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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这梁山如此了得?

王烨知道,骑兵是很厉害的!

也非常喜欢骑兵,打三国志系列都只玩吕布,就是因为他家骑将多~

而说到骑兵,历史上强悍的骑兵很多,王烨所知道的最近的,就是十来年后横扫天下的金国骑兵。

打大宋,17个骑兵可以击溃两千宋军,富平一战,数万对阵二十万宋军精锐,大胜;

打西夏,宜水之战一千骑兵可以打败西夏三万人;

辽国也被打得很惨,出河店一战三千打十万,护步达冈之战,两万打七十万~

鼎盛时期,女真满万不可敌,不是空口说的,整的打胜仗都跟闹着玩似的,以少胜多都是常态;

王烨知道人家牛逼,自然是要努力学习的,骑兵,坚忍,重甲,弓矢,所谓女真四长;

坚忍是人家的品质,这个慢慢学,但是其他是可以学习的,比如甲胄,军阵这些;

金国骑兵,阵型上是轻重混合,披甲具装骑兵,搭配轻骑兵,大约二比三的比例;重骑兵破阵,轻骑兵用弓箭破敌。

说起弓箭,女真或者说以后的金国骑兵是很特别的,骑弓的拉力不高,一般在七斗左右,但携带的箭支颇多,在100~300之间,箭支形状独特,箭头长达6\/7寸,也就是在18厘米~22厘米之间,而且形状细长像一根铁凿子一样,穿透力极强。

弓轻而且箭矢又重,所以这射程就短,所以金军骑兵一般在相距50步之内,也就是不到75米的距离才会射箭,而重箭在近距离投射时杀伤力极强。

而燕云骑因为开了挂,更猛!

最起码弓箭上是更猛的,弓拉力在一石五斗左右,箭矢分两种,一种轻簇,远射,一种重箭,近距离破甲。

真正做到了能远能近,燕云骑也是可以贴身肉搏的,而且近身格斗用的是长枪,对比人家鞭锏锤刀之类的,那就是长手,长手的优势在于,你想用锤砸到我的前提是先躲过我的枪。

战场上每次攻守,都是搏命的赌,赌输了,躲不过你人就无了,也就没有了出手的机会~

这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而且为什么一般骑射的骑兵不配长枪?就像为什么负责近战肉搏的具装骑兵没配备弓弩?

因为要求太高了啊,远程切近战是要时间的,骑兵对冲,这相对速度能达到二三十米每秒,最多射出一轮,而且马上射箭基本都是准确度靠蒙的抛射,很容易就来不及换武器,拿弓去打人家刀枪?

而燕云骑则不同,主副武器切换极快,最后一箭甚至可以在二十步左右的距离射出,然后快速换回长枪!

扯远了,说回眼前的战场,史文恭原本对自家骑兵的战斗力原本是大略有些信心的,虽然不是塞外草原民族,但是大略也可以算是从小长在马背上的,骑术是很好的,也是自小习练的武艺,应该是骑兵精锐了。

而且曾家五虎的名声有些水分,但到底也都是算是高手了,以一当百有难度,以一当十还是没问题的,再加上自己和苏定~

所以史文恭冲锋出去的时候,是大略有几分把握的。

唉~

只能说还是年轻见识少!

一百二十步,王烨射杀了曾家第二子—曾密!

一百一十步,燕云骑第一轮仰射,箭矢如雨,一百八十骑士,说出来不多,但是铺陈开来,也是好大一片,真的是箭如雨下。

史文恭瞳孔一缩,这群骑兵有问题!

史文恭眼看着对方的一员普通骑兵,左手弓上有四支箭?!

连珠箭?!

这大概不算是连珠箭,对燕云骑来说只是最快速度把箭射出去的一种基本操作。

六十步,燕云骑已经射出了三轮箭矢,其中最后一轮是射在对面后面步兵军阵中的;

四十步,手中最后一支重箭射出!

王烨自认“打不过”的史文恭,自然就是重点关注对象。

十余支重箭,集火近距离攒射,就是史文恭自负身手了得,也是真的扛不住!

史文恭奋力拨开了四五支箭,依然是被四五支箭射落下马!

而王烨是没有管史文恭的,既然点出来他能打,燕云骑就会有手段对付他。

王烨开弓了四次,第一箭就射死了曾密,第二箭射死了那个看上去最厉害的曾涂,也就是曾家老大,第三箭主动偏离了一点点,射中了那个苏定肩膀;

第四箭就是随意射杀了一个长得难看的高大骑兵。

二百对二百,尚未短兵相接,曾头市已经死伤惨重!

或者说已经基本上全军覆没!

冲锋在前的糜貹,一斧子砍死了曾家老三曾索,号称文武双全,读了书的曾魁则死于乱箭之下~

王烨换了戟之后,面前也不过十来骑幸存而已~

身后就是王石头,许贯忠,金麟,阮小七等猛人!

碾压局!

战马没有停步,径直撞入步兵阵中!

方天画戟,

横扫,劈砍,勾,划···

无一合之敌!

接近二百骑兵冲入不过四百人的散乱军阵中,又不成军阵,也没了统领!

这就是灾难!

身前一空,已经来到了曾头市门下,随手拨开了射过来的神臂弩箭矢,

挂了画戟,然后取弓在手!

“嗖嗖嗖嗖!”

箭矢极快,而且声音都快连成了一声,打过游戏的都知道,攻击力高了以后,就要提升攻速了,王烨箭射的没有什么花活,就是快!

箭快!

射的也快!

不过射死了十来个人,剩下的就都做鸟兽散了!

寨墙之下,摧枯拉朽一般的战斗太震撼人心了,武艺那么好的教头落了马!

曾家五虎也都已命丧黄泉,差距太大了,有种以卵击石的感觉!

实在是太过骇人!

“哥,这梁山贼寇怎的如此了得?!”张仲熊失声道。

张伯奋也是有些慌乱,到底是年长两岁,沉稳一些,然后拉着弟弟就准备走为上~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王烨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吓坏了两个名门之后的小官人,停顿了两秒钟,反思了一下今天的错误!

不该选择锋矢阵,而应该选择雁形阵的,一次冲锋就足够了!

幸存下来的曾头市骑兵、步兵都是混乱的,失措的。

已经不成威胁!

“子安,金麟、七哥领第二都打扫战场,马匹要都带走。”

“喏!”

“石头,縻貹领第一都随我来!”

“喏!”

王烨马不停蹄的走了,这个时候,侥幸逃得性命的曾弄才明白,原来自家人在人家眼中,真的是什么都不算!

许贯忠自然也是明白时间珍贵,哨骑只有刘老二的尸体回来,又不代表全军覆没,那是一伍十人的燕云骑,必然是还有人在阻击那一指挥官兵,王烨就是想到了才所以着急忙慌的过去~

收敛阵亡战士遗体,然后把发呆的金毛犬喊过来,这本就是一群马贩,赶马是专业的,这也是最重要的,然后就是盔甲,还有就是~

曾弄!

一天之内,或者说前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失去了四个儿子的曾长者已经是精神恍惚了,抱着旁边默默流泪的曾升,呆呆傻傻的样子。

“不必做此女儿态,为何要与我梁山为敌?”许贯忠倒是没有什么恻隐之心什么的,这曾头市本来也不是什么良善人家,又分属敌对,同情敌人?

闹呢?!

自己又不是王烨!

“可否留我幼子性命?”曾弄突然回过了神。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许贯忠叹道。

这曾弄自然是不能留的,甚至这个曾升大概也是不能留的,虽然自家主公是个大气的,等着人家长大来报仇,但是自己是个谋主,悄悄做自家主公不想做的事情,才是正道。

“家中有窖藏的金银,急切间你们找不到,我愿取出,换我小儿性命!让他回东北女真族地,绝不再入南地,就是到了地下,我也感念相公恩德!”曾弄磕头在地,现在只想保住自己最后一个儿子的性命!

许贯忠看了看哭得泪眼朦胧的曾升,以及英雄迟暮的曾弄,算了,终究是个孩子,还是点了点头~

“谢过相公!”

曾升含泪摇头,这变故太过突然,到底还是个孩子,实际才十二周岁的孩子。

“我儿,不要想着报仇,好好活着就行,这就走吧!”

一匹马,抓一把怀里的金银,一张弓,一袋饼!

许贯忠看在眼里,没有太过放在心上,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穿过辽地?

“谢过相公!”目送儿子打马离开。

曾弄还是很讲信用的!

几句话就交代了清楚,原是海州知州的两个儿子张伯奋,张仲熊人在凌州,听闻了曾头市拿下了梁山贼人,主动找到曾头市,愿意保举曾头市教师和曾头市五虎三个指挥使之职,才有今日之筹谋,然后就是放出风声这些常规操作了···

“那两人呢?”

“适才就在寨内,这时候如果追,应该能追上!”曾弄说道,心下是巴不得这两个罪魁祸首能一块上路。

许贯忠朝着金麟使了个颜色,金麟就懂了。

“为何这俩人跟我梁山那么大的仇?”心下还是搞不明白,为什么海州知州的儿子会来到凌州谋划梁山?

或者说就是冲着自家寨主来的?

“这个老朽倒是不知!”

“你们原本是怎么谋划的?”许贯忠问道。

曾弄说道,“遇到这种事情,大概梁山寨主会亲身过来,就是不来,把来的人擒下,总是能把梁山寨主引过来的;寨主如果不知道俺们教师的武艺,就相约斗将,擒杀梁山头领,而且凌州一指挥使的兵马就在远处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