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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带些什么东西比较好呢?”满载而归的林天狼回到自己的宿舍,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飞信已经发出去了,新月森林距离圣伦特城有一百多里远,走路的话估计得走很久,但是飞的话,估计也就半天的时间。
现在距离林天狼送出飞信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林天狼觉得怎么着都应该到了,雪莉丝应该已经收到自己的信件了。
“可惜,魔法界这边不能用手机,不然打个电话过去就是一分钟的事情。”林天狼感叹道。人间界的科技,在便捷这方面还是甩开魔法界太远了。虽然飞信在魔法界来说也已经很快了,但是和电话比起来也只能算是个弟弟。
一边自言自语着,林天狼一边把自己可能需要带的东西都罗列了出来,并在自己的床上铺开。
首先更换的衣物肯定是需要带的,一些生活要用到的琐碎物品都带上,反正现在他背包的容量够大,携带很方便。药剂什么的,肯定是要带上了,包括刚才买到了迷你坩埚还有药材,也都一并带上。
林天狼决定到时候出发就穿那件新买的风大衣就好,既拉风又实用,他很喜欢。除此之外,这件风大衣在款式上也比较适中,属于是穿到人间界估计问题也不大。林天狼甚至怀疑这件大衣的款式就是仿照人间界的大衣做的。
至于其他的魔法界服饰,直接穿到人间界还是会显得比较奇怪的,走在路上可能会被路人误以为是什么cosplay之类的玩意儿。
“哦,还有这个东西……也带上吧,以防万一。”林天狼正在整理自己的柜子,然后从里面把一个白色的盒子拿了出来。
他打开盒子,取出了躺在盒子里面的手枪。
不得不说,这把手枪的做工确实相当的精致,很漂亮,很轻巧,使用起来也很方便。
林天狼单手握枪,拨动卡榫,把弹匣取了下来,让枪保持在一个空仓的状态,然后尝试着上了膛。
枪械发出清脆的“咔嚓”一声。扣动扳机,击锤迅速击回,发出“哒”的一声。幸好现在枪里面没有子弹,不然墙壁就要被打出一个窟窿了。
“真不错。”林天狼感叹了一声。之前他老爸带着自己去过几次实弹射击馆,接触过两次手枪的射击。除此之外,那些和枪械有关的视频林天狼也看过很多,所以对枪械的操作并不是一无所知。
现在他唯一的问题就只是能不能打准而已。林天狼毕竟没有经过任何实际的射击训练,准头存在很大的问题。不过这也不重要,手枪这东西,不到万不得已林天狼肯定是不会使用的。
林天狼检查了一下弹匣。这把手枪的型号究竟是什么林天狼认不出来(实际上他也就只能认得出柯尔特、格洛特还有沙漠之鹰三种手枪而已),枪的弹容量是9发,非常标准的一个载弹量。
把弹匣重新插进枪里,林天狼上好了保险防止走火,然后把枪放进了大衣的衣兜里面。虽然他不希望自己用到这把枪,但是万一真的到了要用它的时候,最好还是放在自己最顺手的位置。所以就不把它放背包里了。
“哟西,再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是需要带的。”林天狼双手叉腰,自言自语着说。
收拾了一会儿,林天狼把自己新买的背包给塞了大半满。这个背包虽然实际容量是它表面看上去的二十倍,但是真的用起来实际上也就那么回事儿,差点就不够用了。
“早知道,刚才就买个五十倍容量的背包了。”林天狼吐槽道。
今天他在商铺里买背包的时候,有除了二十倍容量的旅行者背包,更小的有五倍的,十倍的;更大的有三十倍的,五十倍的,一百倍的。一百倍是最大的,容量越大的背包价格也就越高。其中一百倍的那个背包得五个金币,实在是有点贵。
考虑到性价比,林天狼选择了二十倍的大小。但是他现在有点小后悔。
“算了算了,二十倍其实也够用了。”林天狼自我安慰道。
收拾好行李,他去浴室洗了个澡。整理完,他躺到了自己的床上,准备睡觉。不过就在他准备关灯的时候,自己的窗户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响声。
“什么玩意儿?”林天狼感到有些奇怪,然后起身打开窗户,想要看看怎么回事儿。结果才刚把窗户打开,一封信就直接飞到了他的脸上。
“雾草!”林天狼被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了一步,然后把自己脸上的信封拿下来。
信封的款式和林天狼用的不太一样,一看就非常有森林的气息。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林天狼同学,收”的字样。这个娟秀的字体林天狼认识,他对自己同桌的字迹还是很熟悉的。
是雪莉丝送来的信。
“呀,比我想象中的要快啊,居然这么快回信就到了?”林天狼有些意外的说,然后把窗户重新关好,坐回到自己的床上。他本来还以为,回信要到明天才能到呢,没想到居然当天就到了。
撕开信封,取出信纸,林天狼开始细细的阅读起来。
“亲爱的林天狼同学,你的来信我已收到,
我很高兴你能决定来新月森林。我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已经在过来学校的路上了,明天就能到。”
“明天见。”
信纸里面的内容很简短,就只有两句话。就和雪莉丝平常话也不多一样,她写信的内容也是如此的简单。不过林天狼却笑了起来,只能说这封信真的非常有雪莉丝的风格。
“明天就能到啊……那睡一觉就差不多了吧?”林天狼把信纸放下,向后一躺,枕在枕头上,自言自语着说。
对于接下来的这场马上就要开始的,前往新月森林的旅途,林天狼还是很期待的。不过同时,他心里也有一点点的紧张和担忧。
毕竟新月森林是一个全部都是精灵的地方,他一个外族人就这样贸然进入,会不会受到冷眼之类的,感觉心里还是有点没底啊。
“不过管他呢,现在的话,先睡一觉再说。其他的东西,随他去吧!”林天狼熄灭了房间里的灯,然后闭上眼睛,缓缓进入梦乡,等待明天的到来。
……
一闭眼,一睁眼,很快就到了第二天。
这一天的天气很好,艳阳高照,万里无云。雪莉丝昨天在信里面说她今天就会到,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啊,肚子感觉有点饿啊。”起床之后,林天狼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皮,自言自语说。因为还没有开学,圣伦学院的餐厅也还没开工,现在去肯定没吃的,林天狼只能自己去学校外面找吃的。
洗漱完毕,简单披上自己新买的大衣,拿上钱袋,林天狼走出宿舍,往东大门走去。
说起来,他同样也还没有体验过圣伦特城的早市呢,真不知道是一番怎么样的情景,可以期待一下。
于此同时,圣伦特城的城外,森林中,一只银色的小鹿在飞奔。小鹿的背上,有一道金色的靓丽倩影,非常漂亮。
“小莉就到这儿吧。”小鹿的背上,金发女孩儿柔声说。
听到主人的命令,小鹿非常顺从的弯下腰身,方便少女下来。
“我先入城啦,你自己去周围玩吧。我需要你的时候,就会呼唤你的。”少女轻轻抚摸了一下小鹿的脖子,声音轻柔的说。
小鹿发出一声鸣叫,然后站起来,蹦着跳着消失在树林里。
大路上,时不时都会有车辆经过。这既不是马车,也不是人间界的汽车,而是魔法界特有的用动力宝石驱动的木车。这些木车主要是用于运输用的,和载客的轿车功能不同。木车的体积更大,车轮也更多,足足有四对轮子。
除了车辆,还有一些行人也在大路上行走。这条大路是通往圣伦特城大门的主路。这条路的另一端连接着艾格兰镇,是一条很重要的道路。
少女之前上学的时候也是走这条路入城,她已经很熟悉了。
进到城内,少女在街头上行走着。一般来说,放假她就会直接返回新月森林,所以其实也并没有怎么体验过假期的圣伦特城。
“哎,雪莉丝同学?”正走着,一个声音突然叫出了金发少女的名字。雪莉丝回过头,发现是一个神族的男生。男生的样貌很面熟,是同班的同学,不过和雪莉丝并没有交集。
“你好。”出于礼貌,雪莉丝还是打了声招呼。
“啊啊,你好你好。居然在这里见到了雪莉丝同学,真巧啊,哈哈哈哈……”那个男生尴尬的笑了起来,摸了摸后脑勺。
“嗯。”雪莉丝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谈话中止。
“抱歉,你应该有事情要忙吧?再、再见……”因为不知道该怎么样把谈话进行下去,那个男生逃跑似的狼狈的离开了。雪莉丝有些奇怪的看着他,然后继续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与此同时,林天狼也刚刚吃完早餐,正在返回学校。他刚刚去“可莉面包店”买了个面包吃,味道很不错。有了一整个面包下肚,林天狼的心情也是大好的。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雪莉丝刚好看到了正在返回学校的林天狼。虽然林天狼现在身上穿着一件他之前从来没穿过的大衣,但是凭少女的眼力,她一眼就将林天狼认了出来。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追了上去。
“现在就慢慢等雪莉丝的消息吧。”林天狼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往学校走。然后,他先是感到自己的身后似乎有一阵轻风,随后肩膀被一根纤细的手指戳了戳。
林天狼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金发少女正俏盈盈的站在自己的身后。
“假期好,林天狼同学。”金发少女抿着嘴唇,双手背在身后,腼腆的笑着,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