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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亮剑

其实这个时间极短,只在瞬息之间,但敌袭的时机恰到好处,眼见破晓已无幸理,他膝下的春意忽然凌空飞起,擦着头皮而过,火燎的高温甚至将他的几缕发梢烤焦。

一声呜咽,一颗死不瞑目的狼头落在了他的眼前,切面焦香扑鼻。

破晓蓦然回首,正看到林清儿俏立在身后的月华里,一身臃肿的棉袍也遮不住她体态的婀娜,春意居然悬在半空,好似刚出火炉的铸铁一般红的发亮,映红了方圆数丈,下方是一个无头狼尸,脖子上还有另一个流血的切口。

原来是破晓一刀没杀死的那头狼,被同伴丢下,重伤难活,对仇敌破晓发出垂死一击,差点就得手,可惜被林清儿出手斩落。

破晓没有死里逃生的庆幸和后怕,而是盯着跟在自己手中判若两刀的春意,心中惊羡:这就是炼气九层的修为?

林清儿手指一弹,春意插回原处,恢复原样,淡淡道:“阿弟,战场凶险,无论是人是兽,皆不可轻敌。”

一轮大大的明月挂在夜幕中,银色的月光倾泻到黑色的大地上,像潮水似的,覆盖每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突然,一只银灰色的爪子从一个角落探了出来,想要抓住什么似地越伸越高,慢慢地露出同样银灰色的前肢、头颅乃至整个身躯,仿佛一个来自地底深处的幽魂,从大地上钻了起来。它抖抖身上的灰土,昂起脖子,对着天上的圆月,发出凄厉的长啸:“嗷呜——”

破晓在打坐中激灵了一下,左右环顾,好像被什么人惦记一般。

月光从屋顶的破洞洒下,这是一座荒废的驿站,聊以避风挡沙。

不远处的林清儿靠在墙角,头埋在两腿间,睡得正香,也不知真睡假睡。

反正她很少打坐,当破晓调息的时候,她就随意而睡,睡姿随意,毫无花魁娘子的情致,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她。

这已是离开鬼市的第五夜了,破晓都不知到了什么地界,总之很远很荒芜。

两人不分日夜地奔跑,向西而去,按马儿日行八百里算,怎么也下去三四千里了,依旧是大地干涸,荒凉依旧,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

当然也有一些人烟之地和大城,两人都绕了过去,免生是非,尤其是大城,皆有三十里内的格杀令。

其间遇到了十几次尸魃和兽魃,都是小股单只,被破晓轻易地解决了,倒有一半功劳是春意的,它的日芒无坚不摧,配合破晓先天本能的速度,他估计,若是自己在江湖上混,这天下,自己可以横着走。

少年的江湖梦就这么变成了现实,可惜陪伴他的侠侣却非自己所想的那个少女,这便是人生的不如意之处吧。

林清儿一直没动用引魃药,没地儿用,似乎也没到地儿。

破晓一直没有受伤,药行首的特制祛血散自然也没用过,可舍不得浪费了,跟引魃药一混,可是削减修仙者法力的宝贝,比江湖上的蒙汗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外,他跟小娘皮相处越久,就越难下决心杀她。

所谓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好在药行首事先警告,这些都是斩情诀的先决条件,提醒破晓不要陷进去。

破晓心中只有无邪,药行首警告实属多余。

他之所以越难下手,是因为跟林清儿“阿姐”、“阿弟”地叫着,有时候真把她当成姐姐一般。

“阿姐,小弟调息已毕。”破晓站起来,随着说话,哈出了一团白雾,夜间的气温极低。

“哦,那便上路吧。”林清儿伸个大大的懒腰,站了起来,又是习惯性地眯眼四顾,给破晓指了一个方向。

两人又变成了夜色中的两个精灵,开始长途奔跑。

拂晓时分,周围的景色随着晨光渐渐显露,竟是一片戈壁。

林清儿忽然驻足,从面巾下发出清晰的鼻子抽吸声,看看天:“阿弟,要下雪了。”

“下雪?”破晓错愕地抬起头,仿佛为了印证林清儿的判断,一丝凉凉的絮状物落在了他的脸上,真的下雪了,夏季两场毒雪的可怕记忆顿被唤醒,一边手忙脚乱地举起褡裢挡雪,一边慌里慌张地问,“可带了解雪毒的药?”

“这雪没毒的。”林清儿说着摘下面巾,露出白皙赛雪的嫩脸儿,仰头伸臂,如同青涩动人的少女,迎接着大自然的久违馈赠。

“是吗?”破晓转惊为喜,也有样学样地除下面巾,还张开嘴巴,生平第一次品尝雪的味道,甘甜冰凉,润喉无声,心中一时想到了鬼市,那里也下雪了吗?

白绒绒的雪花从天而降,越下越大,越下越密,很快铺满了大地,原本黄褐色的戈壁变成了白茫茫一片,银装素裹。

大雪纷飞,远远地走来两个白色人影,一前一后,高一脚低一脚,雪已没膝,跑不起来了。

“阿姐,旱灾是不是结束了?”

“阿弟想多了,此处靠近昆仑,自然有雪。”

昆仑?破晓没想到这一趟远途,居然接近了极西之地,民间传言:昆仑倚西极,黄河走其底。

“止步!”林清儿忽然停了下来,手一晃,居然多了一柄明晃晃的长剑。

破晓心头一警,这是他第一次见林清儿亮剑,又想起了她另一个身份——剑宗大师姐。

他的反应极快,同时拔出了腰间的春意,大半天没有打坐调息,自然没有灵气注入。

林清儿没有说话,挺剑向下一挑,只听“喀嚓”一声,一物带着碎雪迸了出来,竟是一个粗大的铁质捕兽夹子,被挑落远方。

破晓看到那紧密咬合的锋利夹子口,小腿不由抽了一下,要是自己踩上去,腿岂不是断了?

既然有捕兽夹子,说明附近有人。

“阿姐,容我调息一二。”破晓想的是行气之后,释放内外交感,以天眼探路,虽然来回折腾,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安全至上。

“不用麻烦,踩着我的脚印走。”林清儿脆声道,手中剑已然消失,破晓楞没看出剑藏在她身上何处。

她是炼气九层,丹田存有法力,天眼的时间和范围自非破晓可比。

半个时辰之后,雪势稍缓,两人“吱呀、吱呀”地踩着厚厚的积雪,来到一个挂满雪楞的大牌坊前。

牌坊后有屋檐隐隐,缕缕炊烟,显然有人。

破晓抬头看着牌坊上的三个古朴大字——“龙门镇”,迟疑道:“要进镇吗?”

不知何故,一路避开人烟之地的林清儿干脆地说:“进镇!”

这是一个小镇,比繁华的鬼市差远了,大多是低矮的茅屋,参差排在一条大街的两边,由于蒙上了一层雪装,倒显得相当整洁。

可能因为下雪的缘故,街上清清静静,看不到一个人影。

进了龙门镇,破晓自然就走在了前面,一手按刀,一面警惕地观察两边,镇里不用担心捕兽夹子了,尤其在地面被积雪覆盖的情况下。

经过一间茅屋的时候,破晓从半掩的纸窗里,看到几道惊疑和排斥的目光。

“生人勿近”,在灾荒之年,不仅适用于个体,也适用于群体。

像鬼市那般接纳流民的,只是极少数。

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喧哗,身后传来林清儿急切的声音:“阿弟,走快点。”

破晓不明所以,不过还是加快了步伐,很快看到了一堆人围在路边,那是一幢大房子,上面打着食幌,自是一家食铺,无论大小村镇,皆有店铺。

人群中传出一个妇人的哭喊声:“天地良心!俺家妮子真没有偷吃呀……”

破晓和林清儿停在了人群外围,但见众人皆穿皮袄,充满塞外风情,他俩皆有七尺高,却显矮小,看不见里面的情形,不过闻到一股熟肉的香味。

林清儿轻轻一抬手,人群仿佛被看不见的手分开一般,露出一条缝隙,却浑然不觉,刚好够破晓看清里面。

只见一张堆满腱子肉的肉案旁,清扫过雪的地面上,跪着一对母女,皆穿得破破烂烂,蓬头垢面,一看是逃荒的,正对着一个光着膀子、毫不畏寒的大汉苦苦哀求:“大爷,你一定看错了,俺家妮子虽然小,但绝不会偷吃别人的东西。”

那大汉头顶扎着一个小辫,满脸络腮胡,阔鼻大眼,体格强健,相当彪悍,手拿一柄剔骨刀,往案上一插:“上好的熟牛肉刚切好就少了一块,你家女儿就在旁边,不是她偷吃的还能是谁?”

妇人兀自分辩:“真不是她,俺打小教她,再穷也不能去偷。”

大汉冷笑:“嘿嘿,人穷志短,看你们面黄肌瘦的样子,从关内逃荒来的吧,饿极了自然会偷。”

妇人忽然自怀里掏出几个铜板:“俺们有钱,可以买吃的,绝不会偷。”

“几文钱连个馕都买不到,再说哪有肉香?”大汉说着一脚踢在妇人的手上,几个铜板滚落在地,消失在人群中。

“俺的钱!俺的钱……”妇人连滚带爬地去拣,但围观的人群却一动不动,而且无人出声,甚是冷漠。

破晓看得清楚,其中一个铜板落在一人的脚下,那人不动声色地用脚踩住,压根没有物归原主的意思,其他铜板想是同样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