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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小说网 > 重生后,我主动抱住了皇叔的大腿 > 第491章

第491章

长孙翊不敢顶嘴,更不敢露出任何不满之色,连忙手脚并用地退了下去。

“卫殊!”嘉佑帝犹未解气,一掌拍在御案上,“老二在哪里?”

“在您裤裆……”卫殊惊觉不对,连忙改口,“回禀陛下,淇王府此时正替未出生的小世子举办丧礼,二皇子在淇王身边打下手。”

“哈哈……卫殊,你做得好,自从有了麒麟卫,朕的眼睛仿佛无处不在,谁对朕忠心,谁想和朕耍心眼,朕全都一清二楚,如此,朕便可以除去那些忤逆奸佞之人,高枕无忧了。”嘉佑帝的怒火消了大半,他拍了拍龙椅的扶手,站起来,看向那块正大光明的牌匾,眼神睥睨,“不过这个老二,也太不争气了,朕的这两个儿子,都不成行啊!”

卫殊垂首,没有搭话,嘉佑帝扔了块令牌给他,道:“你是朕最忠心的狗,将成为朕控制群臣最有力的爪牙,朕信得过一条狗的忠心,拿着,这是京城守备十万大军的令牌,这里头,有的是淇王扎在里面的根,就算朕收了兵符,也不敢保证他们全都忠心朕,你差事办得好,朕把此事交给你,什么时候把里面的杂草都拔干净,什么时候朕就把兵符给你,卫殊,朕信你比信两个儿子还要多,你可别让朕失望!”

卫殊接过令牌,谢恩后便一言不发,嘉佑帝见他这样,满意地点了点头。

淇王府里,满目缟素,随风扬起的白麻布,缥缈如烟。

陆管事眼里映着白,他拍了拍阿六的肩膀,叹了口气:“原来不要脸这般有用,小六,老夫受教了。”

阿六甩开他的手,不高兴地道:“您这话我阿六不爱听,什么叫不要脸,我那是为主子肝脑涂地万死不辞,从您嘴里一说,滋味全变了!”

陆管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擦过额上的冷汗,有些疲惫地走开了:“这些贵人,最好别在上门。”

阿六揉了揉屁 股:“这种事,千万别再发生。”

太后来过一次后,长孙焘心情似乎很不好,他回到知止居,便坐在回廊上,靠着柱子看远方的天色。

虞清欢从苍梧手里,接过一件披风,轻轻地披在长孙焘身上,他穿了暗红色衣袍,披风是玄色的,镶了墨狐的领子,上段还用金线勾勒祥云纹路,神光云蔚,气质高华,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也是最孤单的神。

“坐会儿?”长孙焘伸手去她,抬眸迎上她的面庞。

虞清欢坐到长孙焘的身边,长孙焘大手一扬,将披风盖到了她身上,轻轻揽着她的肩,将她往怀里捞过来。

披风很暖,人也很暖。

长孙焘从怀里掏出一颗糖果,剥了油纸包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投喂进虞清欢的口中,问她:“喜欢吗?”

嘴里,霎时间裹了蜜糖,心底,又沉又重。她是吃过糖的,但从未知道,原来一颗糖可以通过舌尖,甜到心里去。

“喜欢。”虞清欢笑了,眉眼儿弯成月牙,唇角漾出小梨涡,“你不吃么?”

长孙焘看着山水共长天一色的天边,笑容也裹上了蜜:“不知道为什么,你觉得甜,本王嘴里也跟着甜了。”

虞清欢一怔,悄然红了耳根,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总是轻而易举让她乱了心神。

你说他是情场高手,身经百战,所以才练出了这一身的油腔滑调,但又不尽然,毕竟此前他没有妻子,没有心爱的姑娘,只有一个失散多年的瑜儿。

你说他初涉情场,不谙世事,也在摸索着如何喜欢一个人,那也不太对,因为他不经意说出的话,总能让人心旌大动。

长孙翊不敢顶嘴,更不敢露出任何不满之色,连忙手脚并用地退了下去。

“卫殊!”嘉佑帝犹未解气,一掌拍在御案上,“老二在哪里?”

“在您裤裆……”卫殊惊觉不对,连忙改口,“回禀陛下,淇王府此时正替未出生的小世子举办丧礼,二皇子在淇王身边打下手。”

“哈哈……卫殊,你做得好,自从有了麒麟卫,朕的眼睛仿佛无处不在,谁对朕忠心,谁想和朕耍心眼,朕全都一清二楚,如此,朕便可以除去那些忤逆奸佞之人,高枕无忧了。”嘉佑帝的怒火消了大半,他拍了拍龙椅的扶手,站起来,看向那块正大光明的牌匾,眼神睥睨,“不过这个老二,也太不争气了,朕的这两个儿子,都不成行啊!”

卫殊垂首,没有搭话,嘉佑帝扔了块令牌给他,道:“你是朕最忠心的狗,将成为朕控制群臣最有力的爪牙,朕信得过一条狗的忠心,拿着,这是京城守备十万大军的令牌,这里头,有的是淇王扎在里面的根,就算朕收了兵符,也不敢保证他们全都忠心朕,你差事办得好,朕把此事交给你,什么时候把里面的杂草都拔干净,什么时候朕就把兵符给你,卫殊,朕信你比信两个儿子还要多,你可别让朕失望!”

卫殊接过令牌,谢恩后便一言不发,嘉佑帝见他这样,满意地点了点头。

淇王府里,满目缟素,随风扬起的白麻布,缥缈如烟。

陆管事眼里映着白,他拍了拍阿六的肩膀,叹了口气:“原来不要脸这般有用,小六,老夫受教了。”

阿六甩开他的手,不高兴地道:“您这话我阿六不爱听,什么叫不要脸,我那是为主子肝脑涂地万死不辞,从您嘴里一说,滋味全变了!”

陆管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擦过额上的冷汗,有些疲惫地走开了:“这些贵人,最好别在上门。”

阿六揉了揉屁 股:“这种事,千万别再发生。”

太后来过一次后,长孙焘心情似乎很不好,他回到知止居,便坐在回廊上,靠着柱子看远方的天色。

虞清欢从苍梧手里,接过一件披风,轻轻地披在长孙焘身上,他穿了暗红色衣袍,披风是玄色的,镶了墨狐的领子,上段还用金线勾勒祥云纹路,神光云蔚,气质高华,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也是最孤单的神。

“坐会儿?”长孙焘伸手去她,抬眸迎上她的面庞。

虞清欢坐到长孙焘的身边,长孙焘大手一扬,将披风盖到了她身上,轻轻揽着她的肩,将她往怀里捞过来。

披风很暖,人也很暖。

长孙焘从怀里掏出一颗糖果,剥了油纸包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投喂进虞清欢的口中,问她:“喜欢吗?”

嘴里,霎时间裹了蜜糖,心底,又沉又重。她是吃过糖的,但从未知道,原来一颗糖可以通过舌尖,甜到心里去。

“喜欢。”虞清欢笑了,眉眼儿弯成月牙,唇角漾出小梨涡,“你不吃么?”

长孙焘看着山水共长天一色的天边,笑容也裹上了蜜:“不知道为什么,你觉得甜,本王嘴里也跟着甜了。”

虞清欢一怔,悄然红了耳根,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总是轻而易举让她乱了心神。

你说他是情场高手,身经百战,所以才练出了这一身的油腔滑调,但又不尽然,毕竟此前他没有妻子,没有心爱的姑娘,只有一个失散多年的瑜儿。

你说他初涉情场,不谙世事,也在摸索着如何喜欢一个人,那也不太对,因为他不经意说出的话,总能让人心旌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