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姜晚澄只觉自己的背脊,也爬上一股森森冷意。
不会是燕王。
因为燕王可能只是想要一个高阶的棋子,安插去孟家。
至于他对孟家有何可图,姜晚澄并不清楚。
其余的理由,她也想不到了。
不然一堂堂权倾朝野的燕王伸手到这件事中,实在令人想不通。
而且,燕王一定更属意将她杀了,才能更加以绝后患。
所以,想害她原身至此的……只能姜家!
但又并非是姜家的家主,也就是她的大伯。
不然,他何苦再派个暗卫赤金过来护她?
而且换掉货真价实的姜家嫡女,对姜家根本没有什么好处。
那会是谁?
指使得了她身边的亲近之人,策反了从小看她长大的嬷嬷,与她情同姐妹的婢女背刺……
是三房!
姜晚澄原身本就是三房的人。
难不成,真是原身姜晚澄的亲生父亲,姜家三爷!?
可是……为何?
那可是有血脉亲缘的父亲,是何仇怨,会憎恨毒害亲生女儿至此?
面对亲生骨血,他当真能下得了手?
对那位风流不羁的三爷,姜晚澄存了疑。
可惜,她知道的太少了。
关于姜家,关于姜晚澄原身,姜晚澄无法推论出真正的原因。
王桂说完仰起脖子:“快杀了我吧。快!”
姜晚澄还未说话,就被老板娘给推去了一边。
“一刻钟,到了。接下来,可不是她说了算了。”
“你想死?没那么容易!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板娘如厉鬼似的,狂笑着提着棍子上前。
林雪燕与林白薇赶紧拉着姜晚澄,三人齐刷刷撇开了头去,根本看不下去眼前这一幕。
耳边再次传来王桂那凄厉而又痛不欲生的惨叫与求死声……
林白薇小声道:“她好似疯了……”
林雪燕叹气:“被逼至此,不怪她。”
姜晚澄实则还有话想要再问一问那王桂。
但看眼前情形,怕是自己也问不出个什么了。
姜晚澄看向林师姐妹二人,小声询问道:“可能有法子,让他赶紧死了?”
当然,这法子还不能让老板娘给发觉了。
她即答应了让这人死个痛快,便赶紧结束这一切吧。
而且姜晚澄害怕,再任由老板娘如此下去,她怕是会真的疯了。
到时,一个疯女人守着一个客栈,更加不是什么好事。
林雪燕点了点头,“此事交给我吧。”
王桂再一次痛晕了过去。
老板娘尤不解气,满脸血迹的扭头看向姜晚澄,怒吼道:“快!将他给我扎醒!快将他给我重新扎醒过来!”
就在她扭头瞬间,林雪燕不动神色的将手中一块不小的石头,飞射弹向王桂的太阳穴位。
姜晚澄被老板娘扯到王桂跟前,果然,先是被砍断双手,过多的失血加上非人的折磨凌虐,王桂本就已经气弱。
所以,林雪燕刚刚那一击,确实是给了他一个痛快。
此刻再摸他呼吸脉搏,已经没了。
姜晚澄摇了摇头,说道:“他已经死了。”
“死了?就这样死了?真是没用!”
老板娘忿怒不已,又去一旁捡起那王桂掉落的长剑,然后对着他还没里凉的尸体就是一阵猛刺。
鲜血‘噗噗’的向外喷射着,王桂也一动不动的任由她戳出数十个窟窿。
姜晚澄三人早便离得远远的了。
看着老板娘浑身血淋淋的,彻底成了一个血人,也无人上前去拉她。
直到她自己发泄够了,才一屁股坐在血泊里。
接着,她一阵狂笑,而后又嘤嘤的哭了起来。
姜晚澄见她如此,正想上前去,却被林雪燕给紧紧拽住。
“由着她吧,彻底发泄完了,若是能自个儿跨过去,自会好的。”
林雪燕说着,老板娘便又起了身。
接着,她一晃一晃的走向客栈内,到了门口才半回头看向她们:“能否,帮我烧些热水送来?”
老板娘的情绪,终于沉落了回来。
她好似恢复了正常,洗去了一身血浆,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衫。
还给姜晚澄也拿了一件崭新的外衫,“刚刚,多谢你们了。你们是专程回来帮我的吧?今日要不是你们,我定是已经死了,又谈何为夫君与自己复仇……”
姜晚澄:“不必客气。我也是报你之前助我的恩情。”
林白薇好奇问道:“老板娘,他们到底为何会杀……会害你们夫妻二人?”
老板娘目光怔怔看向前方:“我哪知道。我进来时,夫君已经被一剑刺死,倒在血泊中了。”
“他们又绑了我,倒是问了两句,问我知不知道什么……什么盗匪的线索。我说不知,他们便想方设法的凌虐于我……”
“想必,夫君也是答不上话,惹了那畜生,他便一剑将他给杀了发泄。”
姜
晚澄白了脸。
盗匪!?
是了!
她该想到的。
这王桂与衙役出了城,清晨到的此处,应该是夜半就出扶駿县了。
而昨日发生了什么,会让他们夜班便急匆匆的出了城?
除了县衙内,那县令后院密室被盗的财宝,姜晚澄她们也想不到别的。
没想到,客栈夫妇的悲剧,竟与他们有关!
林雪燕暗暗向姜晚澄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说出此事。
姜晚澄虽然心有愧疚,但也知道轻重,便垂了眸。
老板娘收拾了金银细软,拿了两件衣物。
并问姜晚澄她们能否捎她一段路程同行。
她们自是答应。
本还担心她一人在此,该如何继续活下去,没想到老板娘自己都打算离开了。
老板娘先亲自在院内挖了个坑,将老板给葬了。
立了一块墓碑后,她利落的咬破手指头,并在墓碑上写下亡夫姓名,落款爱妻:谢氏。
林氏姐妹和姜晚澄一起,将院外两具尸身,并那王桂的长剑一起丢进了客栈屋内。
老板娘一把大火,亲自将她经营了数年的客栈,给烧了。
看着灼灼火光,老板娘流下泪来:“我本是一名妓子,是我夫君掏钱替我赎了身。他从不嫌弃我的过去,就连我这些年未曾替他生下一个孩儿,他也不曾抱怨一句。”
“你们别瞧他平日里有些扣扣嗖嗖的,但其实,他存的银钱,都给我买了布料,金饰,从不亏待于我。”
“他家中也没有亲长,我们二人相依为命在这山间开个客栈,本以为能平安顺遂的一起活到老,却不想……他终究是先我一步走了。”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老板娘却并不后悔将它一把火给烧毁。
因为,他都不在了。
她一人根本无法再在此处,守着他们曾经有过点点滴滴之处活下去……
还不如一把大火,一了百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