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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越王

城隍庙应该位于府山山脚,越王台下吧应该是今年刚刚兴起,也难他以前从来都没听说过。不过他还记得前两年曾经去过一次府山,山脚下好像是在大兴土木,看来那个时候已经在动手了。

他们越州城近几年来一直在大力发展古城旅游经济,仓桥府山一片,书圣故里,即使远在城市角落的诸葛仙山改造,也都是乘了这股浪潮的东风。

仓桥直街向来都很热闹,府山街却随着老城区的没落逐渐失去了往日的喧嚣,不过街道尾端连接着仓桥直街,往内又都是清民时期的古建筑,连接着府山,所以一直来也还算热闹。不过随着城隍庙会的兴起,府横街也恢复了一些往年的喧闹。

越往里走,越是人头涌动,到了直街口,人都要挤不进去了。

“老爸,人好多啊!要不我们不进去了。”许月并不喜欢这种人挤人的环境,赶城隍庙会只是一时兴起,被这摩肩接踵的景象一吓,就失去了兴致,转头就想回去了。

“月宝!”“月宝!”

“呀,颖宝!哇啦啦!你们怎么也来了?”

父女俩刚转身,还没走两步,迎面就碰上了两个女孩,是许月的同班同学。关系看上去还不错,一见面就拉起了手,蹦蹦跳跳了起来。

“这位是你哥?”“没听说过你有哥哥呀!”

“我哩个豆,这是我老爸!”许月叫嚷道。

“晕死,叔叔好!”“叔叔好!叔叔看上去好帅好年轻啊,就二十来岁的样子,我们一开始还以为您是许月的哥哥呢。你们长得真很像!”

“哈哈!多谢夸奖了。”每个人都喜欢听别人的赞美,特别是在年龄方面,男女都差不多。

许志鹏自修道以来,随着修为的日渐提升,容貌方面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变得更为柔和英俊,只是粗枝大叶的他没有发现而已。

他这个人心态原本就比较好,人向来就比同龄人看上去年轻一些,所以早就习惯了,没有关注过这方面的问题。如今被这两个小女孩一说,他也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这张脸欺骗性太大了,怪不得李小白会看上他,或许就是他这张脸惹的祸了。

三个女孩一台戏,许月又一次升起了进城隍庙的兴致,也不同许志鹏商量,就随着这两名女同学挤进去了。许志鹏只好跟在了她们身后,不去打扰她们都谈性。

小女孩们叽叽喳喳的,谈天说地,天南海北,帅哥靓女,仿佛有谈不完的故事,嗑不完的话题。还有很多听不懂的梗,许志鹏也不好去询问其中的含义,让他直叹自己或许已经是老了,代沟深嵌。

挤到了最里面,来到了府山山脚下,见到的也只是越王庙,并没有城隍庙的踪影。问了人才知道,只有城隍庙会,哪里来的城隍庙。

闹了个大乌龙了!

“我哩个豆!竟然上当了!”小女孩们都叫嚷了起来。

“给不了他大指,也不给他小指,就给他个中指吧!”许月更是撂下了痞话,幸好没有伸出手指去,就被许志鹏呵斥了。

“不许胡言!”越王庙虽然不是城隍庙,但胜似城隍庙。越之命名也自越王而来,几千年了,自有其神性。

这相当于是在古寺里面当着和尚骂秃驴有什么两样。这不,来了!

“小神文种见过混云真人!我王得闻真人来访,欣喜万分,特令小神前来相邀,还望真人能屈驾一游越王阁。”来神竟然是那位文种文丞相。不过也不奇怪,文种墓本来就在这座府山上,为故主效力也是说得过去了。

许志鹏对他行了个稽首,就对他女儿交代了两句,就随文种上山了。有同学陪着,他也放心。

越王殿也是在半山腰,府山本就不高,不几步就到了。

“请!”文种一个侧身相邀。

“请!”混云也不客气,率先走进了大殿。景色转换,来到了一处神境。

神境的背景也是这座府山,只是比外界的那座府山高大了不少。山脚下有三千的越兵,正在操练兵阵,他所处的地方好像是越王台,曾经越王点兵遣将的地方。

“混云真人,越王已经在大殿等您了,请吧!”文种在此相请,这次混云只是含笑点头,走了过去。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贫道混云见过越王!”混云躬身行了个道稽。对于这位越王,身为一名越州人,他从小就抱着一种崇敬之意。虽然后世之人对其也有种种的偏见,但毕竟也只是小类,瑕不掩瑜。

“不知越王召贫道前来是为何事?”

“哈哈,前些天就听一位友人谈起过真人了。恰好今日见真人来访,孤就让子禽出来相邀了,并没有什么事。喝杯酒,交个朋友,咱们同为这越州子弟,总有守望相助的时刻。你说是不是!”越王并没有高坐王座,而是站在了门口,等待混云的到来。

“越王客气了,晚辈可不敢妄称真人,您唤我一声混云即可。”混云与他见了个礼,就连忙推却真人的称号。所谓真人,即是修真得道之人,自古以来,不入筑基都不敢妄称得道,所以,真人一词往往都是对筑基以上的修道之人的尊称。在外人面前,得个真人的称呼还没什么,但在这位存在了几千年的老古董面前,他可不敢枉自称大,免得贻笑大方了。

“哈哈哈~”越王一阵大笑。“混云真人实在是太谦逊了。孤结交过不少的修道之士,不过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拥有真人如此修为的人。真人一词不用在你身上,难道还能用在他们身上吗。混云道友用不着客气!”

混云皱了皱眉。正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位越王殿下如此的客气,应该不会仅仅只是召他来见上一面,喝杯水酒吧。

大殿内酒席已经摆好,是古制。越王坐在了中央的案桌上,文种在右,混云则跪坐与左侧。

“这是孤存放了千年的龙山酒,真人不妨尝试尝试,看口味怎么样!”越王自己倒了一杯酒,就举杯示意。

混云并不是好酒之人,前两天又喝醉过一次,所以对酒并不是太喜欢,只是越王相邀,他也不能失了礼数。所以也就自倒了半杯,举杯表示了感谢。

“好酒!”

酒味香醇软糯,虽然混云并不好酒,但也品出了这是壶好黄酒。如果真如越王所言,这黄酒已经存放了千年,那真的可谓是一件国宝了。让他这个不懂酒的人就这么浪费了,也算是明珠暗投。

“道友如果喜欢,回去之时我让子禽送几坛与你。孤虽然穷困,但几坛黄酒还是送的出手的。”越王笑道。

“这是来了吗?”混云暗道。他也没有拂了越王的好意,直起身来,向着越王表达了感谢。正如越王所言,几坛千年黄酒,对他这位存在了千年的王者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他要是不收下,反而显得自己太矫情了。

他重新给自己倒上了一杯,举杯邀饮。“晚辈借花献佛,多谢越王的美意了。”

“哈哈哈,道长是个爽快之人,孤就喜欢与你这样的人相交。请!”

三人觥筹交错,酒过三巡之后,越王放下了酒盏。深深的叹了口气。“唉~”

“大王这是何意!何故如此叹气?”混云明知故问,他知道既然自己来到了这里,就已经着了越王的道了。躲不过,索性就光棍一点,认下就是了,这样也显得自己大方一点。只要这位越王殿下的要求不离谱点,他也愿意为其效劳。越王即城隍,不管怎么说,他自认也算是他治下的子民,祖祖辈辈都受过其恩泽,不敢或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