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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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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最后这策,不像是缓称王,倒像是纵横之术。”

“没什么区别嘛,都是好方法。”安厦对阎旌称呼上的转变显然非常满意。

安厦并不意外旁边两人的目光,觉得这些话不像是他说的很正常。

的确,这些带着算计的策略和他的形象有些不符合。但他安厦,从不是什么大善人。

他纵横朝堂改革的时候,玩遍了策略。高傲的寒门子一个个不服彼此,但都在安厦的轻轻推动下做出了该作的事情。他改革的失败从不是任何外人的问题。

是安厦自己发现,这个朝廷,救无可救。安厦不是古人,他放弃这个朝廷放弃的决绝。

也是从那时开始,安厦就注定了会走上反贼的道路,只是早晚而已。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古往今来,谁动了世家大族的东西大改一通失败后还能全身而退的。你们应该了解我会这么做才对。”

安厦是怎么全身而退的。不过是一点烟雾弹让那些人狗咬狗,不过是不过是死死借唐洲的手掐住了一点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的利益。

“没什么,你很辛苦。”蒋兆揉了安厦的脑袋。

阎旌翻了个白眼,恍然间像是少年时,对面是亲亲热热的唐洲和安厦,吃醋的阎旌只能默默翻着白眼。

“行了,你滚蛋吧。至于治国策,我会写给唐洲的,快滚。”

阎旌起身,也习惯了安厦的语气了。“大爷走了,臭情侣。”最后一个词,阎旌说的很小声。

阎旌走了,但安厦没有离开。他总觉得,唐洲选在这里,应该有什么别的意思在。

他和唐洲太熟了,如果只是想要坚定安厦的立场,全国的情况和这个选址明明一个就够了。

为什么要他们跋山涉水来这里?

甚至,阎旌似乎都不知道唐洲的第二层意思。

安厦决定好好看看这里。屋里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阎旌刚刚拿椅子的那个角落有一堆生灰的桌椅板凳。

墙上以前应该是贴着千字文的,现在被死了,不知道谁拿走了。只留下写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几个字的一角在。

“撕也不撕干净。”安厦腹诽。

再往里头走,就是一个院子。院子里或许是因为钱不够充足,没有铺地砖,是普普通通的土地。土也没有炒过,已经长草了。

一口长满青苔的水井看起来特别适合拍恐怖片,换个背景音乐就能爬出一句白衣女尸的那种。

角落的篷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坟,看起来像是小孩的。

表层的土上有一点血,看着像是谁手挖出坟来,弄破了手指。

坟上别处心裁得插着个拨浪鼓。拨浪鼓上绑着个布条,上面写着拿走者死。

看起来是小孩的遗物。

或许就是因为布条的缘故,当然更可能是坟上的东西晦气的缘故,这里被偷走或者孩子逃走时带走了大部分东西,却没有带走这个拨浪鼓。

后面的屋子被搬得更加空,几乎什么都没有。

奇怪,唐洲想让他找到什么?

“厦厦?”

安厦一个激灵,蒋兆可不会这么恶心得喊他的名字,是谁。

安厦脑子里闪过很对传说。什么回头就死的,什么答应就死的,很对很多。

最后,安厦转着脑袋僵硬回头,只看见蒋兆从土里挖出了封信在读。

“你们的称呼还挺亲密的啊。”蒋兆抬头扬了扬手里的信。

安厦从蒋兆手里接过信,信上写着:

“厦厦

好久不见,相信聪明的你应该能看到这封信。这封信下面要说的内容,请一定不要让你和蒋兆外的第三人看见。

你和我说过,你在西北盐池遇到的奇怪事情。但同时,我发现,或许我家的善堂,和这些事情有不小的关联。

跟着你的思路,我也对这类传说展开了调查,而我查到的每一个地点所在的城市,都有我家的善堂存在。

更重要的是,发生这些奇怪事情的大部分土地,在变得更加有价值前,大都被我的祖辈买了下来。

下面随信付上的,是善堂的位置和我查到的传闻。

对了,在不少的传闻里,的确出现了和你说的模魔方类似的铁块。

努力去找真相吧,记得把钱分我一点。”

安厦一开始越看越仔细,然后冷不丁的看见后面这一句,带着贪婪,还有点贱的话,没忍住勾起了嘴角。

“你们关系还不错啊,都叫上厦厦了,看他的信还那么开心。”

“是呀,你不知道吗。你走之后没几年吧,我去京城读书,和唐洲当了朋友。最开始,我不会铺床,去的时候还是他帮我铺的床,然后手把手教我铺的呢。”

安厦故意道。说着,他把这封带着重要信息的信收进腰间。

蒋兆当然知道两人没什么,但安厦的语气真的很欠收拾。

蒋兆手痒,一时间,他格外能理解阎旌的感受。如果是他和他们一起长大,想必也会看唐洲不顺眼。

“哎,你是不知道。唐洲比我还小两岁,那时候就是个还没长个子的小娃娃。他父兄宠他,锦绣堆里长大的,像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我当时还以为他女扮男装呢。”

很好,更想收拾了。蒋兆不上眼睛,不听不看。

唐洲在信中说,他怀疑所有还没有被传出故事的地方,可能是未来会出现怪事的位置。

毕竟在盐田出现前,这座善堂方圆数十里都没有过传闻。

如果猜测没错,或许安厦可以尽快去找到规律和真相,想必能大赚一笔。

信末,唐洲感叹“我父兄离世太过匆忙。或许他们知道这一切,但终归随着他们的死一起埋葬。若是你能找到规律,也算是告慰我父兄。”

安厦说着过去,脑中不免出现唐洲父兄的音容笑貌。

唐洲的父亲是个威严又亲切的将军。他战功赫赫,治下严明。对着别人总是不苟言笑,但对着幼子和夫人,却是一副笑模样。

唐家有两个孩子,一个大哥,一个小弟。

唐老先生只一个妻子,这两个孩子。

他对老大严厉。唐洲的大哥是翩翩公子,少年成名,是安厦的主考官。

唐家内部没有勾心斗角。

家里有爵位要继承,不是给嫡长子的,反而是给嫡幼子的。

唐洲他大哥上进,不出意外,封侯拜相的本事,用不着继承爵位。

唐洲是老来子,娇养的厉害。父母不像对大哥那样要求他。只要他做个乖孩子,快快乐乐就好。

武官父亲,文官哥哥,还有一个和太后沾亲带故的母亲,唐洲是这世上最无忧无虑的孩子。唐洲和阎旌的暧昧,两个小孩子自己感觉不出,但旁人看的分明。

但他们都乐意,虽然有爵位要继承,但他们的阿奴快乐就好。

唐洲的乳名叫阿奴,一个太过显出溺爱的名字。

但如今,只有阎旌一人会再给他这份溺爱了。

“走吧,我们先回去。”

“好。”蒋兆猜到了安厦为什么失落,在车上主动找起了话题。

“想听我在吐蕃当兵的事吗?”

安厦来了兴致。蒋兆怎么会到当时尚且敌对的势力下去当兵,他真的很好奇。

“其实,起因很狗血,但是因为那些原因,我的生活从来不缺狗血就是了。

我当时,失忆了。

你知道的,那块地方当时的政权交替特别平凡,但怎么交替,他们都需要茶马道给他们送东西。所以在我接手商队之后,在战火里通行就是常态了。

战争很多时候他的伤亡是不讲道理的。一块飞溅的石头,一把脱手的长刀,都可能伤到人。

当时点背,从一条山道上过。

那条山道是两地链接点,是毕竟之路。

当时的官兵埋伏在那里,看见我们来,还以为是敌人的前锋伪装的。

一个不巧,我被一个小兵扔出来的石头打中后颈,就这么晕过去了。

按理来说,那个位置应该是不重要的,但偏偏,我就是失忆了。

我们一伙人虽然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不是奸细,但当时官兵缺人,没放我们离开。

我们被收编进队伍里,随着队伍的变动分开。

后来因为杀的多,我一步步向上爬。也是在这个过程里,我想起来了一切。

然后,我找了个由头,把队员都送出去了,再然后,我自己也得走啊,我就阴了他们一把。

我里外周旋,最故意放着奸细上位。趁着部队哗变,我就逃了。

后来当时太祖病重,想为今上最后清扫障碍。趁着哗变迅速出兵,拿下了那里。”

蒋兆是怎么一步步爬上去的,怎么想起来的,怎么谋划这一切的,他都没说。

蒋兆像是个最糟糕的小说家。他羞于提起旁人会拿来夸赞的,展现自己能力的环节,这样会让他不好意思。

但安厦不满意这个详略不当的故事,他要听全部。

蒋兆现在不说,那酒后,总要吐真言嘛。

“亲爱的,你好可怜呀。我真的太心疼你了,晚上我给你做饭好不好。”安厦掐住嗓子故意道。

蒋兆一脸无奈,不忍再听下去:“行行行。”

蒋兆说到做到,从安厦晕过去之后就一直是他在做饭。

安厦自己的酒量不如蒋兆,想要把他灌醉,总要些非常手段。蒋兆在厨房,安厦不好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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