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小说网-okNovel.net

字:
关灯 护眼
ok小说网 > 长姐扶摇录 > 第160章 蓁蓁是我们家的孩子

第160章 蓁蓁是我们家的孩子

姜二爷欣慰地点了点头,又对姜逊道:“你自己辛辛苦苦娶回的媳妇,以后可得自己照顾好了。”

姜逊道:“我知道的。谢谢二哥。”

姜二爷看向了宁蓁蓁,眼前一亮:“呀!

这孩子不是得了锦绣杯冠军的那个吗?

当初你打比赛我还去看了的,有勇有谋,能屈能伸,着实厉害!

我当时还想,到底是谁家有福气的,竟生出了这般文武双全的孩子!

原来竟是我们自家的!

阿逊你这回算是立了大功了!

蓁蓁,快过来!

二伯给你大红包!”

宁蓁蓁笑着接了姜二爷的红包:“谢谢二伯!”

姜二爷看着宁蓁蓁那眉眼,笑得越发温和:“好!好!!真是好!!!”

说话间,又看了一眼姜逊。

姜逊则满眼都是庄明慧,根本就没时间看他。

姜二爷不由摇了摇头,切,娶了媳妇就不认人了!

轮到宁香香时,姜二爷就只随便说了两句好听的话,宁香香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悄悄拆开红包一看,发现里面是张五十两的银票,她惊喜不已,心里的那点不舒服立马就烟消云散了。

五十两啊!

那是他们家一辈子都赚不来的钱啊!

就这样给她了!!

天啊,这姜家到底是多有钱啊!!!

幸好她跟了娘!!

宁香香心里庆幸不已,心情莫名飞扬,顿时觉得所有的苦痛都值了,看所有人的目光都温和了。

她不知道的是,宁蓁蓁红包里包的是五百两的银票。

她更不知道的是,姜逊私下给了宁蓁蓁两千两的银票,这次又给了一千两。

==========

“我就说你这人怎么非娶她不可,原来你早就知道她给你生了个这么优秀的女儿啊!”

待到众人散去,姜二爷揶揄地看着姜逊。

姜逊眸子微闪:“二哥也觉着蓁蓁是我们家的孩子吗?”

当初看蓁蓁打比赛的时候,他便觉着她有些眼熟。

但具体像谁,他一时又说不出来!

说像明慧吧,其实只有一点点像。

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觉得有一种说出的感觉。

姜二爷似乎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般发问:“你怎么问出这么没营养的问题来?她不是咱家的孩子,还能是谁家的?你难道没发觉,她跟咱们小姑姑长得有些像吗?其实仔细说起来,她最像的还是咱们祖父。”

姜逊怔了怔,这话茯苓曾在他耳边说过,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多在意,如今再想,似乎还真有些像那么回事呢。

祖父什么模样,他已经忘了,小姑姑年轻时的模样他还有些印象,好似还真有些相像的......

“你出生晚,可能不记得小姑姑小时候的模样了,我可是记得的。小姑十几岁的时候,跟如今的蓁蓁是有几分相像的。”姜二爷道,“当初你若是跟母亲说,她怀上了你的孩子,说不得母亲早就同意你们的婚事了。哪里还会让你们蹉跎这么久?”

姜逊:“......”

姜二爷:“你怎么了?难道我哪句话说错了?”

姜逊眼睛很亮,他笑了笑,道:“没有。二哥,你说得很对。二哥你先忙,我还有事,先走了。”

姜二爷没好气地道:“你能有啥事?别是你媳妇才离开一会儿你就又想她了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姜逊早已跑得没有影子了。

==========

庄明慧正在厨房里指挥着仆妇做菜,冷不丁地,腰上突然一紧,后背被一堵温热厚实的胸膛给贴住了,她惊了一瞬,却发现身后那人熟悉的气息,便放松了下来,侧头去看他。

“你......”

男人揽着她的腰,一个转身间,将她带到了门后无人看到的死角,男人的唇贴着她的耳畔,轻声道:“好明慧。”

庄明慧被他这举动弄得浑身燥热,忙用手去推他的脸:“你做什么?大半天的,搂搂抱抱的,像什么?”

男人低低地笑了一声:“嗯,是为夫的不好。”

庄明慧以为他会放开她了,结果,她就被他转了个身,两人面对面地站着,他继续搂着她,目光灼灼看着她。

“蓁蓁的生日是三月初三,对吧?”

庄明慧心里一个咯噔,心道难不成他嘴上说不嫌弃她成过婚,而实际上却还是介意她给宁宏生了四个孩子?

刚刚的欢喜和羞涩褪去了大半:“是啊。”

他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如今又来问她做什么?

“她不是宁宏的孩子,对不对?”姜逊道。

庄明慧身子骤然一僵:“你问这个做什么?”

蓁蓁怎么可能不是宁宏的孩子?

那天晚上,那么多人......

如若不是宁宏的孩子,那蓁蓁该是谁的孩子?

那些恶心的乞丐们的孩子吗?

不!

不是!

她只能是宁宏的!

肯定是宁宏的!!!

察觉出怀里的女人身子僵硬,脸色很不好看,姜逊猜测着她约莫是误会了什么,温柔地捏了捏她的脸颊,道:“别怕,我想说的是,蓁蓁她其实是我的孩子,你说对不对?”

庄明慧怔住了。

怎么会是他的呢?

“你想,蓁蓁她这么聪明,这么会读书,难道不是因为她基因好,有一个聪明、博学而厉害的父亲吗?”

姜逊亲了亲庄明慧的额头,继续道:“你仔细想想,同样是兄弟姐妹,为何蓁蓁就比她的几个弟弟妹妹优秀那么多?”

庄明慧:“......”这个问题她也想过,可是她一直没有想明白,难道真的是基因的问题?

“生物学上说,卵子也会选择自己心仪的精、子......我既是第一个,也是你最喜欢的,所以,定是在第一次的时候你便已经怀上了。”

庄明慧越想越觉得他说得有理,只是,那天晚上的事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她只依稀在痛楚间清醒过一瞬,那时确实是看见了姜逊。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做梦。

“我们......那个......”

“是的。是我。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都是我。”姜逊道,“这中间至少都有两三个小时了。两三个小时,足以......了。那孩子便是蓁蓁。”

是这样的吗?

在她想要从桥洞里跳下去的那一刻,便已经有了蓁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