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姨,你是不是记错孩子了?”林叁七说,“应该是嘉巳哥哥挺喜欢我吧?”
陈妈妈笑着问:“你记不记得小时候喜欢玩过家家,和戌懿吵过一架?”
林叁七心想,她和陈戌懿吵过的架,两个人的手加起来都数不清,哪里会记得这么清楚。
又听陈妈妈提醒,“你和戌懿都哭了的那次。”
陈戌懿小时候是个爱哭鬼,她不记得他哭过多少次,但她哭得不多,所以有印象。
吵架的原因,似乎是陈戌懿突然犯毛病,不愿意再跟她一块玩过家家,两人闹得挺凶,陈嘉巳在中间劝,都没能熄火。
当时年纪小,词汇量少,吵来吵去,说得最狠的话,也不过就是那两句:
“我讨厌你。”
“我再也不要跟你玩了。”
前一句是她说的,后一句是陈戌懿说的。
这两句话对大人没点杀伤力,却是让小孩掉眼泪的最强武器。
于是两个人都被对方气哭,当时连自行车都没学会骑,和平友爱车自然也派不上用场。
不过,吵完后的第二天,陈戌懿又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陪她玩。好像前一天放的狠话、发的毒誓,都是梦话。
她以为是陈戌懿忘性大,睡一觉起来,把什么都忘了。
现在,陈妈妈却说:“戌懿当时哭着问我,为什么总是大哥当新郎,他只能当抢婚的坏蛋,他也想当新郎,想跟你交换戒指糖。”
他们当时的戒指道具,是五毛钱一颗的戒指糖。
“小孩子嘛,都喜欢当正义这一方,戌懿也一样,但是看到你也哭了,他又改了主意。”
陈妈妈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忍不住笑。
小男孩眼角还是红的,却还是擦干眼泪,下定决心般,抽抽噎噎地说:“原来坏蛋对新娘这么重要,我要继续当七七的坏蛋。”
林叁七听着沉默,半天,才说:“那是很小的事了吧?”
过家家的年纪,应该在他们梁子彻底结下之前。
长大后的陈戌懿,早丢掉了小时候的可爱,只剩下欠揍,欠揍,和欠揍。
“是挺久了,”陈妈妈感慨,“一眨眼,你们都这么大了,我们都老了。”
“才没老。”林叁七抱住陈妈妈的腰,埋在她怀里,“阿姨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一点没变,以后也不会变老。”
“那我就成妖怪啦。”陈妈妈故作夸张地轻笑。
开着玩笑的工夫,林叁七听见拖鞋踩在楼梯上的声音,抬头,陈戌懿拿着ipad从二楼下来。
他踩着人字拖,及膝的卡其色短裤,小腿的肌肉匀称,骨骼修长。上身宽松地套着一件砖红色的t恤,在灯光并不明亮的客厅,也很显眼。
陈戌懿走过来,目光与她有短暂的交错,扬起下巴,拿捏出做作的绅士腔调:“美丽的女士们,需要音乐吗?”
林叁七猜测,他一定又看了奇怪的东西,在犯中二病。
陈妈妈倒是很给面子,做了个请的手势。陈戌懿的钢琴是她教的,大概是学了一首新曲子,要过来显摆。
陈戌懿坐到钢琴前,揭开琴键盖,ipad放上曲谱架,页面是提前准备好的,某首歌的谱子。
林叁七从陈妈妈怀里坐起,抱着双腿,下巴搁上膝盖,瞧着那边,倒要看看他玩什么把戏。
他微低着头,指节分明的长指按下琴键,前奏响起,琴声从他指尖飘出,飞到她这里。
是熟悉的歌曲。
前不久,他们在电影结束时一起听过。
《let it be me》。
让我爱着你。
陈戌懿勾着唇,朝她看过来。
平板冷白的光,映在少年俊朗的脸庞,光线黯淡,他的眼睛却很明亮。
林叁七愣了下,撇开脸,离开目光相接的轨道,视线从他脸上平移开。
香薰蜡烛被放在茶几上,绿色玻璃罐装载着白色蜡体,明黄色的烛火勉强照亮四周,火光在黑暗中摇曳。
分明无风。
作者有话说:
耍帅小狗(小狗叼玫瑰
第10章 一道彩虹
手心接住自来水,泼在脸上,头发被打湿,她也不管。反复几次,总算稍微清醒。抬起头,镜子里,眼下的青黑,向她描述失眠后的惨状。
林叁七睁着无神的眼睛,牙刷头塞进嘴里,麻木地移动。
一定是停电太热的关系,她昨晚怎么都睡不着。
难以入睡时,通常还会中点其他魔咒,比如脑内循环某个声音,或者某首歌。
《let it be me》,她最近都不想再听到。
距离生日还有四天,她不能被失眠毁掉十八岁的第一张合照,和告白。
洗漱完,林叁七从卫生间出来,在门口遇见让她失眠的罪魁祸首之一。
陈戌懿还是昨晚那件砖
红色短袖,两边袖子被撸到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