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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章 今天也有含量超多...

爬上提姆哥哥说的蝙蝠侠专属哥谭夜景最佳观景点,我没来得及欣赏这座城市,注意就被别的事情吸引走了。

我骑在一座很像狮子的雕像的脖子上,提姆哥哥轻盈落下,站上滴水兽的身体,我俩的披风仍打着结,还好都够长,这样也不会觉得不方便。

我试探着往前倾了倾,左右挪一挪,滴水兽雕像纹丝不动,让我不禁发出感叹:

“哥谭的雕像质量真好啊。”

雕像镶嵌在塔楼的外围,据说一圈有十二个,但蝙蝠侠几乎每次就挑那一个来蹲,那算上战衣300多磅的重量日复一日落上来,滴水兽依然坚强。

我的脑中情不自禁浮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面:大胖黑猫缩起爪爪蹲纸箱.jpg、大胖黑猫脚踏花瓶纵身而跃.jpg、肥猫压破纸箱被迫天降正义.jpg……

此处的肥猫可以自行带入迦勒底里的任何一个蝙蝠侠,提姆哥哥除外,因为他现在太纤细了,想象不出来。

我回头拽拽披风,等提姆哥哥弯下腰,立刻跟他分享我生动形象的脑内画面,顺便跟他嘀嘀咕咕,能不能偷偷卸一个纸箱啊不雕像带回去,给无聊的蝙蝠侠们没事蹲一蹲。

提姆哥哥:“噗嗤。”

我为了防止某些一定在偷听的人听见,故意说的很小声,提姆哥哥就要跟我反着来,加大音量,生怕某些人听不见:“宝具里的东西带不回去,以后可以给他们卸一个真的。”

“某些人”就算听到了也得装自己不在,所以四周鸦雀无声。

我拍手:“好啊好啊,再多卸一个。”

“嗯?”

我手一挥,自己的蝙蝠自己宠:“我觉得提姆哥哥你也挺喜欢的,他们三个人蹲一个,你单独!”

提姆哥哥:“……”

“好好坐,不要翻来动去。”

他这样转移话题真的很生硬,我不揭穿他,乖乖坐好,谁叫我这个罗宾最最善解人意呢。

提姆哥哥带我到这儿来,意图肯定不是让我们也蹲蹲纸箱,我明白,他想让我借这个机会,看一看没被毁灭时的哥谭。

我放眼望去:嗯……蝙蝠侠喜欢蹲在这里是合理的,高处的视野确实很好。

城区仿佛被分成泾渭分明的两半,一半黑暗无光,一半灯火阑珊。什么地方突然灯光熄灭,什么地方有突兀的火光亮起,在这儿一览无余。

眼中所见的还不是真正的哥谭,韦恩先生的宝具只算是搬来了“哥谭”的概念,长在里面日常张牙舞爪的特产们属于附送。

蝙蝠侠心疼无辜的哥谭市民,不想把他们带过来继续被祸害,所以城里没有其他人。

夜风穿过空旷的街道,月光来到一个个无人但亮了灯的房间,有种无声的孤寂,却又给我一种这座城市实际上活着的感觉。

现在的我对一座城市的评价,一般先看有没有好吃的特产,再看有没有很高的大楼,特产我要带回家,大楼我要挑三拣四地反复巡视,储备经验,方便以后超越。

哥谭特产不能吃,有韦恩塔这样的高楼,但又没我想要的那么高,如果是正常情况,我对它的兴趣的确不大——可我的家人们生在这里,还非常爱它。

我爱屋及乌,当场宣布以后我也是半个哥谭人了。

完全代入喜欢它的人的视角,我认真看了一会儿,理所当然地说着自己的想法:“蝙蝠侠一定很享受。”

说完,我点点头,骄傲地确定自己没感觉错:“你们喜欢看它一点一点全部亮起来对不对?会很有成就感。我也喜欢,太暗了不好,如果我有钱,我就把所有黑乎乎的地方全装上灯!”

光装上灯还不够,我挑剔的目光努力往更远处看,发现在大片亮灯建筑背后,似乎还藏了更多凹凸不平的矮楼。它们在高楼大厦的遮掩下,就像是一条条无关紧要的污水沟,更容易被忽略。

不行,污水沟太脏了,下雨后脏水全会漫出来,必须填平!后面的房子要高!全都给我高!

只看了几眼的我都成了这样,天天看的蝙蝠侠们的强迫症肯定比我严重,所以,等他辛辛苦苦打扫完卫生,填完水沟,再来高高的滴水兽上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心情自然会十分舒畅。

我的刨滴水兽计划更坚定了,迦勒底可以没有哥谭,但不能没有极具纪念价值的脚垫,之后要在特异点刨两个、不,四个回来!

“是啊。”提姆哥哥轻声,“看惯了它现在的样子,就不愿让它再回到没有光的时候。”

“唉,唉,唉。”

三声叹息引起提姆哥哥的注意,他问我怎么了,我无比沉痛:“还是得有钱才行啊,没钱买不起灯,雇不起人,这么多灯总不能让我们几个人自己装吧?”

别的不说,他们乐意自己一盏盏去装,我不乐意啊,把我家腰疼脖子酸的中老年人累坏了怎么办?布鲁斯和小布鲁西还年轻,不能劳累,只有韦恩先生年龄合适、精力充沛——

算了,他一个人更要累死,我还是赚钱吧,靠金钱帮

他们实现六座起步哥谭照明计划——等等,居然这么多?!

嗯唔额,我好像也是个孩子,今年才五岁呢……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不劳而获呢……

我抱住脑袋疯狂思考,表情痛苦抑郁,提姆哥哥看不下去了,解开我俩的披风,把我提起来,放到滴水兽的脑门上。

他还是就在我身后,单手按住我的肩膀,轻松把我固定稳当。有他在,我根本不怕在几近悬空的高处被风吹得歪倒。

“那儿是韦恩庄园的方向。”提姆哥哥用空出的手给我指,“韦恩没把庄园具象出来,这次去不了,但你可以先记下回家的路。”

迦勒底是我家,韦恩庄园也是我家,没有问题。

虽然这不代表每个世界的韦恩庄园都是我家,但我想,区别似乎也不大,我打着蝙蝠侠的女儿、蝙蝠侠的罗宾、蝙蝠侠的家人、哥谭照明计划主策划人等等招牌上门,找还没有变成蝙蝠侠的平行世界布鲁斯求赞助,他们总不会小气不肯吧?

不愧是我,问题迎刃而解!

提姆哥哥让我把钩抓枪拿出来,我在来的路上练习了许多次,这时候可以进入实战模拟了。

他给我指好瞄准的定位,接着特别强调,我们现在的高度太高了,得先跳下去,然后瞅准时机,发射钩爪,把自己荡到对面的楼顶,这个过程存在危险性,但却是罗宾的必修课。

一边说着,他隐晦地观察我怕不怕。

我的回答是一个灿烂的笑,再加一个现在就往往下跳。

“我都从天上掉下去多少次啦——”

当高空坠物的经验丰富,钩抓枪要怎么用早就学会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视角翻转九十度,身后的披风在一瞬间被拉扯得笔直,随即剧烈地摇摆。变得刮人的空气萦绕在我抬起的手臂周围,仿佛将我的身体也托起。

我以为自己真的变成了一只红色的小鸟,正处于张开翅膀学会飞翔的前夕。

雏鸟被推离巢穴,学不会飞就会跌得粉身碎骨,我可没有那么笨。

我早早地盯住了离我最近的那栋楼,保持平衡、举枪射击,整个过程格外流畅,情绪除了时刻保持的兴奋,甚至没有多少起伏。

钩爪带来的巨大拉力抵达时,我偏头,毫不意外地望见了降落在我后方的另一只红小鸟。

他卡好了时机,只比我晚一步,此时刚做完与我同出一辙的发射动作。

黑色长披风抛出饱满的弧线,高高越过少年的头顶,他嘴角微勾,制服包裹下肌肉紧绷鼓胀的左臂前伸,仿佛成鸟早已丰满的羽翼。

“我——”

这句话没说得完,但他完全能够意会。

我从韦恩塔的半腰飞到对面楼顶,轻松越过数十米,先丢给提姆哥哥一声得意的宣言:我在前面等你!

至于他实际上下一秒就到了——没关系!快一秒也是快,我已经能独立飞高高了,绝对没给迦勒底的爸爸丢脸。

“b。”

“嗯嗯?爸爸在看?”

我立即东张西望,没看到光屏,倒是被提姆哥哥轻轻敲了一记脑袋:“一开始就告诉过你了,靠自己观察,不要分神。”

我恍然,原来他在诈我,蝙蝠侠居然还能出这招!

他:“知道韦恩庄园在哪儿吗?”

我耿直:“不知道啊。”他又没说。

“那你跑这么快?”他象征性地训了我一句。

确定我当空中飞人没问题之后,就轮到他先在前面飞了。

我不得不承认,专业的罗宾就是不一样。

同样不走寻常路,能踩屋顶绝不下去,红罗宾就能在各种难度的落脚处上如履平地。

他带着我往韦恩庄园的方向荡,期间正式的罗宾训练上线,不管荡到哪儿,他都因地施教,教我应该怎么找路,如果追踪敌人或者被敌人追逐,又应该如何应对。

路过了什么重要地标,他也叫我顺便记下位置,我记得很轻松,某种程度上,第一次训练就跟哥谭市深夜游没多大区别。

“那边是银行。”

“嗯。”

“前面是韦恩集团大楼!”

“嗯。”

“剧院……警察局……哇哦,还有一个刚才没看见过的特色建筑!”

“那是毒藤女的藤蔓,不定期会从地下钻出来,下一个。”

“哦……那条街竟然全被冻起来了哎,街头行为艺术?”

“是急冻人跑出来了,尼德霍格应该经过了这边,不用管。”

“有泥巴人在打滚!”

“叫他泥脸。队长他们在顺路收拾他,我们不用关心,下一个。”

我叹为观止,哥谭的特产真是丰富多样啊,全摆街上一定很壮观吧。

就是辛苦史蒂夫哥哥他们了。

我俩在边上悠闲地训练,他们追着龙上下飞舞,不知道已经绕了几圈。

关键还不是龙,那头龙看上去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