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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是说好收我为徒吗?

鲍勃推了推坐在旁边的中年护卫,问道:“你看看,那是啥?”护卫回头一看,立刻跳了起来,扯开嗓子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大家快起来!”说着,他赶紧把火堆边的人一一推醒,再跑到中央帐篷区,去喊人。

没过一会,整个营地开始乱了,人们纷纷从帐篷里跑出来,像大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不知道怎么办。

这时领队大声叫,大家冷静下来,不要慌。然后呼吁每个人立刻拿起身边能找到的武器,尽量呆在火堆边,男人们把附近的女人和老人都要保护好。

护卫们也迅速来到早已安排好的位置,各自以车厢为掩体,时刻准备和狼群战斗。

狼群也看见了人类的骚动,开始跃跃欲试要展开攻击。熊熊的火焰阻止了狼的第一次试探性靠近。

但最外围的人类已进入了狼群的射程范围内。头一波作为开路先锋的群狼开始喷出风刃来攻击人类。

在风刃的扫射下,护卫们都不敢从车厢后探头,只能耐心等这一波风刃的结束。

幸好为了长途旅行,这次商队用于装货的车厢都是用十年以上铁木做的封闭车厢,四角和车身还用铁条牢牢加固。

狼喷出的风刃打在车厢上,会划出一道道白痕。这如果是射到没穿盔甲的人身上,立刻就会皮开肉绽。

护卫们一般都穿着皮甲,短时间可以扛过狼的风刃攻击,但长时间的话,皮甲就会被击穿。所以狼群的头一波攻击,大家还是先躲为妙,保存实力。

一阶风刃狼拥有的魔法能力是有限的,熬过它的第一波风刃后,就只要面对它的纯武力攻击,这相对来说,就容易多了。

每个有经验的护卫对付三四头狼还是不成问题的。更何况这次商队还请了三名骑士大人。一名骑士可以横扫一片狼群。

不过狼群最难斗的是狼王。它具有很高的智慧,一般远远的躲在狼群里,不现身,只在暗中观察战斗,指挥别的狼去冲锋陷阵。如果能一举歼灭狼王,那群狼的攻击很快会成一片散沙。

人狼大战还在继续。第一波先锋狼已经喷光了风刃,冲破了火焰封锁,开始和人近身搏斗。

还好狼的数量不多,护卫们足够应付,骑士大人们都还没下场,只是时刻观察着,如果有人出现危险,就立刻去救援。

还没消灭完第一波的狼,狼王在远处长啸又起,第二波狼群就又冲过来了。

白银骑士一看情形不对,招呼两个青铜赶紧下场,把冲过火堆的狼都灭了,如果让第二波的狼在近处攻击人类,那人类的伤亡将非常大。

还没等第二波的狼被完全消灭光,狼王就开始发动了总攻,这时狼王也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了,这是一头体型巨大,毛发厚重的大灰狼。

白银骑士直接在群狼的进攻路上杀出一条血路,直奔狼王而去。俗话说擒贼先擒王。把王给灭了,人狼大战就可以结束了。

这时,鲍勃与狼的战斗也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当第一头狼向鲍勃扑过来的时候,他顺手抄过放在火上加热的汤锅,把整锅汤倒在了狼的头上,这头狼瞬间被烫到了,嗷的一嗓子,前身立了起来。

鲍勃反手拿汤锅给它脑袋来了一下,狼被拍傻了,乘这个空当,鲍勃拔剑,一剑批向狼腰,这头狼一下就被批成两半。

这时,狼头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回头一看,后半身怎么就没了,狼头再往前一扑,立马摔倒在地,只能最后再喘息几下,就死了。不管哪里的狼,都是铜头豆腐腰,果然传说是没错。

旁边的狼有点傻眼了,就赶紧跑远了一点,开始向鲍勃口吐风刃。

鲍勃当时还是个穷小子,没钱买骑士的铁索甲,身上穿的是和护卫们一样的皮甲,他还没有盾牌,所以他对射过来的风刃还是怕的。

可是他被几头狼同时在纠缠,很难跑回到车厢掩体后面去。他只能挥舞着拿在手里的大汤锅(此锅是厚重的铸铁锅),拿它来当盾牌。你不要说,这锅又厚又大,完全不会被风刃割破,还可以罩住鲍勃的整个头面,完全可以替代盾牌。

鲍勃一手拿锅,一手持剑,在狼群中开始当起了杀神。他专门攻击狼腰,他的一剑就可以砍断整个狼身。

一般护卫的攻击,在狼腰处都要来个三四刀,才能致命。但鲍勃是身具魔法能力的骑士。他在攻击时,会在剑上附加灵力,使剑的攻击力增加三四倍,并且鲍勃的魔法力是金系魔力,附着在武器上自带破甲的功能,更是比同阶层骑士的攻击力大好多。

在鲍勃杀了二十几头狼的时候,白银骑士和狼王的战争也结束了。这次当然是以狼王的失败告终。

狼王的小喽啰们也被收拾的一干二净。窜入营地的狼都纷纷四散逃去。营地的草上都被溅满了狼血。

领队统计下来,大家一共打死了100多头狼。商队这边死了一人,伤了3人。其他人,货物和牲畜都安然无恙。这个结果对于商队来说,算是很好的啦。

按照老规矩,谁打的猎物归谁。鲍勃把风刃狼身上的魔核都挑出来,

剩下的狼皮和狼肉卖给商队,这次算是冒险发了一笔小财。

所以他一到海提斯城,就给自己添置了一身锁子甲,人在江湖走,安全最重要,钱可以再赚,命只有一条,鲍勃作为整个家族唯一幸存的人,还是非常珍惜自己命的。

小文森特在讲到爸爸和狼打斗的时候,为了逼真,还特地从家里带来了锅盖和小宝剑,在同学面前重演了一番战斗场面。

来听故事的小孩子们,眼睛都看直了,到了关键时候,还纷纷发出了“哇哇”的惊叫声。这么精彩故事的演绎,讲的人和听的人都觉得意犹未尽。

在同学们的一再要求下,文森特表示过两天会再讲一遍,而且他回家以后,还要向爸爸多打听几个故事,回头再讲给同学们听,大家这才肯作罢,纷纷散去。

文森特没注意到的是,来听的小朋友中多了一个四五岁的女娃娃。她有白白的皮肤,樱桃般的小嘴,蓝色的大眼睛,还有呼扇的长睫毛,就像小天使一样可爱。

她安静的坐在小朋友们中,认真的听故事,时不时露出惊恐的表情,还和大家一起发出阵阵惊呼。她的名字叫妮妮,她是和爸爸一起来听故事的。爸爸和校长先生站在树丛后面,没让文森特和小朋友们看见。

妮妮在回家的路上,对爸爸说:“爸爸,我明天还要来听故事,这个小哥哥讲的真好。比妈妈晚上讲的小兔子好听多了。”

爸爸点点头,说:“好的,明天还送你来,那爸爸就不来了。你要仔细听小哥哥讲的故事,回来再说给我和妈妈听,好吗?”“好的,爸爸。”

于是后来,妮妮从文森特这里听到了各种各样的魔法故事,魔法世界的神奇深深地吸引了她,以至于长大以后,被文森特拐带上了一条奇幻冒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