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我在外面找比杨德的线索,不如说我只是不想继续接受帕里的精神摧残。
出来后我找到了一家小超市,从里面买了几支黑色水笔,好像是本地品牌。
1986年的卡金国,即使是首都,使用通用语的人也并不多的样子。
买完笔后我找了一家小苍蝇馆子,指着隔壁桌看起来很好吃的那个东西,用通用语和老板说“我要吃那个”。虽然我们语言不通,但老板最终get了我的意思。
几分钟过去,老板端着那盘热腾腾的红色料理上桌,有点酸又有点辣的香味让人食指大动。
根据老板的介绍,虽然其他的我都没听懂,但这道菜好像叫“沙克沙克”,用黑色的小铁锅把肉块和香料一起炖熟,再配上烤得又香又酥脆的面饼,沾着吃。
我吃了一口。
啊啊!!
天国!
烤熟的面饼带着炭火和麦子的香气,配上微辣又滚烫的汤汁,让人获得无比的满足感。不知道这个汤里放了什么香料,让人越吃越喜欢。
感动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一边流泪一边使劲给老板比拇指,用他听不懂的通用语说“好吃!好吃!”然后又用英文说“very good!!”,我觉得我的热情和感动有好好地传达给他。
因为老板还送了我一份甜点拼盘!
是一种我没有吃过的甜点,看起来油乎乎的,像某种炸出来的麻球,但是吃在嘴里却不觉得腻,反而只觉得很香,而且也是脆脆的。
啊,好幸福,吃到不认识的异域美食好幸福。
如果我现在有手机的话,一定要在食评app上给他写个大大的好评……哦,不对,现在是1986年,这种app还没有被开发出来。
七月,卡金国,我在路边小店里吃得满头大汗,但是十分快乐。
眼看着面前盘子里的东西就要吃完了,我居然生出了一股不舍的情绪。于是我放慢速度,一口口品尝。我想到,如果吃完了就要考虑下一步做什么,而我一点都不想考虑。
比杨德不想找,帕里斯通也不想见到。正是在这个时刻,我觉得自己理解了那些下班回家坐在车里不回家的男人。
然而,正当我就着一口冰爽的凉茶吃掉一块甜点的时候,有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冲进了店里。
食客们警觉地看向他们,又不敢和那几个人对上目光。领头的大汉看着就像混□□的,膀大腰圆,满脸横肉。我感慨了一下这家店的顾客种类之丰富。
果然美食才是世界人类的通用语言。
“#¥%……&*()——!!”
领头的大汉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卡金国方言。
原本安静吃饭的客人们甚至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整个僵住了。
“(*&……%¥#@!@#¥%……!!?”
那个人又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语气更横了。
这个时候店主连忙冲了出来,满头大汗,不停地对那人点头哈腰,偷偷从口袋里拿了一叠钱递给大汉。
“啪 !!哐当!!砰!”
谁知道那人接过钱,鼻子直接冷哼一声,一拳就把老板打翻在地,甚至撞坏了一张桌子。那桌客人惊慌地站起来跑走了。
有点过分了吧。
“人家都给你钱了,直接收下离开不好吗?怎么还动手打人?”我忍不住说了一句。
“啊???”那位揍人的大哥仿佛刚刚发现我的存在一样,转向我,满脸青筋看着怪吓人的。他用比我口音还重的通用语说,“外地人滚!”
“……”
我生气了。
我“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然而一米六几的身高并不能和比肩两米的肌肉男抗衡。大哥虽然有点惊讶,但很快就和手下的小弟们哄笑一团。
他们交换了几句我听不懂的卡金国方言。
“外地人怎么了?”我说,“任何一座城市要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外地人的努力。”
后面有个小弟发出了一声嗤笑,用一种很恶心的眼神看了看我,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但我就算听不懂也能猜出来他在说什么,多半就是“这女人脑子有病。”
为首的男人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想要以此威胁我。为了不败下阵来,我也瞪了回去。
但其实我还是有点虚的。
我不希望矛盾升级。
首先,我的金手指不适合打架。
其次,这伙人看着就不好惹,我怕惹怒了他们给店老板带来更多麻烦。
但是老板都被他们打昏了,脑袋磕破出了血,如果放任不管,这家好吃的店可能就会消失了。
我觉得这样不可以。
所以就算我心里虚,此时此刻也只能打肿了脸充胖子硬上,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个女人不要命。”其中一个小弟用磕磕绊绊的通用语说,他肯定是说给我听的,因为他脸上那个笑容很猥琐,“不如带回去给哥几个玩玩。”
呕。
我服了……作者,你,居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写出这么恶俗的台词!!太没品了!太没品了!太没品了!我要吐在你的键盘上!!
就在我被十八线同人女写出来的恶俗台词恶心得隔夜饭都要吐出来的时候,那个领头的男人忽然伸手过来抓我。
可想而知,他抓空了。
好像没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一样,他又伸手抓了一下。
空了。
嗯。
他不信邪,又抓了好几下。
那样子真的非常可笑,一个身高近两米,凶神恶煞的□□大哥对着空气扑来扑去,就像一只对着空气打猫猫拳的奶牛猫。
真的不是我故意,但我确实没忍住笑了出来。
“你——!!”
但是在这种时候笑出来并不能缓解矛盾,反而让那位大哥怒发冲冠了。
他反手就掏出了一把枪,对准我的脑袋。
群众发出惊呼声。
我也愣住了。
因为……因为我后面有人啊!
就算子弹打不中有金手指的我,也不意味着它打不中我身后的人啊!
怎么办?不着痕迹地挪动一下位置,最好能让他那把枪对着没人的墙壁?
但是我坐在店里靠中间的位置,说实话,前后左右都是人,很难搞……
怎么办?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抓住大哥带他传送到一个不相干的地方?啊啊——但是他那些小弟!万一大哥被我传送了,那些小弟突然暴走怎么办?
我这不就好心办坏事了!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大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运转,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魔鬼的方案。
只要我不停地回到这个时间点,理论上就可以有无数个我,如果我能控制好出现的时间,甚至可以在同一个时间点把所有人都传送走。
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瞬间,但对我来说却是可以随意决定的。
因为——时间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眼看着那个拿枪的大哥就要按下扳机,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逐渐慢了下来,精神前所未有地集中。
要做到,在一瞬间,精准地控制住出现的地点和时间。
你可以的,普通上班族A,你可是拥有金手指的小说主角。
一瞬间,一瞬间,必须把握好时间点。
然而,就在这时——
“不许动!!”门外不知何时聚集了警察和警车,还有救护车。“双手举起来!慢慢转过身!”
我简直热泪盈眶。
警察……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剩下的部分还在码,朋友们继续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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