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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章

唐一璇低声吩咐:“唐止,你去跟衙役交涉吧,不必升堂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大燕以孝治国,有孝才有忠,若对父母都不能尽孝,又怎会对君主尽忠?为老百姓谋福?

父母可责打子女,子女却不能忤逆父母,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绿衣少女当街反抗她爹,虽已经有损名声,但跟她爹对簿公堂相比,简直就是毛毛雨了。

唐止下了马车径直走向衙役。

唐流走过来,坐到了唐行的旁边,向马车里的唐一璇汇报刚调查到的信息。

原来中年男人庞啸是苍州的大商户,背后靠山知府宋巍死了后,曾经得罪过的人联手对付他,导致他的生意一落千丈,为了保住家业,就想把两个女儿送去梅城讨好新靠山,据说这位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绿衣少女名为庞秋芙,鹅黄衣少女名为庞秋月。

半个时辰前,两姐妹一起出逃,被庞啸当街拦了下来。

唐一璇微微拧眉。

这下事情有点难办了。

算了,先进衙门吧。

唐一璇下了马车,往衙门里走去。

“慢着!”

庞啸叫住他,声音沉沉:“唐县令,她们两姐妹吃我的喝我的,如今我这个做爹的有困难了,她们为我出一份力,尽孝心,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此话一出,围观的大部分老百姓都点点头,认同他的话。

“家里出了事,不仅不帮忙,还独自去过好日子,那不是养了只白眼狼吗?”

“是啊,女子迟早是要嫁人的,只要能帮家里的忙,早点嫁人就嫁呗!”

“居然当街跟爹动手,这若是我女儿,早拿棍子抽她了!”

他们一边说,一边对两个少女指指点点。

唐一璇眸光清冷的注视着庞啸:“是,她们有义务尽孝,但不是以赔上性命的方式,她们来到这个世上,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但有选择哪种人生的权利。所谓树怕伤根,人怕伤心,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唯有真心换真心,方能和谐长久。”

庞啸头一遭听到这种言论,什么真心换真心,只要他花银子,大把的人愿意为了他拼命。

唐一璇的话,有人若有所思,也有人嗤之以鼻。

这个世界是封建社会,皇权为尊,人命贱如蝼蚁。

即使是现代和谐社会,人人平等,也依旧有虚情假意。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下一句是世间最难得者兄弟,意思是这世上最难得的是骨肉兄弟。兄弟血浓于水,亲如手足,可从古至今都有兄弟阖墙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老话说情义无价,真心难买。

这些唐一璇都明白。

为什么还要说出来呢,因为她不想被同化,只要她有嘴,她就会一直说下去,哪怕只是改变两三个人,但终有一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苍州府衙里主事的人是王县丞。

王县丞年近四十,是北苍王的人,年初就得知未来知府会是清川县令,因此见到真人时,王县丞表现得十分友好。

一听清川县令让他充当和事佬,调解庞家父女纷争,虽有些麻烦,但还是应下了。

庞啸并未对两个女儿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以大燕律法来说,压根对他做不了什么,也就是一身官服压着,让他不得不妥协。

帮了绿衣少女,鹅黄衣少女跟着受惠,两人出了衙门便离开苍州,前往清川县。

今年想进新学院是不可能的,结果两姐妹进了医学院。当然了,这是后话。

唐一璇想着既然来了府衙,干脆就把事情一并处理了。

毕竟明年要来任职嘛。

唐一璇拿出北苍王的私印后,王县丞对她的吩咐无不遵从。

她看了府城的舆图,挑选四个地点建立印刷厂,新学院,医学院和武学院,督促王县丞务必在今年完工。

同时还要开办苍州月报,做宣传工作。

如此明年三家学院开学时,老百姓们早已有了判断与决定。

她本是打算在客栈一晚,养足了精神再来的。

现在提前解决,累是累了点,效率不错。

唐一璇在膳馆与王县丞等府衙官员用了晚膳,虽只喝了两杯酒,但感觉头晕乎乎的,她找了个借口告辞了。

她在清川县喝的酒没有苍州的酒后劲大。

唐一璇对酒的认知不多,却也不会怀疑酒里下了药,大家都喝了呢。

她坐在马车里打了两个哈欠,便躺下睡了过去。

唐止听着马车里的呼吸声,放缓车速,即便到了客栈门口也没停下,他与门口的影六对视一眼,就绕着客栈的这条街走了一圈又一圈。

影六知道定是小姐睡着了的缘故。

小姐难得睡个好觉,他们都不想吵醒她,就让马车一直走一直走。

???

梅城,北苍王府。

小袁公公

和他带来的人都被磨得没有一丝脾气了。

解毒期间,他们虽有王府的下人伺候着,却没吃过一口荤菜,还只能躺在炕上,闲得快长蘑菇了。

好不容易解了毒,小袁公公记着自己的任务,每天变着花样派人出去打探情况,结果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而且梅城的老百姓也太穷了。

一个个黑不溜秋的,穿得衣服还不如京城里的乞丐呢。

小袁公公不止一次心想,师父只说北地很穷,没说梅城也这么穷啊。

这些都是小袁公公的人打听来的,王府并未限制他们的自由,他们可以自由出入。

所以小袁公公一点也没怀疑。

但这不是那两位主子想了解的事啊。

小袁公公苦恼极了,一方面希望北苍王快点回来,他也好早日回京,另一方面又希望北苍王晚点回来,他调查仔细了,回去好交差。

而被他惦记着的北苍王燕云镜,已经到了三不管城附近了。

他带回来一群骏马。

大约有上百匹马,其中一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是这群马的头儿,被燕云镜驯服了,一路上只跟在他身边奔跑。

墨权笑道:“第一次见这么黏人的野马啊,王爷不给它取个名字吗?”

燕云镜眉梢微动。

“不了,让它的主人给它取名吧。”

燕云镜说这话时,深邃的眸子里掠过一抹清浅的笑意,后天就能见到她了。

墨权惊诧道:“王爷要把这匹白马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