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没电了,刚来电,抱歉
弗朗西斯一家本就是伯爵出身,虽然是西班牙人,但这些年来却因为两个女儿的原因一直留在北京,担任大使。
由于在两国都有关系,所以他们一家算得上是富贵连绵,不知道赚取了多少的钱财。
甚至根本就不用自主经商,仅仅是通过中介就能赚大钱。
不过作为皇亲国戚,内务府自然是有生意的,例如从西班牙进口白银,自鸣钟、玻璃,西洋画等东西,是主要的供应商。
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垄断。
这般,即使两国货物不多,但席瓦尔一家每年仍能赚取数万块银圆。
如此庞大的财富,即使把他们家在西班牙的产业都卖了都难抵过,所以这些年一直留在北京。
贵族,哪有钱财重要。
再者说了,作为皇亲国戚,他在北京的地位,可比之前的那个区区伯爵强多了。
佛朗西斯看着两个女儿,又看着两个混血的外孙,忍不住道:“我的女儿,你们在宫廷中生活的如何?”
“我听说大明皇帝有几十个情妇,你们可是失宠了?”
克蕾斯坐着,她早已经习惯了大明的椅子,别了别裙角,无奈道:“爸爸,不是情妇,是他的妻子。”
“仅次于他妻子的妻子。”
她强调道。
一旁的妮可也附和道:“宫廷倒是豪华的很,只是不得自由。”
“不过,无论是吃食还是穿戴,都比西班牙强多了。”
说着,她骄傲道:“就算是这个欧洲加一起,也抵不上紫禁城的豪华。”
不过,整个弗朗西斯一家倒是与之荣焉。
他的弟弟威廉则高傲道:“一想起他们是吃的烤苹果,香料舍不得放半分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
“恐怕他们无法想象,在北京城,香料是按照磅来卖的。”
一时间,大家都笑出了声。
弗朗西斯身着一身棉袍,上面绣着精美的花纹,俨然已经成了大明的权贵:“我都无法想象回到欧洲的情况了。”
“恍然间,北京城才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地方。”
“只是,还是有些遗憾的。”
弗朗西斯感慨道。
克蕾斯则眯着眼睛:“爸爸?”
“爵位。”弗朗西斯板着脸道:“欧洲各国之间互相承认爵位,贵族到哪个国家都是贵族,这大明就不是。”
“损失让席瓦尔家族长久在大明,就必须获得爵位。”
“难道你想把威廉送到军队中?”
妹妹妮可大惊失色:“爸爸,这可不是一个好主意,太危险了。”
威廉也脸色大变。
在东方可不像欧洲,这里可没有优待贵族特权,更没有什么赎买了,一旦上了战场,必然是非死即伤。
危险程度大增。
况且,就算是他去了军队,也只能按部就班的从基层军官做起,根本就无法依靠爵位的优势成为中上层。
克蕾斯倒是不以为意:“依托我们的关系,可以让威廉去军队中担任队正一职。”
“如果实在害怕危险,也可以参加科举,成为官员。”
弗朗西斯闻言,眉头一皱:“听说大明要北伐鞑靼人,这可是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
“队正怕是无法获得功勋吧?”
“很难。”克蕾斯叹道:“爸爸,放弃吧,在大明可没有捷径可走。”
“还是有捷径的。”这时,妮可则轻笑道。
一家人连忙转过头,满脸的求知欲。
妮可随口道:“等过个十来年,等你们的外孙长大成人,皇帝就会将他分封藩王,拥有自己的藩国,到时候给予威廉一个世袭的爵位,怕是轻而易举了。”
“藩王——”弗朗西斯陷入思考。
而威廉则眼前一亮:“等个十来年也不晚,藩国的爵位在大明也是被认可的,也能长久的待在北京城。”
在大明,实行的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但在藩国之中,则是郡公,郡侯,郡伯,郡子,郡男,与大明相对应。
但实质上,在北京的勋贵中,郡公只是相当于伯爵罢了,郡伯以下都不会被承认为贵族,只能是民爵。
当然了,在这五等爵位之上,还有一个大君之爵。
这相当于郡王,是藩王的亲子所封。
毕竟如果藩王可以册封郡王的话,整个宗藩体系就会大乱。
好些外藩国王都只是郡王,亲王随便乱封亲子为郡王,郡王一碟爵位立马泛滥成灾了。
参考朝鲜,设君爵。
例如,先秦时期的武安君等,处于王之下,贵族之上,非王子不封。
在之后的宗室之爵,则是老规矩,三大将军,三大中尉罢了。
而规矩自然是沿用大明的,代代递减,就是为了避免宗室泛滥。
毕竟大明地大物博,
几十万宗室都能养活,而那些藩国们养活几百人都吃力,只能如此了。
“郡公,世袭罔替,虽然每年的俸禄低了些,但却能与国同休,在大明朝也有一些威望。”
妮可认真道:“到时候威廉继承父亲您的爵位,在拥有藩国的爵位,那可就是两国之爵,威风的很。”
弗朗西斯陷入意动中,他不理会儿子的激动,沉默半晌后才道:“时间还是太久了。”
“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威廉大失所望。
“那就只有一途了。”
克蕾斯心中略感失望。
虽然儿子年纪不大,但她已经开始为其将来做准备了。
就藩虽然有朝廷的支持,但却远远不够,更需要那些母族的支持。
像是辽王,人家的外公是当时的察哈尔总督,直接能够让其招募蒙古兵马,挑选精锐,不知道省去了多少的功夫。
这是多少皇子都羡慕不来。
如果席瓦尔家族全力支持自己儿子,将来的道路不知道平坦多少。
“去吕宋吧!”
克蕾斯轻声道:“吕宋那里有不少的西班牙人,他们结成村落,接受朝廷的管辖。”
“威廉是贵族出身,又是西班牙人,一定能够辅佐总督府治理好。”
“而且无论是清剿海盗,还是清剿那些土著人,都是有功勋的,”
“这倒是不错。”
很显然,弗朗西斯动心了。
这是他们一家的机缘。
“这叫什么来着,以夷制夷。”威廉大喜过望,拍手叫好。
“别瞎说。”
克蕾斯和妮可瞪着其一眼。
夷可不是什么好词。
一番回家,倒是奠定了席瓦尔家族的未来。
北京的天气越发寒冷,夜里降下入冬之后的第一场雪,天脚下的首善之区立刻变成了银装素裹的世界。
这天地之间一片洁白的雪景,引得文人骚客吟诗作对固然是一时雅兴,但对于百姓来说,就没有那么多的诗情画意了。
西山,煤炭场。
北京越是寒冷,这里的生意反而是越发热闹。
随着人口的增加,西山煤矿的规模不断地扩张,已有大小数十家之多,每天忙活的矿工达到四五千人,奔走的骡车不下三五百辆。
随着积雪被踩踏,就算是再结实的道路,也会变得泥泞。
“呸,这官道,愈发的难走了。”
“还不如叫泥道算了。”
廖胜穿着黑棉衣,那还是缝补,他赶着车,艰难的走在官道上,他忍不住抱怨起来。
他的身后则站着两个大汉,闻言也纷纷符合。
“大哥,这路哪一年不修?咱们还是走快一点,把煤运回来再说吧!”
三人忙加快了脚步,终于在天黑前找到了驿站,瞬间大喜过望。
这驿站规模庞大,距离官道只有百步,一条宽敞的道路与之相连,铺满了石头和稻草,反而显得容易行进。
与之相比,其更像是官道了。
驿站灯火通明,大大小小的幌子不下十来个,基本上都是客栈酒家,还有许多的饭馆小摊,不惧严寒在营业,可谓热闹非凡。
每隔三十里,朝廷就会在官道附近修建一座驿站。
也就是说他们走了大半天,才走了三十里路。
而从北京到西山,有六十里。
“大哥,这驿站忒热闹了。”
一个傻大个笑嘻嘻道:“还有坤院呢,也不知道贵不贵。”
“屁,瞧着灯笼,比咱们的身家还要贵,去一夜恐怕就倾家荡产了。”
廖胜咬着牙道,毅然决然的扭过头,带着两个兄弟去向了最深处。
他心中发誓,等做完了这趟生意,一定要来一次。
终于,三人在最深处找到了一件略显破旧的客栈,客房倒是不缺。
“通铺是十文一晚,如果客官要订一间三人房同住,一毫钱就行了。”
小儿轻声道:“不过住大通铺,马料可没有,单间则附赠马料,还能有热水澡哦!”
廖胜陷入了纠结。
一块银圆等于十毫,也就是说一毫就是一百文钱,这太高了。
大通铺极长,足足睡了十几号人,破旧的被子臭不可闻,人挨人人挤人,连个转腾的空间都没有。
更关键的是,安全性极差。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囊,不得不选择了单间。
身上背负着钱财,是他这一趟经营的资本,可不能疏忽了。
三人进了单间,果然大为不同。
一条大炕,一张桌子,三张椅子,三床半旧不新的被子,至少看不到跳蚤。
火炕已经走了微火,稍微一点燃就大起,房间瞬间就暖和起来。
“大哥,这驿站怎么有那么多客栈?”两个小弟面露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