪,一个是撬棍,还有菜刀与一把消防斧。

“这个人很危险,大家都小心一些。”拿着弓箭的穆洪辰小声地说道。

江云野认识这几个人,上一世的末世半个月后,很多人都缺少食物,只有他家有食物。

看他们可怜,他就分了一点食物给他们。

结果不分还没事,这一分就彻底引爆了他们的欲望。

他们开始还是哀求,后面直接撞门。

甚至从楼上爬到他的阳台上,以此来抢夺食物。

他们人多势众,江云野即使身高体壮,也挡不住那么多人

最后不仅他的食物被抢光了,就是他的露营装备也被抢走。

就像打游戏一样,如果前期的资源没有了,那么后面发展就很慢。

如果他没有被抢,能够安然渡过前期,还有整套露营装备的话,上一世他会更强。

不会是一个通缉犯,而是一个王。

看到他们全副武装,江云野也不敢大意,他悄悄地退回到房间做战斗准备。

把工兵铲找了出来,这是可拆卸折迭的军用工兵铲。

拆下铲斗后,他找出了电钻在铲身上钻了四个眼。

他要把这个工兵铲做成一个小小的臂盾。

听到屋里的声音,外面的人等不及了,开始用斧头破门。

现代的房门都是防盗门,想破门其实并不容易,哪怕他们有斧头和撬棍。

在末世中城市的幸存者,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如何破门而入。

电影和小说中从来不描述破门而入的困难,但是在现实中,想要破开一扇门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而且破门还非常容易造成巨大的声响,这会吸引到丧尸。

所以末世中那些能开锁的人,往往混得比较好。

铲斗钻好眼以后,江云野又用绳子做了成了绑带。

很快一个简易的盾牌就做好了。

这个盾牌不仅可以防御,还能像拳剑那样攻击。

大门轰然倒塌,一根箭矢正好朝着江云野射来。

江云野用手一挡,一切都是那么刚刚好,箭矢正好射在他手中的盾牌上。

“小子不错啊!你这个体格够我们吃一个月了。”

穆洪辰再次抽出一支箭朝着江云野射来。

他们这几个人都没有在末世中活过多少年,所以根本就不清楚。

一个在末世中生活了十年的人,是有多么恐怖的。

江云野把右手的斧头朝着他们投掷而去。

斧头在空气中旋转,墙上的挂画都被吹落下来。

那些人瞬间被吓尿,急忙往后退去。

不过来不及了,斧头正中拿菜刀那人的脑门。

他们这几人抹了抹脸上的血液,虽然十分恐惧,但是依然没有逃跑。

此时能参与屠杀的人,都是在上一世见过血的人。

又一箭射来,再一次被盾牌挡住。

江云野抓住掉落的箭矢,用手折断后,当做飞镖朝着拿斧头那人掷去。

例不虚发的箭矢,正中斧头人喉咙,鲜血在地面汇聚成一摊血池。

他捂住脖子嘟嘟囔囔了几句话,就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撤退!”

穆洪辰上一世在末世中活了五年,从一个文弱书生,变成了百发百中的弓箭手。

他手上沾染了近百条人命,杀死的丧尸更是不计其数。

他以为这个小区应该没有几个人是自己的对手。

没有想到上一世被自己打得落花流水的胖子,这一世竟然变得如此厉害起来。

江云野自然不会让他们离开,他捡起地上的斧头并追了上去。

三人刚跑出大门口,正准备进电梯的时候,江云野手中的斧头再次飞了出去。

这一次他是斜着飞的,斧头砍中拿剪刀的人,他半个脖子都被削断。

脑袋挂在脖子上,十分的可怕。

此时就剩下穆洪辰和拿着撬棍的人。

穆洪辰嘴角抽搐了一下,手上的弓箭一直都搭不起来。

于是他直接跪了下去,“求求你不要杀我,我收集了很多食物,我全都给你。”

“对对,我们刚刚收集的食物足足有一整个房子,那些东西足够你生活一整年。”

拿撬棍的那人也跪了下来,裤子都湿了。

空气中鲜血和尿骚味弥漫,十分难闻。

江云野掏出腰间的匕首,一个飞掷。

拿刀的人啊了一声,就倒

在地上不停抽搐着。

没抽搐几秒钟,就一动不动。

“我跟你拼了。”穆洪辰发起狠来,抽出腰间别着的短刀,就朝着江云野的脑袋劈去。

他的刀法确实不错,这一刀哪怕是砍在坚硬的毛竹上,也能一分为二。

可惜他这一刀还是被盾牌挡住了,刀口崩裂,盾牌却安然无恙。

不等穆洪辰再次攻击,江云野手一挥,那盾牌化作大刀,划过他的脖子。

他捂住脖子,鲜血顺着他的手指缝,流入他的袖子里,然后在从裤腿流出来。

江云野一脚把他踢飞,然后捡起地上的斧头,再拔出匕首离开。

甩了甩武器上的血液,就头也不回地离开。

穆洪辰瞪大双眼看着江云野的背影,他忽然想起来,在末世五年的时候。

他去往杭城避难所的时候,曾经看过一幅通缉画像。

那幅画像只有一个背影,背影中那人短头发,根根竖起。黑色的风衣千疮百孔。

左边的腰间有匕首的轮廓,右边的腰间则是斧头的轮廓。

那张画的背影充满杀气,很多赏金猎手都望而却步。

被通缉的人,名字叫做暴君。

他很后悔,本以为重生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

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宣告了他的必死无疑。

江云野看着屋里满地的尸体,知道这里已经无法逗留。

趁此时大多数人都在筹集物资的时候,他要赶快离开。

选择的他,还是个大胖子。

这幅身体让他感觉很不舒服,就像是把安卓系统撞在了功能机上。

他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疏离感。

这种疏离感,让他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的身体。

如果面对过多普通人攻击的话,他也会死。

只是在离开这个小区的时候,他还有一个事情要做。

在这个小区中,还有一个他的仇人。

上一世他变强以后,找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不能亲手报仇,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

所以他要趁敌人活着,干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