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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过渡

时间悄然来到了十月初。

郑森登高而望。

作为陕甘总督,他对于陕北的情况颇为了解。

这里是一片贫瘠之地。

在前明时,榆林是九边之中数一数二的穷困之地,也是军户逃亡最多的地方。

当年参加闯贼和西贼的兵马,多数是这些边军。

大量的耕地退化,变成了沙地。

而那些军官们则贪得无厌,侵蚀的军户们为数不多的土地,而又狠心的压榨他们。

在洪武年间,这里的军户就已经崩了。

如今在绍武初年,所有的卫所被废黜,成了府县。

但榆林府的贫困,并未减轻许多。

郑森来到山坡土垣上的一处村落。

大小十几户人家,拥有的耕地不过百余亩,而且都是那些旱地,需要从一里外挑水吃。

庄稼的用水,只是村落之中唯一的一口水井。

郑森披着长袍,目光凝重。

在他的视线之中,眼前这家人用的是纯粹的夯土房,木门被黄沙吹着残破,破了好几个大洞。

妻子卧在床榻,用被子遮住头不敢见人。

男人则穿着长裤,低着头,满脸的麻木。

“咯吱——”

他打开水缸,黄河水泛着黄色的浑浊,缸底已经结了厚厚的一层黄泥。

而一旁的米缸,则只有寥寥半缸小麦。

附近几个缸中,都是黄豆,绿豆,黍米等杂粮,想来是秋收后用小麦换来的。

如果真的只有小麦的话,一家人根本吃不饱。

“你那婆娘怎么不下床见人?”

这时,跟随在身后的榆林参将,则呵斥道。

床上的妇人胆颤心惊,裹着被子准备下床,但却被郑森阻止。

“想必人家也有难处,或许是病了呢?你如此怕是不近人情了!”

郑森随口道,显然并不以为意。

而那男人则张口道:“不是草民无礼,实在是家里穷的叮当响,就连裤子都只有一条,我们夫妻轮流穿。”

“我如今下来了,婆娘就只能上床了……”

闻听此言,众人默然。

郑森也忍不住叹道:“还是我们冒昧了!”

言罢,他从怀中掏了掏,一迭百两的银票闪了众人眼。

他有些尴尬的收回去,一旁的随从识眼色地掏出两块银圆给男人。

“这两块钱拿去,买点布做衣裳,顺便把门修修!”

说着,他就径直离开。

整个村落,就连狗也只有数只,显得格外的寂静。

郑森心里堵得慌。

平日里他一向以救国爱民,致君以尧舜而自居,本以为经过二十来年的时间,整个天下就已经太平了。

但是不曾想到,所有人都说是盛世的情况下,还有如此贫穷的人家。

这是在打他们这些人的脸啊。

“督抚,榆林太穷了!”

趁着这个良机,榆林知府哭诉道:

“偌大的榆林,八个县,百姓基本上都是之前的军户,只有不到二十万口。”

“人缺水没关系,但是架不住庄稼缺水,沙地又多,刚刚够满足吃食,军队都是千里迢迢从延安府运来的粮草。”

“许多百姓眼见河套分地了,都巴望着去河套呢,放牧也比种地强啊!”

绥远设立后,榆林不再是边镇,但临近河套,故而常驻军也有两三千人。

“军队的伙食,怎么也要管住的。”

郑森郑重其事道。

作为陕甘总督,民政不在他的管理范畴,最重要的就是督导军务。

这也是为什么他四处巡查的原因。

一旦军队出错,倒霉的就是他了。

“可,督抚,从延安府赶到榆林,数百里地,腾挪的厉害,期间的损耗很大。”

这时候,驻扎在榆林的参将则苦笑道。

大明的规矩,地方上军队,县为巡防营,然后就是把守关隘的驻派京营。

总兵坐镇省城,重要的关隘则是参将,副总兵分驻。

他们不仅管理京营,也是地方巡防营的双重领导。

陕西省是仅次于边疆的重镇,故而京营直接派驻了四千人。

“那就再寻办法!”

郑森眉头一蹙道:“我就不相信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督抚,末将以为,可以花费银钱从河套府勾买一些粮食过来。”

参将低下头,轻声建议道。

“哦?何来?”

“黄河唯利一套,河套府种了数十万亩地耕地,不缺河水,长势喜人,粮食众多,是整个绥远最重要的粮仓。”

“虽然距离我榆林较远,但架不住都是平地,沿着黄河往东走,拐个弯,再走个百余里就到了,反倒是能省了不少工夫!”

森神色一动。

无论怎么说,水运总是比陆运省钱的。

而且延安府的粮价本来就高,在运到榆林之后,怕是会更高了,河套的平价粮吃着,反而更好。

“我会上书朝廷的。”

郑森点头道。

改换军粮之事,可由不得他来做主,这都是兵部的安排,他只有建议权。

不过,以他的圣眷,怕是大家都赞同居多。

忽然,郑森想起来了:“你们这可种番薯?”

“应该是没有!”榆林知府摇头道。

“越穷的地方,就应该越要种番薯!”

郑森郑重其事道:“你莫要以为我插手地方民政,但这实乃是救民活民的好东西。”

“番薯藤可以喂猪,喂鸡,番薯不挑地,一亩地能收数千斤,实乃是一等一的利器。”

“尔应该多看公报,莫要奉行什么无为而治!”

被其一点,榆林知府瞬间脸红了,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

郑森也懒得理他。

对于这些老派官僚,尤其是内地官僚,他们见识不到什么是商税,同样也不想变更,一直都是萧规曹随。

但种番薯这件事,已经实行快二十年了,榆林竟然还未普及,着实是失职。

回到榆林府城,郑森抑制不住心中的烦躁,开始给皇帝写起了密折。

对于贫穷之事,他倒是一笔带过,反而着重言表了内地官吏的笨拙,以及老态。

他建议皇帝,可以将边海官吏调换至内地,可以更好的治民安民。

“唉,一千字够了!”

郑森忘了时间,看着满满一篇的字,他立马醒悟过来。

皇帝一直要求言简意赅,三百至五百是最佳字数,不然的话,皇帝怕是熬夜都看不完。

“陕北如此贫瘠,可让其迁移至海外,亦或者东北,总比窝在这里强!”

郑森呢喃道。

不过,忽然一阵凉风吹来,蜡烛忽闪忽灭。

他关紧了门窗,黄沙无法进来。

这时候,他的心神莫名的飘向了北京城。

尤其是想到了内阁的位置。

如今他已经四十有九了,在地方折腾了二十余年,也该入京了。

哪怕入不了阁,也得还京,去往八部。

“不知何时,才能执笔天下啊!”

伴随着灯光的闪烁,他陷入了思考。

紫禁城刚给皇孙过完了生日,热闹似乎还在昨夜。

常住在紫禁城许多,朱谊汐就越发的厌恶起来。

湿冷的环境,压抑的宫殿,无论怎么也让人提不起精神。

尤其是随着他年龄的增高,对于环境愈发的敏感起来。

长住玉泉山,就成了他的念想。

不过,在这个时间,也不妨碍他在冰面上进行挖坑钓鱼。

后宫中已经习惯了皇帝的举措,甚至早就派人在湖中架上钢柱,搭起了一座人工钓台。

可以烤火,可以睡觉,甚至可以唱戏,一座大型亭子,面积百平。

这种湖面起高楼,非常的考究技术,但所幸大明如今可以做到。

裹挟大氅,烤着火,钓着鱼,朱谊汐浑身都很放松。

这时候,一声犬吠响起,他忙提起鱼竿,一头肥美的大鲤鱼就被甩了上来。

一旁的小宦官忙不迭去抓,而吐着舌头的黄狗则口水直流,目不转睛的盯着鲤鱼。

“给你吃!”

说着,他令人把鱼头剁下来,直接与黄狗食去。

酉时,夜幕渐临。

朱谊汐披着厚厚的裘皮大衣,看着漆黑如墨的湖面,以及远处的点点灯火,不由得叹了口气。

他的手中,不再是盘那葫芦娃了,而是又变成了一只蓝白色的花猫,拥有拟人的手臂和脚,甚是可爱。

同时,旁边还有一只咧着大嘴笑的棕色老鼠。

他俩是一对的。

“爷,该回去了!”

“嗯!”

朱谊汐点点头,坐上了抬辇。

过了片刻,就抵达了书房。

孤独的一个人吃的晚饭,他倒是显得颇为舒服。

没有人来打扰,也没有什么繁文缛节。

刚用完晚饭,就见蒙古妃子琪琪格跑了过来,眼眶微红,甚是可怜:

“陛下,我兄长时日无多了……”

“北海郡王?”

朱谊汐眉头一皱:“他不才五十二岁吗?”

旋即他又哑然。

对于草原上的民族来说,五十二岁是已经很不错的年龄了。

对于北海郡王布达里,朱谊汐印象是深刻的。

作为察哈尔的郡王,这家伙最喜欢待的反而是北京城,央求自己赏了他一座宅子,三年有两年的时间住在北京。

酒肉美人持续不断,享尽了一生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