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场外。
临近午时,曹丞相命人准备食膳,让百官一起用膳。
前来围观的众多百姓,则命家的仆人送来了吃食。
至于负责沿途戒严的士兵,就只好啃干粮了。
高台之上,曹操与众臣正在用膳,分桌而食。
主位上,曹操一边吃着饭,一边注意着下方众人的反应。
自他说出那个决定之后,所有人都一言不发,好似默认了一般。
但他知道,肯定有人反对他的决定。
心向大汉者有之,自私自利者亦有之。
只不过,他们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向自己谏言罢了。
下方,众臣都沉默不语,各自想着心事。
刚刚,丞相一番威严满满的话,让他们第一次知道,在他眼里曹斌的重要性。
不仅如此,他这也是第一次公开表示,日后由此子接任嗣位。
丞相向来独断专行,说一不二,既然他已经确立了继承人,若无意外就不会再更改了。
继承人选的确立,足以引起所有人的警觉。
所以,百官们这会儿都在沉思,该如何应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大消息。
他们应该怎样来面对新的丞相继承人,该采取怎样的态度。
究竟是应和丞相的决定,还是谏言反对,亦或是随波逐流呢?
这些都是值得慎重考虑,也值得他们深思的地方。
“快看,有人回来了!”
这时,远处有百姓突然惊呼一声,打破了平静。
众人纷纷抬头向猎场的方向看去,果然见到有一队人马踏上了归途。
“那是谁家的子孙,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
“这还用说么,肯定是无功而返,打不到猎物,可不就早早打道回府了么。”
“确实如此,往年也有不少混子,跟着进去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人群议论纷纷,都伸长了脖子看,准备待会儿好好耻笑一番。
春猎时所发生的事情,能给他们日后增加不少谈资。
当然,这也是吃瓜群众们积极围观春猎的原因。
“终于出了深山,兄弟们加把劲,马上就到了。”
走出林子,眼见猎场外的人群已经近在眼前,曹斌对众人说道。
只见得,曹斌领头策马在前,后面有几名士兵牵着马匹,马背上都背着猎物。
另外的几名士兵则用树杆做了一个担架,扛着那头大黑熊走在最后面。
“主公猎到大黑熊,肯定能夺得头筹。”
人群之中,马汉擦了一下头上的汗水,笑道。
去的时候策马前行,轻装简行,深入山林五十余里。
回来的时候,带着许多猎物,速度就慢下来了。
“名次倒是不重要,关键是熊胆和熊掌,都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曹斌闻言,摇头说道:“平常的时候,哪怕是有钱都买不到。”
熊胆有清热解毒、息风止痉、清肝明目之效,延续数千年都有杀熊取胆的事情发生。
哪怕到了后世的现代,也无法断绝,还有人研制出活熊取胆汁的做法。
至于熊掌,虽然曹斌没有吃过,但它是八珍之一,《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想来,这应该是一种很美味的食材。
“单凭这件宝物,主公足以名列前茅了。”
张龙等人闻言,都乐呵呵的说道。
很快,众人就出了山林,来到了猎场。
“啊,竟然是一头熊!”
“真的?在哪里?”
“天啦,真的是一头大黑熊,比人还要高大。”
这时,众人才赫然发现,曹斌一行并不是空手而归,后方带有许多猎物。
最引人注意的是,后面扛着的那头大黑熊。
瞬间,人群轰动了,竞相蜂涌而来,围观那头大黑熊。
“大父,孙儿回来了!”
带着一众手下,曹斌径直走到高台之前,向着台上的曹操拱手一礼,说道。
“哦,斌儿回来了,打到了什么猎物?”
曹操放下碗快,走到台前,出声问道。
但很快,他就看到了曹斌身后的十来头麋鹿和那头大黑熊,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这是你打到的猎物?”
指着那头大黑熊,曹操颤声问道。
这种大黑熊,皮糙肉厚,非得以大军围猎不成。
如自家孙儿这般仅十来个人,就猎杀了一头黑熊,简直惊世骇俗。
“嘶,竟然可以猎到黑熊,太不可思议了。”
“看来,这位斌公子的勇武果然名不虚传啊。”
“啥意思,听说什么了?”
“呃,你不知道么?前两天,他在军营之中与人比斗,五十招打败曹子和!”
“嘶,难怪了!”
这时,群臣也都凑上去,看到那头大黑熊之后,一个个议论纷纷,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曹操走下高台,看着哪怕身死亦凶威不减的大黑熊,啧啧有声。
“你这是...用枪捅死的?”
突然,看到大黑熊的左眼位置,曹操不由得心惊肉跳。
却见那个地方已经看不到眼珠子,空余下一个深邃的洞口,甚至还能看到大黑熊的脑髓。
看其伤口形状,跟枪尖的大小极其吻合。
“不错!”
曹斌点了点头,取出马背上的霸王枪,呈给他看。
说道:“上午的时候,我猎了一群麋鹿,带着猎物深入山林,午时准备休整一下,恰好碰到这头黑熊。”
“第一枪,我捅到它的肚皮,只是伤了它一点儿皮肉,没有致命,却激怒了它。”
随后,曹斌指着熊尸胸膛上的一个伤口,对众人说道:“然后被它一掌拍在枪身上,枪杆子都被拍弯了。”
众人的视线移到霸王枪上,发现枪杆果然有些弯曲不平。
“第二枪,我找准了它的眼窝,一枪毙命!”
曹斌风轻云澹地说道,但众人无不心惊肉跳。
与黑熊正面刚,还力战而胜之,真乃勇士也!
“好小子,不错不错!”
曹操闻言,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没有受伤,这才拍了拍他的肩膀。
扫视一圈,曹操见众人都对自家孙儿万分震惊,心里得意不已。
今天的春猎,他就是来炫耀孙子的。
见孙儿这么给力,他心里就像是吃了蜜糖一般甜蜜。
“单枪匹马,力战黑熊,果真是少年英雄!”
“如此武力,怕是昔日的吕布也不过如此吧?”
“听说他才十二年,就如此逆天,难怪主公如此看好,想让他接嗣大位。”
“还别说,文武双全之称,倒是实至名归。”
群臣们也纷纷侧目,对曹斌的印象变得更为深刻。
平时低调,不与人结交,也没传出什么不好的负面消息,但机智百出,关键时刻总能解决问题。
而且身手不弱,力毙黑熊,善于练兵统兵,深得军中将领的信任。
唯一的缺点,就是跟文官谋士的关系不太亲近。
耳边听着众人的议论,曹斌没有理会,顾盼生辉,睥睨四方。
很快,不断有参与春猎的世家弟子回来。
有些是无功而返,吃不了苦,到山里转了一圈就打道回府的。
有些是打到了自认为足够多的猎物,心满意足回来的。
各有各的小心思,打到猎物的自认为可以先一步回来,抢先在众位公卿大臣面前落个好印象。
打不到猎物的,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来参加春猎也就走个过场罢了。
负责清点猎物的小吏连忙统计众人的猎物数量和称重,然后计算排名。
时间很快就到了黄昏,参与春猎的人都回来了。
“本次春猎,斌公子夺得头筹,他的猎物是十三只麋鹿,共计三千三百二十八斤;一头大黑熊,重四百二十七斤。”
很快,负责统计的官员得出了结论,向众人大声宣布道。
“轰!”
这一下,就连周围的吃瓜群众都听到了,立时爆发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