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卫,你怎么了?”周围的兄弟叫他。
卫司莲回过神来,强行从电视上收回视线,假装自己只是看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新闻。幸好他这段时间有磨练自己的演技,装作若无其事,竟然还真的蒙混过关了。
老白:“我记得你很讨厌他的吧,这个男明星,拿腔拿调的。”
老徐:“娱乐圈嘛,不是法制咖就已经超越大部分人咯!”
卫司莲听着怪难受的。虽然他曾经确实很讨厌傅哲英,然而,一切已经过去。
他几乎要忘了那时讨厌傅哲英是什么感觉。
“我去下洗手间。”卫司莲闷闷地站起来,他瞒着众人买了单,一个人打车去了机场。
机场……啊。
等他看见值机台,才想起来自己压根没带行李,浑身上下只有手机和身份证。
而他即将坐上二十余小时的飞机。
二十余小时,不知傅哲英还会不会等他……
卫司莲望着窗外逝去的云层,闭上眼睛。
不会了吧。
冷落这么久,两人已经大半个月不说一言一语,光是他独自的思念与懊悔,能顶什么用。
如果这次再错过,那便是他卫司莲该受的。他已经想好了,世界很大,傅哲英虽只有一个,他卫司莲也只有一个,傅哲英独一无二,他亦独一无二。因此,没有谁不能失去谁。若真的不成,遗憾上三五个月,就差不多了,人总是还要去拥抱世界别处的光芒万丈。
哪怕和方才擦身而过的不知姓名的云,卫司莲与它亦是一期一会,此生不能再见,而卫司莲却不会为此感到难过,因为世上本来别离就多。而傅哲英,曾在他人生里留下过那么灿烂的回忆,大抵也足够了,永恒不变之类的,终究是他个人的幻想。
他再去看一眼,然后转身就走,用不上多少行李吧。
他只是……好想傅哲英。
卫司莲陷入沉睡。
梦里,他奇异地摆脱了不擅长跑步的标签,和傅哲英一起在田径场上奔跑。慢慢地,红色的跑道变成了青色、黑色、灰色,等等,原来他们已经开始跑马拉松了。
不只是城市里的马拉松,他们还参加超过一百公里的超长越野马拉松,在高耸的山地里攀爬、穿行。
一开始卫司莲体力还不错,和傅哲英穿着同款的鞋子,他轻快地奔跑,傅哲英说:“别担心,我会陪你的。”
结果到了半程的时候,卫司莲忽然隐约想起,自己是不是不擅长跑步啊。
完蛋了,他好像从小就不擅长跑步哦,跑一千米都累死了,怎么会跑这么远。
然后傅老师已经跑到前面去了,卫司莲慌忙想追,他说:“傅老师、等等我……”
傅哲英回头,容色冷峻又温和。
“小莲,我们无法同行了,对吗。”
卫司莲:“不是这样的,带我走吧……”
傅哲英莞尔,笑意却没达到眼底。
“别害怕,你我都有美好灿烂的未来。”傅哲英说。
随后他转身行远,步伐又稳又快,身影没入了树丛深处的光之中,卫司莲摔倒在地上,向前方伸出手——
他醒了。
是飞机着陆的颠簸,化成了梦里的跌倒。
好想你。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或许梦里的傅哲英说得对,即便未来没有傅哲英,他亦能平安喜乐、美好灿烂,但是。
他好想他。
异国他乡,卫司莲即便来过一次,也不熟悉这里的路,更别提找去archery的路了,他打了辆出租车,说要去archery的大厦。
结果他压根没找到那栋造型奇异前卫的大厦的入口。
来往的行人看着他吃吃地笑,仿佛路过的鸽子都在嘲笑他。
他就坐在旁边广场的长椅上,不知道这样能否恰好撞见傅哲英下班午休,或是偶遇。
这时,他看见有个纤瘦的身影拖着音响,兀自坐在街边,开始弹奏电贝斯。
卫司莲定睛辨认,那不是……黎闪吗?
黎闪也看见了他,一曲solo弹毕,驻足行人纷纷鼓掌欢呼,有的扫码打赏。
黎闪抱着琴,抬起戴黑色护腕的右手,和卫司莲说了声嗨。
卫司莲:“闪姐怎么会在这里?”
黎闪清秀的眉眼间透着乐呵的光芒,甚是洒脱不羁:
“我四海为家,在哪里都不稀奇。反倒是你,你怎么会在这?”
卫司莲有点羞赧。
过了片刻,他想着黎闪浪迹天涯,或许消息比他更灵通,便说:
“我在等人。”
黎闪听毕,不由狡黠一笑:
“你等的那个人,姓傅吗?”
卫司莲差点要咬着舌头:“闪姐,你怎么又来这招?!”
“除了这招,我还用会别的吗?”黎闪说,“但这样的事,何尝不是昆仑覆土。”
“昆仑……什么?”
黎闪说:“古人言说缘分之微渺,以昆仑覆土来形容。从昆仑山顶上倒下一筐土,随即昆仑山体塌陷,此时地上插立一根针,如果恰好有框里的尘土落停在针尖上,便是得到机缘的概率。”
卫司莲不禁心头肃然,又生出了几分伤感。
黎闪说得对。
他与傅哲英能有那么一段相遇,已经是奇迹。
他本该珍惜缘分的。
可是因为他自己的、一些……个人原因,他错过了。
下次再见,又是何时呢。
卫司莲摸摸脑壳:“我以为闪姐在这里很久了,消息比我多。比如……archery什么时候下班午休之类的。”
黎闪瞧了他半天,有点心疼:“你该不会完全没吃东西就跑过来了吧?”
她从自个儿背包里掏出一块还热乎着的培根芝士可颂,塞到卫司莲手里:
“那些公司上下班时间只管得住普通员工,哪里管得住汤玛斯,至于傅老师这种临时被拖来拍照片的,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卫司莲失落:“原来是这样……啊,还是谢谢你的面包。”
“客气。”黎闪站起来,把贝斯重新背回身上,拎起音响,“看在你是我恩公弟弟的份儿上,我说不定可以略尽微薄之力,帮你找到他。”
“真的吗?!”
黎闪:“我听说今天那个慈善晚宴就在汤玛斯的别墅办,至于他的别墅在哪,我不知道。但是没关系,你看——”
卫司莲顺着她目光看过去,有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时髦女性,踩着高跟鞋大步从十字路口边的wings咖啡馆里出来。
“你看她拎着七个长筒纸袋,全部装着各式口味的咖啡。员工为了保持身材,以黑咖为主。但是汤玛斯的口味不一样,他自诩不受人类法则束缚,认为自己即使不节食也不会变胖,所以他最爱喝榛果味的,还要加糖和牛奶。七个纸袋有一个纸袋的花纹不一样,那是汤玛斯的专属,所以我合理推测,现在汤玛斯没出外勤,他还在archery办公楼里。”
卫司莲被震撼了。
“闪姐!你怎么这么厉害!”
黎闪讳莫如深地戴上黑墨镜:
“小意思。如果你知道我这段时间的晚上就在wings咖啡馆弹琴,你就不会这么惊讶了。咖啡馆是比酒吧平稳一点,八卦和各种小道消息可是一点都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