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悄然来到了十月初。
郑森登高而望。
作为陕甘总督,他对于陕北的情况颇为了解。
这里是一片贫瘠之地。
在前明时,榆林是九边之中数一数二的穷困之地,也是军户逃亡最多的地方。
当年参加闯贼和西贼的兵马,多数是这些边军。
大量的耕地退化,变成了沙地。
而那些军官们则贪得无厌,侵蚀的军户们为数不多的土地,而又狠心的压榨他们。
在洪武年间,这里的军户就已经崩了。
如今在绍武初年,所有的卫所被废黜,成了府县。
但榆林府的贫困,并未减轻许多。
郑森来到山坡土垣上的一处村落。
大小十几户人家,拥有的耕地不过百余亩,而且都是那些旱地,需要从一里外挑水吃。
庄稼的用水,只是村落之中唯一的一口水井。
郑森披着长袍,目光凝重。
在他的视线之中,眼前这家人用的是纯粹的夯土房,木门被黄沙吹着残破,破了好几个大洞。
妻子卧在床榻,用被子遮住头不敢见人。
男人则穿着长裤,低着头,满脸的麻木。
“咯吱——”
他打开水缸,黄河水泛着黄色的浑浊,缸底已经结了厚厚的一层黄泥。
而一旁的米缸,则只有寥寥半缸小麦。
附近几个缸中,都是黄豆,绿豆,黍米等杂粮,想来是秋收后用小麦换来的。
如果真的只有小麦的话,一家人根本吃不饱。
“你那婆娘怎么不下床见人?”
这时,跟随在身后的榆林参将,则呵斥道。
床上的妇人胆颤心惊,裹着被子准备下床,但却被郑森阻止。
“想必人家也有难处,或许是病了呢?你如此怕是不近人情了!”
郑森随口道,显然并不以为意。
而那男人则张口道:“不是草民无礼,实在是家里穷的叮当响,就连裤子都只有一条,我们夫妻轮流穿。”
“我如今下来了,婆娘就只能上床了……”
闻听此言,众人默然。
郑森也忍不住叹道:“还是我们冒昧了!”
言罢,他从怀中掏了掏,一迭百两的银票闪了众人眼。
他有些尴尬的收回去,一旁的随从识眼色地掏出两块银圆给男人。
“这两块钱拿去,买点布做衣裳,顺便把门修修!”
说着,他就径直离开。
整个村落,就连狗也只有数只,显得格外的寂静。
郑森心里堵得慌。
平日里他一向以救国爱民,致君以尧舜而自居,本以为经过二十来年的时间,整个天下就已经太平了。
但是不曾想到,所有人都说是盛世的情况下,还有如此贫穷的人家。
这是在打他们这些人的脸啊。
“督抚,榆林太穷了!”
趁着这个良机,榆林知府哭诉道:
“偌大的榆林,八个县,百姓基本上都是之前的军户,只有不到二十万口。”
“人缺水没关系,但是架不住庄稼缺水,沙地又多,刚刚够满足吃食,军队都是千里迢迢从延安府运来的粮草。”
“许多百姓眼见河套分地了,都巴望着去河套呢,放牧也比种地强啊!”
绥远设立后,榆林不再是边镇,但临近河套,故而常驻军也有两三千人。
“军队的伙食,怎么也要管住的。”
郑森郑重其事道。
作为陕甘总督,民政不在他的管理范畴,最重要的就是督导军务。
这也是为什么他四处巡查的原因。
一旦军队出错,倒霉的就是他了。
“可,督抚,从延安府赶到榆林,数百里地,腾挪的厉害,期间的损耗很大。”
这时候,驻扎在榆林的参将则苦笑道。
大明的规矩,地方上军队,县为巡防营,然后就是把守关隘的驻派京营。
总兵坐镇省城,重要的关隘则是参将,副总兵分驻。
他们不仅管理京营,也是地方巡防营的双重领导。
陕西省是仅次于边疆的重镇,故而京营直接派驻了四千人。
“那就再寻办法!”
郑森眉头一蹙道:“我就不相信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督抚,末将以为,可以花费银钱从河套府勾买一些粮食过来。”
参将低下头,轻声建议道。
“哦?何来?”
“黄河唯利一套,河套府种了数十万亩地耕地,不缺河水,长势喜人,粮食众多,是整个绥远最重要的粮仓。”
“虽然距离我榆林较远,但架不住都是平地,沿着黄河往东走,拐个弯,再走个百余里就到了,反倒是能省了不少工夫!”
郑
森神色一动。
无论怎么说,水运总是比陆运省钱的。
而且延安府的粮价本来就高,在运到榆林之后,怕是会更高了,河套的平价粮吃着,反而更好。
“我会上书朝廷的。”
郑森点头道。
改换军粮之事,可由不得他来做主,这都是兵部的安排,他只有建议权。
不过,以他的圣眷,怕是大家都赞同居多。
忽然,郑森想起来了:“你们这可种番薯?”
“应该是没有!”榆林知府摇头道。
“越穷的地方,就应该越要种番薯!”
郑森郑重其事道:“你莫要以为我插手地方民政,但这实乃是救民活民的好东西。”
“番薯藤可以喂猪,喂鸡,番薯不挑地,一亩地能收数千斤,实乃是一等一的利器。”
“尔应该多看公报,莫要奉行什么无为而治!”
被其一点,榆林知府瞬间脸红了,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
郑森也懒得理他。
对于这些老派官僚,尤其是内地官僚,他们见识不到什么是商税,同样也不想变更,一直都是萧规曹随。
但种番薯这件事,已经实行快二十年了,榆林竟然还未普及,着实是失职。
回到榆林府城,郑森抑制不住心中的烦躁,开始给皇帝写起了密折。
对于贫穷之事,他倒是一笔带过,反而着重言表了内地官吏的笨拙,以及老态。
他建议皇帝,可以将边海官吏调换至内地,可以更好的治民安民。
“唉,一千字够了!”
郑森忘了时间,看着满满一篇的字,他立马醒悟过来。
皇帝一直要求言简意赅,三百至五百是最佳字数,不然的话,皇帝怕是熬夜都看不完。
“陕北如此贫瘠,可让其迁移至海外,亦或者东北,总比窝在这里强!”
郑森呢喃道。
不过,忽然一阵凉风吹来,蜡烛忽闪忽灭。
他关紧了门窗,黄沙无法进来。
这时候,他的心神莫名的飘向了北京城。
尤其是想到了内阁的位置。
如今他已经四十有九了,在地方折腾了二十余年,也该入京了。
哪怕入不了阁,也得还京,去往八部。
“不知何时,才能执笔天下啊!”
伴随着灯光的闪烁,他陷入了思考。
紫禁城刚给皇孙过完了生日,热闹似乎还在昨夜。
常住在紫禁城许多,朱谊汐就越发的厌恶起来。
湿冷的环境,压抑的宫殿,无论怎么也让人提不起精神。
尤其是随着他年龄的增高,对于环境愈发的敏感起来。
长住玉泉山,就成了他的念想。
不过,在这个时间,也不妨碍他在冰面上进行挖坑钓鱼。
后宫中已经习惯了皇帝的举措,甚至早就派人在湖中架上钢柱,搭起了一座人工钓台。
可以烤火,可以睡觉,甚至可以唱戏,一座大型亭子,面积百平。
这种湖面起高楼,非常的考究技术,但所幸大明如今可以做到。
裹挟大氅,烤着火,钓着鱼,朱谊汐浑身都很放松。
这时候,一声犬吠响起,他忙提起鱼竿,一头肥美的大鲤鱼就被甩了上来。
一旁的小宦官忙不迭去抓,而吐着舌头的黄狗则口水直流,目不转睛的盯着鲤鱼。
“给你吃!”
说着,他令人把鱼头剁下来,直接与黄狗食去。
酉时,夜幕渐临。
朱谊汐披着厚厚的裘皮大衣,看着漆黑如墨的湖面,以及远处的点点灯火,不由得叹了口气。
他的手中,不再是盘那葫芦娃了,而是又变成了一只蓝白色的花猫,拥有拟人的手臂和脚,甚是可爱。
同时,旁边还有一只咧着大嘴笑的棕色老鼠。
他俩是一对的。
“爷,该回去了!”
“嗯!”
朱谊汐点点头,坐上了抬辇。
过了片刻,就抵达了书房。
孤独的一个人吃的晚饭,他倒是显得颇为舒服。
没有人来打扰,也没有什么繁文缛节。
刚用完晚饭,就见蒙古妃子琪琪格跑了过来,眼眶微红,甚是可怜:
“陛下,我兄长时日无多了……”
“北海郡王?”
朱谊汐眉头一皱:“他不才五十二岁吗?”
旋即他又哑然。
对于草原上的民族来说,五十二岁是已经很不错的年龄了。
对于北海郡王布达里,朱谊汐印象是深刻的。
作为察哈尔的郡王,这家伙最喜欢待的反而是北京城,央求自己赏了他一座宅子,三年有两年的时间住在北京。
酒肉美人持续不断,享尽了一生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