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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混血

没错,金堡的忧愁在于皇帝的密旨。

秦王就藩选择了安南,这事在公卿之中形成了共识,一时间太子的压力骤减。

而这时,齐王的就藩问题又来了。

齐王只比秦王小一岁,虽然还未成婚,当皇帝已经开始焦虑他的未来了。

中南半岛,安南是最适合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汉化程度较高,统治起来压力不大。

而其余的地方,如高棉,暹罗,基本都是鸡同鸭讲,困难数倍,不是区区几年的时间就能奈何的。

在这种程度下,皇帝只能另寻地方。

菲律宾,则成为了最佳的选择。

因为吕宋总督府的存在,如果将齐王就藩于此,将会在长时间内形成相互扶持的关系,甚至互为犄角。

由于地方相隔太远,皇帝对菲律宾地区实在是不了解,所以只能征询金堡的意见。

几日的思考,让金堡需要总督府达成了一个初步共识:绝对不能将齐王就藩吕宋岛。

些许的避讳自不再提,考虑到未来的利益冲突,就让众人无奈。

可以想象,在儿子和遥远的吕宋总督府相比,齐王显然是占据着极大的优势,总督府处于下风。

肯定的说,必然会有逐步被蚕食的命运。

众人商议多时,最终将目标对准了——棉兰老岛。

其实在吕宋与其之间,大大小小拥有着数百座能够住人的岛屿,但是唯独有棉兰老岛面积最大。

当然,距离也是够远的。

在这种情况下,面积大,距离远,完全满足了总督府的需求,齐王想必也是很满意。

将密信封到木匣之中,派人送回北京后,金堡再次召集众人:「若我预想不错,陛下应当是应运允的。」

「一旦朝廷有旨,咱们总督府自然逃脱不了责任,秦王殿下就藩需要打仗,而齐王则需要开荒了。」

「到时候人力物力,钱财无数,都需要咱们总督府来供给,麻烦不断啊!」

听到这,布政使立马愁苦了:「好不容易富余了些,又要大规模的支出了。」

说着,他拱手对着金堡:「总督,咱们吕宋虽大,但却只有一府之力,何以帮扶一个藩国?」

「还望朝廷多多服助才行。」

「这是自然。」金堡忙点头:「此乃全国之事,岂能让我们吕宋独自担当?」

这一番话,让众人纷纷点头。

虽然中央为大,但地方的利益也不能被忽视,老实的任人宰割,后患无穷。

「不过,北京距我长达上万里,一个来回数月即无,等到圣旨到,怕是得到年底了。」

金堡沉吟片刻,沉声道:「依我之意,齐王乃天潢贵胃,亲王出身,必然得小心伺候。」

「如此,不如咱们先派一支人马去往那西夷口中的棉兰老岛,先建个港口码头,打个头战如何?」

众人纷纷思虑起来,不一会儿则纷纷拍手赞好。

提前做好准备,也能显示吕宋的认真,同时一小支人马,也不太损耗钱粮。

很快,几人就达成了共识:应当派遣三百人,刚好一艘船可以装载完毕。

只要寻觅到良港,就能够派行土人前去修建,待到皇令一下,准备工作已然完毕。

就算是将来齐王不就藩,这个港口也会是吕宋的钉子,中转站,给未来的扩张作铺垫。

怎么算都不会亏。

就算是亏了也无妨,毕竟是用总督府的钱粮,为自己的前途去做事,值得。

很快,军中就开始征召勇士了。

总督府这

次也算是大方,凡入选者,直接出银一百块,让其子嗣无忧。

同时,但凡军官者,一律官升一级。

可就算如此,应征者也不过是寥寥。

在吕宋华人,亦或者土人,他们打心底里明白,吕宋群岛依然是附近最适宜居住的岛屿,棉兰老岛距离远,危险系数太高。

这时候,谁也不想拼命。

王成自然也是如此。

在朝廷进攻吕宋时,他就是那上百个起兵之人,使得城池内乱,从而营造出良机。

由此,他不但获得了丰厚的赏赐,更是成为了入军,队正,衣食无忧。

刚散衙,吩咐值守的军士认真后,他就悠闲的回到了家中。

手里吊着两斤肉,哼着小曲,刚跨过门槛,他就见到客厅中坐着一人——张癞子。

或者说,是曾经鼓动他们起乱的领头人,如今的营正。

当然人家现在也有大名,叫张恩,皇帝圣恩的恩。

「张哥,你怎么来了?」

见他穿着常服,王成轻声笑道。

「哎,军中闹腾。」张恩叹道:「你是知道的,总共不过五千人,选出三

百人来,还得是老将,到如今竟然无人报名。」

「这要是继续下去,总督府的颜面何存?」

王成放下肉,随手拉起椅子坐下:「张哥,不怪咱们如此,实在是今次不一般。」

「总督府没有正经的政令,只说是开拓岛屿,赏赐却如此丰厚,大家都不是傻子,没几个想去做这断头的买卖。」

张恩沉声,抬起头:「大家如此想,那么到了后日,总督府必然是强令了。」

「老二,这次你得主动了。」

「张哥?」王成不解。

「官升一级,即刻就是营正。」张恩认真道:「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啊!」

「就算是再有危险,那也是普通兵卒的事,对于咱们这样的军官来说,安稳的很。」

这一番话,彻底打动了王成。

「张哥,喝茶。」

这时候,其妻走了出来,身着布衣,头上的木钗早已经换成了银钗,多年的辛劳,却让她身姿丰腴。

这也就罢了,在吕宋这样的地界,女人黑是常态,而其妻却白皙的很,虽然粗糙了,但已然是稀奇。

不知不觉,他看呆了,愣了一会儿,口中竟道:「王老二,你放心,若是你出事,妻子某必然照顾得妥妥当当,若是有违此誓,必被妈祖娘娘五雷轰死。」

如此毒誓,让王成心惊,一瞬间满心的感动,直接涌向了喉咙:「张哥,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

一时间两人紧紧的抱住,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王成主动***,立马就获得了整个总督府的好感,直接晋为营正,得称指挥使。

最后一艘千料大船,伴随着几艘小船,乘着海浪,去向了棉兰老岛。

一路上的风波自不必提。

此时,在中南半岛,已然是战火纷飞了。

首先,缅甸的孙可望不甘寂寞,派出大军攻打暹罗王国,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而在安南,南北朝的局势随着大明的掺和,竟然有些不稳起来。

说来好笑,面对外敌,两方已然是血海深仇,何谈自然是不可能的。

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消灭对方,统一全国,从而凝聚最大的力量,抵抗外敌。

而似乎是从缅甸得到了好处,葡萄牙,荷兰,都有意向安南出售火器,赚取大量的白银。

而随着大明的崛起,他们连铜钱也不再嫌弃,因为铜钱可以购买大明的

货物。

皇帝自然是不知此事的,就算是知道了,人家来个阴奉阳违,你也没办法。

受困于此时的生产力,锦衣卫并不是万能的。

「哇哇哇——」

玉泉山庄,宫殿之中,一声嘹亮的哭喊,响彻整个山庄。

皇帝守在门外,心中格外的欢喜。

按照道理来说,成为皇帝十多年,他已经有了三十多个子女,后宫有封号的嫔妃近五十人,直追当年的太祖爷。

成为一个父亲,对他来说应该是习以为常了。

但,这一次则不一样。

因为此次诞生的,将是大明,亦或者中国几千年来,第一个中西混血的皇子。

如此多伟大的创举,怎能不让人激动?

而在宫殿外,一同守护的还有其妹妹,克雷丝。

而生下皇子的,自然是姐姐妮可。

其澹黄色的长发,已然被收拢,曾经的一些许雀斑,也已经荡然无存,红唇微张,澹绿色的眼眸之中满是急切。

虽然是西人模样,但却穿着一身大明式的宫袍,中西结合之下,别有一番美感。

在听到一声嘹亮的哭喊后,她才松了口气。

皇帝一把搀扶住她:「你也是有身子的人了,也得小心一些。」

「谢谢陛下。」克雷丝客气地说道,拍了拍高耸的胸口:「我的上帝,真的是吓死我,快三个小时。」

姐妹两人双双怀孕,不过都是在皇帝有意的控制下,错开了日期。

相差近四个月。

毕竟如果一起的话,就体会不到洋马的乐趣了。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是个皇子——」

产婆整理一番后,才处出来报喜。

皇帝摆摆手,迫不及待的来到了殿中,见识到了自己中西合璧的儿子。

怎么说呢,一如既往的丑。

但是,到底是混血,相较于那些同时的婴儿,其鼻子相较高一些。

当然,只有经过对比才明白,毕竟婴儿的五官实在是太小。

作为产妇,妮可大汗淋漓下,也被擦拭了身体,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躺在床榻上,睡了过去,但脸上荡漾着笑容。

「这是为何?」

看完了孩子和女人,皇帝顿时感觉自己有种难得的振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