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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风起一羽 第4章 羊杂豆皮

没有人会想到,一场金盆洗手,竟然会让李远松丢掉了性命,现在他算是彻底的退出江湖了。

连同他一起猝然死去的,还有一个霍震东。不曾想生前他二人情同手足,最后竟也在同一天死去。

可是霍震东为何也会突然暴毙?

这也是路小飞如今心头最想知道真相的问题。所以当他看到李远松死去后霍震东也同时暴毙时,他不由也愣了一愣惊了一惊。

因为今天他的目标只有李远松一个人。

可是他立刻警觉,并且当机立断的撤退。

路小飞在哪里?

就在李家大院香炉炸开,众人惊恐万分中无暇他顾之际,路小飞趁机潜入内堂,再从内堂后墙翻墙而出。

香炉爆炸引起众人慌乱,就是路小飞撤退的掩护,自然也是他做的手脚了。

这半个月的时间里,路小飞早已对李家周围的地势环境了若指掌,这最后撤退的路线也是早有计划的,所以他退得很从容干脆。

一个厉害的杀手,就是要懂得在一击必杀之后安全的退走,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杀人是杀手的目的和任务,如何去杀一个人是需要手段和方法的,而这些手段和方法却有千百种。在“那个人”的理念里,一个顶级的杀手,杀一个人有时候并不需要自己凭着武功亲自动手。所以路小飞这次暗杀就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他只是按照部署计划好一切,就只等结果。而他之所以还留在李家院子,就是要亲眼确认结果的发生。

如今他已经确认任务完成,所以他立即撤退。尽管他心头有一个极大的疑问。

李家后面是一片民房,高低起伏交错纵横的巷道远远望去如同一座迷宫,是隐藏形迹最好的所在。路小飞现在腿也不瘸了,他一个纵身跃出院墙,身形就扑入了一条深巷中。

可是他并没有顺着巷道直行,而是顺着巷道房墙不停地翻飞腾挪着身形移动,这样一来速度就稍微有些慢了一慢。

就在这时,李家院子中拔空而起的那条人影,如同苍鹰般落到了房顶上,正是那年轻的道士叶素真。

年轻道士居高临下,双目如电般四处环顾,顿时就发现了巷道中的路小飞。

叶素真双眉一皱,心念一动之间整个人再度拔空掠起,直向路小飞飞扑而去。灰白色的身影竟是快若飞星追月,一晃而至。

“站住!”

路小飞身后响起一声冷喝。他心头一震,回头一看,就见当空三月暖阳下一道快若疾电的身影已经飞掠而至。

路小飞心头一沉!心中顾虑之人果然已经循迹追来。虽只是仓促一瞥,但他心中已经知道来人的身手是何等高绝不凡了。

路小飞心头虽惊,但毕竟已有心理准备。他并不搭话,见那人影与他相隔已不过丈许距离时,双足一点地,整个人如同飞鸟般向后弹纵而去。同时双手一挥,两团黑影从他手中飞出,直向追来之人飞射而去。

那年轻道士一心要留下这个身份有疑的人,所以身形疾快无比,当真可谓苍鹰捕兔一般。可是当看到那两团黑影快如流星向自己袭来时,他竟然能立刻顿住身势,一个潇洒至极的凌空转身,双足脚尖在一处房顶上一点便立住身子,同时右手疾出,一记剑指虚空遥遥点出。这一连串的反应当真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

空气中顿时发出“嘶嘶”两声锐啸,两道剑气破空飞出,瞬间便击中两团黑影。空中两声爆响,两团黑影被剑气击碎,顿时炸开两团黑雾,挡住了年轻道士的视线。

那两团黑影原来是两颗铁丸,内里装了火药,一碰即炸颇具威力,即可作伤人的暗器,也可以用来掩护撤退。

但叶素真双袖飞舞,隐带呼啸的疾风随袖翻腾,将那些碎铁片尽数扫散,眨眼间便破雾而出,身形竟是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依然向路小飞扑去。

这时的路小飞已经尽展身形,转眼已退出三丈。

势若疾风的年轻道士却猛然身形一顿,整个人连续两个腾空翻转后,便直直的站在了巷道中,他的一双俊目寒光闪动,盯住了眼前这条巷道。

仿佛这条巷道内突然有什么东西阻止了年轻道士追击的身势。

眼看路小飞就要消失在巷道尽头,叶素真神情便隐隐一怒。他目中冷光一现,额心那道暗金色印记就蓦然深了几分,就见他右手一抬,一掌拍在背后的剑匣上,同时吐气开声,沉声喝道:“朋友留步!”

随着他的冷喝之声,那剑匣匣口弹开,匣中便飞出一口长剑。叶素真手引剑诀,虚空指向远处的路小飞。

“太一,去!”

随着年轻道士再度开口,那口长剑在剑诀运转牵引之下在阳光下化作一道惊虹冷芒,犹如一道破空疾电,“咻”地一声向路小飞射而去。

在叶素真突然停下的那一刻,路小飞本已退至巷道转弯处,两人相距已有七八丈远。但那口飞剑实在太快,路小飞耳中刚响起道士的声音,便感到身后一冷,随即破风锐啸再至!

路小飞心头骇然,急忙回身。他眼前顿时一片森冷,剑锋寒芒电射而来。

路小飞惊得魂飞魄散,拼尽全力双手急转,手法如封似闭护在身前,欲要挡住那惊天一剑。

而他的双手,赫然多了一副黑色的手套。

就听空气中发出“铮”地一声,那口飞剑刺到路小飞胸前双掌之间便顿了一顿,仿佛剑锋被一张无形的网夹住。但剑势余威不减,那剑尖寒芒倏吐,一丝剑气刺进胸膛,登时血肉绽开,将路小飞震得口呕朱红连退七八步,脚跟撞到身后的墙壁方才停住。

路小飞双手并未抓住剑锋,只是双手十指向外箕张,紧绷得鲜血直冒出手套。原来他的双手之间竟有一根细若发丝的银丝,被他双掌十指拉扯着犹如一张蛛网,将飞剑牢牢锁住,所以才会发出犹如金铁交鸣的声音。而那银丝想必异常坚韧锋利,在路小飞极力控制之下竟割开了他的手套,以致双手鲜血直流。但那剑上所蕴藏的巨大力量依然将他双臂震得剧痛,而那丝剑气却随着他自身真气的游走而窜入内腑,顿时浑身经脉如遭火焚一般炙热。

路小飞心头惊骇无比,他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道士,竟然会有如此超凡的武功修为,更练成了武林中神话一般存在的御剑之法!他更不知道的是,年轻道士只是想将他留下,所以出手并非全力,否则这一剑之威,路小飞是万万接不下的。

二人交手不过在数息之间,路小飞拼力一挡便已负伤!他胆寒之下岂敢恋战,双手挥舞,掌指间银丝与剑锋之间铮然之声再响,便将那口飞剑击得一偏,随即聚起余力纵身而起,犹如兔起鹘落,狼狈落入另外一条巷道中遁去。

而那年轻道士此刻依然站在原地一动未动,目送着路小飞消失了踪迹。他虽心有不甘,却也没有急躁,就见他手上剑诀再引,那口飞剑如有灵性般倒转飞回,一道流光落在叶素真手上。

剑长三尺,剑相浑然天成却又雍容华丽,剑锋冷芒流转如一泓秋水,正是崇真镇派名剑——太一。

据说数十年前,吕怀尘找到天下第一铸剑师太息公求剑,太息公为他亲手铸成了三口宝剑,一口名曰“晒衣竿”,为崇真前任掌教吕怀尘早年佩剑,一口名为“净业”,吕怀尘传与大弟子齐华阳,第三口剑便是“太一”,即为道家“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寓意。据传此剑不但能断石分金削铁如泥,更有剑灵蕴藏,有风华绝代之神威,所以被吕怀尘奉为崇真的镇派之兵,非凡俗弟子能可匹配,所以数十年来这口剑从未传与门下弟子,江湖中人只闻其名而未见其容。而如今叶素真竟能佩此神剑,足可证明吕怀尘对他是何等的看重了。

而说起崇真三口名剑,最有意思的就是吕怀尘的佩剑“晒衣竿”了。这个名字初一听,无论如何也与一口剑搭不上关系的。据说这口剑之所以会叫这个奇怪的名字,来源于当年剑成之后,吕怀尘前去取剑,不想半路遇到暴雨,自己被淋成了落汤鸡。他见太息公的铸剑炉旁有一口黑沉沉的看上去像是残次品的废剑,于是就将之取来当作了晒衣服的杆子。太息公见后啼笑皆非,便说这就是他吕怀尘的剑了,让他给剑取一个名字。吕怀尘知道真相后却并未失望,说道:“道法天地,一眼即缘。今日我用它晒衣,那不如便顺意而为,就叫晒衣竿罢。”于是这段故事传出江湖,被武林中人引为轶事。

却说叶素真手持太一,俊秀的脸庞已有凝重之色。他目光紧盯着眼前,好像发现了什么。

随即,就见他忽然撩起衣摆随手一扬,那片衣衫便忽然无声的在身前被切成了两段,年轻道士眉头一皱,低声自语道:“好厉害的陷阱!”

就在阳光之下,巷道之间,叶素真所站之处的周围竟隐隐有一丝丝的银光晃动。若不凝神细看,根本不会发现这条巷道已经布满了一根根细若发丝的银丝,这些肉眼难见的银丝纵横交错犹如一张巨大的蛛网,而叶素真就站在蛛网中间。

而这些细若头发的银丝,竟是锋利异常,若非叶素真早有察觉及时停住身形,否则在毫无所察的情况下贸然闯进这个陷阱中,只怕顿时就要被分尸当场。

好一个厉害的陷阱!叶素真不由得暗自背心一凉。难怪那人会在巷道中用古怪的身法撤退,原来就是在那时趁机布下了一个掩护的屏障陷阱。这份冷静的应变心思,当真令人细思极恐,非常人莫及。

“那人既然有如此精心的计划布置,那定然与李远松暴毙一事脱不了干系。”叶素真吐了一口气,手腕运转中太一剑芒流转吞吐,向周边那片银丝蛛网劈扫出去。一阵金刃相击之声接连响起,那片银丝所布的陷阱顿时被斩断。

“这银丝不但锋利,而且极为坚韧,难怪那人能戴着手套接我一剑。这银丝如此厉害,不知出自何处?”叶素真小心翼翼地蹲下去拾起一根断丝仔细观察,却不知答案。终究是自己初入江湖,太多复杂奇怪的事情都太陌生了。

叶素真回剑归匣,将那断银丝收好。想起李家院子里还有两具尸体,他就不由双眉一皱。

一场原本闹热的退隐仪式,却突然成了丧命之灾,这始料未及的变故,是谁都没有想到过的。而他叶素真才一步踏入江湖,便遇到了这离奇诡异的事,看来这个江湖,果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平静。

年轻道士轻叹口气,习惯性的敲了敲脑门,“师父啊,您知道我向来就不喜欢沾染是非,却不曾想才一下山就在是非中。这一趟江湖之行,到底是对还是错?”

李远松曾是崇真剑派的弟子,如今就惨死在叶素真眼前,不论于情于理,他都不可能袖手旁观。可是李远松与霍震东死得如此离奇,而那个形迹可疑的人又非等闲之辈,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场死亡变故并不简单。

“真是头疼啊。”年轻道士再次叹了口气,他抬头望了望当空的太阳,却觉得忽然有些冷了。

三日后,东临小城,酉时。

东临城是一个位于距离常州百里之外的小地方。地方虽小但却地处交通要道,是以八方人流聚集来往,颇为繁荣。

时值初夜酉时,东临城内已是灯火辉煌,人流如织,正是夜市开始之际,是以热闹非常。在城东一处较为僻静的街头转角处,有一个老人摆了一个摊位卖羊杂汤,尽管是小本经营,但老人已经在这里摆摊了十几年,总还是有人来经常光顾他的生意。虽说不能靠这点买卖挣一个大富大贵,但挣些散碎银两聊以度日,也算不错。

老头子姓陈,约摸着也有六十出头的年纪了,他张罗着这个羊杂汤小摊子已经十多年了,虽然没有铺面,也没有好的地段,可是他手艺却很好,由他做出来的羊杂汤味道地道鲜美异于别处。所以在此地附近小吃这一行里,老陈头也算是一个有名气的人。

羊杂汤摊子虽然地处偏僻,可是这个地方却还算干净平坦。竹竿为柱,茅草为顶,架起一个简单的棚子,一个不算大的火炉子,一口大锅,三张小桌,就是老陈头做生意的家当了。正是华灯初上的时辰,老陈头挂起了两个灯笼,然后坐在火炉子旁边,拿起一个小茶壶喝起茶来。

时辰尚早,这个街头转角处过往的人并不太多,老陈头的生意也就颇为冷清,现在也就只有一个客人。

那是一个年轻公子模样的客人。老陈头嘴里呡着茶水,眯着一双干沽的眼睛朝那客人望去——看上去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飘带束发,穿了一袭黑衣白襟的宽袍,虽不华丽,但是眼尖人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裳布料质地却是上等。生得眉目清秀,相貌倒也算俊朗,只是脸上少了些血色,在三月初春的冷夜里便显得有些苍白消瘦,初一看,却有些读书人的斯文气。老陈头一大把年纪了,见过很多的人,所谓阅人无数,所以他从那年轻人斯文的外表中还看出了几分从容淡定的气度来。

年轻公子正低头喝着羊杂汤,想是这羊杂汤味道的确鲜美,他一边喝一边挑动着两道剑眉,还不时地咂巴着嘴,似乎回味无穷。

老陈头放下茶壶,起身走到火炉旁,朝炉子里加了两块干柴,不多时火候大盛,那口锅里也翻腾起来,腾腾冒出热气。老头子揭开锅盖,顿时一股浓烈的香气随风飘出,令人闻之口馋。

老陈头熟练的用一把长勺在锅里翻搅,以此来掌握着羊肉与羊杂碎是否入味。他翻了片刻,微微皱眉,想必是火候还不够,他又重新盖上了锅盖。

“这羊杂汤当真味道不错。老掌柜,再给我来一碗吧。”唯一的年轻客人开了口,面前的碗已经空了,他笑意吟吟的望着老陈头,显然意犹未尽。

“好嘞,这就来。”老陈头赶忙应声,麻利的揭开锅盖,重新舀了一碗羊杂汤。他见年轻人态度温和,所以对他颇有好感,于是在汤里就多加了几块羊肉。

老陈头将肉汤放在年轻人面前,客气地说道:“公子,这天还有些冷,多喝两碗汤,能祛寒。”

年轻公子微微一笑,略一点头,道:“老掌柜,你这手艺还真不赖,这羊汤与别处的味道可不一样呢。”

老陈头受人夸赞,心里不由就有几分高兴。他搓了搓手,道:“小老儿这就是小本买卖,哪里当得起掌柜的名头。说起手艺,就更是拿不上台面的了,不过就是些粗浅的营生罢了。”

年轻公子洒然一笑,道:“老掌柜谦虚了。在下可不是说客套话,记得一年前……嗯,应该是一年前吧,我第一次来到东临城的时候,就喝过你的羊杂汤,一直心念难忘。所以这次旧地重游,就特意一定要再喝一次。这味道果然没变,还是让人怀念。”

老陈头闻言,不由得就仔细看了看那年轻公子,可是脑海里对他却始终没有印象。他就搓了搓手,略有些尴尬地说道:“请恕老头子眼拙,这记性也不太好,委实记不清公子一年前来过的事了。我听公子的口音并非本地人,却不知公子这次来东临城是有事还是路过呢?”

“我从南方来的。”那公子很和气,并不在意老头子的唐突,道:“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就喜欢到处走走看看。这次路过东临,顺便见一个老朋友。”他似乎喜欢与人交谈,所以言语间很随意,一副没有心机的样子。

老陈头见这年轻人丝毫没有架子也很友善,于是话就多了起来,他说道:“看公子模样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出身吧?这年头世道可不算太平,一个人出门在外可得多个心眼小心为好。”他见年轻人一派斯文身体瘦削,所以好心提醒。

年轻人微微一笑,一对漆黑的眼珠子转了一转,道:“老掌柜有心了。据说这东临城一向民风淳朴热闹太平,南来北往的人也挺多,没听说出过什么事。”

“这年头,哪里有什么太平的地方?”老陈头摇头道:“我们这东临城只是个小地方,大风大浪卷不到这块地来,所以看着倒算安宁。可是别处就不同了。我听说临近的常州,最近可就出了一件大事,挺吓人的呢。”老头子难得在生意清淡的时候有人和他说话,于是不经意间就多说了几句。

“常州?”年轻人微微一挑长眉,喝了一口汤,随口道:“在下还正准备去常州游历一番呢,却不知那里出了何事?”

老陈头道:“我也是昨天从几个路过此地的江湖中人那里听来的。听他们说常州前几天死了两个人,那可不是一般人,乃是赫赫有名的常州铁剑大侠李远松和他的至交好友霍震东。这两个人的名字老头子也听到过,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武功高强得很呢。据说当天正是李大侠金盆洗手退隐江湖的日子,可不知怎么回事,李大侠与霍震东便先后突然暴毙,现场也没有抓到可疑的人,情况十分的古怪。这件可怕的怪事可算是常州近几年来最引人轰动的大事了。”

老陈头说完,却发现那年轻公子的神色却没多少变化,他心里就不由略感意外。年轻人这时微微抬眼,颇感失望地说道:“真是可惜,曾听说常州人情风物值得一瞧,如今却成了是非之地,看来是在下暂时没有这个运气了。”

“是啊是啊,是非之地不可轻入。”老陈头点头道:“听说现在常州有许多江湖强人,他们有些是李大侠生前的同道朋友,想要找到凶手替铁剑大侠报仇,还有一些人是去看闹热的。听那几个江湖客人说这两天常州因误会而引起的争斗伤人之事已经有好几回了,情况很是复杂。就连一些过往的商旅如今都是绕道而行呢。”

年轻人轻轻哦了一声,道:“如此混乱又复杂的情形,只怕一些江湖中人一时半会也查不出什么缘由来吧?”

老陈头摇头道:“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这种江湖上的事,哪里是我们这种老百姓能了解的呢。”

老陈头对那年轻人颇有好感,于是又说道:“公子如果喜欢游山玩水,绕过常州也还有许多好去处。不过恕小老儿多句嘴,公子虽然不像是江湖中人,可是经常出门在外,为何不多带几个随从呢?至少也可以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嘛。”他见过许多富家子弟打着出门游历的名头到处游玩,而那些人随时都是带着保镖的。

却见年轻人爽朗一笑,道:“老掌柜,你我活在这个世上,何处不是江湖呢?刀枪剑戟是江湖,柴米油盐也是江湖啊。你说我们离江湖很远,其实不然,从你老这个摊子望出去,满眼都是江湖,曾经有人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我都在江湖中。”

他悠悠说完,端起碗轻轻喝了一口汤,入口微烫,齿下留香。

老陈头听到这番话,感觉心里嘎登跳了一下,他好像听明白了,又觉得不是很明白,于是他呵呵笑道:“公子这话,好像有些道理。你们读过书的人,说的话都教人有些似懂非懂的。”他轻轻一叹,“公子你慢用,我就不多说了。”拿着碗退去。

年轻公子也不再多说,继续享受起那碗羊杂汤。

老陈头闲了下来,一边喝着茶,一边无聊的四处张望。

这条街巷地处偏僻,所以往来行人并不太多,在这初夜灯火中就显得有些冷清了。老陈头目光游走,看到斜对面的墙角处坐了一个人。老陈头虽然有些老眼昏花,可还是能依稀看清那是一个衣着有些破旧的老头,一头灰白的头发随意的披散着,他低垂着双眼,怀里抱着一支胡琴,看上去无精打采。

那个老者像是一个流浪的卖艺人,可是他却并没有拉琴,夜风寒冷,他就不时的搓着手。过往的行人多半都以为他是卖艺乞讨,可是面前又无装铜板的饭碗,于是都觉稀奇,都难免朝他多看几眼。但那老者却并不在意,旁若无人的枯坐着,谁也不知道他是在等人还是怎么的。

老陈头撇了撇嘴,他并不关心那个老者是干什么的,他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和那些比起来,那个抱琴的老头就没有什么特别奇怪了。他的目光转到正在喝汤的年轻公子身后约摸着五六十步远的地方,那是一座酒楼。

那酒楼名叫聚仙楼,算是东临城一处有名的酒楼了,平日里生意很是红火,现在不过初夜酉时的掌灯时分,那有三层楼的酒楼就已经几乎客满了。

老陈头已经不止一次的曾在心里暗自想过:要是哪一天他羊杂汤的生意有那聚仙楼一半好的话,他估计做梦都会笑醒。他也曾想过哪天自己去那酒楼里喝一杯酒。不过他也只是想想,这世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那些腰包里鼓涨的人肯定都是去大酒楼吃喝玩乐,有钱人来这犄角旮旯喝羊杂汤,岂不是自掉身份?

老陈头暗暗叹了一声,目光掠过聚仙楼的顶层,他迷迷糊糊的看到面朝他这一方的那处靠窗位置,有一个人正在独自喝酒。

距离有点远,加上灯光昏暗,老陈头没看清那人的长相,只望见一个黑色的人影。那楼上人声嘲杂,不少酒客在楼上来回走动,可是那个人影就那么独自坐着,仿佛外界的喧闹动静与他毫无关系,隐隐有一种孤独的傲然。老陈盯着看了几眼,就觉得眼睛发酸,正要收回眼神,却忽然发现那个人影刚好也转过头,居高临下有意无意的朝下面看了一眼。

那一瞬间,老陈头好像看到那人的一对眼睛里仿佛亮了一亮,那光亮就犹如两道冰箭般飚射下来。

两人相隔五六十步远,这般隔空相视,老陈头目光与那楼上之人视线相接,仿佛被那两道冰箭直透心底,内心就蓦地一寒。他愣了一下,心里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然后摇了摇头,揉着眼睛不再去看了。

这个时候,从街角处走来一个挑着担子的男人,他头上戴着一顶草帽,边走边开口吆喝:“豆皮……又焦又脆的豆皮咯……”声音并不洪亮,还夹着沙哑。原来是一个走街串巷卖豆皮小吃的卖货郎。

卖货郎缓步走来,路过羊杂汤摊子前时,脚步顿了一顿。

正在喝汤的年轻公子抬起了眼睛望向那卖货郎,开口道:“买豆皮。”

那卖货郎转过头,看到了年轻公子,然后他就挑着担子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