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绾绾手里还攥着一根柴火棍就出来了,一眼就看到拾遗正将寒诗往篱笆院子里拖,蒙蒙天色下,他青色的衣衫像是浸透了水,混合着鲜红的血水蜿蜒了拖拽的痕迹。
她立刻丢了柴火棍三步并作两步赶过去,试了试寒诗冰凉的颈口:“出什么事了?”
显然他是强撑了一口气回来的,赶到篱笆门外便昏死了过去,闻言连唇都没张一下。
几人合力将他抬进了屋子里,拾遗要给他换衣裳,被姜绾绾阻止,直接单手撕开了他的衣衫,一道小手臂般长的伤口出现在视线中,伤口边缘整齐干净,是被极锋利的刀刃撕开的,颇深,但大约没伤及脏腑,否则他绝活不到赶过这段山路回来。
赶紧给他把伤口处理了一下。
这里已经在南冥皇朝的边缘地带,除了周遭的几座小城,几乎不见人烟,且听闻此处民风淳朴,生活富庶,便是有那么一两个能打的,充其量也就只能与袭戎较量一番。
但寒诗……
便是在整个南明皇朝中挑挑拣拣,也不见得能找出几个能伤他至此的人。
她虽在此处生活三年,却从未离开过这座山,倒是拾遗,走南闯北许多年,对各处都有了解,这么想着,于是将视线投向正帮寒诗缠绷带的拾遗。
拾遗摊手,一脸无辜道:“不要看我,我也不清楚,只听说寒诗哥哥最近迷上了个小姐姐,各种献殷勤,至于那小姐姐何方人士,家住哪里,都不清楚。”
恰巧袭戎打猎回来,一见这情景,皱眉道:“我便说那女子不是个好惹的,他偏不信。”
寒诗对拾遗一直警觉,这份警觉比谁都持久且坚定,以至于对他喜欢的女子,拾遗一无所知,但袭戎却都知道了个七七八八。
据说是个风情万种的少妇,在小镇上的一处大户人家做妾的,媚骨天生,一见面就把寒诗的魂儿勾走了,整日想着怎么与她私下见面。
姜绾绾听的头疼,直接甩手给了还在昏迷中的寒诗一巴掌:“活该!”
话落也不去管他了,直接起身离开了。
过了没一会儿,袭夕又忽然追出来,急道:“不好了,绾绾,你过去看看,我瞧着寒诗他不像是单单受了外伤的样子……”
姜绾绾人都走出去老远了,闻言脚下停也不停:“他去招惹人家的妾室,便是真给打死了,也是活该,与我何干?”
袭夕知道她在赌气,忙道:“我不骗你,我刚刚瞧拾遗给他换衣裳,右边整个手臂似是都青黑了。”
姜绾绾终于停了下来。
说他活该是真的,说他死就死,是假的。
不论当初两人是怎么各怀鬼胎的结成伴的,但在东池宫私狱中,他强行闯进去将她抱出来,说要带她回三伏时的恩情,她记一辈子。
恨铁不成钢的丢下了锄头,又转身折返了回去。
一瞧,果然是中毒了。
应该是毒针,他不防心,拿手挡了,她在他手心手背看到极细的一个红点,应该是被毒针穿过了手心。
在医药箱中翻找了半天,总算找到了半瓶解毒的药,这种药可解百毒,只是针对性不强,不一定见到多好的效果,但至少可以缓解一下。
果然,毒性虽被慢慢遏制住了,但到了夜里,寒诗的半只胳膊也已经完全黑透了。
不能再等了。
姜绾绾换了套夜行衣,又在脸上稍作掩饰,叫上袭戎便要走。
拾遗就在这时跳出来,笑嘻嘻道:“姐姐带袭戎哥哥,倒不如带着我,这长清小镇我比袭戎哥哥熟。”
姜绾绾干脆利落的拒绝:“但你不会武功,关键时刻我救不到你。”
“这就不需要姐姐担心啦,我最擅长的就是逃跑啦,若真有个意外,姐姐尽管跑就是,谁先回来还不一定呢。”
难得他还有这份心思,毕竟寒诗小肚鸡肠的,平日里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动辄还要羞辱一番,也亏这少年不往心里去。
姜绾绾安静了片刻,默许了。
袭夕却是不赞同,摇头道:“绾绾,这不太好吧?拾遗这孩子也就瞧着机灵,若真遇到了什么紧急情况,怕是要吓傻了。”
“袭夕姐姐原来这么心疼我呢?”
拾遗弯着腰半嗔道:“那怎么平日里姐姐都不与我亲近的呢?亏我那么喜欢姐姐。”
袭夕皱眉:“要你留下你便留下,莫要犟嘴。”
她本就不喜欢拾遗这种油嘴滑舌的男子,只是再不喜欢,也一起生活了三年,自然是不希望他年纪轻轻的就去送死。
拾遗依旧没心没肺笑嘻嘻的样子,竟真不多废话了,只是甩手走在了前头:“姐姐,走吧,别耽搁救寒诗哥哥的时间了。”
他竟这般不听话。
袭夕恼了,刚要追上去,被姜绾绾拦住了。
“你看他……”
“不必担心。”
姜绾绾瞧着那少年渐渐消失在夜色中的身影,淡淡道:“他未必有你想的那般脆弱。”
这三年时间过得风平浪静。
这少年自始至终都安分守己到叫人深感不可思议。
但姜绾绾心中始终蒙着一块黑色的布,遮了她眼前的路,叫她模糊的见着了,又看不清晰。
但眼下,她忽然有种很强烈的预感,这少年,要行动了。
夜色朦胧,少年脚下步伐轻快,追赶起她来竟丝毫不费力气,一路甚至十分有闲情逸致的揪根草,捉只蝉的,似乎对即将到来的险境丝毫不畏惧。
三年来第一次下山,眼前渐渐展现出一片片错落有致的红墙碧瓦,这小镇她来时曾见过一次,但时隔三年再看,又一瞬间恍如隔世。
少年蹦蹦跳跳的走在前头,时不时转身面向她后退着走,夜色甚浓,他竟半点不担心会被绊倒,仿佛这条路他已经走过千百次了一般。
姜绾绾慢条斯理的紧了紧衣袖,问:“你知道袭戎说的那个大户人家是谁家?”
“自然。”
拾遗把嘴角的一根狗尾巴草摘下来在指间把玩着,歪了歪头道:“这长清小镇上,唯一个大户人家,姓商,是个出了名的大善人,听说有一次为了亲自送一位老人回家,摔伤了腿在家躺了三月有余呢,而且每逢旱涝天灾,都会开仓放粮,自己却当街啃半块发霉了的馒头,可出名了呢,这里有句话很出名,不求天子在人间,但求商主寿万年,对他们而言,这商老爷才是他们的天,他们的神仙,呶,你瞧~”
姜绾绾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才发现这黑漆漆的道路一侧突然出现了光亮,是一座小庙,四周点着蜡烛,庙中供奉的竟不是土地公,做工精致的小人儿身上的衣裳上竟绣着一个大大的商字。
还真当神仙供奉了。
“像这样的小庙,到处都是,至于极大的庙,更是一镇一座,日日烧香许愿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姜绾绾安静的听着。
这还是他们住一起三年以来,拾遗第一次没有妖魔鬼怪的乱扯,正正经经的与她说一说眼前的事。
她忽然歪头看他:“那你呢?”
拾遗似是没料到她会突然这么问,脸上天真无邪的笑收了收:“嗯?”
“我说你呢?你不是也在这里生活过么?就没有给这位商老爷拜过?”
拾遗像是顿了一顿,才哈哈笑道:“我这无欲无求的人,拜这个作甚。”
姜绾绾也笑,没再继续追问下去。
又走了一会儿,她才轻声道:“我近日来身子有些虚弱,一会儿或许真顾不上你,你万万要记得保护自己,莫要等我。”
拾遗似是十分担忧的往她身边靠了靠:“姐姐你没事吧?前些日子我就总觉得你睡的时辰比先前久了,连吃食上都减了许多。”
姜绾绾摇头:“无妨,小时候落下的病根了,再过些日子我偷偷回趟三伏便无碍了。”
拾遗这才又笑了起来。
只是这单纯无邪的笑里,又分明含了些叫人不解的情绪。
很快便到了这传闻中的商府,传说富甲一方的人家,竟比想象中寒酸破落许多,门前高悬‘商府’二字,红漆都掉了几块,连个守卫都不见。
见她似是有疑惑,拾遗这才又主动解释道:“这富甲一方是真的,只是这商老爷赚来的银两大都救济了穷苦的人家,自己几乎只剩下点吃饭的了,这才显得穷酸了些。”
姜绾绾眯眸:“既是如此节省,怎还有钱娶那风情万种的小妾?”
拾遗又笑了一声,道:“这也是商老爷唯一的一点嗜好了,算不得大问题,这富庶人家谁不是三妻四妾?商老爷也唯有一妻二妾,算少的了。”
顿了顿,他才又道:“听说他先前有个正妻,生的极美,是个十里八方公认的美人儿,商老爷年轻时也算英俊,只是穷酸,七次登门求亲才求得了这门亲事,只是好景不长,这商老爷后来又纳了个妾室,也就是如今的商夫人,性子泼辣,但极受宠爱,后来这正妻生产之时难产,腹中一对龙凤胎也跟着死了,听说她先前还有个儿子,也因性格懦弱,当日便投湖自尽随母亲与弟妹去了,那之后商老爷家竟忽然就顺风顺水了起来,富甲一方,听说都是他那个继夫人旺夫所致,后接连生下了一儿一女,便是如今商府内又纳了两个妾室,也不过如丫头一样没有地位,不然那小妾也不会日夜与寒诗厮混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