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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3章

“匈奴,要派遣使节?”

“而且,由王子冒顿担任?”

黑夫略显错愕。

秦与匈奴可是敌对关系。

派遣王子出使,太过凶险。

秦始皇则是云淡风轻,继续道:“此事,还与云县君有关。”

“果然,还得是我。”

黑夫苦涩一笑。

事出反常必有妖。

秦国的大妖,便是他!

“倮君出使塞外,以白药柘糖仙茶换得八千匹战马,牛羊万计。”秦始皇轻捋美须髯,端起茶碗道:“胡人诸部视若至宝,皆以戎马换取。匈奴单于本来也同意茶马互换,谁料王子上言劝阻。还说秦为虎狼,与他们必有一战。将战马卖给秦国,便是将宝剑递给敌人,剑尖对准自己的胸膛。”

“他倒是很聪明。”

“他若继位,必是麻烦。”

黑夫的智囊团也不是吃素的。

陈平眉头紧锁,低声道:“昔日的头曼也是难得的明君,堪称是草原雄鹰。带领匈奴,逐步崛起。当是时,东胡彊而月氏盛。可惜头曼后面遇到李牧,一战溃败远遁。至此后,头曼便愈发昏聩。听说,还在漠北修了座土城曰:王庭。冒顿能发现其中利害,不容小觑。”

“然也。”

“陈君所言甚是。”

“我看难。”

黑夫轻轻摇头。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他强就强在能开挂!

“云县君有何高见?”

“冒顿怕没那么容易继位。”

“为何?”

“听秦公所言,冒顿年过十六。”黑夫位居主座,冷静分析道:“他当众驳斥头曼,足以证明父子不和。或者说,他们有着不同的政治观点。”

“咳咳……”

蒙毅在旁轻咳。

同时,一道道古怪的眼神看向扶苏。

扶苏嘴角抽了抽,没有出言。

“吾听子瓠提及,草原胡人贵壮健,贱老弱。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胡人就如狼群,弱肉强食。当狼王老去,便会被新的狼王取而代之。他们还有弑父的传统,昔日头曼便是亲手杀了其父,将染着鲜血的鹰顶金冠戴上。”

于是,一道道眼神又看向扶苏。

扶苏涨红着脸,不知所措。

我求求你别说了!

天地良心,他从未有此想法!

皇帝让他死,他都不带犹豫的。

“平明白了。”陈平了然点头,附和道:“县君所言,是说头曼忌惮冒顿,故要其出使秦国。以其所想,则会激怒秦国。届时不论强留下冒顿或是杀了他,头曼皆可得利。头曼能稳坐王座,还可祸水东引。王子冒顿客死于秦,必令匈奴上下一心抵抗秦国,是谓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聪明。”

黑夫笑着点头。

倒不是他有多聪明,纯粹是史书上就这么写的。冒顿是天之骄子,更是足以带领匈奴走的更远的雄鹰。未来的他将会是汉朝劲敌,建立起不可一世的草原帝国,控弦之士三十馀万。

当然,现在的冒顿还只是雏鹰。

而他面对的则是大秦乌鸟!

下起手来比炭还要黑!

黑夫若记得没错的话,头曼在历史上就是这么操作的。他迎娶了美丽的阏氏(yan、zhi,单于正妻的称号),生少子。所以头曼就起了废长立幼的心思,这也是为了稳固自身统治地位。

于是乎头曼就以和东胡开战为由,将冒顿送至大月氏为质子,换取月氏的信任而作壁上观。结果冒顿前脚刚到屁股还没坐热,头曼便率大军急攻大月氏。其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要借刀杀人宰了冒顿。大月氏果然中招要杀了冒顿祭旗,幸亏冒顿是足智多谋逃回匈奴。

“匈奴,要派遣使节?”

“而且,由王子冒顿担任?”

黑夫略显错愕。

秦与匈奴可是敌对关系。

派遣王子出使,太过凶险。

秦始皇则是云淡风轻,继续道:“此事,还与云县君有关。”

“果然,还得是我。”

黑夫苦涩一笑。

事出反常必有妖。

秦国的大妖,便是他!

“倮君出使塞外,以白药柘糖仙茶换得八千匹战马,牛羊万计。”秦始皇轻捋美须髯,端起茶碗道:“胡人诸部视若至宝,皆以戎马换取。匈奴单于本来也同意茶马互换,谁料王子上言劝阻。还说秦为虎狼,与他们必有一战。将战马卖给秦国,便是将宝剑递给敌人,剑尖对准自己的胸膛。”

“他倒是很聪明。”

“他若继位,必是麻烦。”

黑夫的智囊团也不是吃素的。

陈平眉头紧锁,低声道:“昔日的头曼也是难得的明君,堪称是草原雄鹰。带领匈奴,逐步崛起。当是时,东胡彊而月氏盛。可惜头曼后面遇到李牧,一战溃败远遁。至此后,头曼便愈发昏聩。听说,还在漠北修了座土城曰:王庭。冒顿能发现其中利害,不容小觑。”

“然也。”

“陈君所言甚是。”

“我看难。”

黑夫轻轻摇头。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他强就强在能开挂!

“云县君有何高见?”

“冒顿怕没那么容易继位。”

“为何?”

“听秦公所言,冒顿年过十六。”黑夫位居主座,冷静分析道:“他当众驳斥头曼,足以证明父子不和。或者说,他们有着不同的政治观点。”

“咳咳……”

蒙毅在旁轻咳。

同时,一道道古怪的眼神看向扶苏。

扶苏嘴角抽了抽,没有出言。

“吾听子瓠提及,草原胡人贵壮健,贱老弱。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胡人就如狼群,弱肉强食。当狼王老去,便会被新的狼王取而代之。他们还有弑父的传统,昔日头曼便是亲手杀了其父,将染着鲜血的鹰顶金冠戴上。”

于是,一道道眼神又看向扶苏。

扶苏涨红着脸,不知所措。

我求求你别说了!

天地良心,他从未有此想法!

皇帝让他死,他都不带犹豫的。

“平明白了。”陈平了然点头,附和道:“县君所言,是说头曼忌惮冒顿,故要其出使秦国。以其所想,则会激怒秦国。届时不论强留下冒顿或是杀了他,头曼皆可得利。头曼能稳坐王座,还可祸水东引。王子冒顿客死于秦,必令匈奴上下一心抵抗秦国,是谓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聪明。”

黑夫笑着点头。

倒不是他有多聪明,纯粹是史书上就这么写的。冒顿是天之骄子,更是足以带领匈奴走的更远的雄鹰。未来的他将会是汉朝劲敌,建立起不可一世的草原帝国,控弦之士三十馀万。

当然,现在的冒顿还只是雏鹰。

而他面对的则是大秦乌鸟!

下起手来比炭还要黑!

黑夫若记得没错的话,头曼在历史上就是这么操作的。他迎娶了美丽的阏氏(yan、zhi,单于正妻的称号),生少子。所以头曼就起了废长立幼的心思,这也是为了稳固自身统治地位。

于是乎头曼就以和东胡开战为由,将冒顿送至大月氏为质子,换取月氏的信任而作壁上观。结果冒顿前脚刚到屁股还没坐热,头曼便率大军急攻大月氏。其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要借刀杀人宰了冒顿。大月氏果然中招要杀了冒顿祭旗,幸亏冒顿是足智多谋逃回匈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