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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变化

转眼间,绍武三十八年就到了。

对于普通人而言,过了三四十年的太平日子,已然是两代,甚至三代人了。

大家伙都习惯了绍武年的繁华,忙碌于脚下,为一家人的生活操持着。

但对于罗大脑袋来说,相较于崇祯年,这样的日子可谓是神仙过的。

他坐在门坎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旱烟,脚放在的地上,路上的行人皆低头问好。

作为村里最年长的几个人之一,罗大脑袋拥有着不可小看的威望。

几个孙儿在门口玩泥巴,听着他的啰嗦。

“在往日,可没这好吃的,穷得直吃泥巴呢……”

“村里都没几个活人,都饿得眼发绿,当时俺饿得不行了,看到朝廷的军队就跑去,想着死也要做饿死鬼,不曾想将军怜悯我,让我参军……”

“当年在东北,那雪下得有三尺后,比你们都高,好多人梦里被雪埋了……”

“爷,咱们堂邑啥时候下这大雪呀!”一个娃娃憧憬到:“俺想见比俺高的雪!”

“啪!”罗大脑袋拍打开下他的小脑袋:“瞎说甚话,这大雪,可不得冻死人?”

这下,几个娃娃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一个裤子扒拉着屁股的小子匆匆跑过来:“罗太爷,村长叫您去呢!”

“知道了!”罗大脑袋抽着旱烟,缓步而行。

待来到村里,村长和族长忙出相迎:“罗爷,您老来了!”

二人搀扶着,将罗大脑袋迎入院中。

村长泡了杯碎末茶,然后说道:

“朝廷又开始征兵了,县里说这征兵名额跟移民挂钩!”

“啥?”罗大脑袋一愣:“移啥子?”

“就是迁到海外去,给皇帝的儿子们做牛做马!”族长哼哧道:

“虽说地多了些,住得宽敞些,但祖宗坟墓都在这,乱迁个甚,朝廷生怕皇子们身边没人伺候,把征兵和迁民挂钩了……”

话糙理不糙。

对于藩王和朝廷来说,迁民是千年大计,但对于地方上那些宗族而言,青壮劳动力是他们立足本乡党基础。

抢水,徭役,防贼,对抗乡衙,县衙,民壮可都是主力。

族里上千青壮,县太爷都不敢大声说话。

在收税和徭役上,可能省不少的事。

流失青壮自然是不好的。

“这当兵可不能没咯!”罗大脑袋放下烟杆,忙道:“这要是出个爵爷,县里哪个敢小瞧咱?”

“再者说,到了兵也是好的,将来也能出官,光宗耀祖呢——”

这话,族长和村长倒是认同。

军户制度被废除后,朝廷采取募兵制。

各省设立新兵大营,按照朝廷的规划募兵,操练新兵后送到京城,或者发往各县巡防营。

当兵不仅粮饷多,还能立功当爵爷。

这也就罢了,满二十年就能退下来,然后朝廷就能安排他们当老家的府、县担任乡长。

再不济,也能在巡防营当个军官。

对于读书不精,练武无力的普通人来说,这是他们能够巴望的最佳途径。

一旦成了乡长或者军官,不但能够吃上皇粮,光宗耀祖,更是能改换门庭,培养出读书人来,使得家庭和家族大兴。

这样的名额,谁都想要。

省里对比各县的赋税,诉讼,文教,多得二十几人,少的只有十来人。

县里对各乡、村,自然也看赋税,但服从度却是不可或缺。

因为省可以管县,但县不定能直接命令到村,兵额就是最好的拿捏方式了。

“县里八个乡,顶多分两三人给咱们乡,村里得争取咯!”

“可不是嘛!”村长无奈道:“县里说各乡必须出二十户人,乡里说出前三名才给名额……”

“那最少得鼓动五户……”

罗大脑袋觉得自己的脑袋疼了,这是谁想出来的损招,太狠了。

“简单,村里的寡汉有十好几个,随便给他们娶个媳妇就能凑齐!”

族长咬着牙道。

“哪里的钱?”村长无奈道:“娶媳妇可不少钱呢!”

“想当兵的出一半,族里再出一半,这也是做件好事!”

罗大脑袋哼哧道:“那么多寡汉,留在村里也是祸害,爬墙的事还少吗?”

这话倒是不假。

三大巨头商量之后,决定这兵额必须是要争的,关乎村里的未来。

谁家没个亲戚子女,光明的前途不争不行。

罗大脑袋刚回家,就见小曾孙子跑过来:“太爷,俺小爷回来了!”

“哟,大山呀!”

望着壮如山的小儿子,罗大脑袋满心欢喜。

这小儿子就是读书不行参了军,在隔壁县当了乡长,家里可威风了。

罗大山扶着老爹,轻声道:“爹,我听说

县里的安民堂要招学徒了!”

“啥?”罗大脑袋一愣。

“就是县医馆,要招学徒,收徒弟呢!”

“这是啥子意思?不是说人家傲得很,不收徒只家传吗?”

罗大山解释道:“朝廷要求的呗,必须教够三名学徒,才能回京呢,那些安民堂大夫早就想回去了……”

安民堂,朝廷设置在各县的便民医馆,救助百姓,诊金和药钱都很低廉,让不少人看得起病。

但这些人基本是太医院子弟,要么是子女,要么是徒子徒孙,对于他们来说去往各县城就是发配边疆。

除了京城,都是乡下。

如今招收学徒,也是皇帝看地方医疗条件太差,多一些大夫,也能救活不少人。

据统计,普通的一县之地,医馆只有三五家,神婆、道士、和尚才是治病的主流。

大夫,基本是中产以上的人家服务的。

“选个机灵的,当个学徒,到时候开个医馆,可就好了,参军读书也不定比这强呢!”

罗大山说着:“老话说的好,十个抢劫的抵不上一个卖药的,这可是能传家的东西……”

“这话不假!”罗大脑袋忽然灵光一现:

“军中可招军医呢,到时候学成了直接送到军营,不仅能吃上皇粮,还能有功勋拿……”

军队如今不以人头算,而是整体算功,军医和伙头兵一样,也是能拿功勋的,评爵或者很难,但赏赐却不少。

“保不起去了京营,还能当京城人呢!”

罗大脑袋嘟囔道:“当初老子在京营,那群京城人嚷嚷着,说就是一条狗也得托生在北京城,这话听着糙,但却不假……”

罗大山附和着,倒是没反驳。

他当初当兵,可是托了老爹不少关系,在边军中不知多少人羡慕京营呢!

别的不提,朝廷每年从边军和京营辞退不少老兵,故而两年一募兵,名额只在三五万。

天下二十七省,三将军,两总督府,三十二个地方,省均不到一千人,而京城及顺天府,至少招五千人。

科举上,顺天府的举人名额如今扩到了一百六十人,而山东一省的举人名额才七十五人。

一千多万山东人,只有三五百人的顺天府一半的名额。

公平?呵呵!

罗大脑袋又说起移民和兵额挂钩的事,罗大山叹道:“这不知道是哪个龟孙出的主意,忒损了!”

“俺最近都在各村走动,迁的人要死要活,要钱要女人,乱子出了不少——”

“朝廷的话,还是要听的。”

罗大脑袋沉声道:“你如今是官,可不得听话嘛!”

父子二人在这聊着天,忽然就有人来访。

仔细一瞧,隔壁的吴老二。

三十来岁的年纪,一副混不吝的做派,整天到处乱逛,不干活,是乡里有数的二流子

而他的本钱,自然是曾经当过乡长的老爹,即使死了十来年了,但依旧让他饿不死。

“罗太爷,罗叔!”吴老二低头哈腰地凑过来,脸上挂着笑。

“怎么着?又去哪里偷鸡摸狗了?”罗大山声音冷淡。

“这不是听说您老回来了,特意来问安嘛!”吴老二也不看眼色,厚着脸皮凑上来。

“去,去,有话就说!”

罗大山懒得理他,摆摆手。

“我在乡里听说,这养廉金好像变了?”

“你小子消息倒是灵通!”罗大山随口道:

“以前若是官员殁于任上,其妻(子)则同领之,身死为止,如今变了,不再囊括其子,而只是其妻罢了!”

“那,这,怎么就变了?”吴老二惊恐,声音尖锐:“我爹可是为皇帝,为朝廷死的——”

他老娘早就死了,那他不就没钱领了?

“哼,不少人贪图便宜,死人都能过继嗣子,领上几十年,朝廷怎么吃得消?”

罗大山心里虽然也不得劲,但还是道:“今个改了,妻死则止,子女可领十载,若是年幼,子女至成年而止,身亡后嗣子不算……”

吴老二听闻,如遭雷劈。

老爹是乡长,所以他一年能领十块钱,在乡下止不定多快活呢!

如今要是没了,这日子可咋过?

“罗叔,这甚时候算?”

“就是今年!”罗大山轻笑道:

“让你领了去年的,已经算不错了,今年就得了,好好找个活干吧,好日子没咯!”

吴老二失魂落魄而走。

一路上,那些酒肉朋友们的邀请,他全部置之不理,半掩门的相好也不搭理了。

“当家的,这是咋了这是?”

“没了,都没了!”吴老二哭丧着脸:“俺爹的养廉金没了,领不了了!”

这一嗓子,立马把婆娘吓了一跳。

问清楚了,婆娘立马神情一变,叉着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