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自西南向东北而去,有一水,曰白狼。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十几个鼻涕泡孩子端坐在书桌前,跟着一个白须老人一起诵读。
终于到了课间休息时分,几个年长的孩子一溜烟儿跑到屋外,疯闹起来,有的在活泥巴,有的在掰树枝,不一会儿,漫天的泥水洒落下来,早上刚穿上的干净衣服,瞬间变得脏兮兮。
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蹲在石头旁,使劲儿憋屎,被一个年长的孩子看到。
“五弟,今日不用暗器,你还是憋回去吧。”
孩子瞧了瞧自己的亲哥,一时有些发呆,看得门口排成一排的鼻涕泡哈哈大笑。
这时,一个年长的孩子大声喊道。
“老四,咱俩光明正大打一场,谁输了,谁就当马被对方骑。”
老四耍了耍手中的长棍,这可是一代一代留下来的大杀器,比那些树枝枯木强了不知多少倍,然后,正气凛然地说道。
“来吧。”
流水不息,时光飞逝,转眼间十年过去了,年节刚过,白狼水上一层厚厚的冰冻,漫天雪花纷纷撒撒,一支送亲的队伍沿着白狼水一侧的官道向西南而去,马速平常,队伍中的人身穿裘皮,头戴皮帽,背硬弓,配战刀,新娘子同样的装扮,不坐花轿,也没有红盖头。
午时,众人在一处简陋的驿站停脚歇息,燃起篝火,仔细洗刷了马鼻,喂了草料和水,支起两口铁锅,倒上一些干肉粒,水,再撒上盐巴,锅内壁上贴满饼子,不一会儿,肉汤滚沸,饼子也温得差不多了。
一行二十三人,迎亲的一队,送亲的一队,新娘子以及两个同龄弟弟,慕容燕,慕容墩,慕容白。
一人两个饼子一大碗肉汤,在冰天雪地里,边吃边说一些江湖传闻,算是给这趟行程添点乐子,可是自从三十年前天下大乱以来,江湖就像一潭死水一样,偶尔冒出几朵水花,却掀不起什么大浪,值得人们津津乐道的恐怕还是百年前的那座大江湖,北冢虎,西卧龙,南凤雏,东幼麟,不过近甲子时间,江湖上还算是出了几位能打的拳法宗师,素有拳开三山的美誉,至于剑法,刀法,枪法,却像那冬日里的蛇虫一样,尽数蛰伏。
身宽体胖最爱热闹的慕容墩率先开口,大大咧咧说道。
“论百年前天下第一,当属大剑仙卧龙...”
只是不等胖子说完,便被新娘子慕容燕一声呵斥打断。
“闭嘴。”
吓得胖子急忙闭嘴噤声,不停地朝小白使眼色。
读书的时候,三人是个小团队,燕子坐镇中军指挥全局,小白狗头军师出谋划策,胖子一马当先冲锋陷阵,自从四哥走了之后,他们三人一起智斗其他年长的孩子,后来,年长的孩子都走了,就只剩下他们三个,再后来,他们三个也走了,书屋再也没有来新人,也就没有了读书声和打闹声。
等所有人轮流吃喝休息之后,马队再次启程。
第三日,马队进入鲜卑段氏鲜卑宇文两部边境,这条边境线绵延数百里,横贯东西,连接鲜卑拓跋鲜卑慕容,北边是鲜卑宇文,南边是鲜卑段氏。
一路相安无事。
第五日,马队进入鲜卑拓跋领地,眼前,一望无际的草原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山河一色,洁白无瑕,再行三日,众人远远地看到前面白色的大地上黑压压连成一片,在落日的余晖下,仿佛一道黑色的城墙横亘在前。
“可汗来迎接我们了。”
原来是鲜卑拓跋最精锐的骑兵,王帐亲卫。
马队渐进,原本肃穆的队伍顿时变得喧闹起来,口哨声呼啸声此起彼伏,空中偶尔掠过几只苍鹰,盘旋过后,隐入云层,骑兵队伍之中单骑出列,正是草原之主,拓跋健,草原汉子豪迈高大威武,不比鲜卑慕容青年俊杰逊色分毫。
“小白,那就是拓跋健。”
“看上去年纪也不大嘛。”
“看着还行。”
“只要燕子喜欢就好。”
新娘子单骑向前,与拓跋健面对面,良久之后,拓跋健挽住慕容燕的手,高高举起。
“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王后,也是这片草原的王后。”
周围上千名王帐亲卫同时高喊,王后,王后,王后...
慕容燕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有不像这个年纪应有的平静。
越过几个平缓的山丘,一个个高大的帐篷驻扎在一起,这里便是王帐亲卫临时驻扎之地,鲜卑拓跋都城盛乐正在重建之中,拓跋健以及王帐亲卫不得不继续住在帐篷之中,接下来的几日便是两人隆重的婚礼,按照草原部族礼仪,祭天地,祭神明,祭祖先。
“小白,燕子是不是不高兴啊。”
“没有吧。”
“我怎么觉得燕子和以前不一样了。”
“也许吧。”
燕子不爱说话了,不再像读书时候的样子,还记得书屋中的那把戒尺,上课的时候在先生手中,下课的时候在燕子手中。
三日后,隆重的婚礼结束,欢声笑语归于平静,也许少男少女还沉浸在火把,美酒,烤全羊以及嘹亮的歌声中,但是送亲的队伍却到了回程的时候。
“你们俩还像个小屁孩儿,以后记得照顾好自己,少惹事,少打架。”
胖子轻咳一声,挺胸抬头,故作成熟。
“姐,看你说的,我都成年了。”
“成年怎么了?我说不了你了?”
眼看长姐就要发火,胖子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姐,你说啥就是啥,我都听你的。”
许是分别在即,慕容燕只是瞪了一眼胖子,并没有动手。
胖子少年心性,继续说道。
“姐,放心吧,自打我出生起,打架从无败绩,以后也是。”
“那是当然,你可是先锋大将,常胜将军。”
小白打趣一句。
“姐,我走了,你也要照顾好自己。”
“燕子,照顾好自己。”
两人说完,调转马头,踏上归程。
“回去告诉慕容元真,我会像他爱护自己女儿一样爱护我的女人。”
拓跋健洪亮的声音传来,只有高举的拳头回应他。
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十二骑飞速东行,战马在雪地上奔腾,儿郎们纵情高歌,没有了来时的负重感,队伍中的话也多了起来,这一队慕容儿郎都是斥候出身,只不过年纪稍长,从前线撤了下来,不到三日,十二骑再次进入鲜卑段氏鲜卑宇文两部边境。
道路两边荒废的村镇只剩下一些残破的土墙,栅栏,屋顶早已塌陷,偶尔有一些不知名的小动物出没于村舍之间,还有一些破败的坞堡孤零零地伫立在原地。
坞堡存在于战乱年代,白狼堡便是北奔寒门建起来的坞堡,一共十八座,每座容纳一两千人,堡与堡之间互成犄角,攻防一体,沿燕山余脉,临白狼江水,形势险峻。
众人经过一处破败坞堡的时候,前方探路的一骑突然勒马停住。
马蹄高昂,马声嘶鸣。
“有陷马坑。”
众人停马驻足,紧急戒备。
这时,几十个衣衫褴褛手持刀枪棍棒的人出现在众人的后方。
“看样子不像是流民,很可能是流兵。”
队长绰号老鹰,目光敏锐。
“你们俩待在原地,其他人速战速决。”
此话一出,所有人立即进入战斗状态。
“等等,也许只是普通流民,想要抢夺一些粮食。”
胖子单骑走出,将随身携带的粮食扔在地上,大声喊道。
“这些留给你们,把路...”
胖子话还没说完,便被队长老鹰打断。
“杀...”
低沉的怒吼声从队长老鹰的嗓子里喊出来,其余九骑绕过胖子小白两人,向对方飞奔而去,弯弓搭箭,先是一波箭雨,直接放倒对方数人,紧接着,战刀出鞘,在躲闪不及的流兵身上轻轻划过,只是一个冲刺,流兵就已经死伤十多人,阵型顿时大乱,甚至有两个来不及躲闪的流兵被战马撞飞,像断了线的风筝,滚落一旁,口吐鲜血。
这时,周围的荒林之中又冲出几十人。
“你们俩保护好自己。”
队长老鹰说完,翻身下马,向林中流兵冲去,同样弯弓搭箭,奔跑中,一箭射出,箭矢如流星般射穿一人咽喉,那人还没有倒下,又一箭正中一人前胸,转瞬间一死一伤。
流兵首领大喊。
“老二老三,你们带人围住他,我去抓那两个懵子,只要抓住他俩,不愁他们不乖乖就缚。”
显然,流兵首领看出胖子小白两人的身份不同寻常,几十个流兵手持刀枪棍棒,将队长老鹰团团围住,流兵首领则带着几人朝胖子小白两人杀来。
“这些人真是流兵。”
胖子看到流兵冲杀过来,一时惊慌失措。
“看来是真的,普通流民见了死伤早已鸟兽四散。”
“怎么办?跑不跑?”
“跑?你忘了你是先锋大将,常胜将军?”
“这时候就别开玩笑了。”
“没和你开玩笑,前有陷马坑,后有堵截,你想往哪跑,只能先挡住他们,等待其他人驰援。”
短短几个呼吸,流兵首领已经冲了过来。
“原来是两个孩子。”
流兵首领冷笑一声,一枪刺来,胖子下意识拔刀格挡,但是此人枪法可圈可点,几个简单的突刺就已经将胖子逼得滚落马背,流兵首领出枪不停,胖子步步后退,看上去毫无还手之力,队长老鹰依靠地形和对方数十人缠斗,一时难以脱身,其余九骑冲杀过后,还没来得及调转马头,眼看胖子已经被流兵首领逼得无处可退,小白策马飞奔过去,一刀劈向流兵首领,对方只能收枪格挡。
“胖子,别慌,和他近战。”
兴许是被小白的话点醒,已经有了两年演武场经验的胖子终于稳住心神,盯着流兵首领,急速冲去,流兵首领抖了个枪花,想要逼退胖子,没想到胖子一招侧身滚刀,一刀劈开长枪,身形再转,仿佛一个巨型陀螺,三步便已经欺进流兵首领身前。
虽然长枪向来有一寸长一寸强的说法,但是被人近了身,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再说了,流兵首领又不是什么江湖高手,再加上饿了这许多天,哪有力气和胖子比蛮力。
胖子一刀顺势劈下,流兵首领收枪格挡,同时一脚踹出,恰好和胖子的脚撞在一起,两人各自后退数步,这时,另外几个流兵也已经围了过来,小白策马护在胖子身前。
“没想到有两下子,杀马,撤。”
流兵首领说完,一枪扎向旁边的战马,其余流兵跟着补刀,随后匆忙向两侧的山林中退去,两匹战马失血过多,栽倒在地,发出不甘的悲鸣声,其余九骑已经冲杀回来,眼睁睁看着流兵四散而逃,只能选择下马去驰援队长,已经将队长老鹰围困在原地的几十个流兵听到撤退的信号,不甘心地转身离去,等到众人将队长老鹰救回来,胖子小白两人看到老鹰身上已经遍布鲜血伤口。
“我没事,都是他们的。”
队长老鹰强撑着身子,装作若无其事,一番仔细检查,确定队长老鹰身上没有致命伤,其中一人负责给队长老鹰清理包扎伤口,其余人去处理陷马坑,很快,众人再次踏上归程。
队长老鹰伏在一人背后,气息还算平稳。
胖子小白两人还没有从刚刚的厮杀之中恢复过来,心有余悸。
“损失了两匹战马,老鹰大哥还受了伤,都怪我。”
胖子一脸懊恼之色。
战马是骑兵的宝贝,每一个骑兵对待战马都像对待自家媳妇儿一样小心翼翼,除非碰到硬仗,战死沙场,不然的话,骑兵会陪着战马一同老去,新兵蛋子,军中精锐,一直到退伍老兵。
“两匹战马算什么,没给鲜卑慕容丢脸才是好样的。”
“战马不是骑兵的宝贝儿么?”
“当然是宝贝儿,可是再好的宝贝儿也比不上人命不是,人若是死了,再好的宝贝儿还有啥用?还不是被别人骑?”
队长老鹰不小心碰到了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哎呦,哎呦...”
“队长,你还是少说几句吧,免得把伤口崩开。”
“他娘的,你敢管我?”
“不敢,不敢...”
这个比队长老鹰年轻几岁的老兵,显然清楚队长的脾气,急忙闭嘴噤声。
“你们两个小娃儿还算有些本事,没被当场吓尿裤子。”
“当然,我可是先锋大将,常胜将军。”
一码事归一码事,胖子说话也不客气。
哈哈...
众人一阵大笑,是个刺儿头。
晚上,众人在一个破败的村镇歇息,燃起篝火,然后帮队长老鹰重新清洗伤口,敷药,包扎,吃过饼子,喝过肉汤,众人再次聊起江湖传闻,没有慕容燕在身边管着,胖子的话更多了。
陷马坑
等到骑兵队伍离去,那些流兵重新回到此处,将死去的战马就地分割,扔掉无法食用的部分,扛着马肉,向林中破败的坞堡走去。
死去的流兵就地掩埋,无碑无墓。
夜晚,坞堡之中被篝火照得通明,马肉已经被切割成小块儿,擦上山盐,熏制一番,然后埋进雪堆,坞堡之中捡来的破瓦罐熬煮着鲜美的肉汤,几十个流兵欢声高歌,不知道唱得哪里的民歌,听起来凄凄凉凉,但是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因为这些马肉已经可以让他们撑到春暖花开。
送亲队伍
“队长,要不要通知边境驻军,过来清剿?”
队长老鹰没有答话。
“如果不是任务在身,真想把他们老窝给端了。”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人一边擦拭着手中的战刀,一边恶狠狠说道。
刀柄摩挲得发亮,刀刃寒光四射,是鲜卑慕容制式战刀。
另外一人说道。
“咱们也算没吃亏,虽然两匹战马值些银子,但是也杀了他们十几人,伤了十几人。”
“他们算什么东西,一群逃兵而已,畜生都不如...”
听着众人嘟嘟囔囔,队长老鹰不耐烦地骂道。
“他娘的,你们要是有劲儿没处使,回家找媳妇儿使劲去,别打扰老子睡觉,滚去警戒。”
“是,是,是...”
几人一溜烟儿跑去门外。
胖子小白两人复盘今日发生的事,虽然整个过程很短,但是能看出这些老兵的作战经验十分丰富。
第一,分工明确,虽然来的时候一路平安无事,但是回程也没有放松警惕,没有中敌人的陷马坑,也没有让敌人形成合围之势。
第二,以攻为守,骑兵本就善于进攻,如果让骑兵站着不动,恐怕会被对方活活耗死。
第三,速战速决,一鼓作气,瞬间杀伤,令敌人的士气降低。
至于这些老兵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撤退,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把流兵放在眼里,这些经历过无数战斗的老兵,个个悍不畏死。
胖子小白两人看着篝火,心神之中全是白天战斗的场景。
胖子突然凑到小白耳边,低语了几句。
“别嘀嘀咕咕了,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怕我听到?”
队长老鹰看似闭目养神,但是对胖子小白两人的举动一清二楚。
两人对视一眼,心中了然,乱战之中,这些老兵心中恐怕只有一个最简单的想法,少死人,但是人人皆可赴死,这便是鲜卑慕容历经两代便能雄踞辽东的本钱。
一切只凭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