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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信呈巨子,墨者速来(求订阅求月票)

羽州。

一座昔日的大月雄关。

天气阴沉而干燥,连空气都在不断翻腾。

夏日时节,雨水甚多,在这片与大青过于接壤的土地上,便会显得格外的多些。

风雨来之前是最为沉闷和燥热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口,呼吸久久难以畅怀,使人心烦意乱。

汗水会顺着脸颊自额头滑落而下,偶尔不小心滴在嘴唇上,便能感到一丝炽热的咸荡漾开来,滋味并不好。

只不过,现在城中的这些人不必再因为夏日多来的雨水和让人难捱的温度所苦恼了。

因为还活着的人,并不多。

“踏踏.”

有头戴羽毛的士卒行走过街道。

天气太过炎热,而这座城池已经归于他们,所以他身上的甲胄已经脱掉,此时露出精壮的臂膀,扛着一个有些许鲜红点染的包裹,脚步声听起来略略有些沉重。

雨还没有来得及下,可脚下却布满了红色的泥泞。

经过近乎十日的发酵,一种特别难闻的气味儿已经开始在这座城池中飘荡开来,久久不散。

听说总指挥使刘轩启已经下令要将城中的尸体聚到一处给烧了

‘切,那么多人,怎么烧的完呢?’

他想。

至于挖坑就更麻烦了,这些都是敌人,死也就死了,何必再多此一举?

前面的城池不也没有埋吗?

凭什么这个城就要埋呢?

要他说啊,定是总指挥使刘轩启反悔了,自己抢够,就不肯再让他们多搜刮些!故意用那些蹩脚的理由拖住他们这些底层士卒,好让自己的亲兵能够抢到更多!

‘这样的话,必须得快点了,找的再多些,回去咱也能做老爷!’

这么想着,他稍微掂了掂肩膀上的包裹。

里面传出清脆悦耳,足以让任何人神魂颠倒的纷乱声响。

有金银,有玉器,有字画.很多这辈子都不曾见过的东西,现在都被他扛着呢!

这声音当真是百听不腻,让他充满力量。

当然,除了这些很是珍贵的东西,还有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鲜红的水滴伴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滑落而下,没入地面上。

他的目光好似苍鹰般不断的扫视着,耳朵也支了起来,努力的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当又走进去一个高门大户的宅子之时,突然听到些许微弱的响动。

他心中一喜,立刻向着那发出响动的地方赶了过去。

可惜有人比他的动作更快一些。

等他赶到的时候,便见到一个同样是头戴鸟毛,却比他头顶鸟毛更为鲜艳些的士卒正提着一个看上去约莫八九岁大小的孩子。

那孩子看样子已经在柴房中躲了很久,此时手中仍旧撒着一把生米,该是饿极了出来找东西吃。

“钱在哪里?”

他看到同伴拽着那孩子的衣衫,眼眸如同森罗恶鬼,声音格外冰冷。

孩子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钱在哪里?”

那人又问了一句,还是没有得到回答。

然后便有长刀一闪而过,那孩子的一条胳膊被硬生生砍了下来。

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呼声,在此时已经有些静谧的城中冲天而起。

不过这也不算突兀,这也的声音每隔一会儿总会响起来的,倒也算不得什么。

“钱在哪里?!”

那人第三次问道。

近乎疯狂哭嚎的孩子没有回答,只是撕心裂肺的吼道:“爹、娘!”

那人终于是失去了耐心,将孩子扔到地上,长刀插入心脏,又轻轻搅动了一下。

让人厌恶的声音终于静谧下来。

那人瞥了他一眼,吐了口吐沫道:“真特娘的晦气!”

然后将他撞开,开始寻觅下一处目标。

“切!神气什么?你抢的钱指不定还没我多呢!”

等那人走远之后,他也恶狠狠的吐了一口。

又看了看地上已无声息的孩子,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其实他是不怎么喜欢杀人的。

最开始杀几个也就算了,一直杀有什么好的呢?

血溅在衣服上,那不脏了么!

还黏糊糊的,烦死了。

可有一次他好心放跑一个人,那人眨眼间又被一个同伴拦下,同伴只是剁了那人三根手指头,那人便拿出了好大一团的银子!

那可是一团银子啊!!!

若被他拿回家,还能多添上几头牛呢!

狗日的大月刁民,爷好心放你一条命你不给钱,别人剁伱几根手指头就把钱给人家!

这可就不能怪他了!

果然,学了这么一手之后,他的包裹很快就丰厚起来。

最开始只是想要买一大片地。

后来觉得可以再添几头牛。

既然地和牛都有了,为什么不能再要一个大宅子呢?

那些猪狗一般的大月刁民都能住的上好的阁楼,凭什么他不行?

后来他又见到了那些官老爷们娶的妻妾。

那个美啊比隔壁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寡妇还要再好看十倍!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肤摸起来比豆腐还要嫩些,连声音都比乡下的老娘们好听的多!

只是死的实在太快,不够尽兴。

但没关系,只要他抢到的钱够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爷一样,娶个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妇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们!

这些想法当然很好,但都需要钱。

‘当初就不该放跑那个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挣一笔机会的时候,他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时善心所错过的一大团银子。

真亏啊.那本该是他的!

动作要快些了,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赶紧捡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以后怎么过上好日子呢?

冲向下一处的脚步,便越发迅捷起来。

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屠城,就是把一个城里的所有人全都给杀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偿不是一种解脱。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远比那要残酷的多。

士卒们不是杀人狂魔,就算真有杀心的,杀那么几个、几十个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杀人,又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何必一直去做呢?

顺便而已。

真正让他们在乎的,是钱财。

一点银子,可以买些米。

一捧银子,可以买很多的肉。

一大团银子,可以考虑买个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穷的,不然怎么会在最底层与人厮杀搏命,裤腰带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为了自己以后过的好一些,屠城什么的才不要紧。

找钱要紧!

第一日的时候,士卒还只是成群结队,挨家挨户的砸门,给点看的过去的银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开始,他们还没有品出味儿来,杀了几个人后便可以说得上温柔。

甚至有些不肯给钱财的,也只是持刀恐吓,却一般不会伤人。

这个时候,城中的人还有很多。

但到了第二日,索要的财物便已经太少,少到没眼看。

城中的富户只有那么多,滋润的了几个人?

士卒太多了,彼此之间又不能刀兵相向,一旦逮到,定斩不饶。

那还能怎么办呢?

僧多粥少,慢慢悠悠的索要财物,别人满身都是战利品,自己揣着俩口袋?

你不抢,别人抢;你不杀,别人杀。

那就大开杀戒!

事实证明,直接以杀人作为威胁,并且切实的实施之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到被主动藏匿起来的财物。

很多人都靠第二日的大开杀戒发了大财。

反应慢一些的士卒,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城池都差不多被洗了一遍。

不过没关系,人还有活着的!

总有人还敢偷偷藏着点,努努力也能掏出来。

金银财宝自不必说,妇人好看的衣物也必须脱下,幼儿若是带着银链子,自然也逃脱不得,刮地三尺不过如此。

到了第三日,绝大多数人真没钱了,只要想尽办法将自己藏起来,努力藏的严严实实。

城虽大,能藏人的地方却不多。

还有些原本的自己人为了活命,还会供出去本已藏的妥善之人,甚至是主动寻觅。

当连这样都没办法拿到让人满意的钱财之后,士卒们会将男人和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屠戮一空。

而剩下的那些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就会被汇聚到一起,她们也是财物的一种。

当然,也不要觉得她们活着是一件幸事,她们所要面对和经历的,也绝不仅仅只是所谓的肉欲。

亲眼见证到这一切,或许才能明白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那双眼睛的主人低下头来,颤抖着从怀中取出毛笔和纸张。

没有墨。

于是他蹲下身,毛笔尖在地面上轻轻点了点。

奋笔疾书。

红色好似朱砂却又更加鲜红,乃至泛着浓紫的字迹缓缓浮现。

【.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写着写着,他顿了下来。

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结尾这一切呢?

迟疑了一瞬,他又毫不犹豫的书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