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动物城市。
动物城市都是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最常见的就是猫猫狗狗。
而人类则是类似于宠物的地位。
他们被动物圈养。
动物们也会像炫耀宠物一样会攀比自己养的人类。
在这里说一下,人类的体型大概是动物的八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也就是说,人类和动物之间的主次关系全部颠倒过来。
对于人类数量,不算非常多也不算非常少,如果想要,绝大多数的动物家庭都可以养一只人类宠物。
但是有一些动物不是很喜欢人类。
他们分出两派。
喜欢人类派,和讨厌人类派。
并且对此进行了辩论。
对于人类你的观点是什么。
喜欢人类派:人类有着灵活的四肢,柔软的皮肤,还有可爱的嗓音,并且头脑灵活,经过训练,也可以做一些特定的动作,拜手啊,跳跃,坐立什么的,简直是宠物的超级好的选择。
讨厌人类派:人类的幼崽总是哼哼唧唧叫唤,一个不注意就可能死亡,脆弱敏感的小东西,而且还总是掉毛,满屋都是真的很烦躁,还要注意准备水和食物,人类还有可能挑食,真的在麻烦不过了。
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不欢而散。
主角爱啦啦就是一个人类女生,上辈子,她是个社畜,每天都要无休止的工作,工作完加班,加班完工作,辛辛苦苦上了一年的班,手里仍然没有多少存款,她最喜欢就是各种毛茸茸,猫猫狗狗小兔子她什么都喜欢。
奈何手里拮据,上班还没时间,感觉养了小宠物就是谋害它们的生命。
所以这个计划和想法一直压在心里,不敢妄想。
然后一次夜晚下班回家,看见一个小男孩不顾交通规则闯马路,救人心切,于是就自己挂了,但是小男孩获救了。
可恶啊,熊孩子都该死。
可怜的爱啦啦,就这么死去了,但是意外的是,不知道什么情况,她的灵魂来到了毛茸茸世界的动物城。
也变成了一个人类幼崽又活了过来。
一开始,爱啦啦是很害怕的,来到新世界,她还有以前的记忆,万一被当成妖怪怎么办,但是,后来她发现,这个世界的人们不大聪明的样子,而且还有很多的毛茸茸的小动物,动物虽然高高大大的,但是对他们这些人类却十分友好。
会哄她们睡觉,唱摇篮曲。会给他们食物和水,营养颗粒。还会定时带他们去小院子放风玩耍晒阳光。
经过脑子的飞速旋转的思考,爱啦啦算是总算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系。原来她现在算是动物们的宠物啦!她也不需要去辛辛苦苦努力的工作获得微薄的薪资在狭窄的蜗居生活。
她现在需要做的是,吃吃喝喝,晒太阳,好好睡觉,没事和动物们卖卖萌,美滋滋的悠闲生活。
别说什么,为什么爱啦啦不带领人类进行一场起义什么的,然后自立为王,之后过上什么独掌大权的生活。而且爱啦啦也没有那么大的志向和理想。
首先动物和人类这个世界上的体型就不平等,然后人类的灵智以及智慧差不多就是平时养的小宠物那样,几个月到三五岁的智商都有,而爱啦啦意外来到这个世界的,她的记忆还是保存的。
也就是,有点智商高峰那样的感觉了,算是这个人类群族中最聪明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