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曼哈顿区,大雨倾盆。www.zhongqiuzuowen.com阴沉的乌云中不时有闪电划过,随即传来隆隆的雷声,仿佛天神在云中擂动战鼓。
史岱文森高中,图书馆一楼,林德荣站在走廊里,凝视窗外的瓢泼大雨。
他个头不高,上身一件格子衬衫,下身一条棕色布裤,乌黑的头发有些凌乱,一双黑框眼睛架在并不高挺的鼻梁上。他腋下夹着一本厚书,书的封面印着烫金的拉丁语文字。
厚厚的眼镜片后,林德荣眼神恍惚,他正在回忆今天学习的知识点。将每天学的东西在脑海中归纳整理一遍,是他的必备功课。
“书呆子!”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现实。
那是一群撑着伞的青少年,他们呼朋引伴,每个人都是身高体壮,躯体结实。
这群人都是校橄榄球队的成员,像吃了生长激素似的,个头又高又大。与他们相比,林德荣实在像一只弱鸡。
这群喧闹的青少年中,有一个黄头发的男孩叫弗雷德·基思,是林德荣的同班同学,他老早就看林德荣不顺眼了。
现在林德荣被暴雨所困,弗雷德撑着一把黑雨伞,幸灾乐祸道:
“中国佬!你怎么不拿书当伞呢?你回不去了,你那开餐馆的爸爸忙着煮面条,没空来接你!”
他的同伴们也纷纷起哄,各种歧视和辱骂的污秽词不绝于耳。拿他人取乐,是他们的找乐的方式之一。
在稀里哗啦的大雨中,这群人在伞下嬉笑着,林德荣站在窗前,沉默不语。
“德荣!我来接你了!”一个亲昵的女性喊声响起,声音甜美动人,引得所有男孩纷纷侧目。
一个红头发的白人少女撑一把棕色雨伞,踏着水花朝林德荣跑来。
她容颜美丽诱人,翠色的眸子清澈灵动,一头红色长发嫣红似火,米白色衬衫裹住发育过人的胸脯。在她白绒边的超短紧身牛仔裤下,是一双修长雪白美腿,脚上是一双镂空粉色凉鞋。
在倾盆暴雨中,她急匆匆朝林德荣跑来,一路踩踏水洼,溅起无数晶莹水花。
“这个辣妹是谁啊?好性感啊!”
“她有男朋友吗?我要踹了温蒂追求她!”橄榄球队的青少年们纷纷被这个美少女吸引了,盯着她目不转睛,哈喇子都快流了下来。
“她有男朋友。”弗雷德·基思脸色阴沉。
“谁?”那个要踹现女友的男孩急不可耐地问道。
“就是林德荣这书呆子!”弗雷德恶狠狠地说道。
一时间校橄榄球队的成员们沉默无语,他们看着红发美少女撑大伞走上图书馆石阶,戴眼镜的林德荣微笑着和她打招呼,随后走到她的伞下,并轻轻接过伞柄。
在棕色雨伞下,两人亲昵无间地并肩行走,一同朝校外走去。
校橄榄球队的青少年们都看呆了,扪心自问,他们当中最漂亮的女朋友,也比不上这位红发女孩。
“这书呆子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Easygirl!”有人不甘心地低声骂道。
……
在无边无际的大雨中,林德荣和红发少女伊丽莎白·格里芬并肩行走。
无尽的雨滴击打在伞面上,棕色大伞撑开了一圈雨帘,仿佛与世隔绝开来,两人的肩膀紧紧靠拢,两颗火热的心也紧贴在一起。
“伊丽莎白,你怎么知道我在图书馆呢?”林德荣的腋下依然夹着那本厚书。
“你不在教室,肯定就在图书馆啊,这很好猜!”伊丽莎白蹦跳着跃过一个水洼,林德荣手握伞柄,赶紧跳了一步跟上。
伊丽莎白的手掌抚上林德荣持伞的手,温柔地说道:“你举这么久,累了吧,换我来吧。”
“不累不累。”林德荣轻声拒绝。
“你申请麻省理工通过了吗?”伊丽莎白问道。
“今下午收到邮件,已经通过了。”林德荣微笑道,脸上并没有太多惊喜的表情,似乎进入麻省理工,对他而言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
“哇!好羡慕你啊!”伊丽莎白眼含崇拜地望着林德荣,“我的头脑就这样了,没你聪明,考不上耶鲁大学,可我爸他要打点关系,非要我进一所常青藤学校不可。”
“你不用妄自菲薄,其实每个人的智力都是差不多的,只是你没有动脑而已。”林德荣含蓄地说道。
伊丽莎白羡慕他的成绩,他何尝不羡慕伊丽莎白的家境呢。伊丽莎白是一个中产之家的宝贝女儿,家境殷实富裕,她家还是一个大家族的分支。
而林德荣的家庭情况并不好,他的父亲被蛇头蒙骗,是几十年前偷渡来到美帝的华人,母亲在他小时候因病去世。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在街角开一家中餐馆维持生计。
伊丽莎白·格里芬在私立贵族高中上学,两人的相遇源于一次偶然事件,确切来说,是源于林德荣的能力。
没错,林德荣是一名超能力者。但他从不展现自己的超能力,因为他的超能力,实在难以启齿,更无法炫耀。
林德荣后来辅导伊丽莎白的学业,这对年龄相仿的少年少女迅速坠入爱河。伊丽莎白知道,林德荣虽然看起来像死读书的书呆子,但他实际上心思缜密,思维活跃,智商极高。
“你在图书馆借了本什么书呢?竟然是拉丁文耶,我只看得懂几个字母。”伊丽莎白好奇地问道。
“《哥谭幕后-猫头鹰法庭起源录》”林德荣将书的名字念给伊丽莎白听,“其实拉丁文不难,和英语有许多相似之处,我自学了两个星期,就能掌握基础的读写了。你和我的母语都是英语,你肯定也能很快学会的。”
“唔唔。”伊丽莎白敬畏地看着这本砖头厚的拉丁文书。
“作为蝙蝠侠的超级粉丝,我肯定得了解蝙蝠侠对抗的幕后势力。”林德荣推了推眼镜,微笑道。
在说到蝙蝠侠的时候,他那永远淡定自如的脸上才显露出喜悦。
伊丽莎白知道,林德荣十分迷恋蝙蝠侠,是蝙蝠侠的超级迷弟。他的父亲曾经被骗到哥谭做苦工,被蝙蝠侠所救,之后他的父亲拥有了林德荣后,从小就给他讲述蝙蝠侠的英雄事迹。
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林德荣十分崇拜蝙蝠侠,蝙蝠侠凭借没有超能力的凡人之躯,与哥谭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不屈精神,在他遭受校园霸凌时,也一直鼓舞着他。
虽然身在纽约,但林德荣却一直心系哥谭,他一直认为:“纽约市的超级英雄们,无论是蜘蛛侠,还是夜魔侠、钢铁侠、神奇四侠,他们给蝙蝠侠提鞋都不配!”
甚至林德荣计划在完成高中学业后,冒着生命危险,进哥谭旅游一次,说不定还有机会瞻仰到蝙蝠侠的尊荣。
哥谭作为犯罪率最高的都市,危险性有目共睹,但林德荣并不怕,他相信自己如果在哥谭遇到危险,蝙蝠侠一定会来救他。
暴雨越下越大,并且有往暴风雨演变的趋势。
在凄风冷雨中,伊丽莎白不由抱紧了身子。她穿得很单薄,自然非常怕冷。所幸再绕过一个街区的路,她就能到家了。
“我们抄近路吧。”林德荣看见伊丽莎白怕冷,可他也没有外套能披上她,于是建议从一条黑咕隆咚的小巷走,穿过街区。
看着黑暗的巷道,伊丽莎白犹疑道:“这里……以前好像有抢劫犯出没,挺危险的。”
“这么大的雨,抢劫犯肯定也休工了。”林德荣信心十足道,“谁会冒着大雨抢劫呢?”
伊丽莎白听他这么一说,也安心了不少。两人拐弯,并肩走入巷道。
林德荣从口袋中掏出一支蝙蝠镖外形的小手电筒,照亮前进的路。伊丽莎白用手机电筒照着前方,紧紧偎依在他的身边。
在巷道中行进了一段距离,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突然挡在面前。
林德荣抬起手电筒照去,那是一个头部硕大、青色皮肤、大咧着厚嘴唇的怪异男人,他头部似青蛙,五指间都生着青色的蹼,活脱脱一个蛙人。
“啊!”伊丽莎白吓得浑身一颤,紧紧搂住了林德荣的胳膊。
在雪白灯光下,蛙人眯起暴突的眼球,一舔嘴唇:“居然有两个小孩主动送上门来,真是鲜美可口啊,正好,也省的我去捕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