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又是一天放学,兰枫已经在这所学校待了快半个月了。
今天黄昏的夕阳所洒下的余晖格外灿烂,像是金色的细碎浪花,穿过道路两侧的林荫,留下点点斑驳碎影。
“再见!兰同学,真的很谢谢你今天的课业辅导!”
下午五点半,在人渐稀少的校门口,一名女生笑着向自己告别,兰枫也同样笑着招手,送别她的背影消失在视野尽头。
“今天去买些水果吧,给孩子们补充些有益元素。”
兰枫如此想着,今天他改变了往日的路线,一个电话打给齐心远之后,便绕道而行,决定穿过几条小巷子赶近路。
那边有一家水果店直接就是仓储店,价格便宜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足够新鲜。
“……啊。”
突然兰枫将手掌抬起,对向天空,一颗水珠倏忽间炸开在自己的掌心,微微刺痛。
“下雨了。”
“稍稍加快些速度吧。”
说着兰枫的步伐开始加快,他偶尔也喜欢雨中漫步,不过现在还是算了,小小的身影开始更快地在各个巷口中穿行。
淅淅刷刷——
雨渐渐变大了,不过也还在不撑伞就可以熬过去的阶段。
“打死这个小婊子!居然敢咬我,我非得把你每根手指都踩烂。”
突然间,在穿行过最后一个小巷的时候,前方却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
自己立刻停下脚步,放眼望去,竟然是七八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地痞流氓,正在不断地踢打一名躺在地上的水坑里翻滚的女孩。
“妈了个巴子,这个小婊子就是欠打,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我就不信她不老实。”
打得最凶的那个黄毛寸头一边踢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
校园霸凌。
兰枫在孙沐阳院士的人生经历相谈中早已品鉴过不止一回,这是一种让自己深深感到厌恶和憎恨的行径。
当然,兰枫也同样一清二楚。
本能所驱使的他们,自然是想做什么就会去做什么。
欺负别人可不需要什么理由,随随便便从人性中拎出个支配欲或者性欲就足足够让人们完成各式各样的暴行。
兰枫知晓,也清楚明白,他自然不能选择旁观,这有悖于自己的处世之道。
不需要容忍,看不惯就灭掉。
像碾碎尘土,像踩灭火苗。
“……”
自己四下观望了一番,风衣内衬中的工具齐备,周围没有监控录像,水泥地上倒是有着不少直通下水道的排水口。
“好坟场。”
兰枫右手成拳像盖章一样在左手的手掌上轻轻敲了一下,真心实意地称赞了一句。
“好了各位,闹剧也差不多该到这里了吧。”
自己毫不犹豫地迈步而出,走向那群被自己吸引了注意力了小混混们。
英雄登场?
不。
登场的不是英雄,是杀手。
“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警察局就在前面路口左转再直行再右转,快去吧,不然后果自负。”
兰枫步伐没有一丝一毫地犹豫反而是越走越快,最后距离那群小混混们离得最近的不过三四米,像是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语气随意地说道。
“哈……?”
距离兰枫最近的那名小混混领头的黄毛寸头,他顿时猛吸了一口嘴里的香烟,吐出一阵雾来,语气不耐烦地说道:
“哪来的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大话不?你想英雄救美?何况,你不是英雄,这女的也说不上美。”
“赶紧滚,你这身板,爷爷一脚踹过去,也就是去了半条命了,珍惜点身体不好吗?”
这黄毛寸头的小混混说这话的底气无非就是他们人多势众,双拳难敌四手,现实中哪有和电影一样一个人能打七八个人的,只有乱拳打死老师傅。
他可清楚得很,哪怕再能打的人,一群人扑上去缠住手脚,再对着脸来和肚子来几发,不还是得躺在地上直哼哼。
“我不说第二次了,警察局就在前面路口左转再直行再右转。”
兰枫嘴角吁出一口气,语气平淡而漠然:
“或者你们都把命给我留在这里吧,自己选。”
那个黄毛寸头闻言顿时噗地一声鼻涕都出来了,他随手一抹,看着兰枫说道:
“小子,你是真能装逼呀,还把命留在这里,来来来,哥几个都聚起来。”
顿时那几个还在用脚踢躺在地上的女孩的几个地痞流氓也停止了动作,跟人墙似的站成了一排,各个眼神凶狠,摩拳擦掌。
这几个混混有的手里还有喝了一半的啤酒瓶和甩棍,这俩一上手,基本上是个识趣的正常人都会暂避其锋芒。
“你真打算一个人打我们这七八号兄弟?小朋友,你真的打过架吗?”
领头那名黄毛寸头此时
已经收了笑容,转而一脸肃杀地看着自己。
“没有,但不妨碍我杀了你们。”
兰枫说道,随后用食指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语气变得滑稽起来:
“哦——(语气拖长)你们拖得有点久了,我也突然改主意了。”
“我说你们的脸怎么这么熟悉,原来都是惯犯,抓进去没一会儿也会放出来害人,还是我一劳永逸地送你们下地狱吧。”
原来时间一久之后兰枫通过观察,突然发现,这群人正是自己中午在外边吃过饭回来路过的警察局外边张贴的惯犯,进了十几次的人才。
敲诈勒索,偷盗抢劫……还有猥亵未成年人,这帮子屌人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身兼数职”。
那和这群人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全都宰了吧,这种人哪怕只是活着,除了把米吃贵,污染空气以外,没有存在的价值。
“有遗言吗?如果有的话,我也想听听。”
兰枫双手抱胸,言辞冷漠。
“呃哈哈哈——”
那名黄毛寸头语气说被自己激怒了更不如说是被整笑了,他甚至转头指着兰枫对他身侧的几个同伙语气玩味地说道:
“这个小屁孩是个疯子,他真以为一个人就能杀了我们所有人。”
他指完了以后转过头,顺手从一名同伙手里拿来一个啤酒瓶,扬起手来就对准兰枫的脑袋当头砸落:
“给你开个瓢,长长记性,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还是滚回去玩泥巴吧。”
呯!!!
结果他们的确听到了一声玻璃碎裂的声音,但那并不是那名黄毛寸头的小混混手里的啤酒瓶落在兰枫脑袋上的声音。
那个啤酒瓶此时正自然下落,被兰枫直接用脚面接住——
而那声碎裂之音,来自那名黄毛混混的手腕处,那里有着许多的半透明碎片,还有一个正在被不断腐蚀的血洞。
“……”
那名黄毛寸头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他看向自己的手腕,此时正无力地下垂,上面腐蚀极深的血洞已经彻底破坏了经络和骨骼结构,剧痛开始席卷他的脑海。
“嗬——嗬——!!”
他先是有些呼吸困难,随后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嚎:
“啊嗷嗷——!!!!”
可怜,他也就是个混混罢了,没有多少忍耐痛苦的能力,立刻就失去了战斗力捂着几乎断了一半的手腕躺在地上打滚。
“该死的,小砸碎你做了什么?!”
这一系列操作在剩下来七八个混混眼里简直就他娘的是魔法,顿时所有人不明底细立刻就选择退后,一个混混更是大声叫嚷起来。
“哦,很简单。”
兰枫竖起一根手指,像是讲师一般地开始说话了:
“科普时间到,朋友们。”
“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酸,是什么酸呢?”
“答案是氟锑酸,酸性比浓硫酸的酸性还要强2x10*19倍,也就是纯硫酸酸性的两千亿亿倍,是目前已知酸性最强的物质。”
“氟锑酸呢,是由氢氟酸和五氟化锑反应后的产物。”
“它可以腐蚀掉大多数的已知物质,除了聚四氟乙烯,及与其性质相似的化合物,金属锇、铱、钽等外,其他物质基本都会败在它的阵下。”
“因此氟锑酸只能装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的容器中,王水固然可怕,但却拿蜡烛和玻璃没办法,氟锑酸不同,可以连蜡烛以及玻璃都腐蚀掉。”
“何况,我调配的氟锑酸还是浓缩之后的版本,就连聚四氟乙烯的容器都用的是更复杂的复合材料,这人一巴掌就打了上去,自然手腕就腐蚀了个洞出来喽。”
兰柯佩尔说到最后甚至表情无辜地耸了耸肩,而脚边那个黄毛寸头此时已经痛得半句像样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腐蚀并非一瞬间的痛苦,而是持续性的,不可间断的剧烈疼痛。
“——该死的!大家一起上!打死这个小兔崽子!他妈的!我出一万块!一万块!”
那名黄毛寸头顿时好不容易才用尽全力嚎出来了这么一嗓子。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顿时又把凶气拾起来,所有人拎着手里的东西就往兰枫这里冲了过来。
“打死他!咱们这么多人怕个屁!难道还怂这么一个初中的小屁孩?!”
这些人一边跑一边吼,也不知道是为了增长气势还是壮胆。
“你们在说什么屁话呢,渣滓们。”
而兰枫的嘴角勾起一抹冷月般的弧度,轻轻将自己身上的风衣拉开——而风衣的内衬中,大量的化学制剂还有手术工具依次排列。
“接下来是道具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