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小说网-okNovel.net

字:
关灯 护眼
ok小说网 > 系统:一不小心重生成为名侦探 > 第270章

第270章

“吉哥.......这不合适吧!”

韩成装出一副为难的模样,其实心里已经开骂:妈的!你个大色批!等下有你好受的!

沈瑗虽然听不懂吉哥说的话,但她看到吉哥色眯眯地盯着她,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什么合适不合适?你废什么话!我看上的女人哪个能逃得了?你们是不是想挨枪子?”吉哥说着故意露出腰间的手枪。

“我这是给你面子,才睡你的女人,反正你们去龙国又不回来了,谁知道你的女人被睡过!你好好想想,我不勉强!”

吉哥见韩成犹豫了,立刻又补充了一句。

"吉哥,我想跟我女朋友商量一下!”。

“去吧!”吉哥说着又继续摸着陪酒女的脸蛋。

韩成把沈瑗拉到角落,跟她复述了一遍他刚才跟吉哥的谈话内容。

“韩成,你不会真想让我去陪那个猪头吧!”沈瑗瞪了韩成一眼。

“你把我韩成想成什么人了!”韩成苦笑。

沈瑗听后,冷哼一声,“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哪会在意我的清白!”

“你不是女朋友,但你是我的同胞啊!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韩成信誓旦旦地保证。

“那你打算怎么对付那个猪头?!”沈瑗见韩成一脸诚恳,态度有些缓和。

“这个吉哥身上有枪,门外还有他的一帮手下,我们在这里不好对他下手,等下我假装答应他的要求,把他引诱到外面去,再对他动手!”

“好!那我再信你一次!”

.......

韩成和沈瑗重新走到了吉哥面前。

“怎么样?想好了?”吉哥一脸奸诈的神色。

"吉哥,我们商量好,我女朋友同意了,不过她不习惯在别人的地方做那种事,她想去我们现在租的房子,而且我们的现金正好也在出租屋里,到时你走的时候,我们还可以把现金一并给你,你看这样行吗?”

“行!太行了!有女人玩还有钱拿,何乐而不为呢?"吉哥一副贪婪的模样。

韩成心里暗道:这货简直无耻至极,真是人渣中的战斗机!

............

吉哥喝了几瓶酒后,韩成扶着他摇晃着往外走。

走到门口后,他让守候在门口的手下先回去,然后让司机送他和韩成还有沈瑗去韩成在克邦租的房子。

韩成随便说了郊区的地址。

其实他根本没有在郊外租有房子。

司机载着他们朝郊区开去。

车子开到一条没什么人的小路时,韩成趁吉哥闭眼小憩的时候,夺下了他腰间的手枪,然后给枪上膛对准吉哥的脑袋。

"停车!"韩成大喊了一句。

司机见状猛然踩住刹车,车子立即停了下来。

吉哥睁开迷醉的双眼,看到枪口指着自己的脑袋,吓得浑身发抖,连忙举起双手投降:"别........别杀我!你想要去龙国或者想要钱,都好说!"

“都给我下车!”韩成邪魅一笑,冷哼一声。

吉哥和司机闻言,只好听从下车。

韩成让沈瑗把两人的手脚用绳子捆绑住,然后又把他们扔回了车里。

“我问一句你回答一句!撒一句谎,我马上扣动扳机!”韩成拿枪对准吉哥的脑袋,露出凶狠的表情,警告道。

"好!好!都听你,小兄弟,千万别开枪!"吉哥吓得地连连点头。

“大概在十天前,你是不是送过一批人去龙国然后又接他们回来?”

“你怎么知道?”

“少说废话!回答是还是不是!”

“是!”

“他们一共有多少人?”

“15个人!”

“他们是哪里人?”

“我只知道他们是克邦本地人,具体是哪个县的人我不清楚!”

“做我们这行的,只收钱办事不会多问!”

“这帮人的长相有什么特征?”

“他们的长相都很普通,就领头那个长得有点特别,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嘴角有颗痣,满脸横肉,目光凶狠......."

韩成把枪交给沈瑗。

然后拿出手机,根据吉哥的描述,在手机的手绘软件上迅速了画了一张人像。

“像不像他?!”韩成把手机亮给吉哥看。

“像!太像了!就是他!”

“那帮人从龙国回来时,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有!他们扛着五六个大箱子,里面的东西看着很沉的样子!”

“这些人后来去了哪里?”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当时回到克邦后,有辆卡车过来接他们,车上喷有个龙国文字‘明’字。”

.........

韩成和沈瑗把从吉哥那了解到的信息反馈回了218专案组。

组长郭兴通过相关渠道查到在克邦的灵县有个明氏家族,这个家族的祖先是华裔,所以保留了使用龙国文字的习惯。

韩成觉得那帮偷渡到龙国又返回克邦的人,极有可能就是明氏家族的人。

于是,韩成和沈瑗赶到了灵县。

一番打听后,他们发现明氏家族使用的车辆果然喜欢喷上个明字。

韩成决定潜伏进明氏家族,先找到那个嘴角有痣的男人,再设法得到他的毛发或者唾液等等,提取他的dna与嫌疑人的dna进行比对,如果两者能比对上,那么就能证明那场纵火屠村案就是明氏家族干的。

通过跟当地人的闲聊,韩成了解到。

明氏家族是灵县当地的一霸,明面上这是一家正规的公司,但实际上却是一个黑白通吃的黑帮组织。

明氏家族最近正和灵县的另一个黑帮组织玛氏家族争抢底盘,争做灵县第一帮派。

双方都在招兵买马壮大势力。

韩成觉得此时他想要混进明氏家族应该很容易。

于是,韩成把头发染成黄色,戴上骷髅头项链,穿上花衬衫,再配上破洞牛仔裤,特地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典型的混混形象。

这次,韩成决定自己一人混进明氏家族,因为沈瑗毕竟是女的,还是个美女,跟着他混进黑帮风险很大。

加上,他混进去黑帮后,也需要有个人在外接应他,帮他做一些他不方便去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