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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2章 袁术女儿

林泽来到张昌蒲的身边,发现小姑娘忽然抽搐起来,嘴里都是白沫,一口气已经上不来了,这是癫痫发作了呀。

林泽急忙捡起一把树枝放进了小姑娘的嘴里,用力捏了一把她的腋窝大筋,小姑娘一口气这才喘了上来。

小姑娘母亲都哭惨了,道:“谢谢少年郎的救命之恩啊,老妇人没齿难忘。”

“不必多礼,令千金这种毛病多久了?”

张昌蒲的父亲抹了抹眼角,道:“从来没有过啊?!”

林泽轻轻点住小姑娘的脉搏,认真听了片刻,问道:“吃不上盐吗?”

“是啊,都一年了,全村百姓都没有尝到咸味了。”

“这怎么可以?”林泽万万没有想到寿春附近的百姓日子苦成这样,他从马背上取出一包盐来,往水里捏了一点儿晃了晃,然后给小姑娘喂了下去。

张大叔小心地问道:“少年郎,我女儿的病可有的治?”

林泽安慰道:“放心吧,令千金这不是病,就是吃不上盐给闹的,我这里有些盐,够你们吃上半年的,您先拿着。”

张夫人惊叫一声,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怎么能收?”

林泽道:“无所谓的,过不了冬天,我便能灭了袁术,让大家吃饱喝足了。”

这话说的可有英雄气,张夫人小声问道:“不知道少年郎是什么人?”

张大叔仔细盯着林泽的脸颊,端详了半天,急忙拉起他的夫人,道:“回家,快回家,今天不干活了。”

林泽莫名其妙,跟着这一家子回了村子。

真是家徒四壁,几乎没米下锅了,墙壁四处漏风,幸好他们是住在寿春附近,要是再往北,这一个冬天都冻死了。

张大叔关上门,做贼似的问道:“敢问,小英雄可是林泽?”

林泽更诧异了,道:“大叔认识我?”

“嗐,这个天下谁不认得你呀?驸马爷,斩杀吕布,却被袁术那狗娘养的给害了,知道吗,现在我们村的孩子都天天提着一根木头棍子逢人便喊,我乃该溜子林泽,吕布就是我杀的。”张大叔声情并茂,道:“驸马爷,天下人都当你死了,只有袁术不相信,十里八乡都贴了抓你的画像,抓到你的人可以赏千金呢。”

“啧啧,我现在这么值钱了么?”

“嗨呀,驸马爷,快逃命去吧!袁术现在可不得了,谁不知道,这个天下数他的兵马最多了。”

林泽眯眼道:“难道你就不想绑了我,去挣这千金的赏钱?”

“我呸,十里八乡的百姓们都恨透了袁术,巴不得你没死,去弄死袁术呢。”

张夫人拉住张大叔,道:“你别叨叨了,敢问小英雄此番来,是不是找袁术晦气的?”

林泽道:“自然是来取袁术狗头的。”

张大叔惊骇地问:“啊?你没带兵,自己来的?”

张夫人气不过张大叔的话多,在他后背拍了一下,骂道:“你个老不死的,天天穷的就知道裤裆里那点事儿,驸马爷用兵如神,岂是你能预料的?还不快给驸马爷磕个头?”

夫妻二人这才跪在了地上,林泽急忙把他们扶起来,道:“我没有这么多礼数,大叔阿姨的话我听明白了,不知道附近十里八乡有多少人?”

张大叔道:“加起来,大概有一千多户,五千多人吧?”

“那袁术的兵有多少?”

张大叔道:“传说有三十来万呢,分别在南阳和汝阳驻守着呢,寿春的人也不少。”

林泽道:“张大叔若不嫌弃,我就在这里住几天,既然我的身份瞒不住您,便给您交个实底儿,此番前来,就是要灭了袁术。”

“住,住着,我现在去告诉族长,要是需要我们乡亲们,我们都听你的号令!”

林泽心中赞叹,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天下大事,荀子一言以蔽之,可惜,这东汉末年能明白这个道理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曹操,一个是刘备,曹操虽然狠毒,经常屠城,但是对自己辖区内的百姓属实不错。

林泽有了落脚之处,便每天都在寿春附近转悠,有了张大叔的警告,他给自己简单地画了一下妆,在脸上贴上了胡子。

因为胡子的事情,被小昌蒲嫌弃了好几次。

这一天,小昌蒲嚷嚷着要骑马,林泽无奈,出门的时候只能带上她。

小姑娘只有五岁,可已经完全看得出是个美人坯子,林泽生怕她掉下马背去,搂着她的腰。

小姑娘忽然道:“哥哥,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做妾好不好?”

林泽失笑道:“为什么呀?”

“不知道,就是喜欢你。”

林泽只当她是童言无忌,可林泽丝毫不知道,他对这个时代的女性杀伤力有多大,本事天下第一,外貌更是天下第一,刘锦儿对他的评价便是,豪情万丈,儒雅霸气,连貂蝉和蔡文姬这样的奇女子都能一见钟情。

常年在军中冲杀的他,对于感情从来是后知后觉,对自己的魅力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如果他不迟钝,蔡文姬也不会有这种厄运。

林泽已经摸索好了寿春周围的环境,打寿春是一场攻坚战,而他观察城外环境,是因为他确定寿春城放不下三十万兵马,自己这边一打寿春,南阳和汝阳方面一定有兵马驰援,用围点打援的战术吃掉袁术的有生力量,再合适不过。

眼下最麻烦的,便是怎么混进寿春城,把蔡文姬救出来,若是袁术那脑子他麻痹夹了脸的傻逼用蔡文姬威胁自己,可麻烦了。

忽然,寿春方向来了一队兵马,风驰电掣,看他们去的方向是淮河。

小张昌蒲指着那边的人马道:“哥哥你看,你快看,袁蓁蓁。”

“袁蓁蓁是谁?”林泽好奇的问道。

“听爹说,这是太守的女儿,每个月,她都要去淮河泛舟,娘说,她长了一副皇后的样子,贵不可言。”

袁术的女儿?袁夫人?以后孙权的老婆?

林泽咬了咬嘴唇,道:“丫头,你说,哥哥要把袁蓁蓁弄到手当老婆,难不难?”

“不难,这天下的姑娘都会哭着喊着嫁给你,不过,你要杀她的爹,这就难了。”

林泽将小昌蒲送了回去,纵马来到了淮河边上,此时的淮河没有被现代文明所侵蚀,极有灵气,这是蚌埠文化的发祥地呀,就这条河,养育了老子、孔子、墨子、孟子、庄子等众多思想家,等自己完全拿下了袁术的地盘,一定要在这里修建水利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林泽正寻找望夫石在什么位置,忽然听到了一片喊杀声,他发现一队兵马正朝着袁蓁蓁的方向冲去,看样子,是要抢人啊。

事态有了变化,自己便有机会,他纵马上前,听到了袁蓁蓁身边的人的对话。

“是山贼,小姐,是山贼!”

“小姐,我们怎么办?”

袁蓁蓁的人是当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正在众人惊慌失措的时候,一个声音传来,“一帮山贼而已,不必害怕,我帮你们对敌就是。”

所有人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名骑黑马的帅气年轻人正在他们的附近,袁蓁蓁仰头看着他,问道:“你是谁?”

林泽笑了笑,道:“过客,看你有难,就来帮你。”

“我们萍水相逢,你为何要帮我?”

林泽嘴角勾起,道:“姑娘长得实在美艳动人,在下一见倾心,自然不忍你落入这帮山贼的手里。”

一句话说得袁蓁蓁脸色羞红,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胆,你是个什么东西,竟然对我们金枝玉叶的小姐出言轻薄?”

林泽附身看着这个护卫,道:“你是什么人?”

“我乃太守麾下大将,李丰!”

“哦,是李丰啊。”林泽也不生气,在酸枣县见到了天下英豪,珠玉在前,这小小的只是颇有点儿名气的将军,林泽根本不看在眼里,他用轻佻的声线道:“待会儿山贼来了,你去阻挡?”

李丰一时语塞,道:“我,我。”

“别废话了。”林泽眼眸明亮地看向袁蓁蓁,道:“姑娘放心,有我在,你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孙权现年只有9岁,袁蓁蓁是他的嫔妃,却大了不少,看样子,怎么也十六了,在三国时代,女大男小的事情多如牛毛,儿子娶后娘的事情层出不穷。

今天,这位袁夫人,自己必须拿下,拿下了她,自己便有筹码将蔡文姬换回来。

欺骗感情不道德?那袁术杀了自己将近两万人,将欢儿和喜儿踩成了肉泥,险些逼得锦儿自杀,抓了蔡文姬至今不知踪影,又怎么说?

《吴录》曰:袁夫人者,袁术女也,有节行而无子。

一言以蔽之,便是这位袁蓁蓁是个有自己思想的大女人,有节操,且知行合一。

对于这种萍水相逢便出言不逊的人,自然心中是一阵厌恶,长得帅气又如何?这世上好看的男人多了去了,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

林泽自然知道,自己如此出场,会让这袁蓁蓁厌恶,可是从心理学上来讲,想引起一个女子的注意,必须要给她来一个情绪上的拉扯,愤怒也好,好感也罢,有情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