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黯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在大学里他刻苦钻研,甚至连社交都彻底隔绝,也因此,考上了一个好的大学的研究生,不过他果断地放弃了那个研究生的资格,选择了从大学毕业这条路,这举措,如果放在其他家庭,肯定已经在家庭会议上炸开了锅。
不过秦黯不会,秦黯并不是没有家庭,而是他的家庭早就已经不完整了,支离破碎,分崩离析,就连那美好的家庭记忆都如同风中残烛一般。
正是因为这样,他得了精神分裂症。那是一种很常见的精神疾病,不过在秦黯身上并不常见,那是两种截然相反的人格,就像是一黑一白两个小人,整天在身体里打架。
一件事情总会有两种思考,总会闹矛盾,总会犹豫不定,接着就会开始焦虑烦躁。
不过,唯独只有逻辑推理,只有谜题,能让两个人格齐心协力,让他们不再争吵,他终于获得了短暂的安宁,那久违的宁静。当他不断地从侦探故事里思考,并看到意想不到的结尾时,两个人格总会在一起大吃一惊。他们会在一起思考犯人的手法,动机,他们会因为里面的某个人物的去世而伤心,会因为一段顺畅的推理而感到心旷神怡。
不过往事随风,并不影响他的前途,他并不是由于心理疾病等原因放弃这个资格的,而是自愿,他只是追求了自己真正想干的事,在获得资格的时候恍然大悟,如梦初醒般,知道了自己真正的爱好。
他并不是喜欢应试技巧,而是喜欢真正的谜题,那种智力激情碰撞的场面,总能让他兴奋不已。就算他拼命按耐住自己的兴奋,也无动于衷,他在大学加入了侦探推理社,虽然没有和里面的同学产生任何联系,不过,他加入侦探推理社的初衷只是因为他想着或许这里有着有趣的谜题。
就算社长每年都以新奇的方式招生,给社员天天讲解侦探推理小说,不过对他来讲不够,远远不够。
他根本无法从里面感受到他想要获得的乐趣,那种从内心里激发出来的蓬勃的动力,不断地冲击着自己脑细胞的那种活力,他感受不到。
他认为,如果不让他的那大脑的细胞动起来,哪一天自己就会疯掉。
因此,在熬过大学后,他果断当起了私家侦探,不过现在这个时代哪里还有什么忙碌的侦探?和平年代,帮别人查外遇,跟踪,查人这种无聊的事,才是侦探该做的吧。
结果又远离了他的初衷。
世界逐渐得开始疏远他,他觉得自己是被世界抛弃的人物,世界根本不能满足他。
难以满足他那溢出的好奇心。
一个还未崭露头角的侦探,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落脚点,没有人带他入行,他又如何在这个领域登峰造极呢?他这样想着,虽然他的目标只是疑难案件,不过,他想着,越到顶峰就越能接触到那些普通人接触不到的案子,也算是金字塔效应了吧。
六月二十三号的早晨,秦黯如同往常一样,从家里悄无声息地溜出来,走到大街上,看着繁华的街道,来来往往的人流,他觉得他注定不是里面的一份子,随波逐流这种事实在是太过于愚蠢,以至于他认为过去过的二十多年是白费力气,如果有可能,他甚至没上完高中就辍学做侦探了。
不过今天不一样,与之前都不一样。
可能今天就是秦黯侦探生涯的转折点也说不定。
阴沉的天空,乌云密布,和他的心情一样糟糕。
前几天有一封信送到了他的住所,那封信是直接从门缝下塞进来的,秦黯刚打开门,就差点踩到了那封信,幸好他反应快,没有在那封信上留下了他的脚印。
在这个没有邮箱,也没有信箱的时代,收到信件本来就是一件十分罕见的事,他小心地捏起了那个信封,仔细端详了一番。
这是一个白色的信封,很新,除了从门缝外塞进来可能会有点磕磕碰碰的痕迹之外,没有任何褶皱,就连四角都是尖锐的,能把秦黯手指扎出血的那种。
他把这信封放在光下,从这头往另一头看。
不透光,看不到里面。
他又小心地摇了摇信封,里面看来没有另外的东西,里面有且仅有一封信。
看起来如此,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秦黯没有那么优雅,他甚至不想用剪刀把信封裁剪开,他直接用手指沿着信封边缘撕。
没撕开。
他凑过去一看,信封黏的紧紧的,每一道封,都用胶水粘起来了,他一开始根本没察觉出来,当他用手把信封的缝隙掰开,才看到那内侧,是湿的。
这信封很厚,以至于内部的胶水没有渗到外面,从外部来看,完全就是一封完美的信,毫无瑕疵的信。
无不彰显着一个事实:
写这封信的是个一丝不苟的完美主义者。
他只好用剪刀小心翼翼地把封口给剪开,里面只有一封信。
不过,这封信拿不出来,底部死死地粘在信封里,这是使用胶水过多的失误吗?
秦黯还是怕把信扯烂了
,于是只找到信松动的那一头,把那信从信封里展开到外面来。上面的字很挤,写得很扁,不过正好能从露出来的部分看到全部。
“展信佳
秦黯先生,我很欣赏你的才华,如果你想知道详情,请于6月23日早上8点23分到达劳动广场地铁站并搭上此刻的二号线列车。”
他刚看到这里,突然只觉得一股刺鼻的气味从信封里冒出来。
他瞬间反应了过来,掏出了手机把信件的内容拍了下来。
因为在几秒之后,这封信直接从他的手中消失了,被烧成了灰烬。
其实在刚开始,他就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了,再完美主义的人,也不可能把胶水涂满每一个缝隙,而且信还死死地连在了信封底部,信封扯出来全文都能看到。
如果是无意把信件粘在底部的话,不可能把信的内容写得这么挤,寄信人是故意这么干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方便把信件烧毁。
至于烧毁的方式,根据这个刺激的气味,和信封严格的密封性,应该是白磷。
白磷磨成粉塞在信封底部,打开信封的时候就在逐步氧化,大概过一两分钟氧化散发出来热量就会达到燃点。就能把纸销毁了。
一开始那香水味只是先掩盖一点那刺激性的味道吧。
老掉牙的把戏。
既然急于销毁,那就说明这封信不能细看,不过看前面的内容,是邀请信吧?
秦黯打开手机相册看了看接下来的内容:
“到达目的地后,将会有下一个提示。
本封信将在几秒钟后销毁。
如果你不来,你一定会后悔。”
秦黯笑了笑,都现代社会了,不知道用手机还能拍照吗?
就像跟刺客交流信息一样。
他不停地笑着,笑着这位愚蠢又聪明的幕后人。
聪明的地方在于她懂得销毁信件。
愚蠢的地方在于她不懂得隐藏字迹。
或许她认为秦黯看不出来?
为什么说是“她”?
因为当秦黯看到那个字迹的时候,就仿佛看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虽然他们一直都不是朋友。
艾欣,那个和她名字一样,充满“爱心”的,愚蠢得可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