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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带兄弟们回家

砰!砰!

秦煌率先开枪,在火狼王跃起的瞬间,他扣动扳机,枪口却是对准狼王身后的六头独角狼,一枪一个,接连将两头独角狼爆头。

“吼!”

火狼王落地后,双脚一蹬扑向张彪,而四只独角狼则围攻秦煌。

秦煌与张彪,两人曾是特种部队中的最佳拍档,虽然多年未曾共事,但默契不减。

两人同时转身,秦煌的枪口对上火狼王,而张彪则对上四只独角狼。

凶猛的火力喷射而出,冲在最前方的一只独角瞬间被打成了筛子,为另外三只独角狼赢得了机会。

其中一只扑咬在张彪的左肩,被他用枪抵在喉咙,当场爆头。另外两只各咬住他一只腿,用力一拽,将他拽倒在地,向前拖行。

眼看就要被撕碎,张彪双腿死死抵住一块巨石,忍住剧痛,朝两只独角狼身后扔出一枚手雷。

轰隆一声,手雷爆开的瞬间,无数钢珠射出,像是密集的子弹,将两头独角狼的后半身炸得血肉模糊。

两只独角狼吃痛松口,张彪则趁机开枪,瞄准两头独角狼的眼睛扫射,霎时间,两头独角狼被爆头,脑浆血水迸溅,倒地身亡。

而张彪身后,交换方向后的秦煌果断开枪,但再次被火狼王凌空避过,这让他有些烦躁。

以往屡试不爽的预判,对火狼王失效,他必须迅速冷静下来,寻找新的对策。

而火狼王同样投鼠忌器,秦煌的预判能力让它心生忌惮,不敢轻易出击,一人一狼陷入对峙,缓缓转圈。

“秦煌,咱们这次,恐怕凶多吉少了!”

张彪瘫坐在地上,看着只剩碗口大小,即将闭合的出口,苦笑一声,脸上充满了悲戚之色。

他的左肩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咬痕,被独角狼撕下大片血肉,白骨裸露;双腿同样血肉模糊,筋断骨折,几乎无法站立。

他的脸色因为失血过多,逐渐变得虚弱和苍白,神情也开始恍惚,似乎随时要昏死过去。

“别放弃!就算回不去,也不能死在这畜牲嘴里。”秦煌目光冷冽,死死盯着火狼王,不敢有丝毫松懈。

这火狼王,无论是反应速度,还是危险预判,都十分惊人。秦煌手中的狙击枪,射速高到1200米/秒,但依旧被它轻松躲过,简直不可思议。

“秦煌,你听我说!我已经废了,就算活下来也是个废人。现在,我来给你制造一次机会,你一定要活下去,带兄弟们回家!”张彪的声音开始减弱,气若游丝。

“别做傻事,相信我!我可以杀了它。”

秦煌的目光,始终不离火狼王的双眸,只要对方一动,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不行的,它能凌空转向,反应又极度敏锐,如果不分散它的注意力,你是杀不了它的。”张彪闭上了眼睛,微微摇头。

“杀!”

张彪猛地睁眼,起身怒喝,如洪钟大吕,气势非凡,向着火狼王扑去。但他的双腿骨折,根本没有力量支撑,刚站起身,就倒了下去。

但就这么一瞬间,火狼王的眸光微动,因为张彪威猛的喊杀声而分神。这细微的变化,被秦煌敏锐捕捉,果断开枪。

砰!血溅长空。

接近四倍音速的狙击弹瞬间出膛,无声无息,击中火狼王的脸颊,整个头颅骤然爆开,化作漫天血雨,簌簌而落。

虽然开枪后,火狼王预知了危险,侧身闪避,躲过了原本射向眉心的子弹,但如此近的距离,加上它刹那失神,根本无法完全避开,最终被秦煌一枪爆头。

击杀火狼王后,秦煌立即看向出口方向。那里空空荡荡,碎石遍地,通向神农架山洞的出口,已经彻底关闭。

他从身上包裹中取出纱布和药,给张彪包扎止血,但他的伤势太重,失血过多,已经无力回天。

最终,张彪还是牺牲了!

秦煌颓然坐下,环顾四周,一片狼藉,血迹斑斑,不是四位战友的残肢,就是独角怪狼的尸体,心中悲恸,欲哭无泪!

作为一名特种兵,这不是他第一次经历死别,但他依旧心如刀绞,悲痛万分。

他呆坐在地面,两眼无神,双臂无力地搭在狙击枪上。

五人一起受命探查,如今却只剩他一人独活,内心悲戚,像是失去了所有力量,萎靡不振。

突然,他想起张彪临终前的话:带兄弟们回家!

霎时间,他坐直身体,心中生出一股无形力量,目光坚定。

他将四位战友的遗体归拢,一一摘下他们脖子上的铭牌:张彪、梁杰、吴波平、赵永红,小心翼翼收好,然后倒上火油,将四位战友火化。

此地凶险,怪兽横行,若是土葬,难免会被刨坟啃尸,所以他选择了给四位战友火葬。

看着眼前的袅袅青烟,秦煌心中愈发坚定,他要带着四位战友的骨灰和遗物归乡,让他们落叶归根。

烈火渐渐熄灭,只剩一地惨白骨灰。

他用火化前,从每人身上撕下的衣角,分别包裹住四人的骨灰,装入身后背包。

若有朝一日,他能回归故里,将为四人立衣冠冢,阐述生平,以供后人祭奠和吊唁。

做完这一切后,他开始思考,该如何走出这里,寻找回家的路。

虽然他知道希望渺茫,毕竟这里,极有可能是与地球宇宙平行的二元世界,但他不会放弃,他要带他的兄弟们回家!

他率先把目光瞄准了火山脚下的狼窟,如今火狼王已死,那里将成为他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个落脚点。

狼窟宽阔,又有火山巨石掩蔽,十分适合藏身。加上这里有火狼王的气息,其他野兽不敢轻易靠近,安全也有了保障。

接下来的几天,秦煌深居简出,饿了就吃狼王肉,渴了就喝狼王血,隐居在狼窟内,利用巴雷特的瞄准镜,观察附近方圆五公里范围内的情况。

他惊奇地发现,这个地方宛若一片死亡戈壁,赤土黑石,竟然没有任何生灵出没,诡异非常。

第十天,他终于按捺不住,开始以狼窟为据点,向四周探索。

但令他绝望的是,方圆三十里内,寸草不生,全是一片荒漠。他有些好奇,之前狼窟里的怪狼,到底是如何在这里生存的。

如今,他虽然有狼肉干和压缩饼干充饥,但水却成了问题。

除了火狼王,其他独角狼的血已经开始发臭,而火狼王的血也已经支撑不了几天,他必须尽快找到水源。

最终,他决定离开狼窟,带上装备继续向前。

他在荒凉灼热的戈壁中,行进了三天,走了将近六百公里路,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他又看到了一座宏伟庞大的火山。

和之前狼窟那座火山一样,这座火山,同样高逾万丈,巍峨磅礴,像是一座吞天噬地大熔炉,岩浆喷涌,黑烟隆隆。

唯一不同的是,这座火山下,并不全是山灰黑石,而是有一片赤红似火的小树,上面挂满了晶莹如玛瑙般的果实。

秦煌冲了过去,饿狼一般,也顾不上是不是有毒,一股脑全往嘴里塞。

三天的急行军,他水壶里的水和狼王血早已见底,如果再找不到水源,他就真的被渴死在这个鬼地方了。

玛瑙般晶莹的果实,入口即化,有果木清香。吃下去后,浑身暖洋洋的,将他这三天日夜赶路的疲惫,一扫而空,效果惊人。

他下手不停,囫囵吞枣,不断将这些果实往嘴里塞,很快,一整株小树的果实都被他全部吃光。

正当他将手伸向另一株小树,准备继续采摘时,一道戏谑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小子,这赤阳果虽好,但你一介凡夫,若再吃下去,恐怕就要爆体而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