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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过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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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野弘树望着饭堂中的三具残尸,脸色发青,怒骂道:“八嘎!这是我们锦山组的事!你们为什么要插手?真的活腻了吗?”

“你们锦山组为非作歹,欺压唐人街的百姓,我青龙帮今天就要替天行道!”

王锋举起巨剑,将丝丝玄力凝于剑上,加强了剑的坚固度。

“还真以为自己是任侠了吗?自寻死路!不杀了你,我没法向组长交代!”吉野弘树气得咬牙切齿,招呼小弟抬上来两箱子弹。

小弟打开子弹箱的盖子,里面全都是大口径的重机枪子弹,堆的满满当当,黄灿灿一片。

王锋不明所以,他为什么要拿出一箱子弹,这里又没有重机枪。不管怎么说,王锋已然做好了战斗准备。

吉野弘树抬起双手,箱子里的子弹伴随他的动作悬浮起来,一颗接一颗飞出子弹箱,悬停在半空中,组成了漫天的子弹星辰!

这无数颗子弹已经将王锋团团围住,更有一排子弹如蛇般在地上滑行,想伺机咬上王锋一口。

吉野弘树的嘴里露出一丝冷笑,他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死!”

刹那间,漫天的子弹一同击发!弹头在火药的推力下,离开黄铜弹壳,飚射向王锋。

四面八方、上下左右全都是子弹,王锋没有躲避的空间,除非能遁地,否则不可能躲开!

但王锋也没有躲。

他展开一副无形的玄力护盾,包裹住全身,同时护住身后的大司马饭堂。子弹噼里啪啦地打在护盾上,火星溅开成一片火雨。

无论是王锋,还是饭堂,都毫发无损。地上撒了一地的弹头、弹壳,仿佛金黄的沙滩。

王锋深吸了口气,嗅到了饭菜的香味。一想到美味佳肴还在等着自己,他立刻加快了步伐。

王锋以赤火炎流为剑身附魔,大剑上霎时燃起熊熊烈焰。这一人高的火焰大剑,再配上他那狰狞的鬼神面具,真如同炼狱中走出的厉鬼!

吉野弘树脸色微变,他判断出王锋应该有某种创造护盾的功法,但如果王锋攻击的时候,一定会撤去护盾。

一想到这里,他立刻招呼手下的小弟:“给我上!他不过是虚张声势!刚才挡掉我的攻击,已经消耗一半的力气了!”

白银、青铜境的小弟立刻如打了鸡血一般,手里挥动各式兵器,呼啦啦地冲上来!

王锋改为双手握剑,踏前一步,沉下腰身,巨剑横扫!

“呲啦!”

这条街像是被沾红墨水的毛笔狠狠画了一道!又如同是十几个番茄一同被捏爆!

他们就像被铡断的稻草一样断开!猩红血水从二十多块残肢中爆出,只一瞬间,这十来号人,没一个再活下来。

十多个小弟瞬间殒命,吉野弘树面不改色,双手骤然握成一拳,低喝道:

“锐!聚!”

地上遍地的子弹头,一瞬间变形为尖锐的刀刃,再一瞬间全部射向了王锋!

王锋就仿佛一块强磁铁,将所有的子弹刀片吸到了身上!

此时此刻,王锋全身都覆满了尖刀片,宛如一个浑身扎满刺的木偶,又如同一个吸满了铁屑的人形磁铁。

“这下肯定得手了!”吉野弘树暗暗松了口气。

他这招瞬发的技能,能将任何来不及防御的人扎出满身的血窟窿,然后操纵细微的金属刀片,通过伤口直接钻进身体里去,十分歹毒!

“你的小把戏到此为止了!”王锋浑身燃起滔滔烈焰,浑身的黄铜刀片融化成金红色铜水,一点点沿着衣服落下。

“怪物!”

吉野弘树双腿打颤,他终于认识到了实力的差距,和旁边两个黄金境的舍弟头夺路而逃!

王锋如猛虎一般跃上,烈风卷动着炽焰,只劈了两剑,就将这三人斩死在街上。

至此,这来支援的锦山组打手,完全团灭!

王锋的时间感知十分精准,他一直在心中计时,此次作战用了29.3528秒。

大剑就是好用,攻击范围长,但又不是长的离谱。

王锋如果使用赤火炎流或者爆炎炮,挥手就是炸平一个街区的范围伤害,不要说旭日会,在青龙帮也混不下去,官方也要动员军队来干他。

剑上似乎有东西在流动。

王锋定睛一看,剑身上原本应该滴下的血液,汇入了剑上的暗银色花纹,向着剑柄流淌,最后聚入剑柄末端的红宝石中!

红宝石的色泽越发晶莹,自内而外散发着血光,红色浓的快要滴出来。

难道这把剑有隐藏技能?

王锋心灵一动,微微泛动掌心的玄力,一道血色的尖锐剑芒,沿着剑面的暗银纹路笔直射出!轰的一声,在墙上开了个洞。

“还能远程攻击啊。”王锋明白了,这柄剑吸收了血液,在红宝石中转化后,能射出剑芒,威力不亚于一把狙击枪,弥补了远超能力的不足。

解决了来犯之敌,王锋回到饭堂中,吃阿克曼和呤游大诗人送上的宵夜。他没有吃白食,都是付了钱的。

“谢谢你。”马金龙拿来一瓶窖藏多年的白酒,要给王锋倒上。

但王锋对酒没什么兴趣,在他看来,酒文化是传统文化中的陋习,害人不浅。

马金龙坎坷不安地问道:“你们青龙帮为什么要帮我?”

“帮你不是为了获取什么,只是履行青龙帮的义务,义字当头,锄强扶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王锋复述了一遍孙笑川吹的牛逼。

对于这种道貌岸然的话,王锋是不信的。极道黑帮恶势力,他见的多了,嘴巴说的再冠冕堂皇,也掩盖不住手上的肮脏。

当然他不会在孙笑川面前表现出这种态度。在孙笑川眼中,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新人,初入青龙帮,不太适应极道的生活。

王锋将一层美味酥脆、入口即化的砂仁酥送进嘴里,忽然间想起马金龙是“十年王者”,好奇地问道:“听说你曾经是最强王者,这是真的吗?”

“是的,我曾经是最强王者,准确来说,是被别人称为最强王者。”马金龙回忆起往事,一幕幕年轻时的回忆涌上心头。

饭堂外尸横遍野,血液如溪水般流淌。

饭堂内灯光昏黄,马金龙和王锋相对而坐,他喝了一大口带血腥气的白酒,借着酒劲和王锋说起往事。

曾经马金龙也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愣头小青年,立志闯荡江湖,做出一番大事业。

他很早就发现了自己拥有一个天赋——每当他认真做菜的时候,就做的很难吃。

他随便乱做,反而做出的菜很好吃。如果不慎失误,那做出来的菜肴更是人间极品。

他凭这一手厨艺,赢得了一名最强王者的好感。这名王者是少数民族人,名字叫飞科儿。

有三名超凡大师和马金龙合谋,干掉飞科儿。

因为世间流传着一个诡秘的传说,最强王者对应着天上的星辰,总数固定不变,死掉一个,才能有下一个人升入这境界。

马金龙有一件被诅咒的祖传衣物——青花瓷限定款棉袄。

这件棉袄被下了降头,穿上它在关键时刻会发病。马金龙诱使飞科儿穿上了发病棉袄。

在那场惊世之战中,一名超凡大师早早毙于飞科儿之手。

马金龙潜入野区,不问世事,一心提升实力,迅速升到十八级后,参加团战,和另外两名超凡大师,摆出洪荒大阵“马氏三角杀”!干掉了飞科儿。

只可惜飞科儿实力太强,拼尽最后一搏,居然和他们三人同归于尽。

这时,马金龙发现自己拥有复活的天赋。

所以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谁知以讹传讹,竟然传成了马金龙单杀飞科儿。后来人们都以为马金龙变成最强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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