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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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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渐浓,月光洒下清辉。

楼朝朝缓缓睁开眼。

映入眼帘一张皎月般清冷的面庞,两人的脸靠的极近,楼朝朝甚至可以看到这张脸上的毛孔。

只是因为在入睡前有一丝杂念,却让自己陷入了困境。

还没等楼朝朝想好现在该怎么办,眼前的男人睁开了眼睛。

两年的末世流浪经历,让楼朝朝对危险有一种肌肉记忆般的本能反应。

所以她躲过了那人翻身扑来的一击。

楼朝朝拔下头上的长簪,回手朝男人的要害刺去。

男人一把擒住她的手腕:“你是谁?”

楼朝朝松手,用另一只手接住长簪,再次发起进攻。

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过了两三招。

楼朝朝常态下不至于这么拉胯,但她使用了异能,异能带来的副作用让她身体极度虚弱,三招之后,已经呈现败势,被男人掐着脖子摁倒在地。

男人眼神冰冷,冰冷地质问:“你到底是谁?”

压着自己的人力气很大,楼朝朝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犹如受惊的小鹿半盯着他。

耳边是自己如雷的心跳,视线一点点模糊,渐渐失去意识……

……

帐篷被人掀开,张起灵警惕地回头。

进来的人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他问:“刚才是什么动静?”

见到来人,张起灵放下戒备,淡淡地说:“闹鬼。”

手上的余温还在,但那女人却突然凭空消失了。

黑眼镜:……“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开玩笑了?”

张起灵没有理他,重新躺了回去。

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能让一个人突然消失。

还是说,刚才的一切只是因为他中了毒,进入了幻觉?

一道细微的白光闪光,吸引了张起灵的目光。

那是一条吊坠,月牙形状中包裹着一个圆形宝石,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他伸出手,拿起那条断了的项链。

“女人的项链?”黑眼镜瞥了眼张起灵,露出贱贱的笑,调侃道:“真难得,你竟然会带着姑娘家给的信物。”

“我刚才,看到了一个女人。”张起灵凝视着项链,缓缓的开口。

黑眼镜面露诧异,他知道张起灵是不会开玩笑的。

“什么样的女人。”

“不知道。”张起灵说。

但她用来攻击他的那根簪子,他见过。

在长白山的时候,那个叫黎秭慕的女人戴过。

张起灵拿着项链,起身出了帐篷。

黑眼镜也抬脚追了出去。

……

楼朝朝从无边的黑暗中清醒过来,打量着熟悉的环境,她松了一口气,差点以为自己要玩脱了。

“朝朝,你这次去遇到危险了吗?你的脸色很不好。”黎秭慕的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

楼朝朝的脸色苍白的吓人,她赶紧给楼朝朝戴上镯子。

“没事。”楼朝朝摆摆手。“就是睡着之前起了一丝杂念,然后直接传送到人家帐篷里面去了。”

说着,楼朝朝从衣服口袋里掏出追踪器。“没有找到机会放,明天只能用你的方法前进了。”

黎秭慕心中的愧疚更加浓重了,她自己都虚弱成这样了,还不忘帮自己找吴邪。

“打住!别给我来煽情的那一套,我不接受!”楼朝朝一看黎秭慕的那个表情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我得先补个眠。”

楼朝朝换了身衣服,重新睡下。

不过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东西。

由于使用异能带来的疲惫感,让楼朝朝也顾不得细想,闭上眼睛,很快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

穿越这种事情,对楼朝朝来说,已经是一回生二回熟。

不过是参加完一场舞蹈比赛找个地方眯了一会,再睁眼就发现自己周围全是粗布麻衣的劳苦大众,看款式,应该是穿到了民国。

巧了,她一身长裙款款,珠钗灿灿,精致的民国新嫁娘造型,倒是让她融入了时代,像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而逃婚的新嫁娘。

难道是因为她和老师一起排了一个批判民国时期女子被迫嫁人郁郁而终的舞蹈,就让她穿来体验吧。

长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楼朝朝很快地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在排舞的时候,她研究过这个时代的历史,像她这种小姑娘在外游荡就像一块好吃的五花肉被丢到饿疯了的野兽里面。

所以她当机立断的逃走了,一边注意着有没有人跟踪,一边往人少的山上走。

心里暗暗祈祷,这次能像之前一样,待一会就穿回去了。

天空乌云密布,走了十多分钟天就全黑了,靠着手机上微弱的手电筒光,勉强照亮了脚下的路。

一声响雷,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但她运气很好,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雨的山洞。

山洞不深,楼朝朝四下照了一圈,没有发现有毒蛇猛兽的影子。

收起手机躲了进去。

才刚躲进去没几分钟,树林里传来动静,在这样的环境下,楼朝朝立刻提起了警惕,拔下头上的簪子,紧紧攥在手中,眼睛看着洞外,紧张地咽着口水,心里不断祈祷来的可别是什么野兽坏人的,自己这个小身板可打不赢啊。

一道闪电划过天空。

树林里走出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一高一矮,矮的瘦弱,高的稍微强壮一些。

对方看到了一身红色嫁衣,满头珠翠的小姑娘时,也愣了一下。

双方沉默地凝视了一会,楼朝朝先开了口。

那时候的楼朝朝毕竟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有警惕心,但不多。

她生长的时代,以及她的家世,从来没有真正直面过来自外界的恶意,面对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她没有那么多的顾忌,友善的邀请对方一起进来避雨。

完全不会意识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在面对她这个穿金戴银的姑娘,完全可以对她做出些充满恶意的事。

显然她的好运还没有用完,两个少年对她的人并不感兴趣,倒是对她身上戴着的值钱的首饰非常感兴趣。

毕竟在一个没有法律保护的地方,没有人能拒绝一个浑身上下写满了‘我很好枪,快来抢’的弱女子。

不过现在也还不是动手的时候,两个少年相视一眼,挤进山洞避雨。

三个人挤在刚刚好的山洞里,谁也没有说话,安静地听着外面的雨声滴答。

楼朝朝觉得自己旁边的瘦弱少年有些许的眼熟,不禁小心翼翼地多瞄了几眼。

见对方对她的偷看没有反应,楼朝朝干脆更加放肆大胆的盯着看。

“我们是不是见过啊。”

瘦弱少年并不搭理她。

强壮少年轻嗤一声:“我们这种人怎么可能和你这种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有交集。”

楼朝朝没有接话,只是更加正大光明的盯着瘦弱少年打量。

“大小姐是不是逃婚出来的。”外面的少年轻佻的说道。

“是啊是啊,家里包办婚姻,我不愿意,所以跑了。”楼朝朝顺着他的话接了下去。“我现在无家可归了,所以你们闯荡江湖的时候,能把我带上一起吗?”

也不知道会待多久,这两个人看起来也不像坏人,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不如跟着他们一起。

“我们可没有功夫照顾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大小姐。”

楼朝朝摘下手上的手镯。“我没有生活不能自理。”

珠宝服装也是家里的产业之一,所以每次参加什么活动,比赛,不仅衣服是手工定制,佩戴的首饰也是用真材实料的金银珠宝打造出来的。

“我们要是想要,不用你给。”言外之意就是,他们可以抢。

“可我觉得你们不像坏人,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强壮少年笑笑不说话,嘲笑的笑。

“你笑什么笑,我相信他。”楼朝朝指着瘦弱的少年说:“他以前救过我,所以我相信他!”

两个少年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他什么时候救过你。”

“我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有这么一回事。”楼朝朝说。“就让我跟着你们嘛,我很快就会回家的,跟不了几天。”

后来聊了什么,楼朝朝记不得了,因为很困,就靠着瘦弱的少年睡着了。

只知道,第二天醒来以后,他们就改变主意,收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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