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玛……这已经不是迷路的问题了。
被那奇怪的树叶吹过后,她睁眼发现自己正立在一座小亭子里。
“哎?”
亭子外面是一片房屋和庭院,种着许多盛开的樱花树。再加上这微微有些凉的风,大概是三月天。
所见之处,全挂着白布,地上还有许多纸钱。庭院里有些吵闹,脚步声很杂。
等等,这是什么地方?
看起来是某个富贵人家的住宅,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明明在……
…………
……
我,从哪里来的?不对。
在那之前,我,是谁来着?
愣了一阵之后。
“寰月!寰月!”
后面有人叫她。修玛慢慢转过身。
那是一位穿着白衣,系着白布,仆人模样的女子,正这样叫自己。
修玛忽然一阵头痛。
“呃,呃!”
痛得双手抱头,狠命甩了两下。吓得女子连忙走过来。
“寰月?你怎么了?”
片刻,修玛平静下来,抬起头。
她发现自己的衣服变得和那女子一样,看来身份也是一样的。
甚至在女子靠近后,她能下意识说出对方的名字。
“我没事,朝阳。”
被叫做朝阳的女人舒了口气。
“还以为你病了呢,快走吧,时辰到了。”
“嗯。”
于是修玛跟着朝阳,出小亭,进院子,穿回廊。最后进入一间大屋子。
踏进这屋子的瞬间,修玛想起来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这地方是太乙山山脚下的蓝田镇。而这户人家是蓝田镇里比较大的一户。数日前夫人病故,昨日方得下葬。老爷不胜悲痛,便叫修玛和朝阳去把夫人房间收拾一下,东西都搬出去运到坟前,免得睹物思人。
两人匆匆赶来时,已经有人先到了。
是这人家的少爷小灵,和小姐小衣。他们先收拾起来,许多东西都装进了木箱。
看着两人,小灵微微一笑。
“寰月朝阳,你们来啦。”
朝阳大惊失色。
“少爷!这如何使得?快交给我们吧!”
“没事没事。”小衣也说道,“母亲的遗物,还是我们收拾更合适。”
“那,我们也帮忙!寰月,别愣着了,快动手!”
“哦。”
看着朝阳有些惊慌失措的样子,修玛点点头就跟着收拾了。
现在她的头脑里有了更多清晰的记忆。
这位少爷小灵,其实是道家的天宗弟子。道家的驻地,就是太乙山上的太乙宫。小灵在那里修行已有九年。
而他今年才十五岁。
话说这道家算是诸子百家中挺隔路的了。他们分为天宗和人宗两派。小灵所在的天宗,主张生死乃自然之理,并不值得悲喜。在阅览世事沧桑,明白人力有所不逮后,便会放下一切,融于自然。
有点类似于现在俗称的“躺平了”。
夫人去世后,老爷派去太乙宫的使者光山路就走了一天一夜,然后吃了个闭门羹。使者在门外又跪了几天,加上小灵向掌门苦苦哀求,这才被放出来回家服丧。
按说服丧一般要三年,再怎么说也得三个月。但是掌门给小灵的假期只有十日。若是十日之内不归,便将他逐出门派。
对这个规矩,朝阳一直颇有微词,暗地跟修玛抱怨过多次。不过抱怨归抱怨,她也不敢在老爷面前多嘴。小灵可是门派里公认的天才,要不然掌门也不会开这个小灶。
四个人收拾这间屋子,从早上到中午,才把东西装完,又打扫了一遍。
“真是给少爷和小姐添麻烦了。”朝阳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小灵伸了伸腰。
“不要紧。朝阳,麻烦你去跟父亲说一声吧。”
“好的好的!”
朝阳答应着,小碎步走远了。心说少爷情商就是高,给了自己在老爷面前自由发挥的机会。
等她走远,小灵转向了修玛。
“寰月,你有要做的事吗?”
“回少爷的话,没有。”修玛说话时很自然地低了下头。
小衣也凑过来,扯着小灵的胳膊。
“那就跟我们去街上一趟吧。东西下午再搬也来得及。”
“就是。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我还想好好看看镇子呢。寰月,就麻烦你带路了。”
啊对了,修玛又想起来了。
托门派规矩的福,小灵离家九年,这次是第五次回家。事实上前四次根本不算回家,只是奉师命下山办事,顺路在家里停留几日而已。以至于小灵总是记不清镇里有什么。
虽说服丧期间四处走不太好,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吧。
修玛又是一低头。
“遵命。”
*****
云霄阁内的激战,落入下风的是伍六七。
这药人确实比恶鬼还不好对付。首先他们更耐打,力气也大,动作也快。其次他们严格遵循云中君的指示,不会像恶鬼那样偶尔会出现顺从本能的举动。
简直是
机器一般精准。而且。
“哈哈哈!”
吃了真人丹的云中君功力大增,已经不需要投射金色手掌。只需手一捏,伍六七身边就会凭空出现金色雾气,试图聚拢把他包住。
逼得伍六七上蹿下跳,同一个位置不敢停留一秒,没有一刻不在移动。
不过云中君终究只是个固定炮台,相比之下还是时刻逼近自己的药人更麻烦。
他们有的拿刀,有的提着铁链。招式谈不上精明,但也不是可以一招速杀的菜鸡。
顶着云中君的干扰,伍六七一边跑动,一边抓落单的药人攻击。
这战法非常没效率。几分钟过去了,他才放倒了四个药人。而身边怎么看也还有至少二十个。
“有点麻烦啊。”
他自言自语,又后空翻躲过金色手掌的夹击,落地一甩魔刀,招架三个药人的大刀。接着举起手来如陀螺般旋转,躲过三条投来的铁链。
这也太密集了吧?一点喘息时机都不给啊。
所以怎么办?继续一个一个击杀药人吗?还是想办法偷袭云中君呢?干掉云中君,这些药人就算不停下,也会变成无头苍蝇吧?
伍六七决定先试试后者。
“哪里走!?”
云中君左右开弓,金色手掌不断在伍六七身边出现。配合他的动作,药人专找伍六七可能躲闪的位置围追堵截,提前站位。
伍六七沉住气,继续闪转腾挪。不过他的攻击频率明显下降了。
他在耐心地等待时机,一个让云中君难以察觉的时机。
左走四步,退后五步,再往右跳过两步。
正好!
“呼!”
尽管药人在云中君前面叠了几层,伍六七还是找到了一个很小的空隙。
魔刀碎裂,延长!
“去吧!”
一口气穿过人墙,直刺云中君!
“呵!”
但云中君露出早知如此的笑容。面对足以将任何防御击穿的魔刀,依然纹丝不动。
身边的金雾迅速往刀尖处聚拢。就这个瞬间。
“嗯!”
伍六七猛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刻收刀。
但还是慢了。药人围上来,他踢倒两个,顺势跃起,抓住一根柱子上的灯台。
再看手中魔刀,变短了一点。
而云中君身前飘浮的那团金雾里,裹挟着一些魔刀的碎片。
“哈哈哈哈哈!”
方士大笑着一摆手,那团金雾飘到他面前。他的手指在上面轻轻弹了弹。
“魔刀千刃……哼,不过如此。像这样切断碎片之间的魔力连接,就只是普通的碎片罢了。”
“呃,果然变成这样了啊。”
伍六七有点沮丧,但不多。因为这个情况算是意料之中,只是想着万一呢。
可惜没有什么万一。云中君既然连燕儿这层人际关系都清楚,那知道魔刀千刃也合情合理。在阎小罗的村子里,他一直没有和自己全力相搏,就是因为在提防魔刀千刃。
那时的云中君是常态,魔刀有杀死他的可能。而现在,他的力量已经能精确地用金雾将每一块碎片分别包裹,还能让碎片无法冲破束缚。
这下不能轻易让魔刀散架了,越打越短可不好玩。
但是除了魔刀,伍六七没有其他能干掉云中君的手段啊。
“可恶……”
“呵呵呵呵,你最擅长的暗算手段不管用了啊。”
得意的方士冲着伍六七张开手掌。
“那就等死吧!”
*****
战斗越发艰难了。不能远距离用魔刀伸缩击穿云中君的防御,就只能想办法近身战。
伍六七咬紧牙关,专心理会这群药人。现在除了把他们全干掉,别无他法。
“真是的,累死我算了!”
大声吼了一句,伍六七闯进人群,尽量依靠药人当盾牌,多少延缓金色手掌的出现。
倒不是说云中君会珍惜药人,只是这样能阻挡一下云中君的视线,让他出手会有一点点慢。然后伍六七就可以趁机把药人干掉。
不能有多余动作,不要放过机会,一个药人最多三刀就让他躺平。
这种高度集中精力的战斗持续了五分钟。
“呼……呼……”
伍六七愣是把所有人药人都干掉了,也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气喘吁吁。
“嚯,有点本事啊。”
这有点出乎云中君意料,他轻轻点头。
“我倒要看看你还能不能跑动!嗬!”
不能,谢谢。伍六七猛吸一口气,在身边的金色手掌成型之前全力后跳。
“哎呀!”
他太累了,脚下不稳,摔了一跤。急忙骨碌到一根柱子后面。
“自投罗网!”
云中君一个眼神过去,金雾就追着伍六七而来。
眼看被堵得无路可逃,刺客马上去怀里一摸。
百变鸡霸弹!
砰——
“嗯?”
云中君看到柱子后面冒出一股白烟,很快被金雾压过去。
但这个感觉,扑空了?
“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