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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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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ard(手牌)

——汤幸后来的故事

·

我父亲终于解脱了的那天夜里,母亲似乎也有所预感。我隔着窗见她静立在门槛上,看着父亲卧病的房间,衣袂飘颤,缥缈孤单如鬼魂。

她流泪了、伤心了吗?

我不知道……那夜的母亲像只是个幻象,因为在此之后,我甚至看不出她知不知道父亲已经不复存在。

即使如此,他下葬后,我几乎天天和她一起待在那个房间中。奶妈两年前已经因故回家里去,另一个常在我家做工的人也逐渐不来了。屋子里冷清得很,在杨先生从上海坐船回来之前,都是我照顾着母亲,在一些短暂的时刻感到自己和她前所未有地贴近。

然后,英吉利的人来了。

其中一个陌生女人看到母亲那刻,顿时嚎啕大哭起来:“小姐,您得受了多少罪啊!”

小姐?

我捂住耳朵跑回房间,听着外面的声响,将父亲留下的一些杂物拿出来,一件件摆在床单上。书、笔墨纸砚、念珠……还有一条银链子,穿着一块小红石头,看起来像烫的、新鲜的血。

我从来没见谁戴过这东西,慢慢伸手把它拿起来,它绕着我的手指沉甸甸得像个护身符。

永不复还。我心里想。

我们住的地方离码头太远,那些英吉利人便合计着先将母亲接到另一处临时住所去。他们收拾家里的物件,大部分都不能够带走。

那个管母亲叫“小姐”,自己则被她称为“贝蒂”的洋女人说,英吉利什么都有,比这里的好得多。她替母亲梳头收拾,又走到我的房间:

“女孩,你有其他去处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要等。”我说,“杨先生的船来。”

“杨先生?”她一愣,脸色蓦然变了,但也刹那间恢复如常。她又问了问我这几日要如何生活,看这屋子里的东西还够我待上短短一阵后道:“那你等吧,我们这就要走,没几天要起航。”

我把脸转过去不看她。

我不愿看她,正如不愿看着母亲,看着她走正像我看着我父亲死一样。去了英吉利,和奶妈回去老家一样,再无相见之日,和死有什么区别?那一行人出门时我关上门哭了,哭到一半又急匆匆拽开门跑出来,跑到门边上。母亲一只脚已经迈过了门,在门槛上趔趄了一下,贝蒂立刻就要伸手搀扶。

可她不懂,那是我母亲畸形的一边手臂。

它不许人碰的。

母亲也果然用力把她甩开,随后摇摇晃晃着身体,挺吃惊似的望着自己的胳膊笑起来,笑得和平日里一样渗人。那女人给吓住了,我则再也忍不住,拔腿跑去抱着母亲完好的那一边手臂,我的脚还在门槛里边。她突然不笑了。

母亲转过脸来,直直盯着我。

她慢慢地说:“幸莉娅!”

我的心重重一跳。

这是第一次,我还没开口,她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母亲皱起眉头:“这是在做什么,你哭什么呢?”

贝蒂上前一步:“小姐——”

可母亲看也没看她。

母亲只是更加仔细地打量着我,在清晨的光线下,表情仿佛变得柔和了。“噢,别哭。”她把一只手放在我脸上,轻而狂乱地喃喃自语:“艾默生的……上帝的,我的……我的幸莉娅……”

她想我是她的吗?我睁大眼睛望着她,眼泪模糊了视线。就在那一刻我觉得……我真的觉得……她也是爱我的啊!父亲病逝,我和她才该是相依为命的两个人。至于杨先生,我从没跟人讲过杨玉秀不喜欢我,也常故意绊我摔倒。也许她以后会因为父亲的事情可怜我、把我当姐妹,可是杨先生还有多久才回来?我要在这孤零零的屋子里等到什么时候?刹那间洪流般的恐惧涌上心头,我的手紧紧攥住了她的衣角,不肯放开。

“母亲。”我仰起脸,颤声说道:“带我走吧。别把我扔在这里,您带我走吧……”

她没有说话,但也没放手。

那是自父亲死后我最幸福的一天,因为到了最后,她真的把我带走了。临行前我最后生了一场病,依稀听见杨先生终于到来又离开,我父亲的声音问我:你想好了吗,阿幸?你想好了吗?那声音久久不散,醒来时我怅然若失。

终于我们上了船。

我以前从未坐船,当晚就吐了三次。码头已经变成一片灰雾,我把手指搭在窗边,眼睛里也起了雾。母亲的眼睛也看着窗外,她会在想什么呢?我晕了船,躺在被子深处给自己唱歌。我听见海浪的声音,母亲的咳嗽声,来来去去陌生人的低语。

他们重复着一个名字:

“尼恩斐”。

尼恩斐,石蒜花生长的地方【1】。

四个月后我们到了那里,我没有见到石蒜花,却见到了不曾见过的大而亮的房子。有个和母亲年龄相仿的女人穿着长裙,走过来握住我的手,眼中满含泪水:

“我是艾希莉·弗里曼勋爵夫人。小女孩,你叫什么?”

我张开嘴巴,正欲回答,母亲口中却忽然发出一声冷笑。

就这一声笑把弗里曼夫人伸出的手瞬间逼退回去,我也像做错了事情一样不知所措。

“过来。”母亲冷冷地说,头脸上黑纱簌簌飘动,我赶紧退到她怀里。她用那只完好的手臂揽住我,像在与身穿一袭墨绿色长裙,端庄、温柔、脆弱的弗里曼夫人对峙。

直到被称为弗里曼勋爵的男人道:“回房间去,艾希莉。”

这话是对弗里曼夫人说的。

我很快了解到勋爵是母亲的弟弟,个子高得像座山,喘息声重。当他示意佣人们将我带走,我下意识紧紧抓住母亲的袖子,但这下她的手松开了。她不再挽留我了。

母亲任由勋爵亲手搀住了她,仅剩的眼珠忽然动了一下,定在也要走开的弗里曼夫人脸上:“艾希莉。”

夫人停住了。

她回过头,苍白的脸颊上有了些颜色:“我?”

母亲紧盯着她,嘴角居然露出一点笑意。

“她。”母亲轻声说,头部缓缓转动,这回视线落在了我身上。“是她叫艾希莉·弗里曼……小艾希莉。【2】”

弗里曼夫人神色一变。

我眼看着那双浅紫色的唇瓣颤抖起来。

“对不起。”夫人嗫嚅着说,转身急匆匆地离开,我没来得及抓住这一番费解交流的实质。在当时的我看来,母亲全部所言仅仅是失去神智后的谵妄,她不可能忽然间给我改了个名字,还是弗里曼夫人的名字!而说到夫人,她前脚一走,我也手里抓着布娃娃,被女佣领走了。

路上我看见一个高颧骨的金发男孩沉默站在阴影里,一动不动,眼眶里有两块蓝色的阴影。

经过去后我还忍不住回头搜寻,但他已经无影无踪。

“那是特里斯少爷,勋爵的独子。小姐晚上就会正式见着他了。”

也就是在那个晚上,母亲终于摘下戴了一路的黑纱,换上了一件鹅黄色的绸纱长裙,肩上披着雪白色披肩,一抹头发优雅地遮住那只看不见了的眼睛。勋爵满面笑容,朝座下举起酒杯:

“今天是我的姐姐格温德琳·弗里曼小姐远渡重洋、回到尼恩斐的大喜日子!亲爱的,不同我小酌一杯吗?”

她闻此掀起眼皮,握着酒杯的手不很稳,勋爵便亲手托住母亲手腕,帮助她将杯子送到唇边。

她面无表情,饮了下去。

弗里曼夫人的嘴唇为了今晚涂上了红色,见状紧绷绷地抿在一起。不知为何,我感到她的表情十分不自然,像专门笑成像是要笑的模样似的。

“我也喝上一杯。”她说,“为了格温德琳和……”

夫人犹豫地望着我。

我正要张口,母亲突然一松手,她的酒杯砸落下来,残留的酒水放射状喷溅而出,洒在白色的餐桌布上。

“小艾希莉·弗里曼。”她用格外僵硬的声音重复。

片刻的寂静。

“……为了格温德琳和艾希莉。”弗里曼夫人柔声说,她朝我笑了,只有我困惑不解。饭后我去了母亲的房间,但像往日一样,她又不再理会我了。

直到我告辞离去,她才在我背后幽幽开口:“艾希莉。”

我惊而转身,隐隐意识到有些改变即将发生:“我不是……”

“你是。”她冷漠地注视着我,“从今以后,你就是艾希莉·弗里曼。”

“……是,母亲。”

于是从此没有幸莉娅,更没有汤幸了。我仍时常像从前那样去见她,却发现她对我称呼的转变快得难以置信,对我本就不足的兴趣也尽数被转移到了别处。母亲的房间里也有个照相机,是崭新的,她似乎有些兴趣,但不大。我经常不知她在里面做些什么、想些什么。我只看到一些幽灵般的摄影悬挂在大宅之中,我听说它们是母亲年轻时的作品,曾在外展出,但被勋爵撤了下来,如今只死气沉沉留在尼恩斐之中。

她重新变得阴郁而拒人千里之外。

而尼恩斐这个地方,真是陌生、孤单又冷清。从窗口看不到海,我仍常停留在窗边,用手指默写曾经的名字、过往识得的字。我只敢在无人时这样做,因为住在这里,我逐渐意识到另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弗里曼勋爵,我母亲的弟弟、尼恩斐的一家之主,他如此厌恶我父亲!

我不知道为什么,更不敢问。

关于父亲的痕迹一点点消失了,他的大部分遗物被拿走扔掉,没人再提到他,有关他的事情是禁忌。勋爵甚至要求人人按母亲未婚的方式称呼她,怪不得之前那些人就叫她“小姐”。

百般无措之中,我唯一的关怀来自弗里曼夫人。

起初我想起她和母亲间古怪的氛围,也不敢接近,直到一日我在房中看书,屋门半掩,依稀露出一截裙边来。

我吃了一惊,站起来道:“弗里曼夫人,您要进来吗?”

“我?”她说,语调跟身份及其不匹配,像个与我同龄的、小心翼翼的少女。然而门开的瞬间,她重新变成了忧郁端庄的勋爵夫人,门后那一声如同幻象。对于父亲和勋爵间的恩怨,她同样不愿多谈,只简单道:

“他们姐弟情深。当年你父亲与她结合时,他的心都碎了。”

夫人又和蔼地握着我的手,告诉我可以随意和特里斯一起玩耍读书。我对他有印象,那个有着阴郁的蓝眼睛的男孩,比我小一岁,是夫人和勋爵的独生子。然而我一扭头去,又不由吓坏了:在我和夫人说话的全程,特里斯都像我初来乍到那日一眼,用一双蓝得发白的阴郁眼睛盯着我!

随即我反应过来,他看的不是我,而是夫人。

可弗里曼夫人对此反应冷淡,竟仿佛已经习以为常。

“没事,好姑娘,他就是那个样子。”

特里斯仍然仇恨地望着我们,我心惊胆战。

可夫人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像在思忖什么,随后忽然笑了:“也叫你艾希莉太怪了,亲爱的姑娘。那我私下里改叫你莉莲好吗?你喜欢这样吗?”

“您觉得好就好,弗里曼夫人。”

我很温顺,她鼓励性地推了推我的肩膀,指向门外:“你们孩子在一起玩吧。”

作者有话要说:【1】尼恩斐(Nerinefield),直译为石蒜(又名曼珠沙华)生长的土地。

【2】艾希莉婚后名为“艾希莉·弗里曼”。汤幸和她改成同名,因此要加上 Jr. 后缀,变成“小艾希莉·弗里曼”。此处英文语序里,格温德琳的原话是”Ashley Freeman…J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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