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峰的生活依旧颓废,可是水林儿却渐渐找到了职场女性的感觉,她每天早上八点准时从家里出发坐上那辆宾利车,一般在八点半不到的时间到达办公室,先看公司报表处理文件,九点半到十点的时候会喝上一杯咖啡,然后和当年乔志维在的时候一样,由庄璇和冯冲陪同巡视整个奥特莱斯商业区。
水林儿不是那种锋芒毕露的人,也没有乔志维那种阴戾的压迫感,好坏暂时不论,奥特莱斯商业区的办公氛围倒是活跃了不少,员工的忠诚度反而更高了。
下午的时间,水林儿不一定呆在办公室,但是也很少回家,她会去找个咖啡馆坐着发呆,或者干脆去图书馆读书,也可能去别的商场购物。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她一开始就走向职场,说不定可以做的很不错。
楚天峰看到了她的变化,没有替她高兴,反而觉得隔阂更深了。在他的保守观念中,女人抛头露面的出去工作总是一件不好的事儿。
心情更加郁闷的楚天峰想起了枪和那个泡茶的那个女子,上次离开的时候,司马志告诉过他,那女子叫小蝶。
现在他有点后悔上次没有接受司马志的“好意”把小蝶带走,这会儿想必是没法再见了,堂堂一个楚门大少爷,总不能为了一个女子再朝那司马志开口。
不过打猎可以有,那是男人间的友谊。
这次楚天峰没有通过秘书,而是自己直接微信联系了司马志,两人很快约定在后天,地点是天岳山国家原始森林。
天岳山位于魔都和浙州交界处,由八座连绵的山峰组成,处于半开发的状态,只有一个伐木场,楚天峰从未去过,但司马志却是常客。
一大早,楚天峰吃过饭,换好了一身迷彩服,开车到了志远射击俱乐部门口,司马志已经等在了一辆身材巨魁梧的越野房车前,看着楚天峰下车,先没有讲话,而是做了一个手势,朝车子尾部走去。
打开后备箱,待楚天峰走过来,又打开一个盖板,那下面放了两把手枪和起码十几只步枪以及两箱弹药,各种型号都有。
“楚总,看看这些,还满意吗?今天一定让您过够瘾!”
楚天峰着实有些惊讶,“司马先生,让你费心了……那我们今天就一起到林子里好好爽一把!”
“好,楚总请上车。”
当司马志拉开车门的时候,楚天峰又惊讶了一把,车子的副驾和后座已经分别坐了一个女子,前面那位第一次见,后座的正是小蝶。
再次看到小蝶,的确让楚天峰有一点小惊喜。
今天的小蝶一改上次那个文静茶艺师的形象,旗袍换成了露脐紧身衣和一件牛仔短裤,黑丝连体裤显得腿更加修长。
前面的美女穿的也差不多,只是看起来更有些成熟韵味。
司马志的看的出楚天峰脸上的表情,故意压低声音道:“小蝶上次见了楚总之后,甚是仰慕,所以这次非要和我们一起去,前面这位是我的朋友小叶,天岳山狩猎,她之前就参加过,也算是**湖了……楚总,您就和小蝶一起坐后排吧!”
小蝶莞尔一笑,往里靠了靠,然后伸出玉手拍了拍身边座位。
楚天峰坐了上去,小蝶乖巧的将手若有若无的放在他的腿上。
司马志的这辆越野车应该是经过深度改装的,空间很大,行驶起来虽然噪音大了点,但让人安全感十足。
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在司马志几个荤段子的带动下,气氛很热烈愉快,楚天峰感觉好久都没有这么放松了。越往前走,道路就变的越差,车子地盘很高,摇晃的愈发厉害,小蝶顺势拉住了楚天峰的手。
“楚总,您是第一次打猎吗?”司马志专心开车,小蝶趁机问道,声色温柔可人。
“打猎当然不是第一次了,当年在米国打过熊,也弄过鹿,只不过这个什么天岳山我是第一次去。”
“我可是第一次去打猎呢,有一点怕,楚总你可要保护我哦……”
楚天峰呵呵笑了,很自然的将小蝶搂进怀里,手中一片滑腻。
司马志选的营地就是山脚的一片平地,乍一看上去是一片荒地,但细看来,这里其实早就有人收拾过,很规整也很隐秘的一片草地。
司马志跳下车,往西边一指道:“往那边是一个伐木场,大概有三四里地,有路,这里还是比较安全的。”
小叶也是一个老手,和司马志一起,不消一会儿就搭起了两顶帐篷,为什么是两顶,四个人大概都是心知肚明的。
做完这些,司马志和楚天峰就到后备箱的盖板下挑选枪支,手枪装满子弹一人一把作为防身备用,然后一人一把步枪扛在肩上,司马志甚至还弄了两颗手雷挂在腰间。
“你这个……也太夸张了吧?要去炸大象?”楚天峰惊讶道。
“这里可没有大象,我这是为了安全,毕竟和楚总在一起,就怕有个意外情况,有备无患不是?”
“周到!”楚天峰赞叹了一句。
司马志又取了一把步枪,装好弹扔给小叶道:“小叶,你在这里保护小蝶姑娘,车上什么都有,这枪用来防身,在这里等着我们,等下弄野味给你们吃。”
这时候才刚九点多,太阳已经有些热烈。盛夏刚过,秋意未浓,山上林间依旧有些闷热。
好在打猎这件事两人都不是新手,装备在整个夏国,更是好到无敌,猎取一些野兔和山鸡之类手到擒来。
几声枪响之后,楚天峰看看脚下血肉模糊的猎物道:“今天要是遇不到个大家伙,是不是会遗憾终生?”
“终生不至于,不过遗憾肯定是有的。楚总,您打过最大的猎物是什么?”
“一头五百多斤的黑熊,说起来当时挺危险的,同行的兄弟说,我的枪再晚响五秒钟,就被那牲口扑倒了,但是想来很后怕,你说当时要被熊啃了,算不算死的轻如鸿毛?”
司马志笑了,“那可不。说真的,我们拿着这么好的装备打猎真的是欺负那些野兽了,我听人说过老一辈人用弓箭刀叉打猎的,那才是真本事,也是真过瘾……”
“呵呵,那倒是真的。我喜欢看子弹穿透那些畜生皮肉鲜血崩烈的瞬间……有时候我也想,要是用刀叉对付那些畜生,将刀子***,那样更血腥,更过瘾。
也许是因为大户人家的公子都活的太压抑了吧,楚天峰的话让司马志觉得他多少有些变态心理。
“你听……”司马志忽然压低声音道。
楚天峰仔细听来,有一个细细碎碎的声音慢慢的传来,他小心翼翼的调整好了枪支,两人躲到那一块巨大的岩石之后,摆好了战斗姿势。
一头黑色的野猪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它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依旧慢慢悠悠的一边在地上嗅着什么一边先前走。
“楚总,这个归你?”
“好……”
但是鉴于对楚天峰真实能力的怀疑,司马志亦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
那野猪越来越近,看起来足有三四百斤,早就已经进入射程,但楚天峰仍旧按枪不动。
司马志心里开始焦虑起来,轻声喊道:“喂……楚总……”
楚天峰回给他一个手势。
大概还有十几米的时候,那野猪发现了他们,眼神盯上了楚天峰的枪管。
司马志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眼前这头牲口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不能一枪毙命被它扑过来,两个成年人根本不是它的对手,到时候不死也得弄个残疾。
就在司马志下定决心准备开枪的时候,那野猪借一块石头突然跳跃着朝楚天峰扑过去,与此同时,枪声想起,楚天峰的第一枪正中野猪的头部,紧接着又是腹部的两枪。
空气中瞬间弥漫着血腥味,那头野猪此时就趴在离楚天峰不到一米的地方。
“靠!太悬了!楚总,你差点吓死我!”司马志喊道。
楚天峰缓缓站起来,把脚踩在野猪头上,淡定道:“只有离的足够近,我才能看到子弹打进去和血喷出的样子,那太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