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府并不在京城的繁华地带。
朱允炆和周乔回到马车上,目标直指京城最繁华的街道。
这是朱允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有时间,有雅兴逛京城,对于现在的京师,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朱允炆还是很期待的。
闹市区,下了马车,人流攒动,街道两边各式商铺商贩,货物琳琅满目。
周乔显得特别兴奋,对于女人来说,逛街,自古就是女人最热衷和热爱的事情之一。
“来京城这么长时间,这还是我第一次逛街”,周乔兴奋地说道。
“是嘛,那今天就好好逛,逛个够”,其实朱允炆也是第一次。
“爹,平康也是第一次逛街”,平康奶声奶气地说道。
“哈哈哈,你也是第一次?真是巧了,爹也是第一次,那咱们三个第一次逛京城的人,今天可要好好逛一逛这京城,平康,你想吃什么,想买什么,想玩什么,尽管说”
“谢谢爹”
“呵呵,这孩子,还和爹这么客气”
小东子和周乔笑着看着平康,都也没把皇上刚刚和平康说的话当回事,只觉得皇上是在逗平康,所以皇上也说是第一次逛京城。
看着周乔和平康这么高兴,朱允炆也莫名地开心,连在他们身后牵着马车跟随的李老汉也开心,小东子租了李老汉的马车一天时间,所以,朱允炆他们逛街,李老汉就牵着马车一直跟着他们。
周乔和平康两个人,手牵着手,周乔对胭脂水粉,头饰发簪,香包香囊感兴趣,而平康对小吃,糖画,甚至在街边玩耍的小朋友感兴趣。
而朱允炆,在体验这个时代的社会,民情,甚至风俗习惯。三个人各取所需。
中午的时候,李老汉的马车上,已经放了好多周乔买的东西,有吃的,玩的,用的。而平康的两只手也都没空,左手糖画,右手米糕,而且把小嘴糊得到处都是。
路过一家颇有些富丽堂皇的饭店,朱允炆盛情要求李老汉和他们一起吃饭,开始李老汉怎么都不进去,但朱允炆执意要求,李老汉也只能跟着他们一起吃饭。
李老汉一直感谢朱允炆,说他活着大半辈子,赶马车也有些年头,这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人。
朱允炆要了饭店几个最拿手的菜,店小二把他们饭店的菜色夸得天花乱坠,让朱允炆也有些期待。
可菜上桌后,朱允炆尝了尝,味道一般,可周乔,平康和小东子直夸好吃。
也难怪,这个时代的调味料并不齐全,即使最顶级的大厨,做出的饭菜在朱允炆的口中也少了些滋味。
看着一桌子的饭菜,有鸡肉,鱼肉,可朱允炆却十分怀念尖椒土豆丝的味道,可现在的大明,还没有土豆,更没有辣椒。怀念西红柿炒鸡蛋,可现在的大明,还没有西红柿。
后世那些最家常的菜,在这个时代,也只能出现在朱允炆的想象之中。
土豆,西红柿让朱允炆想到了还关在刑部大牢的马三保,也不知道他们考虑得怎么样了?希望他们能早早想通,为大明造福,为大明百姓造福。
马三保早一天出海,土豆,西红柿,辣椒,玉米,红薯,这些大明还不存在的农产品和蔬菜,或许就能早一天传入大明,不仅能丰富大明百姓的味蕾,最重要的是,玉米和红薯,能极大缓解大明口粮不足的困境,尤其是寒冷干旱的北方。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路要一步一步走,急也没用,朱允炆已经让很多事情大大地提前了。
吃过午饭后,周乔兴致盎然,继续逛,朱允炆答应周乔了,今天要好好逛遍京城。
几个人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个装修装饰十分豪华的店铺,店门前停着各色马车和轿子,进进出出的人大多是妙龄女子。
“美妆阁?”,朱允炆抬头一看,三个烫金大字,尽显奢华。
“哇,这就是传说中的美妆阁”,周乔眼神中充满了仰慕的神情。
“你知道这地方?”
“知道,京城最大的胭脂水粉饰品店,以前在宫里经常听她们提起,只是不曾来过”
“那走吧,咱们也进去逛逛”
“可是咱们......”,周乔为难地摊开手,意思很明显,这是卖女孩子东西的地方,她现在女扮男装,两个男人逛胭脂水粉店,好像不是很合适。
“呵呵,周公子给你妻子买胭脂水粉,我给我妻子买胭脂水粉,也正常吧”,说完,朱允炆便笑呵呵地走进了店里,周乔拉着平康也跟在朱允炆身后进了店里。
不愧是京城最大的胭脂水粉店,店里的装饰极尽奢华,可在奢华在朱允炆眼里也不入眼,这不就是后世七八十年代的供销社嘛。
店里的售货员都是清一色年轻俊朗的男子,朱允炆心里不禁想,如果再增加一些妙龄女子做售货员,就更加完美了。
可现在这个时代,是很少有正经女人出来抛头露面做这种事情。
店里顾客不少,都是穿着华丽的妙龄女子,还有尽显贵族
气质的贵妇,都在挑选自己心仪的商品。
朱允炆和周乔,还有小东子三个男人,带着一个小女孩进入店里,也并未引起别人的重视,因为店里也有男人,不过身边都有一位女子而已。
周乔进来之后,便被这琳琅满目的东西吸引住了,不自觉便放开了牵着平康的手,去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
而朱允炆呢,他在四处张望这店里的布局,心中在设想如果是他的店,要怎么布局,怎么摆放商品。
小东子进了店之后,心思也不再平康公主身上,店里人多,为了保护皇上的安全,他在四处张望,就怕有可疑人对皇上不利。
平康小小的个子,还没有半个柜台高,什么都看不见。
突然,平康发现不远处,在两个女人的脚下,有一个漂亮的荷包。
平康想也没想,便走过去捡了起来,吸引平康的,不是荷包里的银子,而是荷包上绣的图案,两只蝴蝶栩栩如生,平康喜欢的不得了。
两个妙龄少女已经挑中了自己喜欢的胭脂,正要付银子,其中一个女子把手伸向自己的腰间,发现空空如也。
“啊......”,一声刺耳的尖叫,响彻整个店铺,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投向女子。
“小姐,我的荷包不见了,这里有小偷”
另一个女子眉头紧皱,似乎有些难为情,因为现在他们两个是全场的焦点,只见她小声地问道:“你确定丢了吗?”
只见丢荷包的女子在身上摸索,一边低头寻找,突然发现了正瞪着大眼看着她的平康,还有平康手里的荷包。
“小姐,我的荷包”,说完,便大声喊道:“这是谁家的小孩子啊,怎么小小年纪就学会偷东西了”,一边喊一边怒气冲冲地上前从平康手里夺过了自己的荷包。
朱允炆这才反应过来,小孩子是平康,赶紧来到平康跟前,一脸担忧地问道:“平康,你没事吧”,朱允炆主要是怕这个凶神恶煞的女人,把小小年纪的平康吓着。
“爹,我没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这是你家的小孩子吗?”,女人怒目圆睁地质问道。
“是我家孩子,这位姑娘,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家孩子怎么可能偷你的荷包呢?”,朱允炆一边抱起平康,一边解释。
周乔和小东子也赶紧来到朱允炆身边,小东子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
“刚刚我亲眼所见,我的荷包在你家孩子手里,你还想抵赖,我要报官”
朱允炆并未理会女子,而是轻柔问怀里的平康道:“平康,这个姐姐的荷包怎么在你的手里啊?”
“爹,是我刚刚在这里捡的,那个荷包上的有蝴蝶,真好看”
“原来是捡的”,朱允炆顿时松了一口气,说道:“这位姑娘,你也听到了,是我家孩子捡的,可不是偷,你可不能乱说”
“你说捡的就是捡的?是捡的还是偷的,咱们到官府去说”
这时候,丢荷包女子身旁的另一个女子说道::“沫儿,你看一下你荷包里的银子少了没有?”
“哦”,叫沫儿的女子赶紧查看自己的荷包,查看完说道:“小姐,没少”
“没少银子就算了,应该是你不小心掉地上的,行了,赶紧付了银子,咱们走吧”
“小姐,你别被他们给骗了,现在有很多这种小偷,小孩子偷,大人看着,这种人最可恨了,刚刚估计是这小孩子刚刚得手,就被我发现了,还没来得及跑,小姐,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朱允炆一听,顿时无语了。无奈地笑着问道:“这位姑娘,你看我们像是那种人吗?”
“像,怎么不像,大家伙看看他们,三个大男人逛胭脂水粉店,这不奇怪吗?我看啊,他们就是小偷”,叫沫儿的女子似乎并没有善罢甘休的意思。
“我......”,这下,朱允炆算是真的彻底无语了,周乔也尴尬地不知所措,她也不能表明自己就是女人的身份,大庭广众之下,她可丢不起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