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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大乔的尴尬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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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大人?”周瑜楞了一下。

可是很快,他又恍然道:“可是为了姐姐之事?”

“嗯!...”小乔颔首低应了一声。

周瑜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当然了!

这丝无奈不是对小乔,而是对她的姐姐--大乔。

对于孙权势力来说,尽管所有人都装作看不见,可大乔就是在那里。

而且,她还是一个麻烦,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大麻烦。

大乔应该算是,孙氏前任主人--孙策的女人。

准确一点说,是孙策已经预定,但却没娶过门的女人。

更准确一点说,她是孙策的一个耻辱,甚至还和孙策之死有一些关系。

这样一个女人,让孙氏上上下下着实尴尬。

对她不敬吧!

她毕竟是差点当上孙氏主母的人!

而且,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周瑜的大姨子。

对她不敬,那也就相当于在打周瑜的脸。

甚或,前任主人--孙策,尽管已经故去了,但也会脸上无光。

而让孙策脸上无光,整个孙氏的脸上,恐怕也不会好看。

那...

好吧!

如此看来,在寿春城内,似乎除了现任主公-孙权外,似乎也没人敢对大乔怎么样。

可是...

真要论起来的话,大乔和孙氏上上下下,又确实没有什么关系。

她只是孙氏第二号人物--周瑜的大姨子而已。

......

想到这里,周瑜微微叹了一口气,接着问道:“姐姐那里有何事?”

说到这里,他脸色微微一沉,“可是有人过去骚扰了姐姐?”

“呃!...不是的,周郎!”小乔赶忙摇了摇头。

但紧接着,她又脸色微微一红,露出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

“到底怎么了,霜儿?”周瑜疑惑地看着小乔。

“这...”小乔犹犹豫豫地说道:“父亲大人说,姐姐在寿春这样呆着,不是长久之计。

他想带着姐姐回...嗯!...”

“回皖县老家?”

小乔又摇了摇头,用几乎微微不可查的低音道:“不是皖县老家,是...,是建业。”

“呃!...”周瑜俊秀的脸庞上,闪现出一丝茫然之色。

但很快,他又明白了过来。

“父亲大人是要带着姐姐,去建业寻那李横?”

“嗯!...”小乔轻轻地应了一声,“父亲说,李横既然坏了姐姐名节,那...

那他就要负责。”

周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干涩地应道:“好!我去同主公言说此事,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周郎,你答应了?”

小乔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瞪得溜圆,惊诧无比地看向周瑜。

“呵呵...”周瑜宽容地笑了笑,“霜儿多虑了。

这又不是军政大事,有什么答应不答应的?”

“可是...”小乔轻轻地皱起了眉头,“我觉得父亲说的,和他想的不一样。

他是看到李横攻下了丹阳郡,觉得李横或有发达的可能,才兴起把姐姐送过去的念头。”

“霜儿,不管父亲大人是怎么想的,但此事对姐姐来说,确实不是坏事。”周瑜劝说地道:“姐姐留在寿春,除了蹉跎年华外,还要受人指指点点。

与其如此,倒不如...”

“可是,那李横不过是一个山贼罢了。”小乔气鼓鼓地看着周瑜,“况且,他之前还掳走过姐姐...”

“霜儿,莫要任性了。”周瑜刮了一下她的琼鼻,笑呵呵地道:“你心里应该清楚,现在这种情况,只有李横那里,才是姐姐最好的归宿。

而且,那李横虽只踞一郡之地,但毕竟已是一路诸侯。

姐姐去了,也不算委屈了她。”

“可是...”小乔疑惑地看着周瑜,“前几日,周郎与几位军将在大堂开会时,不是说:那李横得罪了江东三郡豪门世家,将亡无日哉!”

“呵呵...”周瑜宠溺地把小乔搂进了怀里,苦笑地道:“那只是为夫的一句气话罢了。”

“那...,那也就是说...”小乔仰头侧望着周瑜俊俏的脸庞,追问道:“李横能打败江东三郡的豪门,他...,他能在丹阳郡立住脚?”

周瑜犹豫了一下后,长叹了一声后,略显无奈地道:“现在的问题,不是李横能不能在丹阳郡立住脚,而是他什么时候能够全取江东三郡?”

“呃!...”小乔楞了一下,美眸中闪现惊疑之色。

“我这几日,每日与主公,张昭先生见面,商议的便是此事。”周瑜接着道。

.....

车马粼粼声!

战马得得之声!

脚步踏地之声!

在这一片喧嚣之中,一列长长的队伍,在长江西岸逶迤向北。

在本阵前面数百步外,一队百余人的步卒,三五一群地呈伞兵状态,搜索前进。

同样的!

本阵的左面和后面,也有一支百人队,以这种状态行军

右面虽然没有派人,但却安全得很!

因为数百步开外,就是宽广无垠的长江。

这支队伍的本阵,由三部分组成。

一支七百人的步卒。

一列由三十几辆马车组成的车队。

一支百余人的骑兵。

步卒被分隔成了两部分。

三百人在本阵的前面开路。

车队紧随其后。

百余骑兵,紧紧地围护在车队的附近。

偶尔,还会从骑兵队列中分出数十骑,向四面探查一番。

剩余的四百步卒,则在本阵的后方殿后。

也就是说,这是一支有一千一百余人的步、骑混合队伍。

而且,无论是步卒,还是骑兵,都是面容坚毅、体格壮硕的精锐。

这样一支队伍,从皖县出发,沿着长江往北走,一路之上虽然盗匪如毛,但也没人打他们的主意。

即便附近有大股的盗匪,人家也不会动这种心思。

原因很简单!

费效比太低了。

这样一支千余人的步、骑混合队伍,要把他打下来,那得伤亡多少人啊?

不用别的,光是那支百余人的骑兵,就得消耗掉己方几百条人命。

这还只是把他们打败,打跑了。

要想把这支骑兵留下来,这个伤亡数,可能还得再翻一倍。

这还只是打骑兵的伤亡。

如果加上那支千余人的步卒的话,那可能就得扔个两、三千人了。

伤亡这么大,却只能缴获三十辆马车。

这无论怎么算,也是不合适的。

真要有勇气经受这么大的伤亡,那还不如去抢掠一个防御薄弱的小县呢?

不仅伤亡要小许多,收获也比抢这支队伍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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