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反思一下,你们真的具备与神明沟通的品德与礼仪吗?对我来说,获取你们的情报,只需要动动手指,没有比这更简单了了。”芙宁娜说完,镜头转向那个在喀万驿的那位可疑的枫丹人。
“呜啊,他好嚣张。”派蒙悄悄的对着旁边的荧说。
荧:“还总是强调自己神明的地位。”
诺艾尔只是静静的盯着芙宁娜,台上的芙宁娜感觉到有目光在盯着她,她便向那边看去。
芙宁娜与诺艾尔对视诺艾尔看到芙宁娜是一个生活500年的人该有的沧桑,而在芙宁娜眼中的她曾诺艾尔的眼中看到,疑惑,不解,和她最不想看到的质疑…
芙宁娜背后出现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虚影代表的是她的心声:“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她不会从我身上看出了什么吧?不行,必须要找个话题糊弄过去。”
【派蒙:原来芙宁娜以前都是这么头脑风暴的呀…】
【芙宁娜:完了…脸快丢干净了。】
【娜维亚:芙宁娜大…小姐这样子也很可爱嘛。】
【麦乐斯:确实】
【西尔福:同意】
【荧:傻傻的也很可爱嘛。】
【芙宁娜:我不傻!】
……
周围的路人看见芙宁娜在上边,也开始议论起这件事情,诺艾尔听着周围的话提取信息只总结出了两点:民众都相信这位是水神和决斗。
芙宁娜听着周围的议论声也大笑了起来,这笑声让诺艾尔想起了一位总是自称本皇女的小姐。
“没错,稍安勿躁。信仰我的子民们做爱和观看者一同高呼。真响亮啊,而我会包容这些惊扰。就当作是奖励好了,正如你们想象的那样,我确实决意要与这位异乡的旅者开展一场史诗般的对决!”芙宁娜十分夸张的说着这些话,观看这些的观众,不由得有些尴尬,尤其是正在吃蛋糕的芙宁娜。
“这…忽然就要开打了吗?这进展也太快了点吧…”派蒙有些慌张,但并不是很怕。
诺艾尔手中召唤出一把血红色的大剑,上边还有丝丝黑气,脸色阴沉的盯着芙宁娜:“待会儿打起来,你们往人少的地方跑…我尽量拖住。”
荧也掏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紫色的太刀:“总得先打一场吧,毕竟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了。”
但就在这时,镜头给芙宁娜双脚一个后退的特写。
【dust:……,这后退是认真的吗?】
【枫丹NPC:嗯…一定是那个名为诺艾尔的小姐杀气太重了,把芙宁娜小姐给吓到了。】
【诺艾尔:诶?那个我居然敢向神明挥剑!】
【荧:难道就只有我注意到那把红色的大剑吗?】
【阿贝多:我也注意到了,不过只有一个镜头我只能观察出他是一个不详的武器。】
【Ulb:嗯……这把剑好像有点眼熟啊,好像见过某位“朋友”用过。】
【dust:好像就是把小刀变成双手剑的。】
【多托雷:有趣,真想研究一下…】
【魈:那黑气…有点像业障…】
……
周围人的目光也看向了荧几人,警备队用的是看犯人的眼神,而群众则是看乐子的眼神。
芙宁娜“…嗯?呃哼!你…你,难道感觉不到恐惧吗?这可是与神的对决。”
“神?又不是没打过。”诺艾尔用看待猎物的眼神看着台上的芙宁娜。
克洛琳德,看着诺艾尔语气严肃:“你们想做什么,旅行者,在民众面前冒犯神明吗?”
“呃……咳咳,嗯,没关系的,克洛琳德,我赞许你的勇气,敢于向神明拔剑的人不多,显然她们是真正的斗士。”
“何止,当时那家伙在一心净土可是差点把雷神给杀了。”语气很小,只有周围的荧和派蒙听得见,而外边直播间的人则是炸开了锅。
【九条裟罗:放肆!这个蒙德人居然敢污蔑我们将军大人!】
【风旋:呦呵?!差点击杀雷神,如果可以的话,我可真想与那位认识认识。】
【影:……】
【真:有实力能击杀影的,除了摩拉克斯还有谁呢……】
【钟离:(喝茶)】
【流云借风真君:帝君岂会做那样的事情。】
而事实则是,雷神一挑三,原本压着对面打结果对面越打战力越强。
“不过很可惜…如今这个时代,人们只会越来越渴望刺激,单纯的武力对决无法满足那些饥渴的灵魂!”
“所以不用打架了是吧?”听此两人也收起了武器饶有兴趣地听着。
“…这么一说也是,只是打一架的话,好像有点没趣。”
“伊黎耶岛那边总有罪犯要求决斗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武力决斗确实有些看腻了。”
诺艾尔单手扶额:“你们拿审判当什么了……本以是审判战,结果是争论赛。”
“看
吧,所以…就让身为正义之神的我,与这位异乡的旅者在法庭上展开对决吧!”
派蒙:“呃,我们这是连错误都没有开始犯就要去法庭了吗?”
“噢噢噢噢!这才对嘛,这才有看头!”
“嗯,毕竟我们封单是主场嘛,不把歌剧院利用起来就可惜了。”
派蒙听着这些疑惑的挠挠头问道:“我们好像没犯什么错吧,怎么就要去法庭了?”
“呵呵,审判你们的理由当然有,而且显而易见吧?”
三人:“显而易见?”
“根据枫丹法律,每月前三天任何人,都不得在封单全区内放飞飞行物,你们已经违反了这条哦。”
三人:???
荧吐槽道:“不是,先不讲派蒙算不算条例中的飞行物,你确定这条例不是你刚加的?”
“哦~!是有这么回事,不愧是芙宁娜大人,对枫丹的立法烂熟于心啊。
荧:“还真有这条法律啊!还有我忍你们这两个捧哏很久了!”
诺艾尔见此把派蒙抱在怀里心里想到:“还好没有开始召唤岩龙炮,不然这项罪名还真成立。”
【荧:我要知道当时有这种情况,我早把烟菲带起来了。】
【烟菲:派蒙是飞着,但它不是飞行物,而是飞行生物,所以这条法律不成立。】
【枫丹NPC:飞行物和飞行生物应该都一样吧,我感觉这条法律成立。】
【烟菲:哦,那按你这种说法,每个月的前三天,你们枫丹难道要把那些已经飞起来的鸟儿抓起来审判吗?】
【枫丹NPC:呃……】
【荧:不愧是烟菲小姐,轻易的解决这项罪责。】
【林尼:哦,原来还可以这么解释了吗?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
【凝光:烟菲小姐是我们璃月的律法咨询师,她以前可是帮我们改了好几版民法典呢。】
【刻晴:对呀,每改一次改法典的人人麻一次。】
……
“没错,假如二位没有异义,我以水神的名义批捕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