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昭姑娘!”
雷无桀向来直来直去,便是对着王昭也不例外。
这头,还未等萧瑟说什么,他便已经出声唤了那边身着白色裘衣、身长玉立的女娘。
那头的玄衣侍卫看了一眼这边,然后看向身侧之人,道,“女公子,是雷公子和……”在说到萧瑟时,扶苍不由得顿了一顿,然后压低声音,道,“和殿下在那边。和他们同行的还有个和尚。”
王昭抬眸,顺着扶苍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见萧瑟和雷无桀还有一个身着白衣的和尚在不远处站着,神色各异的望着他们。
那和尚看着有些面生。
王昭远远瞧着,只见他一身白衣,衬得那如谪仙般的人愈发的仙姿玉色。至于他那张脸——王昭倒是觉得,那张面庞生得颇有几分妖冶,周身清冷的如同谪仙加上那张妖冶的面庞,倒是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和尚该有的样子。
……
这会儿正是午时进膳的时候,不大的酒馆倒是聚集了不少人。
扶苍知道自己的主人这几年清净惯了,不太喜欢与生人靠得太近,便特意命店里的小二挑了个清净的角落,以供几人坐下。
“扶苍,你也坐下与我们一起吃吧。一会儿还要上路,你可莫要饿坏了。”
扶苍低头应是,依言在剩下的空位中落座。
无心望着她,脸上依旧挂着那抹似有若无的笑容,缓缓道,“王姑娘对身边的人倒真是不错,也难为萧老板的一片苦心。”
一片痴心暗恋的苦心。
不过这话,无心自然没有说出口。
王昭身上的穿着打扮虽然素净,但她身上衣服的料子一看就很名贵,便是雷无桀身上的凤凰火比起她这身来也差了些。
看起来,她倒像是天启城中的哪个皇亲国戚家的千金。
因为她这身上用来做衣服的料子,是云锦。
云锦[1]乃北离四大名锦之首,出自金陵的官营织造署,因多彩灿烂,变幻如云霞而得名。也正是因为制作云锦的材料太过昂贵太过稀少,所以多年来一直都是御用贡品,整个北离,除了天启皇宫之外,也就只有一些心腹重臣家中能看得到。
不光雷家堡、唐门这等在江湖上很有名望的武林世家看不到。便是天启城的毓秀坊也弄不到一匹拿出来售卖,就算能弄得到,那那些寻常百姓也买不起。
能用得起的,不是王公贵族就是皇亲国戚。
无心知道,像她这样的出身最是看重名声,所以最后的那句话,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并没有说出口来。
要不然,还没等到这女娘动手,萧瑟就得揍他一顿。
四个人面面相觑,沉默许久,最后还是王昭打破了这诡异的气氛,“还没告诉我,你们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和萧瑟自然是陪无心来的。”雷无桀道,“阿昭姑娘你也知道,我俩是打算去雪月城的,结果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他,就被拽着来了。至于他为什么要带我们去于师,你得问他。”
王昭闻言,不由得蹙了蹙眉,随即侧目看向自己左手边的无心,抛出一个疑问的眼神。
“自然是有要事需要他们二位陪我走这一趟。”无心答非所问道,“本来最初只需要他们二位陪我就足够了,但是现在看来,得加上姑娘你。”
“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没钱。”
“所以你是把我当成你带他们去西域的钱袋子了?”
无心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也可以这么说。毕竟,咱们这几个人里面,只有姑娘你有钱。”
萧瑟看了眼沉吟不语的王昭,知道她心中怕是不太高兴,连忙转移话题,“雷无桀,王姑娘赶了这么久的路应该也饿了,去加个肘子。”
“不必了。”王昭叫住要走的红衣少年,道,“肘子油腻,容易胖,我不喜欢。”
但萧瑟却怕她饿着,忙解释道,“偶尔一次也没什么。我们这几个大男人也就罢了,你是小女娘,自小娇生惯养的,吃得好一些也没什么。”
“对啊阿昭姑娘。”雷无桀道,“而且我也想吃肘子,你就权当成全我吧。”
无心望着她,在看着她的时候,眼底满是意味深长的笑,“是啊姑娘。虽然姑娘有钱是真的,但钱财乃身外之物,还是要及时行乐才行。而且你是个女娘,这一路奔波也着实辛苦。”随即看了眼萧瑟,“而且——萧老板这么说,也是在关心你,不想看到你饿到浑身无力的样子。”
“……你们要想吃直说就是,扯这么多做什么?”
“阿昭姑娘这是同意了?那我能不能加份梅花肉?”雷无桀颇有几分得寸进尺的问道。
王昭望着雷无桀,静默片刻,终是一叹。
她没有说什么,只是无奈的摆了摆手。雷无桀见她没说话,权当她是默认了。随即生怕她反悔一般,干脆离了位置,直接跑到掌柜处点了好些自己素日里爱吃的菜式。临了又想起王昭是个女娘,应当不喜欢大鱼大肉,便又让小二上了些清淡香甜的点心上来。
在雷无桀离开的时候,二人的眼神在不经意间碰撞。
王昭细心,她真真切切的看见了萧瑟脸上划过的那一丝迟疑和欲言又止,“你有话说。”
萧瑟望着她,沉吟许久,终是一叹,“按理来说,西域夹在北漠和吐蕃之间,因着两国连年的征战,这里早已不似往日繁华,因此你向来不爱往这边凑,这次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
“救人。”
萧瑟意外的看着她,“什么?”
“救人。”王昭静静地说着,那双眉眼宛如春日里的清泉,温暖又清澈,“常年游走在北离和西域边境的那帮马贼掳走了我五妹妹,我来救她。”
正是午时阳光灿然的时候,萧瑟沉默的望着对面的清丽佳人,一时不知该怎么好。
四年不见,她变了许多。
萧瑟还记得,她的大母是北漠公主。所以那时她虽是中原人,但因着父母关系冷淡的缘故,所以从一出生,她就被老夫人带到了草原上生活,直到九岁才回到本该属于她的地方。
当年初见时,她一身红衣,明艳的红纱随风扬起,脸上满是明媚恣意,连礼都行不好。
可就是这样一个连礼都行不好的女娘,最后竟闯入了他的心间。
因为他的觉得,虽然同是高门贵女,可她和她们,都不一样,他在她的身上,看到了一个属于草原女娘才有的自信和明媚。
可是现在,这份自信明媚,却都已经看不见了。
……
傍晚时分,太阳渐渐西沉,金黄色的阳光洒落在大地之上,野外的芦苇随着微风,在夕阳之下晃晃悠悠的,倒是颇有几分静好之意。
但纵然是这番美景,王昭却无心欣赏。
因是急着救人,她似是生怕耽误了行程一般,急切的走在前头,倒是甩了后面那几个人好长一截。
此时一行人已经行走好几里,本就有些疲惫的雷无桀这时望着走在最前头的王昭,心中哀怨,“没想到阿昭姑娘看着文弱,体力竟然这般好。”
“她自小是在草原上长大的,体魄自然要比寻常女娘要好很多。”萧瑟缓缓道,“你连个女娘都不如,看来好生锻炼了。”
“可是,咱们现在这么走,要走到什么时候啊?要不然咱们租匹马吧。”
但萧瑟依旧是淡淡的,“现在咱们手上的钱可都是人家姑娘的,你也好意思?”
反正他可不愿意吃人嘴软。
“其实我觉得我们刚才吃饭的地方就不错。”无心插嘴道,“王姑娘不与我们一起,自然不算她。我们三个人租一间房,凑合一下也就够了。”
“对啊萧瑟,要不咱们回去吧。”
“王姑娘忙着要去救人,咱们总不能坐视不管吧?”萧瑟忽然停下脚步,一本正经的看着雷无桀,道,“她一个小女娘,身边只带了个侍卫,这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占着便宜的人。”
说完,不等两人说话,萧瑟便不再理会,连忙跟上前面的人。
方才在客栈吃饭的时候,王昭接到一封飞鸽传书,之后扶苍便被遣去寻找一直驻扎在附近的凉州节度使,因此现在只有她自己走在这条颇有些荒凉的道路上。
看着她如今这副模样,萧瑟实在是有些不放心。
只是谁曾想,那三人才刚刚追上她,远处便传来一阵阵马蹄声,听声音,应该有几十个人。
“长弓追翼。”
“百鬼夜行。”
“终于来了。”
看着神色各异的三个人,雷无桀不明就里的问道,“长弓追翼,百鬼夜行?那是什么?听上去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可是我从小听长辈们说江湖上的事,倒是没听说过这个名号。”
“那当然。你以前听得都是英雄故事,可这‘长弓追翼,百鬼夜行’,既不是你听的故事里的英雄,也不是什么魔头。”萧瑟望着远处的那人再度拉开了那张弓箭。
“那是什么?”雷无桀问。
“是马贼。”王昭淡淡道,“我妹妹就是让他们给绑走的。只怕这帮人早就和朝廷里的人勾结上,想要把我妹妹当做筹码,与我家谈条件。”
萧瑟心下一沉。
若真是如此,那他们绑架王曦,倒也情有可原。毕竟琅琊王氏,可一直都是关陇士族的领袖,在朝堂之上至关重要。
可是无心……
萧瑟再度环顾了一下周围,只见那些人已经开始行动,将他们团团围住,“无心你不简单啊,连这马贼都对你感兴趣。”
无心含笑,对上萧瑟的眼神,正想说些什么,可谁晓得他的话还没出口,雷无桀便撸起袖子,“这么多人,不管了,先冲出去再说!”
望着与眼前马贼交手的雷无桀,三个人不约而同的往后退,眼瞧着雷无桀不是这些人的对手,他们也不出手,只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他们掳走。
无心笑意盈盈地说道,“看样子,他们不打算杀人。”
萧瑟看了眼王昭,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跑!”
王昭嘴角抽了抽,“英雄所见略同。”
那头,雷无桀已然被团团围住,结实的绳索就那么绑在他的身上,无论他怎么挣扎也无用,只好朝那边的人喊道,“萧瑟无心,阿昭姑娘,你们快——”那一‘跑’字还未落下,只见远处的三人竟不约而同的转头就跑,丝毫不顾他的死活。
萧瑟和无心倒也罢了,他是真没想到,一向看着温温柔柔的王昭竟也会抛下他,连个眼神都不给。
这当真是——
作者有话要说:[1]云锦:中国四大名锦之首。又称“南京云锦”,有“寸锦寸金”之称,其历史可追溯至东晋义熙十三年(417年)在国都建康(今南京)设立专门管理织锦的官署——锦署,已有一千六百多年历史。从元代开始,云锦一直为皇家服饰专用品。
2001年,南京云锦正式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次排于古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