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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鬼门关

马队走了许久,直至日落,就在朱阁以为今晚又要在野外露宿时,地平线上,一座城寨渐渐显现,外观虽不像木子城那样宏伟繁荣,但规模也是不小。

城头的哨兵见部队归来,立马摇旗呐喊,将消息传入城内。当马队入城时,街道两旁已经聚集了不少牧民,眼神期盼,夹道欢迎,不知道的还当是打了胜仗的将军凯旋呢。

为首的三人中除了红发女子挺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外,其余两人都面无表情,也不知是单纯不喜欢,还是早已习惯了。

十几个穿着破烂的孩童跟着马队一路小跑,直至马队入营都没等来心心念念的投食,不禁有些心灰意冷,垂头丧气地坐回墙角,继续等着。

朱阁原本想等夜色深了再悄悄混进去,后来发现根本用不着,这里并不像普通的马匪山寨,而是沿用了一般小城的管理制度,是允许外人和商队进出的,甚至都不会问你从哪来到哪去,只要给足了银子,就爽快放行。

朱阁来时恰巧也有几名北莽刀客想要入城,他便跟在后边,按人头交了钱,顺利通过。

城内有些简陋,各处基本都是砖石堆砌的矮屋或帐篷,远不能与木子城相比。唯一让朱阁眼前一亮的是城寨中央有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恢弘壮观,气象万千。

之所以说是‘宫殿’,是因为它确实够大够奢华,占地数百米,汉白玉铺设的阶梯步步高升,狰狞威武的石狮立在殿前,屋顶红瓦,青草花木也是一样不少。

殿前有专门的人把守,一般牧民根本无法靠近,要是有不长眼的意外闯入,就会被守门人乱棍驱逐,下手重些,当场打死也不是不可能。

朱阁抬手摸了摸老马的脖颈,凑到耳边小声说道:“看看人家,这才叫享受,哪像咱们兄弟,吃顿饱饭都费事。”

老马打了个响鼻,也不知是不是真听懂了,‘埋怨’地蹭着少年的头,似乎是催促他别墨迹,赶紧找个落脚处吧。

朱阁笑了笑,拍了拍,随即牵起缰绳开始寻找。城内布局有些混乱,没有像样的商铺,街道也是错综复杂。偶尔路过的牛羊朝他叫唤,主人赶紧拉着离开,那警惕的眼神,似乎就怕少年会顺走一样。

城寨虽大,不过光那宫殿就占据了不少地方,朱阁逛了一圈,最终找了一间门面看着不怎么像黑店的餐馆。

金色的黄昏下,店外蹲着几个小乞丐,衣衫褴褛,瘦骨嶙峋,不时探头朝店内望着什么。

朱阁刚靠近,这群小家伙就像蚂蚁见了糖,一拥而上,手举得老高,拼命乞食。

朱阁无奈扯了扯嘴,刚要开口,店内坐镇的男人就先举着烧火棍气冲冲地就走了出来,嘴里骂骂咧咧道:“滚滚滚,挡着我做生意,真他娘的晦气,下次再敢坐这招苍蝇,信不信老子就把你们都宰了喂狗。”

或许是怕挨打,又或许是被汉子的狠话给吓住了,这群小乞丐立马连滚带爬地逃走,可也没走多远,就躲在墙后,悄悄观望,似乎还在等着机会。

朱阁低头看了一眼被小手摸黑的衣裳,无奈笑道:“多谢掌柜的救命之恩。”

胡瑞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沉声说道:“那群小杂碎的身上都带着刀子,你要是继续像刚才那样傻站着不动,只会被当成好欺负的怂货,趁机往你身上扎几个窟窿也不是没有可能。”

朱阁笑容一僵,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好家伙,外侧的衣兜上还真多出了个窟窿,估摸着是以为钱袋在那,下了黑手,结果却扑了个空。

胡瑞浓眉大眼,一脸横肉,面相也是极为凶恶,难怪能震得住场子。甩了甩能敲人,也能做饭的烧火棍,问道:“第一次来,吃饭?”

朱阁点点头。

男人看了一眼少年身后的老马,说道:“要是钱不够,得用你这马抵债?”

朱阁笑着点了点头,将马拴在店前的柱子上,准备入内。

胡瑞见状嗤笑一声道:“还是牵后头吧,不然等你吃完出来,它就未必还活着了。”

朱阁转头望去,墙角那一群小乞儿可个个馋的流口水。又看了看外边,这才发现,城内虽然也有旅行的刀客,不过他们基本都是挎着刀,端着饭食,蹲在外面吃,像朱阁这样要进店的人却少之又少。

一来担心自己的物资会不翼而飞,二来屋子是土房,封闭结实,一旦中了埋伏,根本不好逃离。

这戒备心,说是闯龙潭虎穴也不为过。

胡瑞打开院子的锁,将马牵到后边,喂上清水草料,当然价钱还得另算。

朱阁简单要了些能填饱肚子的吃食,再加一壶酒,这样的消费在城寨内算是比较奢侈的了。

肉很快端了上来,朱阁尝了一口,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估计就是放盐水里煮的,连点油腥都没有。至于酒,那就更糟了,苦涩难明,实难下咽。

朱阁叹息道:“看来你这儿的生意挺难做啊?”

男人听出了这话的调侃之意,也不争辩,爽朗道:“人饿极了什么都吃,还在乎味道?像你们这样自命不凡的刀客,我见多

了。想吃好的,喏,去那神武殿打擂,百阶天梯,看你能爬多高,要是有幸被‘鬼王’看中,入选‘百鬼’之列,何止美酒美食,你想要什么都行。”

显然在男人眼中,少年就是闻风而来的北莽刀客,在别处难有作为,这才来此碰碰运气。

朱阁来了兴趣,趁机套话,打听后才得知,这座城寨名为鬼门关,城主并非什么北莽官吏,而是一名实打实的江湖武夫,名叫赫连武,又自封‘鬼王’。手下马匪众多,千人有余。其中又以‘百鬼’最为厉害,都是练过武的亡命之徒,手段凶狠毒辣,冷血无情。

这里信奉的是强者生存的残酷理念,实力越强,站的越高,就能享受跟好的待遇,所以能吸引各方武者来投,城中马队的战力非比寻常,每次外出狩猎,或吞并其余部落,基本都十拿九稳。

不过这样的管理模式坏处也很明显,所有的资源和好处都贡献给了顶层强者,这样底层的人就会活的极为艰难。尤其是一些本就弱小的部落,掳来后几乎都成了奴隶,干最低贱的活。男人们还有一线希望,通过展示自身实力能有幸加入外出狩猎的队伍,而弱小的女人和孩子,下场可想而知。

朱阁小声问道:“我来时方圆几百里可没什么驿站,这位‘鬼王’占了这么一块儿地界,北莽王庭难道会坐视不管,任由一个武夫壮大势力?”

能独自占据一座城的江湖人,朱阁在南岳只见过小草的爹有这本事,那是因为人家是天下第二的大剑仙,能一剑守城,横扫千军。

这位鬼门关的‘鬼王’难不成也是个仙人境的高手?

事实证明朱阁想多了,从男人口中得知,这位‘鬼王’之所以能在此地呼风唤雨,占山为王,除了手段了得外,还因为他曾是一名一品刀客,虽然不知道后来为什么跌境了,但毕竟也是北莽的顶尖高手,积攒下来的势力和人脉还在,所以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拉拢人数,将一座荒凉古城变成百鬼夜行之地。

朱阁点点头,暗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晚上想找个落脚地,有靠谱的吗?”

胡瑞闻言指尖敲着桌角道:“手头要是宽裕,我这儿能住,一晚五两,有床有热水,晚上还不用担心被人抹脖子。要是没钱,从这往西三百米,是阎婆子的店,她手下有不少姑娘,你挑个丑的,二两就能玩一宿,地方虽然挤还闹人,但也安全,看你愿不愿忍了。”

朱阁掏了二十两出来,放在桌上:“我可能会在这住两天,吃喝也全算在里面。”

男人不留痕迹地将钱收下:“这么爽快的掏钱,要么财大气粗,要么就是甘愿当冤大头,不管哪样,只要不惹事,我都尽量保你一回。”

朱阁笑道:“你这话说得,好像上头有人一样。”

胡瑞嘴角一咧,看向屋外:“算算时辰,也差不多该来了吧。”

朱阁忽然感觉外头一静,时间仿佛是被定格了一样,街边原本喧闹的声音全部消失不见。

只见一名腰悬双刀的白衣少年缓缓走入店内,双眼紧闭,道了声:“酒”。

老板轻车熟路地从柜台下取出自己独家酿制的‘美酒’递到人家手上。

白泽接过酒,没有付钱,转身离去。

这也是这里的规矩,拿钱办事,只要他还一天想喝这里的酒,就没人敢在店里闹事。

朱阁目送对方远去,吐口而出道:“是个狠人啊。”

胡瑞自豪道:“那还用说,鬼王的三大弟子之一,也是三人中最有可能步入一品境的天才刀客,佩刀更是北莽十大名刀中少有的两把,能不厉害吗?”

少年摇摇头说道:“不,我是说你的酒这么难喝,这人居然也要。”

……

胡瑞沉默半晌,没好气道:“见你人生地不熟才好声说话,你要继续这么聊天,价钱我可要涨了。”

朱阁赶紧抱拳拱手,算是赔罪。

“可别,老板是个善人,就别跟我一般计较了。”

男人像是听见什么好笑的笑话,指着自己鼻子道:“善人?说你不会聊还真不会,在这儿当善人的下场只有两个,要么绑了讨要赎金,要了直接横尸街头,这美名还是算了吧。”

男人连连摆手,少年却只是笑而不语。

之所以选这家店,也不全是看门面,还因为那群坐在门外的小乞丐。

正如胆小的兔子不会在老虎的巢穴旁挖窝,尤其是在这人命如草芥的鬼城里。

而是朱阁被那群孩子围上,男人从里面冲出来,看似是暴力驱赶,可实际上却是一棍未落,估计是在里边看到了朱阁的生面孔和腰间上的长刀,怕见血,这才上前阻止。

在这鬼门关,懂规矩的自然不会轻易与人动手,可也不排除一些初来乍到的愣头青,自负有刀在手,无人敢惹。稍有一些怒意,便会拔刀相向。

——————

夜晚,金碧辉煌的大殿之内,灯火通明。十几人齐坐一堂,饮酒作乐,声色犬马,与底下清苦环境好似云泥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