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刚才来叶家的是嫁到隔壁村的安婶儿。
要说这位可有着与她名字,截然不符的不安分!
这女人今天是来娘家走亲戚的,临回去时忽然转弯到了叶家,在见到叶母之后,张口就是要给叶二提亲。
叶母以儿子还在上学为理由婉拒,结果那安婶就阴阳怪气地说道:
“上大学?别逗啦!现在的推荐名额那么少,绝大多数还不是得回家来种田!我男人家的那个侄女,今年18,貌美如花,配你们家老二绰绰有余了。”
闻言,叶母强压住心头的不适,再次拒绝。
没想到安婶儿的话锋一转:“那就你们家老三吧,他也不小了。”
叶母?!
当我们家儿子是大白菜,由着你这样挑来挑去啊!
叶母只能下逐客令,没想到那安婶儿一口一个:“你们家现在发达了,连让人来做客都不行了是吧?”
“有点钱就瞧不起乡下的姑娘了是吧?老娘倒是要看看,你们最终是不是能找一个天仙。”
叶母直接说:“你说啥就是啥吧,我家就是不欢迎你这样的人!好走不送!”
给家里人讲完这些,叶母还不忘加上一句:“不发威,真当我是病猫呢?”
她只是不想惹事,并不意味着怕事!
叶晓娇听完麻溜给亲娘竖了个大拇指。
人的善良要带点锋芒,不然总有人想在你头上拉屎。
叶母得到女儿的赞扬,瞬间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叶母也明白,对方这是看叶家如今蒸蒸日上,才起了这种心思呢。
你若好好说话倒也还好,非要那样恶心人。
“好了,不想这些糟心的事了,来,看我今天带回来了什么?”
叶阔天不动声色地哄妻子,就将从外面提回来的布兜里面,拿出来了一只烧鸡。
没错,真的是烧鸡。
用那种油布纸包裹着,纸张底部还被浸透了一小片的油渍,却也将阵阵香气溢了出来。
尤其等布兜被打开之后,那股香气就更加的霸道了。
叶晓娇如小狗儿般,凑过去用鼻子使劲嗅了嗅,难怪从爹爹进门那刻起,她就觉得好香。
以为是错觉呢。
“快去洗手,叫上你大嫂他们,让大家都尝尝鲜。”
叶阔天笑呵呵的说道。
叶母赶紧忙碌起来,简单炒了两个菜,又弄了个疙瘩青菜汤。
天冷,总让人想喝点暖和的。
只是,叶晓娇的心里却并没有表面上的那样淡然。
前世活了那么多年,她对安婶儿也算是有所了解了,那就是个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主儿。
上辈子安婶儿也来过叶家,只不过时间要比现在晚,当然也是被拒绝了。
很快叶家出事,那女人很是幸灾乐祸,居然还说什么:“这是怨没答应让我外侄女嫁过来呀!否则哪里会有这样的大灾~”
当时落井下石的人并不在少数,这样的风凉话更是不少。
人性总之这样,你站在高位时,周围全是好人。
当你从山岗上摔下时,真正肯扶你起来的没几个,冷嘲热讽或者冷眼旁观的倒是一大堆。
叶晓娇记得,这安婶儿后来又把她侄女嫁到了县城,听说是嫁给了一个吃公粮的二婚男,搅得人家宅不宁,最后被退回来了。
名声臭了,后来十里八村也没有人敢接手了。
等吃饭的时候,全家人看到这“金灿灿”的烧鸡,都不由咽了咽口水,却都很默契地多给叶晓娇、大嫂和小侄子们吃。
叶晓娇见状不免暗暗心酸,日子是好过了一些,但说到底还是穷啊!
关于安婶的事,叶晓娇还不忘提醒家里人,不管怎样还是要让两位哥哥小心点,别让人给“赖”上了。
坏人的脑回路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叶三哼声道:“放心,谁都别想挨老子。”
叶晓娇:“……”
叶阔天伸手去拿馒头的时候,顺手一个蒲扇般的大巴掌甩过去:“你是谁的老子?”
叶三像是被如来佛按住了的孙猴子,瞬间就停止了傲娇的蹦跶,缩了缩脑袋,赶紧说道:“您,您才是老子…”
“哼。”
众人:“……忍笑真的好难啊!”
叶晓娇口中啜着香喷喷的骨油,思绪却已经飞出去了老远。
也不知道二哥那边跟那个姑娘怎样了?
之前他每次都是匆匆而来又去,叶晓娇也比较忙,倒是忘了暗搓搓打听一下了。
等下次吧!
一定要时刻关注进度,免得耽误了二哥的终身幸福。
哎,这个家没我可怎么办!
黎明,早早起床。
叶母已经做好了热汤面,还蒸了肉包子,特意吩咐方子淮也一起过来吃。
腾腾的热气缭绕,顺着门窗缝隙而出,与外面那些冰凉的晨雾汇聚在了一起。
几人吃饱喝足,就直奔着县城而去了。
然后继续乘坐汽车,直奔省城而去。
好在这次路上没有一切格外的顺利,冬日的田野目之所及处处透着萧条,却莫名有一种沧桑颓寂的美。
这种感觉直到进入省城后,也逐渐消失。
人仿佛比上次更多了一些,阵阵的喧闹嬉笑声不绝于耳。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
几人已经完全没了,上次来时的些许局促与慌乱,而是熟门熟路地直奔招待所,然后是国营饭店。
等点完菜,叶晓娇照旧要两瓶茅台。
上次的带回去之后,老爹很高兴,却没舍得喝。
说是等房子盖好宴请宾客时拿出来一瓶,剩下的则全部存起来,等女儿结婚的时候再喝。
“再多来几瓶吧。”
方子淮想了想对服务员说道。
虽说并不知道,叶晓娇为什么如此喜欢这酒。
但既然她开心,那他就给买!
叶晓娇还以为是方子淮要回去送给他爷爷,也就没当回事。
却不知,等到了结婚那天的那晚,他亲自带着她来到了储藏室,打开门就让人看到了一库房般的茅台!
此乃后话…
眼下,休息完毕后,翌日叶晓娇几人就去见了曹三。
远远就看到了那男人的身影。
没办法。
那货穿着一件在这年头十分显眼的皮夹克,梳着苍蝇上去都打滑的大背头,就算站在一百个人里面,也能被一眼瞧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