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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新邻居是敌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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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夏俯在角鹿背上,昏睡了大半日,等肚子饿得嗷嗷叫才醒。

路上族人们不忍叫醒她,只简单吃了些即食的食物填饱肚子。

蒲草最先留意到陶夏醒了,丢给她一包橡子饵块:“先挡挡饿。晚上扎营再好好吃一顿。”

陶夏接住橡子饵块,道了谢,大快朵颐起来。

看着蒲草笔直的背影,想起临行前一向直爽的桃花扭捏地让自己路上多关照蒲草的情形。

陶夏心里偷笑,嘴上却发问:“怎么,你看上他了?”

桃花红着脸从挎包里摸出两颗珍珠,摊开给陶夏看。

“蒲草送的?”

桃花点点头:“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全身会有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是得了什么病吗?”

陶夏哧哧一笑:“你呀,这是得了相思病。”

“相思病是这种病症吗?我记下来。那这种相思病要如何用药呢?”桃花一脸认真。

“相思病不是病,发作起来要人命。说白了就是你心里喜欢他!”

“心里喜欢?”桃花疑惑,难道喜欢也分种类?

“平日里男男女女看对眼打扑克,那种纯粹是身体上的喜欢,你说的心里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是心理上喜欢。不局限于打扑克,更多的是你想跟他分享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比如有好吃的想留给他,有好玩的想送给他。从蒲草送你珍珠来看,他对你也是一样的情感。”

桃花沉默了,她低头思考,陶夏继续念叨着。

“以后你们有了孩子,孩子不仅知道你是妈妈,还知道他是爸爸,你们一起抚育孩子,陪伴孩子长大,再看孩子有了自己的孩子,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情。”

“一起抚育孩子?孩子不是部族里共同抚育的吗?而且孩子的爸爸不一定是他呀?”桃花听得一头雾水。

“如果你们都只跟对方一个人睡觉呢?”

“只跟一个人?”

母系氏族的血脉延续,一向是只知道妈妈,不知道爸爸。部族里女人和孩子身边最亲近的男性,是舅舅和自己的兄弟。

女人可以确定自己忍受疼痛生出来的孩子肯定是自己的。

可男人却不知道自己撒出去的种子到底有没有结出果实。

如果男人知道某个孩子肯定是自己的果实,他会把孩子抢走吗?这个孩子是属于母亲的部族还是父亲的部族呢?

桃花的脑子已然一团浆糊。

陶夏最近老是跟身边的人有意无意提到单偶婚的概念,其实就是想让身边的人能为单偶婚做个样板。让大家意识到,在部族内部可以再组建自己的小家庭。

感情这事儿演不出来,逼迫不了。她只得逮到机会就“启发启发”。

如果单偶婚能推行,那么几十年后,几百人的部族便会自然拆分成几十个由二三十人组成的小家庭。

部族首领的权力天然的过渡到家族的大家长手中。这便为日后建立城邦、建立国家,统治阶级维持长久统治打下政治基础。

农耕经济加军事战争的模式,会让有体力优势的男人逐渐获得更高的地位,而在这之前陶夏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创造出些技术和工种适合女人去做,让女人始终在家庭中保持半边天的地位。

权力和地位永远不是别人赋予的,而是自己的双手拼出来的。

话说回来,单偶婚这个事情不可能在几年完成,甚至几十年也无法完成的。

自己有生之年无法完成的任务,就让后代族人来做吧。

穿越以来,她能明显感受到,科技演进可以尽可能往前拉,谁都想过更好的生活,这没问题。但是思想上的演进,每个阶段都无法跳过,比如前一世的司马懿家族只知维系自己小家族兴盛,不知道家族之上还能更大的国家,大道有亏,刚窜了曹魏政权没几代,就尽生傻子弱智,还搞出八王之乱、五胡乱华的乱子,把华夏大地又重新拖回几百年诸国混战的乱世。这就是步子大了就会扯到蛋,甚至全盘倒退的例子。

**

草原上的秋天,是独特的。在这个季节,无尽的绿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金黄。大片的草地像被金色的地毯覆盖,随风起伏,如波涛般壮阔。

数日之后,铜绿山出现在了天际线上。

陶夏指挥队伍停下来休整,所有人换上奇装异服之后再往铜绿山进发。

果然在他们曾经挖过铜矿石的地方,有一群穿着更加奇装异服的人在等着他们。

在他们早先搭建的工棚之下,为首坐着一个年轻女人,二十出头的模样。

这女人的穿着在石器时代堪称华丽:身上的衣物隔得太远看不清材质,暂不评论。头上编了一堆麻花辫子,头顶佩戴着羽毛头饰,耳垂上坠着绿松石质鸟形耳饰,脖间悬挂着各色宝石串成的宽项链,双臂也卡着龙型玉环。

把这么多剩余价值挂在身上,说明女人所在的部族人口颇多,有稳定食物来源,可以把大量的时间花在装饰上。

再看手中武器,是一把玉钺。不大,表明身份用的,砍不死人。这种类似权杖属性的物品,只用了石头制作而没有用金属制作,说明这个部族还没有掌握冶铜技术。

女人身后两侧各五名卫士,工棚前方又有十人,皆是身背弓箭、手持石斧,形成拱卫之势。弓箭在身后,看不出制作水平。

卫士的发饰、服饰比为首的女人简单些,却也是精心修饰过的。

粗粗过目,陶夏觉得这一趟有可谈的余地。

不过,最令陶夏感到惊讶的不是这些,而是那群正在怡然自得吃草的马匹!

马背上没有马镫、马鞍。说明骑乘方式还比较原始,只能骑着赶路,不能打仗,只能吓唬吓唬没见过或者不懂行的。

前一世,马是在夏末商初从西方草原传入中原地区的。当前所处的这个世界,角鹿与马共存,明显时间线已经不能比照了,好在经验还是能化用的。

马的重要性是划时代的,马之于史前时代,不啻于蒸汽机之于工业革命。马不仅可以用来打仗,更是古代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范围,就是一个国家可以管理疆域的范围。

坐在棚中的女人也看到了陶夏。

一个少女身着白色长袍,腰间束带,挂有装饰。坐在高高的角鹿背上,身后跟着十个青壮族人,皆是一身白袍,看材质明显不是兽皮。

白色,是女人喜欢的颜色。因为自己姓白,叫白马,来自草原上的白山部族。部族的名字之所以叫白山,是因为在他们部族领地内有条碧水河,在河边可以看到远处连绵不绝雪白的群山。可是无论朝着群山走多久,也无法到达山脚,更别提上山了。于是族人们认为那是神的领地。

这群穿着白袍的人,难道是从白山上来的?这想法只闪过一瞬。女人便注意到了这群人腰间悬挂的金刀,心中有些惊讶。

她的部族也有金属兵器,但是数量不多,是用马跟落星部族换的。

马有腿,跑回了自己部族,但自己却没把铁刀还回给落星。

她没有想到能看到另一个拥有金属武器的部族,更没有想到这个部族的首领竟然是个十几岁还在长个子的小矮子,脸上并没有多少知识沉淀过的痕迹。

不过她并没有因为年龄和身高而轻视对方。一个少女能够带领十个部族里的青壮出来找人,或者说是救人,已经证明了首领的能力。

白袍,金刀,这个部族可以谈一谈。这荒原上有很多野蛮部族,白马从没和他们谈过。

女人起身站了起来,她身材高大,肌肉健美。一张鹅蛋脸在宝石的环绕下,显得格外精致。可陶夏看她却怎么看怎么别扭,到底哪里不对劲?

金刚芭比!

没错,就是了,这女人给人的感觉就是金刚芭比。看脸美艳耀眼,看身材吐吐舌头。

女人带着一个卫士往前走了十步,让卫士朝陶夏的方向放了一箭。

众人知道这箭射不远,故而没有惊慌失措。

陶夏想了片刻,大约知道她想干嘛了。喊了蒲草跟自己一同跳下角鹿,同样是往前走了十步之后停下,往金刚芭比的方向放了一箭。

就这样,两个首领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走到了两箭之间的中间地带。

这个区域恰好是两边族人的箭都射不到的安全区域。

两人默契的走到了可以看清对方表情,看清对方衣服材质的距离,才驻足停下,再不往前。

陶夏心里还是有些打鼓的,因为单从个人武力值水平来讲,她肯定不是对面女人的对手。

“我叫白马,来自白山脚下碧水河边的白山部族。”

很显然,白马对外打交道的经验更胜陶夏一筹,她威严又客气地自我介绍。

“我叫陶夏,来自房河岸边的陶姓部族。”

双方颔首,以示了解了对方的情况。其实双方根本不知道白山、房河到底在什么狗屁地方,但既然做了首领,装模做样的本领肯定是当之无愧的。

陶夏发现白马说的话,她能听懂个七七八八,有些音调变得有点多,但是靠着名词指着说,动词做着说,数量摆着说的原则,双方交流是完全没有障碍的。

于是双方展开了友好的会谈,白马部族盛情邀请陶姓部族前往己方部族做客,陶姓部族精心选备礼物诚心应约,并计划和早前已经在白马部族开展友好访问的族人汇合后再返回房河。

会谈中双方首领交换礼物,作为信任的基石。

白马从手臂上退下一只龙形玉环,赠予陶夏。

陶夏则从兜里掏出几颗晶莹剔透的玻璃珠子送给白马,那是炼铜的副产品二氧化硅,俗称玻璃。

两个人手拉着手,当着众人的面盟誓:绝不会互相攻击,要和睦相处,以后定期举行贸易活动。

两边族人一看这架势,估计是打不起来了,纷纷放下武器,激动的嗷嗷乱叫。

这只是两边族人看到,可实际的情况却不似表面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好心人给点鼓励吧,有点心累,咬咬牙,再坚持坚持ヾ(!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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