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实在是有点太大条,以至于第一次听到传言的修士们第一反应都是绝不可能。干城秘境里竟然会有龙族?怎么可能?干城秘境不过是一个初级秘境,里面既不能用灵气也不能用神识,平常只是炼气期的小辈们历练,最多最多来几个筑基期的小修士
,里面怎么可能会有龙族?
可偏偏就有了。这让无数人全都开始重新审视秘境,不光是干城秘境,而是所有的已知秘境,里面是不是还有大家没现的秘密?
另一个现就是在秘境中写了名作之后,除了当场的文气翻涌,出秘境的时候竟然还会再来一次?
这个倒是可以理解,秘境只是秘境,模拟的天地,并不等同于天地,封闭之后重新打开,文气串联真正的天地,才会再次文气翻涌,真正的浩然之气入体。一大批名教修士都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的准备到其他的秘境去试试,看看能不能享受两次浩然正气的洗礼。这对名教儒生来说,绝对是大现,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感谢
沈凤书。说起来,死人反倒是最不引起关注的。哪个秘境没死过人?哪个秘境里面不是尸横遍野?死几百个筑基期的修士算什么?有些高级秘境里,元婴圣祖都是成群的殒没,几
个筑基小修士,死了也就死了,几百个也一样,几千几万个都不稀奇。
外面听到传言的修士们目瞪口呆的同时,对于沈凤书,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文采风流且不说,那是一等一的好,更厉害的是他传闻中还只是个修行资质极差的凡人,哪怕进秘境时显露的也是最初级的入门功法《鲸吞谱》,可就是这么一个等同于
凡人的小家伙,竟然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用作大死来形容,都有点不太够。
沈凤书在干城秘境里利用海洋弄死上百个筑基修士,出来之后让青龙又干掉了数百个,其中还包括一个上九洲的不知道出自哪一门的至少金丹级别的高手。
这可不是大妖撞破天幕导致天魔肆虐间接死人,而是直接杀人。画了个圈圈说圈里人都死,很多人都看到了,想洗都没得洗。
一个凡人,能做到这个地步,绝对算是作死的典范了,让人不得不佩服。
可大家明知道沈凤书就是个凡人,现在却没人敢对沈凤书如何。谁也不是傻子,人家从秘境出来大摇大摆的弄死数百修士,得罪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不但放了不少目击者生路,还任由青龙潇洒离开,手里要是没有点保命的手段,可能
吗?
什么叫有恃无恐?这就是!没点依仗,怎么可能敢留下那么多的活口?
没人知道,其实沈凤书让龙见心离开也是迫不得已,人家本来就没答应要陪着自己,难道沈凤书还能逼迫龙见心留下?
现在沈凤书其实也是一个空壳子。身边倒是有丁剑保护,有一尘小和尚给自己施展大明咒,还有一个小蛮能多少帮上忙,仅此而已。
但这并不意味着沈凤书就一点保命手段都没有,在秘境中,化龙乳液除了强化沈凤书的身体之外,还让可容纳的纳米机器人多了一倍。
在等待离开秘境的那段时间里,沈凤书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纳米机器人复制。
纳米机器人数量翻一番,就意味着沈凤书纳米战甲的防护能力提升了一倍,意味着沈凤书纳米战甲的能量储备提升了一倍,以及修复速度提升了一倍。现在武器系统的修复已经完成了一半,除了能量刀之外,沈凤书已经可以在短距离使用激光切割。下一阶段,微型重组导弹也能修复,射程几公里,也算是可以在数里之
外取人级了。一般的筑基修士,基本上攻击范围也就是这个距离之内。
再下一阶段,能量炮等离子炮也将会解锁,到时候,百公里级别的远近攻击的武器都有,沈凤书完全可以不怵金丹级别的修士。当然,强力攻击和防御也不是全部,修士的手段多不胜数,各种小招阴招层出不穷,特别是某些无影无形的诅咒,更是难缠,沈凤书还是得打起百分百的精神认真应对才
行。
“沈大哥,我们是不是有些太高调了一点?”休息一夜,离开干城岛的时候,小蛮适时的把自己的担忧冲沈凤书表达了出来。
是担忧,也是善意的提醒。小蛮生怕沈凤书因为有了青龙的撑腰而肆无忌惮,进而导致闯下更大的祸事,得罪更可怕的人。
“你说得对!”沈凤书从善如流,立刻给予了肯定:“所以我们接下来就要谨小慎微,夹着尾巴做人了。”
得到了沈大哥的鼓励,并且接受了自己的意见,小蛮显得很开心,欢喜的心情溢于言表,真是个单纯的姑娘。还是得让她知道人世间的险恶啊!
“去哪?”丁剑直接问道。
“我们现在就去最大最繁华的城市,看看这花花世界大千红尘。”沈凤书手指向东一指:“让你们领略一下什么叫声色犬马!”
一尘小和尚一脸的期待和兴奋,丁剑也是脸色微动,只有小蛮觉得很不好意思。什么叫领略声色犬马?一个女孩子,合适吗?这个世界修士的比例还是十分低的,在灵气充溢的地方,宗门众多,修士们聚集的也多,但在普通的人类城市中,除了一些修为实在不怎么样的初级修士,或者是类似沈
真夫妇这样只想在红尘中享福的,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厉害的角色。
沈凤书等人不那么高调,四个人融入人类世界中,就如同四滴水融入了大海,几乎很难被人现。
托沈凤书的福,丁剑一尘和小蛮这次是真的享受到了那种富贵之家的待遇。没动用家族的人手,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中,沈凤书在人市上买了一个十分有经验的犯官的管家,大把银子洒出去,管家用最快的速度在城里买了一座豪宅,组建了一
个豪门服务团队,大小丫鬟仆役小厮嬷嬷厨师园丁马夫护卫一应俱全。
四个人接下来也没赶路,就在豪宅中享受了三个月,宅子里一百多人全都是为四个人服务,三个少爷一个小姐,伺候的无微不至。除了沈凤书之外,其他三个人全都是贫困出身。丁剑跟着他师父,穷的都快当裤子了。一尘小和尚从小到大生活在寺庙里,还是内院,等闲富贵点的香客都见不到,自己
生活更是简朴。至于小蛮,在修行之前,她还在村里放过一段时间的羊,后来生活才好了点,但也不是这种豪奢的生活。
就连沈凤书,其实也只是记忆中享受过,自己真正享受并没有几天,正好一并习惯。
一开始,三个人都十分的别扭。特别是一尘小和尚,毕竟是出家人,被丫鬟贴身服侍的时候简直就像上刑一样。
丁剑和小蛮也没好到哪里去,习惯了一切自己动手,自己解决,现在连穿衣服这种简单的事情都要别人服侍,简直别扭到了极点。“这就是修行!”沈凤书比他们看的开,主动找大家谈心:“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你们要做的,就是习惯这种由俭入奢的生活,然后还要能从容的放弃,再次
回到简朴,最后要达到的目的是从心所欲,能随时接受奢侈的享受,更能随时摆脱却又心境不变,这是比简单的提升灵气修为要难很多的红尘历练中的一种形式。”
众人听着都是点头。虽然他们听到过很多次红尘历练,但什么是红尘历练,并没有具体的概念。现在沈凤书很明确的为他们指明了一条,大家都觉得有道理。“不管什么形式,最重要的是要保持本心,知道你要的是什么。其他的一切都只是形式,去体验,去观察,去感悟,最终还是为了找到方向。”沈凤书笑着给大家上课:“不
忘初心,方得始终。”
一句地球上的金句让众人全都陷入了沉思,等到大家都思索过之后,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
众人都是很有悟性的修士,迈过自己的本心这一关后,很快就轻松的接受了这个大宅子当中的一切,在不耽搁自己修行的情况下,尽量的适应感受。足足三个月的时间,众人的气质都大不同。居移气,养移体,每天在这种氛围中,很自然的培养出了一股富贵气质。当然,目前来看,只是富气,还没有那种身居高位的
贵气。
三个月之后,四个人再次出门,小蛮都女扮男装,一尘也戴上了假,四个人摇身一变,成了四个游学的士子,风度翩翩,从容赶往京师。
一路上都是游山玩水,沈凤书还多了一个新的爱好,就是看到什么美景,就当场支起画板,将美景画下来。
自然,众人也少不得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参观名胜古迹,品尝特色美食。除此之外,沈凤书可记得地球上看过的《鹿鼎记》,天下最虚伪最奸诈的所在,一个是皇宫,另一个就是妓院。所以,路上每到一处,沈凤书都会带着他们游玩最大最有
名的青楼。
见过婚丧嫁娶,见过鳏寡孤独,见过纸醉金迷,见过粗茶淡饭,见过闲情逸致,也见过艰难生存。
眼见耳听,四个人全都觉得获益良多。“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沈凤书也是感慨:“诚不我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