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里都是骗人的!”
“哦?为什么这么说?”
“漫画里总是有这样的剧情,当坏人要杀死超级英雄的粉丝时,粉丝说:‘超级英雄会来救我的’。然后坏人说:‘别做梦了’。坏人正得意的时候,超级英雄从天而降,打倒坏人,拯救了他的粉丝!”
“确实是俗套的剧情呢,可你怎么知道是骗人的呢?”
“我昨天亲自做了实验,我杀了6个蝙蝠侠的粉丝,都没有超级英雄出来阻止我。果然漫画里都是骗人的!”
“啊,我的小布丁,你真的充满了求知欲呢。”小丑女媚笑着说。
她偎依在男人的怀中,男人身穿精致的红西装,褐色头发往后梳成大背头,脸上画着惨白妆容,嘴唇涂成鲜艳的血红色,只要一笑,便如同咧开血盆大嘴一般。
男人正是小丑,蝙蝠侠的仇敌,哥谭的梦魇,疯子,犯罪之王。
小丑深情凝视着怀中的女人,以磁性的低沉嗓音说道:“想和我一起毁灭哥谭吗?”
“你又说这个话题了,”小丑女哈莉·奎茵偎依在小丑的怀中,娇声道:
“哥谭这么大,除了利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比如核弹什么的,我们根本毁灭不了它。可你又不想用核弹,说核弹太无趣了。这样下去,等我们两人坐上电椅时,哥谭都不会毁灭。”
小丑在哈莉·奎茵的额头上深深一吻,亲昵地说:
“小南瓜,我已经找到很有趣的武器了,一定能毁灭哥谭!哼哼,我已经迫不及待要看见蝙蝠侠的痛苦模样了……”
……
空气中蔓延着刺鼻的消毒水气味,林德荣艰难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天花板。
他轻轻晃了晃手腕,一个红头发的人影探入他的眼帘,是伊丽莎白,她关切地问:
“你终于醒了,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
林德荣露出一个微笑:“没事,我已经一点都不痛了。”
他挣扎着坐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雪白的病床上,身上缠着厚厚的绷带。
伊丽莎白慌忙叮嘱:“别乱动,好好养伤!我去喊医生。”
“没事。”林德荣摆了摆打着绷带的手,“我的伤已经全好了。”
“胡说什么呢。”伊丽莎白蹙起眉头。
林德荣当然知道自己身体的情况,虽然他身中数枪,但他的身体经过潜力药剂的开发后,自愈能力已经十分强劲。
而且随着不断修炼,他的力量不仅增强了,身体素质也越发强大。
师父曾经告诉过他,只要自愈力足够强,哪怕身体中弹,肌肉也能将子弹挤出来。
不一会儿,主治医生进来了,他给林德荣全身检查了一遍,发现他的伤势真的全好了,不由啧啧称奇,直叹这是医学奇迹。
不过在这超级英雄满天飞的世界,医学奇迹不要太多,医生也只把他当做有超能力的人,没有深究。
林德荣拆了全身绷带,拉着伊丽莎白就要出医院。医生却拦住了伊丽莎白:“你不能走。”
“为什么?”林德荣不解。
伊丽莎白解开外套的拉链,捞起宽松t恤的下摆,露出一圈圈缠绕厚实的绷带,她歉意地一笑:
“德荣,我的伤要过几天才能好,你先走吧。”
林德荣想起来,伊丽莎白的腹部也中过一枪。她伤势还没好,就赶来病床前陪伴他、照顾他。林德荣不由心头一热,一股暖流淌遍了全身。
他突然想起,神秘强者“夏嘉大姐”赠送自己的修炼物资中,有治疗药水。
他赶紧将意念探入空间戒指中,笨拙地翻找了半天,找出一瓶鲜红色的治疗药剂,递给伊丽莎白,叮嘱道:
“你喝了它,伤口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伊丽莎白收了药剂,看了一眼旁边有点不满的主治医生,微笑道:“嗯,我会喝的。”
林德荣走出医院,漫步在萧瑟秋风中。他决定第一步是先去警察局一趟,查出凶手的身份。
凶手攻击了他,还敢伤害到伊丽莎白,他不由攥紧了拳头,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凶手血债血偿!
不过他的心头依然萦绕着好几团疑云,他向来行事谨慎,从未结下仇家,为什么会有人袭击他,要致他于死地。
而在最危险的关头,袭击者明明可以一枪打死他,为什么却又放过了他?还把自己的5个同伙打死了。
种种反常的情况让林德荣百思不得其解。
“唉,要是师父在就好了。”林德荣叹气。
在林德荣眼中,王锋就是他的神。
是王锋让他正视了自己的能力,王锋让他重拾了信心,王锋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他走上一条崭新的人生道路。
只要师父在,林德荣什么都不怕!
“我走了以后,你千万要小心。”
猛然间,林德荣回想起了师父的离开前的叮嘱。王锋走时,曾告诫他一定要谨慎行事,说不定会有灾祸临头。
如今看来,确实灾祸已经临头了。
当时林德荣很不解,问为什么?
王锋答道:“一位高高在上的观众说,你的人生之路很精彩,是一出精妙绝伦的戏剧,请你务必做好自己,尽全力走下去。”
林德荣追问这位观众是谁?竟敢以观看别人的人生为乐趣!实在太狂妄了!
王锋却罕见地没有回答,径直离开。
“哼!”林德荣握紧了拳头,暗中下定决心,“不管这个观众是谁!我一定要变得更强,将人生掌控在手里!”
他先是去了一趟警察局,却得知侦查没有任何结果,警察们完全不知道是谁打伤了他和伊丽莎白。
林德荣回到曾经的犯罪现场,反反复复来回走了几遍,也没有任何发现。
他咽下心中一口怒气,回到家中,一头扎进时光修炼黑屋,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
“多亏了夏嘉大姐赠送的礼物,我才能短时间内变强,等我以后有实力了,一定要报答夏嘉大姐!”林德荣心中下定决心。
……
十多天后,美国,哥谭市。
这是一座罪恶之城,犯罪率高居全美榜首,无法无天之地,超级罪犯们的天堂。
难以置信的是,尽管每天都有无数凶杀案、抢劫案发生,市民们却没有搬离哥谭。
按道理来说,一个如此民不聊生的都市,居民们早就应该跑得远远的,搬到美国其他都市去了。
就像失去了工业制造的底特律,底特律成为了鬼城,哥谭本该成为一座落寞空城。
但并没有,哥谭仍然是人声鼎沸的大都市。这是为何?因为还敢留在哥谭的市民,都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与罪犯共舞,是滋生罪恶的温床。他们被恶人们杀害、抢劫、殴打,但也参与到各种罪恶行径中,获得大量的金钱和利益。
警察出现时,他们是彬彬有礼的好市民,警察离开后,他们摇身一变成为罪犯。
哥谭,已经没有好人了!
在日益阶级固化的美国,在被财团、大家族、大公司、oldmoney把持的美国,想要一夜暴富吗?请来哥谭吧!
氪星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火疯笑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
“哥谭是地球的粪坑,这里聚集了人类中最纯粹的恶,到处都是爬来爬去的蛆。但你不能炸了这个粪坑,因为你炸了它,里面的蛆会爬满整个地球。”
深夜,永远是阴天的哥谭市,在厚实云层的遮蔽下,显得更加阴森黑暗。
一盏雪亮的探照灯直射漆黑云层,硕大的蝙蝠标志投在云层上。
这是哥谭最后的英雄,让所有罪犯闻风丧胆的标志——蝙蝠侠!
蝙蝠侠,以及他亲手训练的蝙蝠家族,比如罗宾、蝙蝠女,是哥谭最后的守护者,唯一还坚持与罪恶做斗争的力量。
乱世当用重典,奇妙的是,蝙蝠侠却坚持“不杀人”的原则!
每次抓到罪犯,他要么将其交给警察,要么将其送到哥谭人才市场——阿卡姆疯人院。
他哪怕将人打成残废,也绝不杀人!在这个混乱黑暗的世界里,他的坚持,显得弥足珍贵。
在哥谭,正义的执法人员早已死绝,剩下的只有与罪恶沆瀣一气的警察。
当然,还有几个稀有的例外,比如蝙蝠侠的老朋友,戈登警长。
此时此刻,戈登警长站在警察局的楼顶,在他身边,蝙蝠探照灯投向云层。
这是他联络蝙蝠侠的标志,只要他打开探照灯,将狰狞的蝙蝠标志投在天空中,蝙蝠侠便会如幽灵般出现。
“又出什么事了?”
蝙蝠侠低沉的磁性嗓音在耳边响起。
突然有人在耳边说话,戈登警长吓得心里“咯噔”一下,他还是没习惯蝙蝠侠神出鬼没的方式。
戈登警长面向蝙蝠侠,掏出一张血迹斑斑的纸张:
“这是今天上午,小丑送到警察局的信,他在信中说,他正在策划一个大阴谋!而且,他会在你的帮助下,毁灭哥谭!”
“在我的帮助下?”
蝙蝠侠接过信纸,整张纸上的字都是用鲜血写成。
他只扫了一眼,冷哼道:
“白日做梦!我已经挫败小丑几十次阴谋了。这次不管他玩什么花招,我都能抓住他!将他关进阿卡姆疯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