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宇真很早就醒来了,他看了看表,还不到七点。
睡眠不足导致他有点头疼,昨晚他爸把他叫到凯都酒店去吃饭,和一群人应酬到很晚。他喝了点酒,被司机送回来时已经凌晨了,他很快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些年他养成的习惯,无论多晚睡,第二天醒来都不会超过七点。
他从床上爬起来,摸索着下了楼,准备去倒点水喝。
管家老吴看见他,连忙迎上来,“宇真,你要喝水叫我一声就行,用不着自己弄。”
凌宇真朝他笑了笑,“吴叔,这些事我自己做就行了。咱俩都这么熟了,还整这些虚的干嘛?我爸呢?”
老吴是看着凌宇真长大的,算是了解他的性子,虽然是富家子弟,但身上没有一点娇生惯养的坏毛病,品学兼优,绝对是一个值得骄傲的好孩子。
“先生今天去外地了,可能一周之后才回来。”
老吴中规中矩地回答道。
这算是常规操作,凌宇真一点也不意外。他爸很忙,也很少能在家里安静待几天,几乎天天都在外面。
一周之后,半期考试的成绩应该出来了。凌宇真已经能想象他爸对着他的考试成绩说三道四的场景了。
尽管他从小到大几乎都是考第一,但他爸却很少夸他,考完试第一时间总是会让他反思为什么这里扣了几分,那里扣了几分,为什么没得满分。
凌宇真性子温和,也很听话,从来没反抗过他爸。他爸说他考得不够好,他就拼了命地努力学习,他爸不允许他影响学习,他就把所有除了学习以外的事都停了,为的就是能得到他爸的认同。
他爸带他出去应酬什么的,虽然他不怎么喜欢那种场合,但为了能让他爸开心,他每次都会硬着头皮去。
自从妈妈去世过后,他爸就越来越忙,对他也越来越冷淡,除了例行公事般的问候,几乎没有什么别的话可说。
凌宇真记得他妈妈曾经告诉过他,一定要听爸爸的话,特别是在她走了以后。那时的他还小,虽然不太明白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但妈妈的这个叮嘱他却一直记着,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
所以,他一直做着他爸眼里的乖孩子,也从来没想过要反抗什么,尽全力让他爸满意,也尽全力让他去世的妈妈安心。
吃过了早饭,凌宇真先是回房间里写了会儿作业,然后就是背英语,写作文,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他爸的行动力很强,虽然才到华江不久却是已经托人打听好了华江最好的补习班、奥赛培训班,都给他报了名。
这么一来他的周末几乎被填满了,除了周六上午用来写作业以外其他时间都得去上课。这还是陈琛事先跟他爸说过下周会上晚自习的情况下。如果按照东都中学最开始的安排,高一是不上晚自习的,他自己都可以想象他爸会给他报多少门课程。
作业写完后,陈琛从书包里摸出那张被自己揉得很皱的海报,把它展开后放在桌面上,仔细地搜寻着上面的信息。
“希德”乐队,成立3年,成员3人,正在寻找一名新的吉他手。没有多余的信息,海报的右下角写着一串歪歪扭扭的电话号码,一看这海报就是做工粗糙的自制版,属于那种就算看见也不会想去试试的类型。
这个乐队怎么回事……这么没诚意,能招到人吗?
一想到林轶正曾经在希德待过,他其实还挺好奇的,他在希德的时候是怎样的?同样是吉他手,他一定跟自己很不一样吧?至少,他可以自由地弹喜欢的吉他,可以在年少轻狂时做一件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
他重新将那张海报折迭起来,从书架里找了本不常看的书夹在里面,又放了回去。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直接把这张海报扔掉。在林轶正向他发出邀请的时候,他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在吉他方面或许是做得不错的。
他之前不知道,他没被别人夸过这方面的能力。更多的原因在于,他很少接触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也没什么朋友一起讨论。从他第一天接触吉他开始,他就是孤独的。
昨天林轶正的那句“非你不可”对他冲击太大了。他没想过,世界上有一个位置是非自己不可的。
所以,他动摇了。
他很想去看看林轶正以前的乐队是什么样的,乐队里的其他成员是什么样的。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吉他放在希德乐队里是什么样的,是不是真如林轶正所说是非自己不可?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疯了。
他有些颓然地倒在床上,随手捞起床头的耳机塞进耳朵里,快速按下了音乐播放键。随着熟悉的音乐声响起,凌宇真闭上眼睛,仿佛只听得到其中的吉他声。
长期以来的习惯,自动分离伴奏中的吉他声似乎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自然反应。他不知道自己这样没有经过专业学习,仅仅凭耳朵和身体的记忆来听、来学的行为是不是很笨拙,在他看来,他没有别的办法。
即使是这样,林轶
正还是认可自己了。
那个没把全市第一的自己放在眼里的林轶正,却因为自己的这点吉他技术被认可了。不止是被认可,他甚至觉得自己是无可替代的,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加入他曾经的乐队。
而他却没办法接受。
凌宇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他所做的一直是正确的事。不管是满足他爸的期待成为考试第一名,还是因为他爸的执念放弃了喜欢的东西,他都觉得自己是正确的。
他在床上躺了很久,一直到吴叔来叫他吃饭,并准备等会儿送他去上课时,他才从复杂的思绪里回过神来。
吴叔打算开车送凌宇真去培训班上课,他本来是想拒绝的,一直以来他都不太喜欢这种招摇过市的行为,但今天他没什么心情自己走过去,就没推辞。
……
归洛是被电话声吵醒的。
她在迷迷糊糊中看了眼来电提示,是归瑾。
“喂,姑姑。”
她完全不意外归瑾会在周末早晨六点多给她打电话,她估计压根没考虑过她周末想多睡一会儿的事。
“洛洛,我马上飞华江了,大概中午就到了,你等我吃午饭哦。”
“好的。你下午什么时候走?”
归洛记得上次打电话时归瑾说过不会待太久,本能地以为她当天就要走。
归瑾在电话那头兴致很高地答道:“我不急着走,陪你过个周末呗。明晚上的飞机。”
归洛还挺意外的,毕竟这太不像归瑾的风格了。以往她总是很忙,到华江看她也只是一串行程里的一环,从来不会超过一天。这次她要待两天,已经算得上是破天荒了。
“好。我帮你准备床铺。”
归洛很快就接受了这个现实,开始计划她暂住的这一晚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好的!这两天我可得好好带你放松放松。你说你下周就上晚自习了,我就把行程调整了一下,先来你这边。怎么样?是不是很惊喜?”
“嗯。”
归洛其实并没对她的突然到来有什么惊喜的感觉,但还是顺从地点了点头。
“那我先不跟你说了。我登机了。待会儿见。”
归瑾急匆匆地想要挂断电话,却被归洛的一句话阻止了。
“你把航班号发给我,我来接你。”
归洛本来想再睡一会儿,但她一向睡眠浅,被这么一打搅,就再也睡不着了。
她很无奈地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完毕后给自己做了份早饭,接着就是收拾屋子,顺便给另一间卧室的床铺上了新床品。
归瑾要在家里住两天,也不好天天都在外面吃饭,所以归洛决定去买点菜回来。
她进菜市场的时候已经接近九点了,菜市场还是人头攒动。
家附近的这个菜市场她已经来过很多遍了,卖肉卖菜的大叔大妈大多都认识她,很热情地给她拣了些好的装袋,有的还给她附送了几根葱什么的。
归洛虽然话不多,但人文静乖巧,还挺受大叔大妈喜欢的。归洛对他们一一表示了感谢,拎着一大包东西满载而归。
袋子又大又重,归洛提起来有些艰难。她走了段路,觉得自己的手被勒得发青,只能走一会儿歇一会儿。
好不容易快到小区了,她走得也越来越慢,看起来真的是累得不行了。
她伸手抹了抹额角渗出的汗珠,扫视了一眼四周,慢慢挪到街边一个空闲的长椅上,准备休息会儿。
长椅旁边是个小公园,还有些秋千、滑梯之类的设施,有几个小朋友在里面玩得正欢。
归洛向手心里吹了口气,想缓解一下手上又麻又疼的感觉。冷风的降温效果很好,坐了一会儿后,她终于觉得不那么热了。她甩了甩手腕,觉得自己应该可以继续走了。
“你买这么多,吃得完吗?”
一道声音自背后响起,带着些笑意。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气,归洛不回头也知道是林轶正。
她回头,向他笑了笑,答道:“我姑姑要过来。”
“哦。”
林轶正也不知是意外还是遗憾,很自然地在归洛旁边坐了下来,“我还以为你要请谁吃饭。”
归洛知道他就是故意开玩笑,自己的情况他还不清楚么?请谁吃饭?除了他以外她还有可能请谁吃饭?
她也不答他,好奇地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林轶正看着她,“我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